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2003-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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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6日发
(作者:什么叫刑拘)

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

(2003-2013)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征信业发展报告》编写组

2013年12月

内容摘要

征信是指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

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

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

在我国,征信一词源于《左传·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

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

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框架逐步确立,多种所有制经济得以共同发展,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日益发挥基础性作用,中国经济更为广泛和深

刻地融入国际经济之中。金融领域内,中央银行调控体系和金融

监管体系在调整中不断完善,银行的商业化运作模式由法律确认

并通过股份制改造而进一步深化,多层次的金融市场更加均衡地

发展,金融服务为实体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正是在这样的背

景下,市场、金融与信用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现代意义上的中国

征信业应运而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信、信用体系建设,作出了一系

列重大决策部署。2003年9月,国务院明确赋予人民银行“管

理信贷征信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的职责,人民银行设立了征

I

信管理局。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

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要“加快

建设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2004年,全国银行、证券、保

险工作会议强调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从“信贷信用征信起

步”,要“加快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

形成覆盖全国的基础信用信息服务网络”。2007年,《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对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若干重要问题作了部署。2011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深化

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

决定》指出,“要把诚信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大力推进政务诚信、

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

的征信系统”,进一步丰富和扩充了征信业的内涵与外延。

十年来,人民银行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推动征信

业不断发展。一是征信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征信业管

理条例》发布实施,征信业发展走上了有法可依的轨道。《条例》

确立了征信业务及其相关活动所遵循的制度规则,从法律层面明

确了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对征信业的监督管理职责和管理手

段,为实现对征信业务的常态化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二是金融

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稳定运行。截至2012年12月底,金

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8.2亿自然人和1859.6万户企业建

立了信用档案,为商业银行等机构防范信贷风险提供了重要支

持。三是征信市场初步形成。信用评级、信用调查等征信机构迅

II

速发展,社会对征信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加。四是征信管理逐步加

强和规范。征信管理体系不断健全,征信机构运营日趋规范,信

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五是征信宣传教育体系的长

效机制初步建立,信用意识深入人心。六是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部际联席会议,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取得进展,大力推

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当前,征信业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也在深入推进。从国内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

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全社会对征信业的

重视程度已经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推动征信业发展,为信用活

动提供有效的信用信息支持,构建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迫切任务;从世界范围看,国际金融危机后,

各国普遍意识到信用信息服务对经济金融运行的深刻影响,其作

用从防范非系统性风险上升为防范系统性风险,推动征信业健康

发展成为各国面临的共同任务。

下一阶段,推进征信工作要立足于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完

善征信法规体系,要以《征信业管理条例》为法律基础,建立和

完善保障征信市场健康运行、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的多层次的征信

法律制度体系。二是大力发展征信市场体系,初步建立符合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竞争有序、运行安全、功能完善的征信

市场体系。三是健全征信管理体系,要按照促进征信业规范可持

续发展,有效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的监管要求,加强征信市场

III

管理,形成分类监管机制。四是探索建立征信宣传教育体系,紧

紧围绕征信管理中心工作,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创新

工作机制,大力普及征信知识,推进征信国民教育。五是构建征

信文化体系,为征信事业蓬勃健康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源泉。六

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化体

系为基础,以推进行业信用建设、地方信用建设和征信市场发展

为重点,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

氛围和环境。

IV

目录

第一部分中国征信业发展的历史沿革

.................................................................-1-

一、中国征信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1-

(一)市场经济和信用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商业领域征信的产生...........................-1-

(二)金融体制改革催生了金融领域征信的产生...................................................-1-

(三)对外开放促进了我国征信机构的产生和发展...............................................-2-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了征信业的发展.......................................................-2-

二、中国征信业发展历程..................................................................................................-5-

(一)探索阶段..........................................................................................................-5-

(二)起步阶段..........................................................................................................-5-

(三)发展阶段..........................................................................................................-5-

第二部分中国征信业发展的成就

.........................................................................-7-

一、征信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7-

(一)《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实施................................................................-7-

(二)建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制度.......................................................-8-

(三)完善信用评级管理制度..................................................................................-8-

(四)推动征信标准建设..........................................................................................-9-

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日趋完善.............................................................-12-

