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是什么【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是什么”,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夫妻之间是存在一个婚姻关系的,然而这样的
关系可能是有效的,也可能是无效或可撤销的。而导致不同的情况出
现,必须要有法定的事由出现。那么这其中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有
哪些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关于可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我国《婚姻法》仅规定了受胁迫结
婚这一种情形。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
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所谓胁
迫,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
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
婚的情形。在司法实践中,以欺诈、包办婚姻、诱骗等情形为由而要
求撤销婚姻的情况也不少见,但根据现行婚姻法律规定,欺诈、包办、
诱骗等均不可作为可撤销婚姻的理由。
1、胁迫者是婚姻相对一方当事人,其在结婚后一年的除斥期又
与他人结婚,是否应当追究胁迫者重婚的行为责任?在一年的除斥期内
受胁迫人提出撤销之请求前,受胁迫者是否提出撤销该婚姻的请求并
不确定,但结婚证的效力是恒定的,胁迫者的配偶关系已经明确,如
其又与他人结婚,显然侵犯了一夫一妻的社会制度,符合重婚罪的构
成要件,构成重婚罪,而受胁迫者所提出的撤销请求,仅仅是对婚姻
关系在民事法律上的解除。至于受胁迫者未提出撤销请求的,更有理
由认定胁迫者的行为构成重婚罪。
2、受胁迫者也可能构成重婚。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一年的除
斥期内,该受胁迫婚姻的效力还处于不确定的状态,虽然受胁迫人在
一年的除斥期内可以随时行使撤销权,但只要未申请撤销且事实上未
宣告撤销,其结婚证的效力就是恒定的。就应当依法推定该婚姻合法,
受胁迫人再与他人结婚,就符合重婚罪构成要件,构成重婚罪。但对
于受胁迫结婚,婚后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坚决要求离婚,外逃而与
他人重婚的,一般不应作为重婚罪论处。
3、关于被胁迫重婚问题。如前一个婚姻关系合法有效,一方当
事人被胁迫与他人重婚的,包括法律重婚与事实重婚,新的婚姻关系
应当撤销。对于胁迫者,因其客观上侵犯了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主
观上有直接故意,不管他是否是重婚的一方当事人,也不管他是否存
在婚姻关系,其行为都符合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构成重婚罪。而受胁
迫者中没有犯罪故意的,不构成重婚罪。应当注意,胁迫重婚可能会
牵连,如牵连则应按罪定罪处罚。
与无效婚姻类似,可撤销婚姻在被依法撤销前,当事人实施的重
婚行为可以依据重婚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但在被宣告无效后,对此前
的重婚行为就不再具有溯及力。
从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当中可以得知,可撤销婚姻的法定理由是婚
姻中的一方或双方受胁迫而结婚的。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能对原来
的婚姻进行撤销。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
律师365网站的在线律师,专业律师会根据你的具体问题帮助你解答
疑惑。
—————————————————————
摘要:根据《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
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本文发布于:2022-08-06 23:04:3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60374.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