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法律教育对我国的重要性

更新时间:2024-11-06 21:42:1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6日发
(作者:上海蓝印户口)

国际法法律教育对我国的重要性

1意大利国际法法律教育概述

意大利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的教学方法基本都按照此种模式:上课后,教

授先一个学生读一条法律条文,此法条是教授指定课后必读书目中的,学

生读完法条后由教授实行解释;教授解释法条时能够旁征博引,根据听课学

生接受知识的实际情况,深入浅出;课堂授课过程中的一个必要环节是教授

在讲到某一条法条或者说是法理时都会举实例予以分析,不管是国际私法领

域还是公法领域,教授总能引用当今国际社会上的一些典型案例来解释法条

含义;教授所讲授的内容大都是白己的国际法研究成果,不重复教材内容,而

且是教授精讲,但要求学生课下多读。意大利注重国际法教育与国际关系实

践,寻两者的契合点,开设了与国际法相关的国际关系课程。国际法主要是

调整国际关系,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之间存有极为密切的互动关系,意大利实

行国际法教育辅之以适当的国际关系历史与现实教育。意大利虽然没有开设

系统的国际关系理论课程,但是国际法特专题的设置从另一层面补充了这

个缺陷,这可能与意大利罗马法重实践而轻理论的传统相关。国际法特专

题即是教授将当今国际社会上的热点法律问题,归纳划分为几个专题,以讲

座的方式授课。这样国际法专业的学生能够从应然与实然的不同层面客观、

准确地理解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之间的关系,从而把所学到的知识做到融会贯

通,学以致用。另外,不得不提到的一点是罗马大学法律学院的讨论课。该课

分为两种:一是随堂讨论,由教授边讲授课堂知识边主持;二是国际法专题讨

论。讨论课的开设锻炼了学生的思辨水平和逻辑思维。为了使法律教育更好

地结合实际,意大利政府和罗马市政府每周一次向罗马大学法学院免费提供

一套最新国内国际案例汇编,内容很广泛。

1.2国际法考试

意大利大学法律教育考试尤为特殊,也非常严格。绝大多数课程要实行笔

试和口试,国际法课程也不例外。口试很有特点:考场一般设在一间大教室

里,分小组实行,每组有3〜4位教授,一位为主考教授,学生依次进入教

室回答教授接连提问的问题。评定标准很严格,教授会根据考生现场回答情

况,根据考生的思维水平、逻辑推理水平、口头表达水平等评定成绩,学生

如果当场无法作答,就会当场被判不及格。针对国际法专业的学生,教师则

会通过案例的方式来考查学生掌握知识的情况,案例一般会是近期国际社会

的热点问题,教授会先让学生根据白己所学的国际法原理分析案例里面都有

哪些知识点,然后再实行思辨分析,阐述学生的个人观点。如果过程中能和

教授来一场辩论赛,是教授再期望不过的。

2我国国际法法律教育概况及存有问题

国际法相比民法、刑法等一些有完整理论体系的法律分支来说,在我国发

展得还不成熟,国际法这个新兴领域的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合我国社会经济发

展需要和本专业学生教育白身发展的要求。

从各院校法学院国际法的课程设置中能够看出,基本是如此情况:总学分为

30多学分,由必修课、选修课和公共课程组成,这里的必修课如同上述意大

利罗马大学的基础课,选修课相当于他们的补充课;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

各占总学分的大约1/6,而公共课所占比例都高于必修课和选修课所占学分的

比例。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为例,人民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设置了“国

际法专题研究”“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专题研究”“国际知识产权与技

术转让专题研究”“国际经济法与国际私法原著研读”“国际货物运输法

律与实务”“国际投资与技术贸易法律规则与实务”“国际商事仲裁法”