(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历程回顾.....................................................-12-

(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情况.............................................................-13-

(三)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用成效.............................................................-16-

三、征信市场初步形成....................................................................................................-17-

(一)征信市场格局初步形成,市场体系初步建立.............................................-17-

(二)征信机构不断发展,竞争力不断增强.........................................................-18-

(三)征信产品日益丰富,服务应用范围不断拓展.............................................-18-

(四)市场需求得到初步引导,创新不断加快.....................................................-19-

四、征信管理逐步规范....................................................................................................-20-

(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管理逐步加强.................................................-20-

(二)对评级市场的管理逐步规范........................................................................-21-

(三)对社会征信机构的管理逐步展开................................................................-22-

五、征信宣传教育成效明显............................................................................................-25-

(一)探索建立征信宣传教育框架........................................................................-25-

(二)征信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25-

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28-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28-

(二)行业和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开展.............................................................-29-

(三)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31-

(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发展........................................................................-31-

第三部分中国征信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34-

一、中国征信业发展的历史机遇....................................................................................-34-

(一)征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更为完善................................................................-34-

(二)征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34-

(三)征信业发展的市场潜力巨大........................................................................-35-

(四)征信业发展有了良好的基础........................................................................-35-

(五)征信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良好........................................................................-36-

二、中国征信业发展面临的挑战....................................................................................-36-

(一)社会信用意识和信用环境有待提高和改善.................................................-36-

(二)征信市场发展任重道远................................................................................-36-

(三)征信管理面临发展与规范的矛盾................................................................-37-

(四)征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37-

第四部分中国征信业展望

...................................................................................-39-

一、征信法规展望............................................................................................................-39-

(一)研究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39-

(二)研究制定评级业务法律制度........................................................................-40-

(三)建立信用信息标准体系,扩大信用信息应用范围.....................................-40-

(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制度建设.........................................................-40-

二、征信市场展望............................................................................................................-41-

(一)培育品牌征信机构,提高征信市场总体水平.............................................-41-

(二)完善征信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机制.....................................................-41-

(三)提升征信业的服务质量,提高产品创新能力.............................................-41-

(四)依法推进征信市场对外开放........................................................................-42-

三、征信管理展望............................................................................................................-42-

(一)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全面开展征信管理工作-43-

(二)推进信用评级市场管理方式改革................................................................-43-

(三)完善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的管理.....................................-43-

四、征信宣传教育展望....................................................................................................-44-

(一)深入开展常规性、普及性征信宣传活动.....................................................-44-

(二)开展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专题宣传.............................................-44-

(三)推动征信信息主体权益保护专题宣传.........................................................-44-

(四)探索建立征信国民教育体系........................................................................-45-

(五)增强征信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效性................................................................-45-

五、征信文化展望............................................................................................................-45-

(一)倡导征信人的核心价值观............................................................................-45-

(二)形成科学严谨的工作制度和行业规范.........................................................-46-

(三)丰富征信文化的展现形式与传播途径.........................................................-46-

(四)树立征信队伍的良好形象............................................................................-46-

六、社会信用体系展望....................................................................................................-47-

(一)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47-

(二)加快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47-

附录

.........................................................................................................................-49-

第一部分中国征信业发展的历史沿革

一、中国征信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背景

我国征信业的发展,自1932年第一家征信机构——“中华

征信所”诞生算起,已经有了八十多年的历史。但其真正得到发

展,还是从改革开放开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内信用交易的

发展和扩大、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对外经济交往的增加、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国征信业得到迅速发展。

(一(一)市场经济和信用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商业领域征信的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信用经济的发展,信用交易

