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市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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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7日发
(作者:塘沽车祸)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市级集

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6.21

•【字号】涪陵府办发〔2016〕93号

•【施行日期】2016.06.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涪陵区市级集体林业

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涪陵府办发〔2016〕93号

涪陵新城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涪陵区市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1日

涪陵区市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市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创建,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

改革,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林业产业发展助推涪陵绿崛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主线和林业发展规则,以盘活森林资源、推进林业产业

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目标,依托涪陵林权交易所这一核心,着力建设市级林

业要素专业服务平台,加快构建全区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以林业产业规划为依

托,探索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发展机制;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体系建设为重点,探索

建立林权抵押服务体系和林业综合金融支持体系,创新商品林开发机制,形成可复

制、可推广的林权制度改革经验,推动全市林业持续稳定优质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结合实际、制度创新。紧紧围绕涪陵林权交易所的发展和建设,在

林权交易中介服务、财政金融扶持、林业信用、森林保险等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开

展试点探索,建立有利于推动林业发展的体系制度。

(二)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按照全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总体部署和

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的统一安排,重点探索试验平台建设、体系建

设、基层组织建设等方面的经验。

(三)坚持先行先试、可信可行。做到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选取区内林业资

源丰富、林政秩序良好的3—5个乡镇街道作为试点区域,同时与相关科研机构、

大学院校合作开展体系建设研究,形成理论可信、实践可行、具有广泛推广价值的

科研成果。

(四)坚持把握政策、风险控制。严格遵循现有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把握生

态文明建设精神,实行风险控制,维护集体林区社会稳定,确保试验示范过程中不

引发社会矛盾。

三、目标任务

到2018年,力争实现以下四大目标任务:

(一)将涪陵林权交易所打造成全市林业要素综合服务平台和业务范围辐射重

庆周边地区的区域性林权交易专业平台;

(二)探索建立新型林业经营体系,结合涪陵笋竹、油茶、旅游等林业产业发

展,建成一批专业合作社、集体森林公园和森林人家,形成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发

展、管理和经营机制;

(三)围绕涪陵林权交易所发展,建成林权交易服务体系、林业综合金融支持

体系,以及农村产权流转市场体系;

