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天保工程管理站职责[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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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7日发
(作者:北京市交通违章查询)

第一篇:乡(镇)天保工程管理站职责

丹凤县桃坪镇天保工程管理站职责

一、天保管理站要在县林业局天保办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依照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全面

开展工作,保证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二、落实好本辖区的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切实做好“三不变”、“三定(订)”“五落实”即森林所有权、

经营权、管护权不变;签订责任合同,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管护区域、管护标志、

管护单位和责任人、管护办法、奖惩措施五落实。

三、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严格执行森林资源消耗限额,依法查处和协助森林公安查处本辖区破坏森

林资源和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人员,当年案件查结率达到95%以上,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秩序稳定。

四、依法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上报和查处工作,确保森林火灾的过火面积控制在0.2‰以内,

依法做好森林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努力把病虫害的饿损失降到最底程度。

五、切实做好林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林业政策的宣传工作,确保林区众对重要林业法规和政策的知晓

率达到95%以上。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做到乡宣传板报每月出一期村宣传板报每季度出一期。

六、切实做好村护林站及护林人员的管理工作。及时处理村护林站及护林人员反映和解决不了的问题,

积极协助、支持村护林站及护林人员开展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维护村护林站及护林人员的合法权

益。及时查处上报护林人员不履行合同、违法、违纪问题,负责对村护林站及护林人员进行管理、监

督和考核,保证每月对本辖区的所有责任区进行一次检查召开一次例会。

七、依照《天保工程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下达本辖区的各项工程任务,要积极配合,保证各项

工程顺利实施,提高工程质量,发挥资源效能。

八、全面完成各项林业生产任务,积极配合县主管局和天保办搞好各项业务工作。

九、教育本站职工和各村护林员遵纪守法,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十、全面做好调查研究、信息反馈和档案管理的保管工作,确保政令、信息畅通,资料齐全。定期按

要求上报月报表,每年要在县级以上报刊上发表4篇以上信息。

第二篇:水利管理站职责

和县功桥镇水利站管理制度

1、负责宣传贯彻水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发展水利事业服务。

2、负责水资源配置、节水、供水、排水降渍和防汛防旱日常工作。

3、负责水利工程、供水工程、防汛防旱工程建设和规划,参与工程设计,组织工程施工,实施水利工

程及供水等设施的管理与维护。

4、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水政监察工作,维护正常水事秩序。

5、按照国家规定征收水费、水资源费。

6、承办上级主管部门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和县乡镇水利管理站站长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二、抓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督查各村水利工作的开展和完成情况;

三、安排实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镇、村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四、抓好水土保持及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

镇防洪抗旱工作,对主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

五、负责水利管理站自身建设,团结同志,互帮互助,加强学习,树立良好的形象。

和县乡镇水利站工作制度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发扬“奉献、负责、求实”的行业精神,艰苦奋斗、乐于奉献、团结拼搏、

争创一流。

2、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办事效率,围绕目标开展工作。正常工作安步就班,中心工作主动积极,及时

汇报工作进展。

3、增强整体功能,不同岗位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协同合作。

4、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遵守统一的作息制度,建立规范的考勤措施。

5、增强保密意识,凡涉及站人事、财务、工作计划等事项,不必要对外公开的一律不得外泄,否则将

追究当事者责任。

6、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注意施工安全,杜绝人事伤亡事故的发生。

7、讲究卫生,保持办公室内干净整洁,室外定期集中清扫。服务内容:

第三篇:水利管理站职责

水利管理站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方针,研究制定乡镇水利管理

规定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乡镇灌区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指导乡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编制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

(四)负责乡镇节水灌溉、人畜饮水和农村水利泵站管理工作。

(五)组织拟定乡镇水利工程发展规划及续建配套、更新改造计划。

(六)指导乡镇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制度建设。

(七)拟定节约用水政策,推行节水措施,编制上报乡镇灌区用水计划,负责灌区内工农业生产及人

民生活用水的统筹调配以及水费征收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本乡镇引水工程、水库、坝塘及农民用水户协会的日常管理。

(九)负责对本乡镇范围内的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受水行政执法机关委托,

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负责对乡镇水利管理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违章执法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四篇:林业-天保工程大事记