在各种商业交易中的比重逐渐增加,因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而引

发的交易风险日益严重。为防范信用风险,扩大信用交易规模,

由此产生了专门的第三方机构,收集交易过程中的各种信用信

息,对外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专业化的征信机构在发展的过

程中又促使商业主体基于信息应用加快产品与服务的创新,推动

了商业信用进一步蓬勃发展。

(二)金融体制改革催生了金融领域征信的产生

征信体系是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是获得便利金融服务的必

要条件。我国金融领域内的征信体系建设是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

深化、金融市场的逐步完善而产生和发展的。20世纪90年代,

四大国有银行开始由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型,实行市场化运

-1-

作,客户体多元化,同时一些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银行陆续设

立,加剧了金融市场的竞争;2003年以后,国家开始对国有商

业银行实行股份制改造,提高银行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

力,维护金融稳定,发挥金融在经济中的核心作用。在金融体制

改革中,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开始逐步认识到,征信对于防范信

用风险、降低融资成本、维护金融稳定和改善金融生态方面的作

用至关重要。

(三)对外开放促进了我国征信机构的产生和发展

实行改革开放后,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后,随着我国经济逐

步融入世界经济发展格局,国内企业与国外企业之间的经济交往

愈来愈频繁。规避外贸风险,了解交易对象信用状况需求日益增

加,基于以往对外经贸往来中交易记录基础上的信用信息服务加

速了我国早期企业征信机构的产生。与此同时,国际知名征信机

构进入我国市场,为我国征信业发展提供了先进成熟的经验和技

术,进一步推动了本土化的征信机构与外资征信服务机构的交流

与合作。

(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了征信业的发展

200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

见》指明了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方向,提出“培育和发展种

类齐全、功能互补、依法经营、有市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2011年,党的

十七届六中全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应该看

-2-

到,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础在于信用信息的归集与应用。在政务信

息方面,依赖于政务信息的公开;在非政务信息方面,主要依靠

征信体系的完善。因此,征信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

部分,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3-

专栏1:征信与信用、诚信

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

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

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

征信在促进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基

础作用。一是防范信用风险。征信降低了交易中参与各方的信息不对

称,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带来的交易风险,从而起到风险判断和揭示

的作用;二是扩大信用交易。征信解决了制约信用交易的瓶颈问题,

促成信用交易的达成,促进金融信用产品和商业信用产品的创新,有

效扩大信用交易的范围和方式,带动信用经济规模的扩张;三是提高

经济运行效率。通过专业化的信用信息服务,降低了交易中的信息收

集成本,缩短了交易时间,拓宽了交易空间,提高了经济主体的运行

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征信业是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征信业有助于遏制不良信用行

为的发生,使守信者利益得到更大的保障,有利于维护良好的经济和

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不断发展完善。

“信用”是指在交易的一方承诺未来偿还的前提下,另一方为其

提供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是随着商品流转与货币流转相分离、商品运

动与货币运动产生时空分离而产生的。信用既是社会经济主体的一种

理性行为,也是一种能力体现。

“诚信”即诚实守信,“诚信”是诚实和信用的合称,诚信是为人

处世的道德准则,属于道德范畴,既是调整人们社会行为的一种道德

规范,也是反映人们社会修养的一种道德品质。诚信不局限于经济活

动,广泛用于社会交往。

征信和信用、诚信虽然分别隶属于不同的范畴,但是三者之间存

在着紧密的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构成了社会信用体系建

设的主要内容。诚信是一切信用形式的共同基础,是每个社会经济主

体都应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经济主体之间诚实守信行为维护

了社会良性运转。信用是诚信原则在社会经济主体活动中广泛应用的

体现。诚信和信用是社会发展的目的,征信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征信

通过对经济主体信用活动的及时、准确、全面的记录,既帮助社会经

济主体积累信用财富,也激励每个人养成诚信的行为习惯,进而促进

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

-4-

二、中国征信业发展历程

(一)探索阶段

20世纪80年代后期,为适应企业债券发行和管理,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成立了第一家信用评级公司——上海远东资信评级

有限公司。同时,为满足涉外商贸往来中的企业征信信息需求,

对外经济贸易部计算中心和国际企业征信机构邓白氏公司合作,

相互提供中国和外国企业的信用报告。1993年,专门从事企业

征信的新华信国际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始正式对外提供服务。此

后,一批专业信用调查中介机构相继出现,征信业的雏形初步显

现。

(二)起步阶段

1996年,人民银行在全国推行企业贷款证制度。1997年,

上海开展企业信贷资信评级。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上海市进行个

人征信试点,1999年上海资信有限公司成立,开始从事个人征

信与企业征信服务。1999年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上线运

行。2002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成地、省、总行三级数

据库,实现全国联网查询。

(三)发展阶段

2003年,国务院赋予中国人民银行“管理信贷征信业,推

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职责,批准设立征信管理局。同年,上海、

北京、广东等地率先启动区域社会征信业发展试点,一批地方性

征信机构设立并得到迅速发展,部分信用评级机构开始开拓银行

-5-

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等新的信用服务领域,国际知名信用评级机

构先后进入中国市场。2004年,人民银行建成全国集中统一的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5年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升级

