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所学校,少一所监狱
——学校法制教育之我见
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第三中学张彪
教育是一个复杂而又开放的社会系统。“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
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针已正式写进现行宪法,法制教育作为实
现这一治国方略的重要途径而被吸纳到学校教育系统当中,成为学校
教育内容不可缺少的有机组成部分。
一、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
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是由学校法制教育的功能决定的。
我们认为,学校法制教育对建立法治国家、造就法治人才和培养守法
公民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首先,学校法制教育是弘扬法治精神,彻底摒弃“人治”思想的
基本途径。法治精神是指尊崇法律、维护法律的勇气和毅力。“假定
人人都有这种勇气和毅力,经过相当时间,便可形成一种风气。风行
既久,便会变成习惯。这种习惯一日不形成,法治之实现便一日靠不
住,真正的法治是把这种习惯作为条件的”。法治精神是推动法治化
进程的源动力,是一种可以沉积的民族文化。中国有着几千年的专制
传统,却没有民主法治的文化遗产,从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
演绎下来的中国文化,不可避免地存在着重人治轻法治的封建残余,
如果再不强化法制教育,法治精神就无从谈起,法治国家就难以实现。
学校教育的系统性、有组织性、规模性和科学性等显著特点,使学校
法制教育在培养受教育者的法治精神中具有特殊的作用。通过学校法
制教育,向社会输送一批又一批具有法治精神的社会成员,就能使整
个社会逐渐形成良好的法律文化和法治环境,逐步消除封建人治思
想,为最终实现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学校法制教育为国家造就合格的法律操作者和守法公民。
法治国家是法律主治而不是权力主治的国家,是法律操作者主导而不
是行政官僚主导的国家。西方社会几百年的法治实践经验和中国二十
多年的法治建设历程表明,法治需要执法公仆,需要护法忠臣,需要
弘法良才,“必须造就一大批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而所有这
些法律人才的摇篮就在学校,根本途径就是学校的法制教育(包括法
律教育)。同时,开展法制教育,使社会成员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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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
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
工程。尽管自1986年开始的三次全国性的普法宣传和正在进行的“四
五”普法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最富有实效的途径仍然是学校的法制
教育,无论从“英才教育”意义上,还是从“普及教育”意义上,唯
有学校法制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担当起培养“法治英才”与“法治
公民”这一历史使命。
再次,学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减少青少年
犯罪的最有效途径。青少年犯罪是我国当前最为严重的社会问题之
一,从数量上看,青少年作案成员占全部刑事犯罪作案成员的比例逐
年增长,在九十年代一个时期以来曾经高达73%。他们以“财”、“”、
“霸”为作案目的,以暴力型、故意型、团伙型为主要方式,严重影
响社会稳定。同时,犯罪趋于低龄化,在校学生犯罪占青少年犯罪人
数的比例大有增长之势,同志在2000年初关于教育问题的谈
话中所举的几个实例,更让我们对在校学生的法律素质充满忧虑。之
所以会出现这种局面,社会变革的原因固然有之,但更主要的一个因
素就是我国学校多年来忽视甚至放弃法制教育的结果。“加强法制重
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小
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同志的讲话指出了青少年犯罪
的根本原因,指明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径,也就是加强
教育,尤其是学校法制教育。因此,只有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利用学
校优势,根据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响,
使青少年学生知法懂法,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从而有效地扼制
青少年犯罪。这也是学校对建设法治国家和维护社会稳定应尽的法律
责任。
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存在的问题
在法治社会中,是否具备法律素质,有无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是衡量个体社会化程度的一项基本标准。随着义务教育的全面普及和
个体受教育年限的逐渐增长,学校已成为个体社会化必经环节。法制
教育应当成为学校教育的一个重点,强化学校法制教育,提高学校法
制教育实效,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当前学校法制教育现状与
建设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是不相适应的,它直接影响了中国法治化进
程。
