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F-2001-012
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包人:
设计人:
签订日期:
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监制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专业资料
填写说明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前,须认真协商各项条款。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生效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条款的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盖章
确认。
2、合同应当用钢笔、毛笔、签字笔填写,空格部分若为空白句,应用“/”划掉。
涂改之处,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3、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须到“合同管理办公室”进行备案。
4、本合同不得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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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工程设计,工程地点
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
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
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
(根据行业特点填写、见附件一)
第五条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见附件二)
第六条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见附件三)
第七条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
国家和地方专业资料
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
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万元作为定
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
计
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
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
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
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
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
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
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
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
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
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
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
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
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
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
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
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
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
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
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
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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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
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
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
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
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
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
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
失的%。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
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
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
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
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
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
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
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
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
第
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
方应另行签专业资料
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
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
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
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
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
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
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
效力。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项目经理:(签字)
住所: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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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合同管理办公室意见:
(章)
年月日
专业资料
住所:
: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委托设计项目表
〈附件一〉
工程名称设计阶段
程地点额投资工模设任务书批准文号规建容内情况托设计委项
目
结概给暖电总土序构层檐跨工项目名称排备注预通气号建图
型数高度艺算水式
资料成果提交日期表
〈附件二〉
一、甲方要按时向乙方提交下列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
序号文件或资料名称份数提交日期备注
1上级批准文件、计划任务书、初步设计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地红线范围地形图1/10003~1/500
4
工程地质资料
专业资料
城建规划、人防、消
防、环保部门要求5
6工艺设计资料、使
用要求、建筑标准及
平面位置
市政设施基础资料
(道路标高、供排水
管7线位置、标高、
电线、进线位置)
8
9
10
11
。
12
专业资料
二、乙方在甲方按时提交上述文件、资料的前提下、按时向甲方交付下列设计文
件:
序
号
序
号
取
费
定
额
投资项目名称类别标准规模标准计费注
建筑建设收费取费
设计文件的名称和内容份数提交日期
预计设备
本工程所需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标准图由甲方自理。
专业资料
〈附件三〉
设计取费表
委托方:(盖章)承包方:
(盖章)
本工程委托设计共
元。
专业资料
项,设计投资万元,预计设计费
本文发布于:2022-08-07 09:02:5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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