为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2008年,国务院

将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职责调整为“管理征信业”并牵头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2011年牵头单位中增加了国家发

展改革委员会。2013年3月,《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明确中国人民银行为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征信业步入了有法可

依的轨道。

-6-

第二部分中国征信业发展的成就

一、征信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十年来,征信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推进,逐步建立了以国家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的多层次制度体系,保护了信

息主体权益,有力地促进了征信业的发展。

(一)《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发布实施

(一)

人民银行一直积极推动《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制定,深入研

究征信立法相关的重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召开

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征信机构、金融

机构、专家和消费者协会等对征信立法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借鉴

国外征信立法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的

草拟工作。2009年和2011年国务院法制办两次向社会公众公开

征求意见,此后,国务院法制办、人民银行认真吸收了地方政府、

相关部委和机构、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再次对《征信业管理条

例》进行了修改,并报国务院。2012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22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征信业管理条例》,并于2013年3月15

日起正式实施。

《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征信机构的设立条件和程序、征信业

务的基本规则、征信信息主体的权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的法律地位及运营规则、征信业的监管体制和法律责任等内容进

行了规定,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无法可依的问题。有利于加强对

-7-

征信市场的管理,规范征信机构、信息提供者和信息使用者的行

为,保护信息主体权益;有利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推进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

《征信业管理条例》实施后,各项配套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中。

《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已经制定完成并即将颁布实施,进一步细

化了《条例》涉及征信机构管理的条款,规范征信机构的设立、

变更和终止程序,对于促进征信机构规范运行、保护信息主体合

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建立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制度。2005年,

人民银行发布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中

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3号),并相继出台配套制度,保障了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和运行,规范了商业银行报送、

查询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行为。二是明确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

数据库管理制度。在《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管

理框架上,对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功能与管理、借款人信

用信息报送、查询、使用以及异议处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三是对

新型授信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了规范。规范了

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的方式、条件、程序以及业务流程。

(三)完善信用评级管理制度

为规范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信用评级执

-8-

业行为,2006年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

(银发〔2006〕95号),明确了信用评级机构的工作制度和内

部管理制度、评级原则、评级内容和评级程序等内容,对评级机

构从事金融产品信用评级、借款企业信用评级和担保机构信用评

级业务进行管理和指导;2008年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

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作业管理的通知》(银发〔2008〕75

号),对评级机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的现场访谈、作业时间

进行了规范。信用评级管理制度的实施,规范了评级机构的执业

行为,保护了投资人合法权益,促进了信用评级业的健康发展。

(四)推动征信标准建设

2005年起,人民银行把征信标准化建设作为征信管理的重

要手段之一,启动了征信标准化建设。一是发布征信信息系统开

发建设的基本标准规范。制定和发布了《征信数据元数据元设

计与管理》等五项金融行业标准,促进了信息跨部门、跨行业共

享和应用。二是制定信用等级评价相关标准规范。制定和发布了

《征信数据元信用评级数据元》和《征信数据交换格式信用评

级违约率数据采集格式》等5项金融行业标准,促进了评级机构

的规范执业。

-9-

专栏2:主要国家征信法规简介

由于各国法律传统不同、征信模式不同,法律制度设计存在较大差

异。国外对征信行业的立法有专门立法和分散立法两种形式。北美和新

兴市场国家多采用专门立法的形式,欧盟国家、部分亚洲和南美国家则

多采用分散立法的形式。普遍注重对个人征信业务的规范,对企业征信

业务的限制较少,大多明确了征信机构的信息采集范围,重视信息主体

的权益保护,赋予信息主体在征信活动中的重要权利。

美国征信法律制度

美国的征信法律制度主要是针对个人信用报告业务的法律。1970

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专门针对个人信用报告业务的法律,即《公

平信用报告法》(TheFairCreditReportAct)。该法颁布40年来历

经17次修订和三次重大修改。该法系统规定了个人信息主体、信用信

息提供者、征信机构等在征信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从保护消费者

隐私和信用报告准确性的角度出发,规定了信用报告的合法用途、负面

信用信息的保存期限、信息主体获取和要求更正本人信息的权利、征信

机构对信用报告准确性的法律责任等内容。除《公平信用报告法》外,

美国的征信法律制度还涉及《公平债务催收法》、《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银行保密法》、《信息自由法》、《金融隐私权法》、《平等信用机会法》、