1.把法制教育作为学校德育的一个组成部分。除大学有专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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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材外,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制教育内容不仅少得可怜,而且全部散
见于德育类教材中,作为学校德育内容的一个相对次要的组成部分,
不系统、不全面、无规律,缺乏内在连续性。孰不知,“道德人”与
“法律人”尽管有着密切的联系,但本质上是有区别的,有道德的人
会因为不懂法而触犯法律,而不道德的人却会因为了解法律而不敢犯
法。同志在讲到“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人才时,也是把有道德和有纪律(合理理解就是有法纪)并提的,而
且特别强调纪律的重要性,丝毫没有把纪律纳入道德范畴之意。同时,
德育概念本身也没有包括法制教育,学校德育广义理解包括政治教
育、思想教育和品德教育,狭义理解仅指品德教育。政治教育主要指
政治立场、观点、态度以及政治鉴别力等方面的教育,思想教育仅指
人生观和世界观教育,而品德教育旨在培养教育者良好的道德品质。
德育的三大组成部分本身并不涵盖法制教育内容。另外,比较美国、
德国与瑞士等国的学校教育,尽管也强调道德或宗教教育,但法制教
育却是这些国家学校教育的传统,它与道德或宗教教育无论从教材编
写、专业设置还是教师配备上都有区别。可见,把学校法制教育内容
变相为德育内容,这种做法从理论上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同样,在学
校教育实践中,德育实践本身就在以分数和升学率为杠杆、以智育为
中心的教育体制面前毫无地位可言,再把法制教育纳入德育范畴,无
疑于彻底否定了法制教育的重要地位。
2.把法律素质排除在素质教育内容之外。法律素质是指个体通
过法制环境影响和法制教育训练所获得的、并按照法律要求自觉地规
范自己行为的内在稳定的特征和倾向。如前所述,在法律已经遍布国
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今天,法律素质已成为个体社会化
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然而,一直以来我国素质教育理论研究中,
法律素质的理论研究几乎是一片空白,即没有明确提出“法律素质”
概念,也没有对法律素质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培养受教育
者法律素质的途径和方法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当前的学校素质教育
也没有突破传统学校教育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认识上只承认“法律意
识”或“法制观念”的存在,在实践中忽视甚至放弃对学生的法律素
质培养。熟不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的政治理想。教育在
一定意义上讲是为政治服务的,当今大力倡导的素质教育同样要为实
现政治理想服务,成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强大推进器,这种作
用的集中表现就是培养法律职业体和包括法律素质在内的综合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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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人才。如果素质教育理论仍然停留在原来的水平,无视法律素质的
存在,不重视法律素质的研究,学校教育实践仍然沿用原来的人才培
养模式,不加强法律素质教育,就必然影响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进程。
3.把法制教育等同于法律知识教学。法制教育是指通过学校的
各种教育形式,使学生知法、守法并学会用法,培养和提高法律素质,
形成良好的守法用法和护法习惯,自觉树立法律权威。当前学校法制
教育实践,绝大多数仅仅停留在“知法”这一层次上,忽视了对学生
进行法律情感的陶冶和法律行为习惯的培养。当然,法律知识教学是
法制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但两者有着重要区别,法律知识教学不能
代替法制教育,知法者并不一定是守法者,知法是前提和手段,守法、
用法和护法才是法制教育的目的和归宿。现在知法犯法青少年大有人
在,有两点可以说明,一是模仿犯罪,不少青少年模仿影视小说中罪
犯的犯罪方法和手段实施犯罪;二是反侦查,比如作案时带手套,伪
造证件,破坏现场等等。所以,把传统学校德育中的法律知识教学转
变为法律素质养成已是学校教育的当务之急。
三、学校法制教育构建
法制教育在建设法治国家进程中的重大功用与学校教育忽视法
制教育、不重视法律素质培养的现实形成了鲜明对比。教育是为社会
主义化建设服务的,民主法制建设是社会主义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
分,教育理所当然地要为民主法制建设服务,培养大批的民主法治人
才和守法护法公民。学校教育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改革那些与民
主法制建设不相适应的教育教学体制,把法制教育摆在应有的地位并
真正落到实处。我们认为,当前加强法制教育,培养和提高受教育者
的法律素质必须着手以下几方面的构建。
(一)完善素质教育理论
九十年代初期,国家以法律性文件的形式大力倡导“改革人才教育模
式,由应试教育向全面素质教育转变。”在全国形成了“素质教育”
的理论研究高潮。从实质意义上讲,素质教育应该认为是对马克思主
义“全面发展教育”的进一步诠释和具体化,素质教育的根本目的,
就是全面培养和发展所有学生的各种素质,而“全面发展教育”是它
的基本实现途径。传统学校教育中的德育、智育和体育是素质教育的
几个重要途径,但决不是全部途径,80年代教育改革增加了美育和
