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会费缴纳
及计算方式的说明
一、会费交纳依据《天津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二、会费交纳时间每年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期间,
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交纳。
三、会费交纳标准
天津市律师协会会费由团体会员会费和个人会员会费构成。
(一)团体会员及会费标准:
1、办公场所注册地在市内六区及滨海新区、开发区的律师事
务所(包括外省市律师事务所驻津分所),团体会费每所每年标准
为:
(1)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1-10人的,团体会费为10000
元;
(2)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11-20人的,团体会费为15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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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21-30人的,团体会费为20000
元;
(4)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为30人(不含本数)以上的,团
体会费为25000元。
2、办公场所注册地在环城四区、武清区、静海区、宁河区、
宝坻区、蓟州区的律师事务所(包括外省市律师事务所驻津分所),
团体会费按前述标准减半收取;
(二)个人会员会费标准
1、专职律师、兼职律师个人会费执业律所注册地在市内六区
及滨海新区、开发区的执业律师(包括外省市律师事务所驻津分所
律师),个人会费每人每年度标准为1500元;执业律所注册地在
环城四区、武清区、静海区、宁河区、宝坻区、蓟州区的执业律师
(包括外省市律师事务所驻津分所律师),个人会费每人每年度标
准为1000元。
2、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个人会费每人每年度标准为500
元。
3、公司律师个人会费每人每年度标准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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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按照会费减免办法,已办理会费减免手续的专职和兼职律
师,自发证日期次月起12个月内免交个人会费,第13个月至第
24个月减半交纳个人会费,自第25个月开始全额交纳个人会费,
第25个月至年度考核开始期间的会费按月计算,在年度考核时与
下一年度会费一并交纳,但律师应承诺在津连续执业满5年。律
师享受会费减免政策后全额交纳个人会费。
5、年满70周岁的执业律师,免交个人会费。
在2019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执业年度考核中,凡1950年
12月31日(含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律师免交个人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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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07 16:27:3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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