《诚实借贷法》、《公平信用账单法》、《信用卡发行法》、《公平信用和借

记卡披露法》、《房屋抵押披露法》等近20部法律,共同形成较全面的

征信法律体系。

英国征信法律制度

英国主要从个人数据的取得和使用方面规范征信机构行为,并给予

私营征信机构足够的生存空间。与征信有关的法律主要包括《消费信用

法》和《数据保护法》。1974年实施、2006年修订的英国的《消费信用

法》充分体现了消费者保护的立法原则,该法对消费者与信贷提供者之

间涉及第三方征信活动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最大限度地维护消费者的

知情权,2006年修订后增加了“从事信用信息服务的征信机构必须申

请信用许可证”的内容。1998年颁布的《数据保护法》在强调开放各

种数据的同时,特别规定不能滥用数据。该法对数据的取得和使用作了

详细规定,着重强调个人的权利,规定个人有权知道自己何种信息被收

集及谁使用了信息,从而达到保护消费者隐私、监督管理征信机构、规

范征信业发展的目的。

-10-

韩国征信法律制度

韩国征信业法律制度规范出发点是对企业和个人等信息主体权利

的保护,同时强调对信息的科学合理使用。韩国1995年的《信用信息

使用与保护法》及其实施细则,专门对信用报告及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

的传播与保护进行了全面和具体的规范,对征信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

进作用,是韩国征信业的基本法律规范。此外,韩国还制定了涉及公共

部门的信息公开与保护以及适用于私人事业领域的信息公开与保护的

数部法律。前者的代表性法律是1994年的《公共机关保有个人信息保

护法》、1998年的《公共机关信息披露法》,后者的代表性法律是2000

年生效的《信息及通讯网络使用促进及信息保护法》。

日本征信法律制度

日本有对企业商业秘密进行保护的法律条款,因此征信立法主要以

个人数据保护为目的,涉及企业征信的内容较少。日本于2003年出台

了《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尊重个人人格的基本理念、国家以及地方公

共团体对个人信息的处理职责、个人信息保护措施的基本事项等予以明

确,对个人信息处理者(包括征信机构)应遵守的义务等进行了详细规

定。日本还颁布了保护行政机关、独立行政法人等持有个人信息的法律

规定,并通过《信息公开与个人信息保护审查会设置法》以及《对〈关

于保护行政机关所持有之个人信息的法律〉等的实施所涉及的相关法律

进行完善等的法律》保证实施。

-11-

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成并日趋完善

人民银行从信贷征信起步,建成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库,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

