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学生法律基础教育方法研究 精品

更新时间:2024-11-06 19:16:12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6日发
(作者:企业退休职工2014养老金调整)

大学生法律基础教育方法研究

摘要囿于教材和课时及专业背景,目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公共必

修课中,教师对法律基础部分的教学效果不理想,无法使学生真正形成法律基础。

笔者建议从培养学生法律思维入手,结合日常生活细节,通过构建人———

物———人抽象分类和关系模型引导学生构建法律抽象思维,进而激发对学习法

律的兴趣,并建议讲授与学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点。

关键词法律基础;法律思维;法律知识全面深化依法治国是新时代的发展要

求之一,而在校大学生作为即将走向社会的建设者,其法治素养是建成法治国家

的关键因素之一。

笔者作为法律科班出身且有一定社会实践工作经验的法律工作者,进入学校

工作后,从事《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一课的教学工作,经过一段教学实践

后,认为当前高校非法律专业学生的法律教育工作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一些教学方法。

一、当前大学生法律基础教育存在的问题一教材内容较为简单与之前《思想

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分立,《法律基础》教材与教学由从事法学教育的老

师编写和承担的情况不同,2006年两门课合并后,该课程在高校中基本有从事

思政教育的部门老师承担,2015年的教育部统编教材中对法律部门有三章的设

置,其中基本是将法律专业学生《法理学》和《宪法学》的内容进行缩编,从主

编人员来看,也是重点高校法学院的法理学老师作为法律部分的主编人员,教材

中强调学生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基础理论的理解。

该部分内容对于没有接触过法律的学生,即便是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都是

较为晦涩的,缺乏与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连接点,如果让学生生硬的阅读和记忆,

不但不能增强学生的兴趣,反而会产生排斥情绪。

[1]而2018年修订后的教材更是将法律基础部分缩减为一章,内容更加简

单,学生无法从教材中习得实用的法律知识点。

二教师专业度不够2006年之前,高校的《法律基础》课程通常由法学院或

者法律系的老师承担教学任务,这些老师相对较为专业,很多人也有法律实操经

验。

但2006年两课合并后,从事目前这门公共必修课教学的多为大学社科部门

的老师承担,大多数老师的专业背景为哲学、马克思主义、宗教学、历史学、政

治学、社会学、教育学等,很少有法学法律专业的老师,而相对于其他人文学科,

法律的生活性、实操性、技术性更强,形而上的程度并不高,特别对于在校90

后、00后的大学生来说,希望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达到生活中应用的目的,但目

前的教师无论是专业背景还是实践工作经验都无法满足其要求。

三教学方式生硬由于教师专业背景的原因,一些老师选择略过法律基础部分,

一些老师选择根据教材提纲挈领地讲,还有一些老师希望能够通过社会热点事件

引起学生对法律的重视,并引导学生进行法律检索和学习,进而对事件进行分析

和点评,但准确度和专业度均不够。

[2]四教学时间较少目前高职类学校《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的

学时为52,如果按照2015年版的教材,法律基础部分学时占38,即20个学时,

按照两节课连上计算,大约是10次课,老师一方面要让学生建立起兴趣和思维,

一方面要较为深入的讲解一些法律知识点,时间是较为紧张的。

二、培养大学生法律思维的方法建议由于课程时间较少,教师无法利用更多

的时间给学生讲授具体的法律知识,因此重在让学生意识到学习掌握法律知识的

重要性,以及培养其如何从法律的角度看待和思考问题。

笔者认为无论教师专业背景如何,均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法重点培养在校大

学生的法律思维,让学生在不多的课时中真正形成一定的法律基础,这对其终生

的学校、工作和生活都是大有裨益的一介绍法律上对人的抽象划分方式,培养其

主体意识。

结合学生生活中对人的认识方式,如家庭身份、职业身份等,告诉其法律上

将人分为1.自然人,按照其年龄或精神状态分为民事上得完全行为能力人、限

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然后通过时间轴的方式将一个自然人成长过程中

的关键时间节点列出,具体包括8岁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智能

相应的民事行为;14岁开始自负全部行政责任,可以接受行政处罚,对部分重罪

承担刑事责任;16岁达到合法劳动者最低年龄,承担全部刑事责任;18岁成为完

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享有政治权利;男22岁,女20岁达到法定最低婚龄,要承

担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等,让学生明白自己在法律上的地位,以此培养其法律上

的主体意识和思维,以一个成人心态去要求自己,珍惜在校学习机会,努力掌握

文化知识,提高综合素质为走向社会和工作岗位做好准备。

2.法人,作为法律上的拟制人,根据成立目的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

人,以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机关事业单位法人,以一定活动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讲清楚他们之间区别,并告诉学生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

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查询到各类法人的基本信息,以备

工作和创业时使用。

二其次介绍法律上对物的抽象划分方式。

结合学校、教室和学生身边的物品,告诉学生法律上将所有的物抽象划分为

1.不动产,即不能移动或者移动起来对其经济价值有巨大影响的物,比如土地、

房屋等;2.动产,除了不动产以外的有体物,即看得见、摸得着或者能以某种形

式固定的物,也包括货币等;3.智力成果,知识产权,特别是对理工科专业和艺

术设计专业学生来说很重要。

三建立法律上的关系模型,培养学生法律上的关系思维。

无论这个世界上的人和物有多复杂,也无论自己处于怎样复杂的社会关系中,

都可以用人———物———人的抽象模型来完成。

比如具体举例来说1.你早上没有带学生卡,你一起来上课的张同学借卡

买了3元钱的面包。

你和你的同学在法律上就是自然人和自然人之间围绕人民币这一动产形成

的借贷关系,他有想你主张还款的权利,你有还款的义务,当然他也可以免去你

的还款,这也是权利;你与面包店之间就是自然人与法人之间围绕面包这一动产

形成的买卖关系,你有支付价款的义务,他有给你面包并保证面包质量合格的义

务。

2.你现在学校的公寓居住,与学校之间是自然人和事业单位法人之间围绕

学生公寓这一不动产形成的租赁关系,你有交房租和服从管理的义务,虽然价格

远低于市场价,学校有保证你安全使用的义务。

将来你有经济能力可以买房了,就要和卖家之间围绕不动产形成买卖关系。

3.你在网上购物,快递公司帮你送到学校,你与快递公司之间是运输关系,

运输对象是你购买的物品。

你乘坐公交车、地铁、高铁、飞机,与提供服务的公司之间也是运输关系,

运输对象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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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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