(四)形成运转良好的商品林采伐机制。

四、建设内容

(一)推进涪陵林权交易所建设

涪陵林权交易所建设作为涪陵区市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的重中

之重,在市林业局大力指导支持下,围绕打造市级林业要素综合服务平台和辐射重

庆周边地区林权交易专业平台的目标,开展各项工作。

1.健全林权交易规则制度,形成规范有序林权交易市场。制定《林权流转交

易管理办法》、《林权流转交易规则》、《林权流转交易流程》、《林权交易收费

办法》、《林权流转合同(样本)》等一系列规则制度,对林权交易中的信息发

布、规则制度、交易程序、监督管理、资金结算、交易认证等进行统一规范,并在

全市及重庆周边地区推广运行。

本项任务牵头单位:区国资委,责任单位:涪陵林权交易所,协助单位:区财

政局、区林业局。

2.构建林权交易服务网络,促进全市林权交易有序进行。以涪陵林权交易所

为中心,联合其他区县现有的林业要素市场、交易平台或新建服务平台,在乡镇街

道建立专兼职林权交易人员,形成市、区(县)、乡三级林权交易机构网络,对各

级职能职责进行明确,促进全市林权交易规范有序进行。

本项任务牵头单位:区国资委,责任单位:涪陵林权交易所,协助单位:区财

政局、区林业局。

3.完善林权交易配套制度,推动林权交易有序健康发展。促进林权交易、资

产评估、银行、担保、小贷、林业资源调查、林权登记等机构开展合作,制定《林

权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林权抵押办理程序》、《林权流转勘验办法》、《林权

流转变更登记办法》、《林权收储管理办法》等规则制度,实现林权现场勘验、林

权抵押贷款、森林资源调查、林权变更登记的“一站式”服务体系。

本项任务牵头单位:区国资委,责任单位:涪陵林权交易所,协助单位:区财

政局、人民银行涪陵中心支行、涪陵银监分局、区林业局。

4.建立资产集中处置平台,统一规范处置程序和流程。由区林业局分别制定

《林业行政处罚罚没资产处置实施方案》、《林业行政处罚罚没资产处置管理办

法》、《林业行政处罚罚没资产处置流程》和《林权抵押资产集中处置实施方

案》、《林权抵押资产集中处置管理办法》、《林权抵押资产集中处置流程》,统

一规范处置程序和流程。涪陵林权交易所根据以上规则建立相应的交易系统,明确

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服务措施、收费标准等,实现林业林权资产处置公开化、透

明化。

本项任务牵头单位:区林业局,责任单位:涪陵林权交易所,协助单位:区财

政局。

5.建立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实现集体资产统一规范流转。由区农委、区

国土资源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等部门制定《农村集体资产(包括土地承包权、

林权、水面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等)交易实施方案》、《农

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农村集体资产勘验查验制度》和《农村集体资产交

易流程》等,统一规范交易程序和流程。涪陵林权交易所根据以上制度并结合上级

有关要求,建立对应的交易系统,明确交易规则、交易流程、服务措施、收费标准

等,实现对农村耕地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水面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