(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历程回顾

在1992年贷款证制度、1999年个人征信上海试点、2002年

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三级数据库的实践基础上,人民银行于

2004年开始组织商业银行启动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工

作,并于2006年1月和6月正式宣布全国联网运行,提供查询

服务。

图1: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历程

-12-

(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情况

自2006年以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不断扩

充,收录信息数量快速增长,数据质量稳步提升,数据查询量大

幅提升,征信系统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基本涵盖金融市场所有授

信机构类型。截至2012年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接

入机构622家,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累计接入机构629家。

图2:2012年底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的机构用户

单位:家

160

120

80

40

0

144

108

90

88

77

46

28

21

10

7

1

1

1

1

1

13

图3:2012年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的机构用户

单位:家

400

300

200

100

0

310

145

61

34

21

17

12

5

4

4

1

第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基本上为国内每一个有信用

活动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了信用档案。截至2012年底,企业信用

-13-

信息基础数据库为1859.6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建立了信用档

案,信息规模已经居全球企业征信系统前列。

图4:2007~2012年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的企业及其他组织数量

单位:万户

2000

15001331.2

1000

500

0

2007年2008年2009年

1447.4

1575.9

1697

1809.2

1858.8

612.4

694.2741.5

790.9

844.3

900

2010年2011年2012年

收录的企业和其他组织户数有贷款卡的企业数

截至2012年底,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8.2亿自然人

建立了信用档案,收录的自然人信息数量居世界各征信机构之

首。

图5:2007~2012年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收录的自然人数量

单位:亿人

10

8

6

4

2

0

1.03

2007年

1.41

2008年

1.76

2009年

2.25

2.62

2.89

7.77

5.95

6.36

6.65

8.05

8.23

2010年2011年2012年

收录的自然人数量有贷款记录的人数

第三,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服务功能日益增强。金融信

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依托覆盖全国的信息服务网络,为商业银行提

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利用覆盖全国的客户服务网络,免费为信

-14-

息主体提供自身信用报告查询服务;并为政府部门、金融监管机

构的宏观管理及金融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支持。截至2012年底,

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开通查询用户13.3万户,全年查询次

数9733.1万次,日均查询次数26.6万次;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

据库开通查询用户15.4万个,全年查询次数2.7亿次,日均查

询74.9万次。

图6:2009-2012年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年度查询情况

单位:万次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8627

3229

2008年

3890

2009年

15205

22966

29004

24146

27427

5000

2102

0

2007年

5200

6930

9733

2010年2011年2012年

企业征信系统年度查询情况个人征信系统年度查询情况

第四,各类产品不断创新。随着产品研发和创新力度不断加

大,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的产品种类从单一的信用报告

查询向提供关联企业查询、信贷报表等征信增值产品发展,研发

完成个人信用评分模型,并在商业银行信贷业务中试用。

第五,异议申请得到妥善解决。为保护信息主体的异议权,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向个人开通了异议申请服务。2012年,

受理有效个人异议申请近5000笔,异议回复率达到了99.8%,

解决率达到了99.4%,个人异议平均回复和解决天数分别从2007

-15-

年的27天和78天缩短至2012年的6天和8天。

图7:历年异议核查回复与更正平均时间趋势

单位:天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78

51

27

21

15

8

2007年2008年2009年

11

7

2010年

8

6

2011年

8

6

2012年

核查时间更正时间

(三)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应用成效

目前,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提供的信用信息产品不仅为

各类金融机构广泛应用与信用风险管理中,而且渗透到经济社会

的其他方面。

一是促进金融机构提高信用风险管理水平,提升审批效率。

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促进金融机构实现了信贷决策从简单

的定性分析向定量分析转化,有效提高了风险管理能力。金融信

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在提高授信申请审批效率、推动解决小微企业

融资难问题方面也成效显著。

二是为信贷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近年来,我国信

用卡、消费信贷等发展迅速,借款主体不断增加,而不良贷款率

逐年下降,金融体系稳定运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发挥了

基础性作用。

-16-

三是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特别是部分政府部门在财政贴

息项目审查、小微企业扶持计划资质认定、企业信用分类管理、

集中采购、项目招投标、招商引资、公务员录用等活动中将企业

和个人信用状况作为评价指标之一,有效促进了失信联防惩戒机

制发挥作用。

三、征信市场初步形成

目前,多元化的征信市场格局初步形成,征信服务产品日益

丰富,征信机构快速发展,市场功能日趋深化,服务于经济和社

会的能力不断增强。

(一)征信市场格局初步形成,市场体系初步建立

坚持以市场化为导向,逐步建立了各类征信机构并存,信用

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等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征信市

场。从市场层次看,按照征信信息主体不同,征信市场包括企业

信用服务市场和个人信用服务市场;按照业务类型不同,包括信

用登记市场、信用调查市场、信用评级市场以及其他征信市场;

按照征信服务领域不同,包括资本信用服务市场、信贷信用服务

市场、商业信用服务市场和个人消费信用服务市场等,征信市场

体系初步建立。经过多年发展和努力,我国己初步形成了以市场

为导向,各类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

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征信市场。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