天保工程大事记

日期:2008-11-28

1996年

10月~11月,在四川省视察时指出:森工问题对四川、对全国都是非常重要的问题。我在攀枝

花、西昌看到,到处荒山秃岭,水土流失严重,而木材在河里漂流,我心里非常难受。长江上游植被不保

护好,三峡工程就要受到严重威胁。我赞同少砍树、砍了树要栽树。对四川省提出的意见我支持,由国家

计委、林业部牵头,进行调查研究,原则是少砍树多造林,对这样重要的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也可以把

森老虎请下山,该花的钱要花,要注意保护环境,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国家计委、林业部调查后拿

出方案来,给国务院汇报。要把解决四川森工问题作为全国的试点。

1998年

9月1日,四川省率先启动天然林保护工程试点。

10月20日,党中央、国务院就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提出若干意见:停止长江、黄河流域上

中游天然林采伐,大力实施营造林工程,依法开展森林植被保护工作,强化生态环境管理。

1999年

1月29日,四川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四川省天然林保护条例》。

6月17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成立国家林业局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

8月25日,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46次总理办公会议,听取国家林业局局长王志宝关于重点地

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汇报。会议议定,对全国天然林资源都要实施有效保护,但要抓住重点,

并把停止天然林砍伐同退耕还林还草、治理荒山荒坡等工作结合进行。会议确定,请国家林业局根据会议

议定的意见,在充分听取有关地区意见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研究,抓紧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后

报国务院审定。

2000年

10月11日~24日,总理,、吴邦国、副总理等领导在国务院秘书局呈报的“关

于组织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

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上圈阅,同意组织实施天保工程。

12月1日,国家林业局、国家计委、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文件《关于组织实施长江上

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通知》,同时印发《长江上游、黄

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和《东北、内蒙古等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

方案》。

2001年

5月8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核查验收办法》。

10月20日~22日,全国天然林保护工程现场会在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实验局召开。

2002年

2月20日,商务部(原对外贸易与经济合作部)代表中国政府签署“天然林管理项目”财政协议。项

目总投资为2250万欧元,其中欧盟提供1690万欧元的赠款,中方配套560万欧元,项目执行期5年。项

目区包括四川、湖南、海南三省的6个县11个乡58个行政村,3个森工局,2个县属国有林场和1个集体

林场。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在项目区开展试验和示范,为不同受益体提供天然林资源可持续经营的更多选

择,以促进环境的稳定性和当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项目的主要内容包括天然林经营、社区发展、培训和

推广以及机构和能力建设4个方面。

8月19日,国家林业局就天然林保护工程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问题,分别给内蒙古、新疆、吉林、海

南等省(区)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复函,同意上述5个省级单位24516名富余职工一次性安置纳

入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按照方案确定的一次性安置补助标准,相应增加投入6.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

补助4.9亿元,地方财政配套1.2亿元。

9月16日~23日,全国政协视察团赴陕西省视察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情况,全国政协副主席钱正英为

视察团团长。

10月15日~17日,全国天然林保护工程现场会在云南省丽江召开。

10月31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四到省”考核办法(试行)》。

2003年

1月28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调整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公益林造林方式的通知》。针对天保工程部

分地区飞播效果不太理想的实际情况,在公益林建设总任务和总投资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将内蒙古等8省

(区)的天保工程飞播造林调整为封山育林。

4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

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处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8月6日~8日,全国天然林保护工程现场会在吉林省延边自治州召开。会议对在天保工程中作出突出

成绩的87个先进单位和120名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8月14日,国家林业局下达文件同意在天保工程区的内蒙古、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

甘肃8个省(区、市)49个县开展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

9月,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天保工程建设进行阶段性评价。

11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文件《关于天山西部林业局、阿尔泰山林

业局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将天保工程区的天山西部和阿尔泰山两个林业局,由森工企业改制

