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的看法

更新时间:2024-11-13 04:28:2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6日发
(作者:圆珠笔加工是真的吗)

1.婚姻法新解释的确看起来对男女都是一样平等,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婚前买房,都属于他或她的个人财产,但是却无视在新解释出台前的国情:大多数婚姻中是由男方承担房产首付、女方承担装修及其它方面支出,而在当时夫妻双方都默认在这样的情形下房产应该是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只是出于传统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是在新解释出台后一下子就以法律形式彻底打破了双方在财产利益上的平衡,造成对承担家庭中除购置住房方面之外支出的一方的不公平,更不用说该新解释根本就不考虑目前在中国绝大多数妇女在金钱之外为家庭默默付出更多的现实,而夫妻之间当初对房产共有的默认是包括了对这种付出的衡量的。



2.对于“我都嫁给了你所以你得...”和“我都给你生了孩子...”之类的言论,难以想象。难道女人是卖给男人?孩子仅仅是给男人生的?结婚是男女双方相互的选择,也都是为了自己的幸福而选择的;生育孩子也是双方共同的需要,难道全世界女人生孩子都是男人强迫的?从没听过外国女人说我嫁给了你所以你得做。。。或者,我给你生了孩子你得。。。之类言论。为什么只有中国男人才这么窝囊?



3.至于1.“男人过错女人净身出户...”之类言论,婚姻法中有对过错方承担责任的条款,不存在净身出户之情况;而至于2.“我的女儿宝贝一样养大...”之类言论,试问哪家儿子又不是当皇帝一样养大的?只有自家女儿是宝男方家儿子是啥都不是,这算什么? 婚姻法新解释不论男女都是公平对待的,男人仅仅是期许公平的法律却无法正当的要求,女人想“抢”不属于自己而男方(包括家长)辛辛苦苦攒下的财富而理直气壮,真不知哪一方是弱者?现有的婚姻法中,考虑到妇女为弱势,给予补偿的条款早已有之,哪来的不公平?房价飙升到如此难以想象之程度时还非逼着男方买房子,使得男方家族(三代)破产的大有人在,房价今非昔比法律也需与时俱进



4.你们口口声声说什么女性应该跟男性一起创造财富,试想一个女人把自己最好的青春岁月奉献给家庭,难道她就没有权利分享夫妻共同创造的财富,要在人老珠黄的时候净身出户,这就是你们所说的公平。作为一个女人,我并不稀罕什么房子车子 ,但是中国男人真让人觉得齿冷。在指责女生拜金之前,请你们也审视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是不是那么高尚,你们挑选女朋友之前难道不会先挑漂亮的、年轻的、你们就那么高尚,嘲笑女人拜金,还是你们自己自卑心理作祟啊,那些高高在上的伪君子,你们凭什么制定这样一条法律,经过听证了吗,听取了民意吗?

修订法

律的男人认为中国女人都是拜金女,却对自身出轨的可能缄口不言,司法解释三,尽显中国社会男权特。你们在制定这样一条法律以前,是否考虑过中国的实际情况。我们大部分城市女孩自己都有能力买房,净身出户我们也不怕,可是想想那些落后地区的劳动妇女,她们没有工作,没有独立谋生的技能,更没有独立生活的意识和思想,侍奉公婆,操持家务使她们多少年来的生活方式,难道男人打工是创造财富,女人操持家务就是寄生虫,这样的思想,恐怕还是男权社会的思想在作怪,这样的法律,对他们的保护又体现在哪里?









回归情感真爱才是真谛



u3000u3000从多种迹象看,此次司法解释实施后,有可能在几方面带来微妙的影响。



u3000u3000一是许多配偶在结婚时,有可能要求在房产证上共署双方的名字。“嫁个有房的老公不表明你就有房子了,有你的名字才是真的,切记结婚时要在房产证上双方共同署名。”一位网友留言。



u3000u3000另一方面,有网友认为,这一规定带来最大的一个可能就是会改变择偶观,年轻人不再为房子而结婚。现在很多年轻人对同居、结婚等感情问题看得很淡,反而是房子等看得很重。现实中不少人是因为房子压力问题而结婚,今后这一情况或将有所改变。



u3000u3000此外,父母们或许会在心态上有所改变。此前,有观点戏称,是“丈母娘”们推高了中国的房价。今后,女方的父母很可能愿意拿出更多的资金为女儿置办一所名下的房子,或在女儿结婚前就把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



u3000u3000从最高法院颁布的此次司法解释看,是社会发展现实需要的结果。随着非婚同居、离婚率高的现象日趋普及,纠纷也日益增多,用法律来明确财产归属,本质上是解决纠纷的必然需要。此外,在网友争议的法律应该重人性还是重理性方面,此次司法解释也毫无疑问倾向于选择了理性的一方,这对当前司法审判过程中解决具体问题可以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



u3000u3000但从更深刻的层面来说,此次司法解释仍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法律应该偏重理性还是人性的两难。如今离婚中涉及的财产分割等婚姻家庭难题,反映的是快速变迁中的社会真实一部分,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并非治愈这些问题的良药。如何从本质上从全社会推动忠贞、责任、和谐、挚爱的家庭情感和婚姻观,才是最为重要的。









首先,我觉得对于女方来说,真的有点不近人情,这不关什么男女平等什么的,或许有人说,为什么结婚就要男方买房,为什么?因为,女人本来就是需要呵护的一方,有些家庭困难的男人买不起房,女人不愿意嫁,这令很多男人很气愤,说女

人爱房子,其实,不是女人爱房子,是因为有了家,就等于有了温暖,更有了安全感。男要入对行,女要嫁对郎。如今这个观念,在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以后,要改后半截为“女要当自强”了。司解三在财产归属方面,更偏向于个人财产,对因结婚带来的家庭共同财产保护趋于减弱。



下面摘自搜狐微薄;从今后,哪个男人把房钥匙拍桌上,你可得小心。因为你嫁过去并不会拥有套房子,而只是多一百万的债务。房子属于个人财产,但债务属于共同债务。从某种意义上说,离婚还能争补偿,不离婚的才最憋屈。在未来几十年,你要为这套不属于你的房子一直还贷款。



女人真的要自强了,虽然我家那位说女人还是只要享受就好,可是谁知道呢,谁知道男人以后会不会出轨,再相爱的人都有可能出现七年之痒,更何况女人老了便是老了,男人40都可以小姑娘,除非女人自己手里有积蓄,以后各位妹们要想好,嫁错郎,那真是一辈子的事,等自己有钱了再结婚吧,还是要保护好自己才行,虽然我现在说的话有些丧气,但是结婚后还有很漫长的路要走,谁也不知道将来会发生什么,哎...希望男人可以好好爱自己身边的女人吧,如果你有了小三,身边的老婆毕竟是你曾经爱过的,离婚后,也请你多多关心她,.....因为离婚对于女人来说伤是致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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