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护林员续选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选聘人数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县文件精
神,坚持森林资源保护和乡村振兴工作双赢的发展方略,以
森林资源保护为抓手,以乡村振兴为目标,以众自愿为基
础,充分发挥基层林业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作用,进一步完
善生态扶贫政策,健全制度,探索建立“政府资助、农民参
与、社会支持”的生态林保护新机制。
(二)选聘人数:本年度选聘55名生态护林员,分配
到村名额计划表。
二、续选聘条件和原则
(一)续聘条件
经镇、村考核评定20XX—20XX年度工作为合格及以上
等次的且身体条件能继续胜任野外巡护工作的,方可续聘。
(二)续聘原则
1.20XX—20XX年度生态护林员符合续聘条件且个人自
愿继续担任20XX—20XX年度生态护林员的,一律续聘,不
得解聘。
2.对因不符合条件无法续聘或不能续聘的,在20XX—
20XX年度聘期结束后不再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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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选聘条件
1.列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范围(含已脱贫退出户、返
贫户、新识别户)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年龄满18周岁,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4.能确保每月巡山护林不低于20天。
同时符合以上四项条件的,方可选聘。
(四)新选聘原则
1.符合选聘条件的贫困户,每户只能有1人可聘为生
态护林员。
2.每名生态护林员林地管护面积不低于500亩。
3.已按程序脱贫退出的建档立卡人口可以参加选聘。
4.个别肢体轻度残疾或身患慢性疾病不影响巡山护林
的,且在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中“劳动技能”被标注
为半劳动能力或弱劳动能力的,也可视为满足“身体健康”
条件。
5.对同时符合新选聘条件的,优先选聘返贫户、新识
别户。
三、续选聘程序
(一)公告
各村委会张贴续选聘公告,对续选聘条件、续选聘程序、
本村名额、报名方式以及聘用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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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于5天的公告。
(二)申报
应聘人员在各村委会统一领取《XX县20XX—20XX年
度生态护林员续选聘申请表》填写个人意愿后,由各村委员
会初审签署意见盖章后统一报镇复审。
(三)审核
镇林业站对各村报送的《申请表》复审无误签署意见盖
章后统一报县林业局进行资格终审。
(四)公示
县林业局会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终审合格的即为拟聘
人员,由县区林业局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县林
业局存档一份,给各相关镇反馈一份。各镇收到反馈后,立
即组织各相关村对拟聘人员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镇林业站统
一提交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批复。县林
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批复同意后,由各镇作
为甲方与生态护林员(乙方)签订《XX县20XX—20XX年
度森林资源管护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完成聘用。
四、生态护林员的主要职责
(一)对管护区森林资源进行巡护,掌握辖区的林地、
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要重点管
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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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管护区内发生的乱征滥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
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行
为,依法制止,及时上报。
(三)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森林火情、火灾,及时上报,
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四)对管护区内发生的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要及时
上报。
(五)对管护区内发生的破坏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
桩、界碑、围栏等管护设施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并及时上
报。
(六)做好管护日志的填报工作(管护日志应包括巡护
路线、区域资源情况,是否存在破坏林业设施的情况,是否
发生森林火灾等情况),每月巡护天数不少于20天。
(七)做好管护协议规定的其他工作和临时交办任务。
五、生态护林员管理
(一)坚持培训先行。对聘用的生态护林员,镇、村召
开生态护林员培训会分期、分批组织培训,主要培训生态护
林员管护职责、上岗技能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使护
林员真正成为合格的法律明白人、政策“宣传员”。
(二)坚持责利挂钩。完善与护林员之间的管护协议,
明确划片分包管护责任,落实具体管护措施,切实把管护责
任落实到山头地块,落实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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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严格奖惩。选聘出的生态护林员要如实写好
日志、作好记录,镇林业站将不定期的开展督查,并将考核
结果存入护林员档案,直接与年终目标考核挂钩。
(四)坚持动态管理。各村应加强对已聘用生态护林员
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未按管护协议履行管护义务的生态
护林员,经三次以上说服教育仍不予改正的,应解除管护协
议,取消其管护资格,并按程序重新聘用新的生态护林员。
六、资金来源及兑付流程
(一)本次生态护林员选聘指标控制在55名,待遇按
照每年6000元/人执行。
(二)本方案涉及资金总量为33万元,中央财政专项
资金33万元。
(三)生态护林员信息采集工作由各镇核实、确认,县