劳动教育,九十年代又大力推行心理教育。素质教育的途径随着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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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步以及科技文化和教育事业本身的发展变得越来越完善,九十年代
末期“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提出,又为学校素质教育提供了一
条重要的途径,那就是法律素质教育,这是社会、教育和人的发展的
共同要求和必然选择。加强法律素质方面的理论研究,明确法律素质
在个体综合素质中的地位和作用,揭示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含、层次和
养成规律,对完善素质教育理论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科学的法制教育课程体系
法制教育在学校教育中之所以没有地位,得不到应有重视,一个重要
原因是学校没有法制教育课程,没有相应的教学计划和教材,使法制
教育成了可有可无的“软任务”。比如,许多学校仅仅是每一学期或
学年请校外的“法制辅导员”举办一至二次法制讲座。其实,法制教
育与其它学科教育一样,具有自身的认知规律和结构体系,没有相应
的课程就难有法制教育实效。因此,教育决策部门应当及时修改各级
各类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建立法制教育课程体系,让法制教
育作为一个重要学科纳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当中,使法制教育在学
年编制、课时分配、学周安排和教材编写等方面都加以明确,把“软
任务”变成“硬任务”。这不仅是法制教育地位使然,也是课程化的
一个客观要求。同时,要加快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在法学院校开
设一定比重的教育学科,在师范院校增加一定比重的法律课程,从而
使法律专业人员能够有机会进入教师队伍,使师资队伍具有相应的法
律素质,最终使学校法制教育具有可靠的智力资源保证。
(三)探索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提高法制教育实效
法制教育与学校德育一样,不能只注重知识的灌输和概念的掌握,而
应把重心放在素质的提高上,养成较强的法制观念和良好的守法用法
行为习惯。为此,在认真完成正规法制教育课程教学任务的基础上,
还需要努力探寻其他富有实效的途径和方法。我们通过对多所中小学
校法制教育的调查和思考,认为法制教育活动应该可以是丰富多彩和
富有成效的,除了正规课程教学外,还可以包括:1.利用学校部分教
师和校外司法专业人员的法律智力资源,开展“周末法制教育系列讲
座”,制定计划并严格执行;2.帮助学生建立法律协会,进行有关法
制方面的学习讨论和实践;3.组织青少年学生旁听各类案件的审理,
切身感受违法与制裁、犯罪与刑罚的必然联系;4.在法官和检察官的
协助指导下开展模拟法庭活动,通过实践提高素质;等等。形式多样
的法制教育丰富了校园生活,减少了违法违纪行为,对建设良好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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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四)实行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努力建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
环境
依法治校既是依法治国方略的一种生动体现,同时也是学校得以
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实行依法治校,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严
格按章办事,就能在校园内形成讲求民主、积极参与学校管理、自觉
维护校规校纪的良好氛围,这是一种强大的隐性课程,它能使置身于
其中的全体学生,在潜移默化当中,不知不觉地养成认真学法、自觉
守法、善于用法、勇于护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使法制教育事半
功倍,最终实学校法制教育培养目标。
总之,学校法制教育所具有的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人才以及
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特有功能,奠定了它在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
位。但是,当前学校法制教育仍然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而难有实效。
学校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就必须从学校教
育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都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包括完善素质教育理
论,强化法律素质;建立科学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努力探索学
校法制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校园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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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8-06 18:57:53,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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