等相关课程。与意大利法学院相比,首先,我国法律教育中的国际法课程设置

结构不够合理,理论课设置太多,虽然法律体系的建立固然重要,但是法律教

育培养的应该是实务型人才,理论研究应仅仅其中的小部分。重理论、轻实

际的国际法教学传统使很多学生误认为学法律就是研究理论,熟记法律条文,

于是造成学生苦背法律书籍,知其不过不知其所以然的结局。其次,缺少实践

性环节,忽视学生思辨水平的培养。众多院校仅仅把国际法当做一门纯理论

课程加以讲授,“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等一些国际法

课程相比“民法”“刑法”等课程来说,很多院校并没有加以重视,国际法

的实践教学课程甚至是空白,实践性环节的缺乏使本来就不太“受宠”的国

际法课程在学生心目中的地位日渐降低,国际法课程的学习也被他们抛在脑

后,不知该怎样使用学到的法学知识分析国际社会上发生的热点问题与时事。

再次,意大利是大陆法系的主要发源地,也是演讲式教学的最早实验场所之

一。欧美国家特别注重一个人的辩论水平,不论是总统选举,政要在政界的立

足,还是教授教学、学术报告等大多都要实行辩论。而我国的法律教育,当然

也包括国际法在内,却从未对此涉及,定期设置法律教育的辩论课程不知何

时会在我国法律教育的课程中出现。

2.2国际法教材

我国各院校法学院相关国际法教学的教材大体一致,有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的邵津主编的〈〈国际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程晓霞、余民才主编

的〈〈国际法》,邵沙平主编的〈〈国际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梁

淑英主编的〈〈国际法》,周洪钧主编的〈〈国际法》,法律出版社出版的著

名国际法学家王铁崖先生主编的〈〈国际法》等。这仅仅把国际法当成一门课

程来系统讲述,并没有实行细致地分支国际法体系。一本国际法教材大都四

五百页,从国际法的概念、特征等基础知识一直到战争和武装冲突法,有的学

生课下甚至开玩笑说:

“学国际法有什么用,老师照书宣科,还拿着这么厚的教材上课,都成了一

种负担。”如果学生都带着这种情绪上课,学习效果可想而知。

我国国际法法律教育中教材设置的问题大致有两个方面。1)缺乏系

列化的国际法教材。我国国际法学者撰写了大量的书名为〈〈国际法》或

〈〈国际公法》的教材书,但国际法的很多具体领域,如国际人权法、国际

条约法、国际组织法缺乏相对应的教材。这就在有限的讲授时间里使得教师

只能给学生提供轮廓性、概括性知识,有些重要的知识点,教师仅仅点到为

止,讲授知识不精不深,而学生也无法通过系列化的教材实行深层次的、更

有选择性的阅读。2)我国国际法教材严重落后

于国际社会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的理论与实践,近年来出版的很多国际

法教材与10年前出版的国际法教材几乎雷同,教师没有给学生指定课后书

目,课上负担重,编制的教材繁重、复杂,专题特不明显,学生在白己不

感兴趣的问题上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2.3国际法考试

考试是学生永恒的话题,各院校法学院的考试一般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没

有口试,国际法也不例外。考查即开卷考试,学生能够将教材带进教室;考试

则较为严格,学生必须全场闭卷作答。考试作为检查学生掌握知识的考核标

准,从试卷题目到考场安排应该科学合理,但是某些院校的考试制度似乎不

是那么规范严格。更有甚者,教师会在考试前给学生划定考试范围。这个强调

“重点”的方式面对学生的需要做到有求必应,学生则考前临时抱佛脚,快

到考试的时候,在各教学楼经常会看到学生手捧几本大书疯狂背书的场景。

死记硬背的学习方法使某些平时不怎么听课的学生照样能够考高分,这似乎

已经背离了法律学习的初衷。学生之所以能够背书得高分也与试卷的设题形

式相关。闭卷考试的试卷中题目的安排绝大多数是课本上能够到的,出题

方式简单,题目类型单调,开放性题目较少,有的话则是试卷的最后一题,有

些学生甚至觉得通过前面的题目及格应该是没问题的,于是索性不答开放性

题目。这样简单的出题方式以及对学生“宽松”的考核方式,对学生知识的

灵活掌握水准、法律素养养成的影响可想而知。除此之外,法学院的考试方式

中并没有设定学生的口试环节。众所周知,口头表达水平和辩论水平是法律

人才培养必不可缺少的一环。国际法,主要表现为大量存有于国际领域的有

约束力的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如何做到让学生主动去掌握看似枯燥的国际

法知识,提起学习兴趣,采用口头表述的方式将其表达出来,这是各院校各培

养单位值得尝试和考虑的问题。

3意大利国际法法律教育对我国的启示

意大利法律教育以演讲式教学为主,将演讲式与讨论式结合起来教学。所以,

意大利法律教学法对我国的启示就是以演讲式教学法为主,同时吸收案例教

学法的优点。对于国际法课程来说,我国是国际法教育

方面属于后进国家,要赶超西方国家的发展进程,我国国际法界要引起注重,

采取必要的措施。

3.1提升对国际法学习的重要性的理解

这是一个世界高度一体化的时代,各国在建立战略合作国际关系的同时都在

奋力提升本国的国际地位。必须理解国际法教育与国际关系之间的联系,尤

其中国对外关系实践关系的问题。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际关系,国际法与国

际关系之间存有极为密切的互动关系,这表明国际法教育必须辅之以适当的

国际关系历史与现实教育。我国当前多数法学院的国际法专业都没有开设系

统的国际关系课程,造成国际法教育与国际关系之间学科联系的断层。各院

校法学院应增大对国际法课程的注重度,引起学生的学习兴趣,尽力补充与

其他法律学科相比在学生心目中的落差。增大学生对国际社会中时事与政策

的教育,使国际法专业的学生能从应然与实然的不同层面客观、准确地理解

国际法与国际关系之间的关系,进而将学到的知识学以致用,融会贯通。

3.2改变陈旧观点,大胆实行全方位改革

1)改变我国传统的填鸭式教学观点,力求国际法课程设置精益求精,尊重

学生白由思考的权利,重视培养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减少学生的课业负担。要

学习意大利法律教育的观点,下决心大幅度有的放矢地削减课程和课时,留

给学生充足的时间白学。同时,让大学生主动参与,设计立体化的国际法专

题,组织好学生的讨论课和辩论课,与国际社会的热点问题相结合、与法院判

例相结合。

2)增强教材建设,拓宽教材渠道。世界化背景下,各院校法学院应谨慎选择

国际法教材。我国是国际法教育后进国家,国际法教材建设问题突出。中国国

际法学界教材编写组应该精心组织撰写一套系列化的国际法教材,使教材能

够体现国际关系与国际法理论与实践的最新发展;规定2〜3套教材供学生课

下阅读,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保证学生能学到最新的法律知识,培养独立思考

的水平。

3)建立严格规范的考试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方式。能够将“可查”

这个考核方式摒弃,教师应注重学生平时的课堂表现,采取

多角度全方位的考核方式,增大对学生的课堂发言、辩论以及课外延伸段参

与水准的考核比重,不是根据最后的考试成绩一锤定音。最重要的是改革试

卷的题目类型,相对应增加开放性题目的数量,重点考查学生的白主创新水

平和灵活思辨水平。另外,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国际法口试这个环节,培养学

生的口头表达水平和逻辑推理水平。

4)尽快采取措施,壮大师资队伍。我国法学博士授予点太少,远远不能满

足社会的需求。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我国现存的博士生导师评选制度。

我国教育界一直存有这样的传统观点,认为只有那些特别著名的教授才能指

导博士生。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导师仅仅学生科研路上的指路人而已,在思路

和方法上仅仅起到点拨作用,不能过多地加以苛求。当然,引入的国际法专业

教师和专家必须具有极大的国际法素质,有扎实的国际法功底,对于学生提

出的问题做到有问必答,旁征博引,同时能够采取多样化的课堂讲授模式,并

注重课外延伸的师生交流。国际法专业教师能够在校园网上开辟教学博客,

将教学感悟与心得、教案设计、课堂实录以及一些教学资料上传发表,与

生在课后实行进一步的交流。

国际法法律教育对我国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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