产等的统一规范流转。

本项任务牵头单位:区农委,责任单位:涪陵林权交易所,协助单位:区林业

局、区水务局、区国土资源局。

(二)推进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设

结合涪陵区20万亩笋竹、10万亩油茶等林业产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以发

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大户、森林人家(林家乐)为主要内容,构建

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实现产农结合,推进林业产业健康发展。

本项任务牵头单位:区林业局,协助单位:区农委。

1.组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一是组建林业专业合作社。依托林业专业合作社

能力建设项目,选取笋竹产业发展较好的龙桥街道、义和镇和油茶产业发展较好的

李渡街道、龙潭镇,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专业

大户+农户”等形式,以村或组为基本单元,按照专业合作社标准社和示范社的要

求分别组建2—3个林业专业合作社。二是在乡村旅游发展较好的大木乡、武陵山

乡,分别发展5—8户家庭林场和森林人家(林家乐)。

2.建立相关规则制度。总结林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成功经验,制定《林业专业

合作社管理办法》、《林业专业合作社成立规范》、《林业专业合作社验收办

法》、《林业专业合作社扶持办法》等相关规则制度,明确发展新型林业经营主体

的思路、措施、标准、验收和扶持政策。

(三)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体系建设

根据我区财政金融机构的现状和涪陵林权交易所的发展思路,探索研究林权抵

押服务体系和林业综合金融支持体系建设,并开展试点运行,推动林权交易和林权

抵押贷款业务开展。

1.建立林权抵押服务体系

在国家已出台的政策范围内,制定适宜涪陵本地实际的《林权抵押融资优惠扶

持办法》、《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林权抵押贷款办理程序》、《林权抵押

担保贷款办理程序》、《林权抵押资产价值认定办法》、《林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

机制》、《林权抵押资产处置办法》,出台林权抵押资产评估、管理、风险防范和

贷款优惠扶持、贷款模式、办理流程等方面的政策及举措,形成较为完善的机制体

系,推动林权抵押贷款开展。

本项任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协助单位:人民银行涪

陵中心支行、涪陵银监分局。

2.建立林业综合金融支持体系

(1)建立林业财政金融支持体系。结合林业产业发展,建立稳定的财政支

持、金融扶持政策,使林业产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林业大户等在享受项目

倾斜、政策扶持、资金补贴、利率优惠等方面制度化、公开化。

(2)建立林业信用评级体系。通过对林业企业、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林业大

户、林农等林业经营者建立林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管理体系和应用体系,对林业

生产经营者建立信用等级,判断其经营水平和还款能力,帮助财政支持和金融扶持

选择最佳执行人,提高林权抵押贷款效率,保证资金安全。

(3)建立森林保险体系。健全《森林保险管理办法》、《商品林投保承保补

贴制度》、《森林灾害现场勘验制度》、《森林灾害理赔办法》等相关规则制度,

推进森林保险全覆盖。

本项任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协助单位:人民银行涪

陵中心支行、涪陵银监分局、人保财险涪陵分公司。

(四)建立商品林采伐机制

针对当前商品林活力不足的现状,本着“科学经营,永续利用”的思路,着力

创新商品林经营机制。

1.制定《商品林采伐管理办法》。对商品林的采伐限额管理、采伐方式、监

督管理、后续更新等进行规范。

2.实行采伐限额公开。在涪陵林权交易所网站对全区商品林采伐限额进行公

示并定期更新,公开采伐限额的消耗和留存信息。

3.赋予采伐限额特定功能。根据全区商品林分布情况,实行天然林和人工林

分类管理,将采伐限额指标分配到单位商品林面积上,并赋予采伐限额指标使用期

限、可流通等功能。

4.建立商品林采伐配套制度。建立商品林采伐指标交易制度、采伐审批制

度、采伐木材流通制度、伐区更新管理制度等,实现商品林永续利用。

本项任务牵头及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协助单位:涪陵林权交易所。

五、预期效果

(一)涪陵林权交易所建设。建成业务涵盖林权交易、林业行政处罚罚没资产

处置、林权抵押资产处置等内容的市级林业要素综合服务平台,全市林权交易实现

“6统一”,加快建设林权评估、林权抵押、林权查验、林权变更、林权收储的二

级服务平台;整合资源,拓展农村产权综合流转交易功能。

(二)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依托重点产业或基地,建立指导、扶持、服务

机制,林业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企业等林业经营主体培育取得明显成效。

(三)集体林权制度体系建设。建成运行良好的体系制度,实现林权抵押流程

更加简洁,资金更加安全,吸引更多资本进入林业开发领域;对林业企业实行定期

信用评定,确保财政和金融扶持资金稳定高效投入林业发展;实现森林保险全覆

盖,提高森林风险防范能力。

(四)商品林采伐机制建设。商品林采伐机制灵活,有效提高商品林活力,逐

步改变商品林林种结构,确保森林资源保值增长。

六、工作步骤及安排

(一)调查研究

1.时间安排:2016年6—7月。

2.工作安排

(1)文献查询。查阅整理国家、市、区现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文件,

形成文献基础资料。

(2)实地调研。根据建设内容,走访财政、银行、担保等相关单位和到有关

乡镇街道开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实地调查,主要调查建设内容的可行性和适用性,形

成调研报告。

(二)制定制度

1.时间安排:2016年6—12月。

2.工作安排。根据调研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试验示范

区建设相关工作制度。

(三)试点试验

1.时间安排:2017年1月—2017年6月。

2.工作安排

(1)选定试点地点。根据建设内容,选取确定试点试验的乡镇街道。

(2)开展试点试验。在涪陵林权交易所、有关乡镇街道开展试验示范区建设

内容试运行,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

(四)形成成果

1.时间安排:2017年7月。

2.工作安排

(1)形成成果资料。根据试点试验运行情况,总结修正相关的制度及规则,

形成涪陵区市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成果资料,主要包括林业要素综

合服务平台建设、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建设机制创新、林权抵押服务体系建设、林业

综合金融支持体系建设、商品林采伐机制创新等内容。

(2)成果鉴定。邀请市林业局领导、国内相关专家对试验示范区建设成果进

行鉴定,形成鉴定意见。

(五)推广应用

1.时间安排:2017年7—12月。

2.工作安排。按照重庆市的总体部署,对试验示范区建设成果进行总结提

炼、推广应用。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1.领导和工作机构。区政府成立涪陵区市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

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黄华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国资

委、区水务局、区农委、区林业局、人民银行涪陵中心支行、涪陵银监分局、涪陵

林权交易所、人保财险涪陵分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组织试验示

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林业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建立联席会制度。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相