为事业单位。

2004年

6月30日,国家林业局出台《关于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试点的意见》。

7月9日,国家林业局下达文件同意在天保工程区的湖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河南、

陕西、甘肃9个省(区、市)184个县开展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工作。

8月25日,国家林业局印发《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

8月30日,财政部报国务院《关于解决天然林保护工程区世界银行贷款林业项目还款困难问题的请示》,

建议对已到期未偿还的债务2.3亿元予以免除,由中央财政承担;对未到期的债务12.7亿元先挂账再研究由

中央财政统还的问题。9月30日,总理圈阅同意。

2005年

4月1日,国家林业局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后,函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家林业局关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有关问题的复函》,同意将新疆全面停止的山区天然林采伐纳入全国

天保工程调减计划,享受国家天保工程有关政策。从2005年起核减新疆木材产量8万立方米。

4月6日,国家林业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天然林保护工程第一批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6月27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文件《关于下达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

机构债务免除名单及免除额(第一批)的通知》,免除727个森工企业债务金额88.11亿元。

7月11日,财政部报国务院《关于对天保工程财政减收转移支付后续政策的请示》,建议2005年~2007

年本届政府内维持现行中央对地方天保工程财政减收转移支付办法不变。即从2005年起,每年继续补助

17.09亿元。7月21日,总理圈阅同意。

8月3日,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报国务院文件《关于解决吉林省天保工程区林业加工和工程企业富余职

工一次性安置资金的请示》。8月16日,总理圈阅同意。

9月28日,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神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机构性质和领导职数的批复》,同意神

农架林区林业管理局由中型一类企业改为林区党委、政府直属的相当县(处)级事业机构,并规定了6项

职责,核定了领导职数。

10月1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吉林森工集团改革有关问题,同意森工集团“加工业

国有资本全部退出,辅业全部转制民营,社会职能全部移交,职工全部转换劳动关系,对集团公司进行股

份制改造”的改革方案,并明确了关于人员安置和筹集改制成本等有关问题。率先启动了我国重点国有林

区森工企业体制改革工作。

2006年

5月,国家林业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职工“四险”补助和混岗职

工安置等工作的通知》。

7月,中国银监会和国家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免除名

单及免除额(第二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免除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8.24亿元。

8月,国家林业局、财政部、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天然林保护工程区木材加工等企业关闭破

产工作的通知》,对关闭破产的范围、工作程序以及妥善做好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等做了具体规定。

2007年

8月,国家林业局联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10个部门出台了《林业产业政策要点》,

全面提出了国家鼓励林业产业发展的领域和重点方向,明确了鼓励林业产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和投

资等方面的具体扶持政策。

2008年

6月3日,内蒙古森工集团分别与呼伦贝尔市、兴安盟人民政府举行接收森工集团办中小学校、医院、

防疫、电视系统签字仪式,标志着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改革全面启动。

6月~10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开展完善天保工程政策调查研究。

10月12日,中共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明确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延长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期限。

第五篇:保康县天保工程简介

保康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情况简介

2000年10月,保康作为襄阳市唯一纳入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范围的县市正式启动实施,从此,揭

开了保康林业发展史上崭新的一页。工程实施以来,全县累积营造公益林45.52万亩,其中封山育林40.82

万亩,飞播造林3.5万亩,人工造林1.2万亩;管护天然林资源241万亩,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关

闭以消耗木材为主的森工企业19家,一次性安置停伐减产后富余职工351人,混岗职工192人。

10年来,全县活立木蓄积已达到678.59万立方米,比1999年翻了一番,林业用地面积达到400.69万

亩,增加了44.09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999年的59.6%增加到79.33%,上升了19.73个百分点。全县大力

发展核桃、茶叶、食用菌、森林旅游、花卉苗木等林业特产业,实现林业总产值5.5亿元,是1999年1.25

亿元的4倍,林业已成为县城经济新的增长点。

工程的实施让昔日过度采伐留下的满目疮夷,已变得山青林茂,多年不见的野生动物频繁出没,干涸

的山沟泉眼出现了涓涓细流。如今的保康,千峰竞秀,百峦叠翠,满眼是绿,处处皆景,那云雾中若隐若

现的青山绿水、小桥人家,让你仿佛置身于蓬莱仙境。

热火朝天的保康,发展强劲的保康,如明珠光耀荆楚。保康——这片希望的田野,正踏着时代的步伐,

乘着天保建设的春风,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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