天保中心汇总、审核并录入财政惠民一卡通系统后上报至财
政局,待财政局审核后,将资金拨付至林业主管部门,再由
林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拨付至天保中心,天保中心将资金拨付
至信合惠农资金代发户统一兑付。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生态护林员聘
用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由镇长兼任,分管林业副镇长、镇扶
贫办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站所负责人,各村村主任为成员。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林业站,办公室主任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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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站站长兼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日常管理工作,汇总、
审定各镇(办)选聘结果并上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
(二)加强选聘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在生态护林员选聘
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的,镇、村应及时核实、查处,对反映有
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拟聘人员取消聘任资格。对于弄虚作
假、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办事的相关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
予以追责。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新
闻媒体,大力宣传林业生态扶贫的目的意义、相关政策和取
得的成效,让此项民生工程获得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
持,充分调动广大护林员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
(四)完善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考核办法,
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宣传、动员和督导力度,确保各
项任务落实不出纰漏。镇林业站联合财政所、扶贫办等部门
对生态护林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并及
时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督促整改。同时,对于生态护林员
向上级报告的林业违法案件,镇林业站及时配合森林公安派
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确保林区资源不被破坏。
八、相关要求
(一)认真开展20XX—20XX年度生态护林员考核评
价。
20XX—20XX年度生态护林员考核评价结果是做好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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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工作的基础。各村应重点围绕生态护林员履职尽责情况,
对每名生态护林员20XX—20XX年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的
考核评价,考核评价过程中要做好文字、图片等档案资料收
集归档,确保考核评价有据可查。
(二)严格执行“四统一”、“一归口”工作要求。
四统一:一是全县生态护林员聘期统一从20XX年10
月1日开始至20XX年9月30日结束;二是全县生态护林员
统一执行每人每月500元的劳务补助标准,当月劳务补助以
“惠民一卡通”形式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同时由县林业局
统一为本县生态护林员购买一份100元/人*年的人身意外伤
害保险,投保期限与聘期一致;三是全县生态护林员统一签
订《XX县20XX—20XX年度森林资源管护非全日制用工协
议》;四是全县生态护林员统一填写《XX县20XX—20XX
年度生态护林员巡山日志》,佩戴内容为“生态护林员”的
红底黄字袖章。
一归口:生态护林员年度考核归口镇负责,日常监管及
巡山日志每月考评由生态护林员所在村“两委”进行。
(三)及时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岗前培训。
生态护林员《森林资源管护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应当明
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管护范围、职责、期限和劳务报
酬支付、考核等内容。生态护林员管护协议签订后,镇林业
部门要及时组织开展生态护林员岗前培训,培训由镇林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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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村委会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以林业法律法规、
护林防火基本常识、林木病虫害监测常识、野生动物保护基
本常识、野外安全自救常识等为主,镇林业部门可结合实际
自行调整培训内容、确定培训方式。
(四)按时限要求完成续选聘任务。
全镇生态护林员续选聘工作要力争在20XX年9月30
日前完成,确保新续选聘护林员10月1日正式上岗履职。
对因不符合条件没有被续聘或新选聘的众要做好政策解
释工作,避免矛盾产生。同时,各村完成本轮生态护林员续
选聘工作后,应及时将本村20XX—20XX年度生态护林员统
计表(花名册)及各类续选聘资料报备镇林业站存档。
(五)及时做好生态护林员“动态调整”。
对因个人健康原因、履职不到位经教育无效、主动要求
退出以及有其他违反协议事项的生态护林员,由所在村“两
委”书面报告镇林业部门,经镇林业部门调查情况属实同意
解除聘用后按程序重新择优补聘,补聘结果报县林业局,由
县林业局终审通过的,即可签订管护协议上岗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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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07 21:21:5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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