关部门组成,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定期或不定期会商研究试验示范区建设相

关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具体问题,对重大事项提出建议意见报请区政府审定。

(二)工作保障

1.落实责任和任务。我区的试验示范区建设共分为4个方面13项具体任务

(详见附件1),分别由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区农委和区林业局牵头,牵头单位

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将任务逐项进行分解细化,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科室,

并督促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及时认真开展工作,确保按时保持完成建设任务。区林

业局是试验示范区建设的统筹部门,要督促各牵头单位认真落实建设任务,及时收

集建设进度,并向区政府和区委改革办报送相关情况。

2.实行月报制度。为保证工作进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实行月报制度,由

各牵头单位定期收集建设进度、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设,填写月报表(附

件2)后,于每月30日前报送区林业局,区林业局对报表进行归纳总结,将结果

报送区政府和区委改革办。

(三)技术保障

为保证试验示范区建设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加强技术

指导,通过与科研机构、大学院校的协作,向国内相关专家进行咨询等渠道,为示

范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向上级主管部门、区科委等部门申请科研课题,对试

验示范区建设中涉及的理论基础、方针政策、体系建设、推广应用前景等开展科学

研究,形成相应的科研成果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

(四)经费保障

开展试验示范区建设所需经费主要由三大渠道解决。一是向市级主管部门争取

专项经费,包括林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专项经费、森林保险保费补贴、工作经

费等;二是争取科研课题经费,通过向市级部门、区科委申请科研课题,开展理论

和体系建设研究;三是由区财政安排必要的专项经费,保障试验示范区建设工作顺

利推进。

附件:

1.涪陵区市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任务分解表

2.涪陵区市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任务月报表

附件1

涪陵区市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任务分解表

目标任务

建设内容

责任

协助单位

单位

大项分项

建设市级建立全市统一的林权交易规则制

林权交易度,形成规范有序的林权交易市

市场场。

建立全市

建立市县乡3级林权交易机构网

林权交易

络体系。

涪陵

林权

交易

所建

林权交易制定林权评估、抵押、勘验、变

配套制度更、收储相关制度,形成一站式

建设服务体系。

委所分局

交易支行、涪陵银监

林权业局、人行涪陵

区涪陵区财政局、区林

网络

涪陵

林权

交易

区财政局、区林

业局

建立林业行政处罚罚没资产和林

资产处置

权抵押资产集中处置平台及相关

平台建设

流程和制度。

涪陵

林权

区财政局

交易

涪陵

农村集体规范耕地、四荒地、水面、农村

资产交易集体经营资产交易流程,建成集

平台建设中交易平台。

林权

交易

源局

务局、区国土资

区林业局、区水

组建新型

新型

林业

经营

体系

建设

建立规则建立思路、措施、标准、验收和

制度扶持政策。

业局

组建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森

林业经营

林人家。

主体

林区林

区农委

建立林权出台林权抵押资产评估、管理、

集体

抵押服务

林权

制度

改革

体系

建立林业建立林业财政金融支持体系、林

建设

综合金融

支持体系

业信用评级体系、森林保险体

系。

业局

人保涪陵分公司

人行涪陵支行、

财区林

涪陵银监分局、

体系

风险防范、优惠扶持、贷款模

式、办理流程等政策。

业局涪陵银监分局

区林人行涪陵支行、

建立制定商品规范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采伐区区林

涪陵林权交易所

商品林采伐管

林采

伐机

采伐限额

理办法

方式、监督管理、后续更新。林

业局

采伐限额公示和定期更新。

公开制度

赋予采伐

限额特定

功能

根据起源分类管理采伐限额。

建立商品

建立采伐指标交易、审批、木材

林采伐配

流通、伐区更新等制度。

套制度

附件2

涪陵区市级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建设任务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年月

目标任务建设内容目前进度存在问题下步工作建议

负责人:填报人:

注:

1、本表每月30日前报区林业局。

2、区林业局联系人:张力,:72201907,邮箱:

****************。


本文发布于:2022-08-07 21:00:41,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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