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规与管理
1、我国标准的分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
(1)国家标准:是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制定的标准
(2)行业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而又需要在全国某行业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制定的
标准
(3)地方标准:是对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而又需要在该地区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所
制定的标准
(4)企业标准:是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事项和工作事项所制定
的标准
2、民事责任的特点
一、民事责任除具有法律责任的一般特点外,还有以下几点特点:
(1)民事责任是一种违反法律规范的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规范是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与义务以及承担义务形式等所作的规定。
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即民事违法行为;不履行其他民事法律规定义务的行为,即既不属
于授权行为也不同于违约行为的其他民事违法行为,如不当得利等。
(2)民事责任是一种以财产为主要内容的法律责任
民事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直接或间接地与他们的经济利益相联系,不履行民事义务,
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往往会给他人造成财产上的损失。因此,法律要求法律责任的承担者主要
是从经济方面承担责任,以弥补受损害人的经济损失。民事责任还包括非财产性质的责任。
如侵害他人人身权时,由侵害人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3)民事责任是为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所设置的法律武器,民事责任制度的实施,
可以起到防止、减少民事违法行为和民事权益纠纷分的重要作用。
3、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少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一)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二)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三)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四)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选)
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毛线作业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
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上午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七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减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
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
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节选)
第二条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
测和特种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
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适用本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对其生产、经营、适用的特种设
备安全责任.
5、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节选)
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生产企业
(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
动。
第六条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五)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六)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
(七)已发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八)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
的要求
(九)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和用
品。
(十)依法进行安全评价
(十一)有重大危险源检查、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十二)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擐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
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本条列的规定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申请领取
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条列第六条规定的相关文件、资料。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
应当自收取申请之日起45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
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面通知
企业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
满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
许可证有效延期3年。
第十三条企业不得转让、冒用俺去啊去哪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二)发现企业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生产活动,不依法处理的
(三)发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再具备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依法处理的
(四)接到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行为的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中,索取或者接受企业的财务,或者谋
取其他利益
第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生产的,责令停止生产,没收
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以下的;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处处理条例(节选)
第三条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
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
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
济损失的事故
第十九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处.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社区的实际人民政府、
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直接组织
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
行调查。
7、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
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8、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
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9、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第四条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
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施工
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
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专业性较强的
工程项目编制了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七)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八)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
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
供本单位截止申请之日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诺书或者能够表明其无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
他材料,以及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
保
10、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
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种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
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
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
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1、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规定
第十条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安管人员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3个
月内,由本人通过受聘企业向原考核机关申请证书延续。准予证书延续的,证书有效期延续
3年。
1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
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
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条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13、绿施工、装配式建筑相关规范标准综述
绿施工是指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
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
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4、人本原理
(1)人本原理的概念
人本原理就是在管理活动中必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人为本
由两层含义:“一切为了人”和“一切依靠人"。
(2)人本原理的运用原则
动力原则
动力原则是指是指推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力量是人,管理必须有能激发人的工作能力的动力。
动力的产生来自于物质、精神和信息,相应就有三类基本动力,即:
1、物质动力:以适当的物质利益刺激人的行为动机。
2、精神动力:运用理想、信念、鼓励等精神力量刺激人的行为动机
3、信息动力:通过信息的获取与交流产生奋起直追或领先他人的行为动机.
管理者要综合协调运用这三种动力,正确认识处理个体动力与集体动力、暂时动力与持久动
力的关系,掌握好各种刺激的量值,才能实现有效的管理。
15、FRAKBIRD的管理失误理论
(1)管理缺陷
(2)个人及工作条件的因素
(3)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事故的直接原因。这种原因是安全管理中必须重点加以
追究的原因.单位,直接原因只是一种表面现象,是深层次原因的表征。在实际工作中,不
能停留在这种表面现象上,而要追究其背后隐藏的管理上的缺陷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
施,从根本上杜绝事故的发生
(4)损失
(5)事故
16、事故预防原理与对策
(1)预防原理的概念
预防原理是指安全管理工作应当以预防为主,即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防止人的不安
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出现,尽量大的力量减少事故的发生的概率.在可能发生人身伤害、
设备或设施损坏以及环境破坏的场合,事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预防原理的运用原则
运用预防的原理时应遵循偶然损失原则、因果关系原则、3E原则和本质安全化原则。
一、偶然损失原则
偶然损失原则是指事故所产生的后果(人员伤亡、健康损害、物质损失等)以及后果的大小
都是随机的,是难以难确预测的。反复发生的同类事故,并不一定产生相同的后果。
美国学者海因里希根据对跌倒的人身事故调查统计得到了这样的结果:对于跌倒这样的事故,
如果反复发生,则存在这样的后果:在330次跌倒中,无伤害300次,轻伤29次,重伤1次,
这就是著名的海因里希法则,或者称为1:29:300法则。该法则指出了事故与伤害后果之
间存在着偶然性的概率原则。
二、因果关系原则
因果关系原则是指事故的发生时许多因素互为因果连续发生的最终结果,只要诱发事故
的因素存在,发生事故是必然的,只是时间或早或迟而已
一个因素是前一因素的结果,而又是一因素的原因,环环相扣,导致事故的发生。事
故的因果关系决定了事故发生的必然性,即事故因素及其因果关系的存在决定了事故或早或
迟,但必然要发生。在安全生产管理中,要从事故的因果关系中认识必然性,发现事故发生
的规律性,变不安全条件为安全条件,把事故消灭在早期起因阶段。
因果关系原则的应用:
工人甲,长期违章不戴安全帽进行作业,一直没出什么事故,他也一直毫不在乎,还
经常在工友前面炫耀。可是有一天,在其手工回家过春节时,右岸某边坡出现落石,正好砸
到甲头上,导致甲重伤,并留下轻度脑震荡后遗症。
17、技术负责人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有关规范、标准、并组织落实
二、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三、对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使用,负责审核其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提出预防措施,
组纠、编制相应的操作规程和交底工作
四、领导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和研究项目
五、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提出纠正措施的落实,做到持续改进
18、其他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即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凭协议时,
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查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19、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般包括对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
20、施工噪声污染的防治
噪声控制技术有:声源控制、传播途径控制,接受者防护
(一)声控控制:采用低噪音设备和工艺,在声源处安装消声器消声,严格控制人为噪音
(二)传播途径控制:吸声、隔声、消声、减震降噪
(三)接受者的防护,让处于噪声环境下的人员使用耳塞、耳罩等防护用品
(四)现场的强噪声设备搭设封闭式机棚,尽可能远离居民区.晚10点到次日早6点之间施
工要申请批准,采取措施减少噪声。
本文发布于:2022-08-07 23:43: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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