服务质量和水平均有显著提高。

-17-

(二)征信机构不断发展,竞争力不断增强

据不完全调查,截至2012年底,我国有各类征信机构150

多家,征信行业收入约20多亿元。目前,我国征信机构主要分

三大类:

第一类是政府背景的信用信息服务机构20家左右。近年来,

各级政府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或其所属部门设立征信机

构,接收各类政务信息或采集其它信用信息,并向政府部门、企

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信用信息服务。

第二类是社会征信机构50家左右。其业务范围扩展到信用

登记、信用调查等。社会征信机构规模相对较小。机构分布与区

域经济发展程度相关,机构之间发展不平衡。征信机构主要以从

事企业征信业务为主,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征信机构较少。征信

业务收入和人员主要集中在几家大的征信机构上。

第三类是信用评级机构。目前,纳入人民银行统计范围的信

用评级机构共70多家,其中,8家从事债券市场评级业务,收

入、人员、业务规模相对较大;其余从事信贷市场评级业务,主

要包括借款企业评级、担保公司评级等。

(三)征信产品日益丰富,服务应用范围不断拓展

征信服务产品涵盖企业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调查

报告、债券主体评级报告、债券债项评级报告、借款企业评级报

告、担保机构评级报告和持续跟踪评级报告等。征信产品的服务

范围涵盖了信贷市场、债券市场、个人消费信用市场、商业信用

-18-

市场等市场,个人、企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

构和政府部门等多类市场主体,少数机构走出国门,向海外市场

提供服务。

以征信市场的子市场——信用评级市场为例,其产品包括短

期融资券评级、中期票据评级、上市公司债券评级、非上市公司

企业债券评级、金融债券评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评级、资产证

券化产品评级、借款企业评级、担保机构评级、小额贷款公司评

级、商业承兑汇票出票人和承兑人评级等十余个品种。“十一五”

期间,债券市场和信贷市场开展信用评级业务22万多笔;其中,

债项评级近3200多笔,信贷市场主体评级近21.7万笔。2012

年,全国评级机构共完成债项评级1672笔,比2011年增长42%;

完成信贷市场主体评级近5万户,比2011年增长近5%。

(四)市场需求得到初步引导,创新不断加快

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培育和引导征信服务需求,大

力开展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将担保机构评级结果应用情况纳入人

民银行对金融机构的综合评价体系;积极研究推广商业承兑汇票

评级;拓宽信用评级报告的使用范围等;另外,在政府采购、招

投标、资质认定等方面不断加大信用信息应用。各征信机构为满

足不断发展的征信服务需求,服务创新不断加快,发展了一些新

的征信服务产品。部分评级机构除提供信用评级报告外,还从事

咨询顾问、信用风险培训、评级模型销售等业务。部分信用调查

机构除从事信用调查业务外,还从事信用风险管理咨询、企业商

-19-

账管理、信用管理培训、信用风险管理软件等业务;最近几年,

信用调查机构也越来越多地开始向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提

供各类信用信息服务,帮助金融机构进行贷前审查和贷后监控。

四、征信管理逐步规范

从2003年国务院明确赋予了人民银行管理征信业职责以

来,征信管理工作在探索中起步,并不断规范和完善。2013年3

月,《征信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人民银行

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征信业进行监督管理,为人民银行依法履职

提供了完善的法制基础。

(一)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管理逐步加强

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机构的管理方面。一是根据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个人信用

报告查询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指导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库运行机构不断完善业务操作。二是指导运行机构建立了完善的

内控机制,加强征信信息安全保障。三是引导运行机构不断创新

产品,优化业务流程,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四是推动运行机构不

断提高数据质量,建立异议反馈和投诉处理报告制度,最大限度

保障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五是建立业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

并适时进行指导。

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的管理方面。一是实施

接入审核管理,确保合格机构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特

别是2013年,由征信管理局牵头,人民银行总行相关司局参加,

-20-

成立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审核小组,从申请接入

机构接入方案、内控机制、技术保障等方面对各类机构的新接入

申请进行审核。二是加强非现场监管,开展日常考评监测,并指

导建立了对异常查询的技术检测手段,提升非现场监管能力。三

是开展现场检查,人民银行总行组织各级分支行,开展对接入机

构的现场检查工作,依法处理各类违规行为。四是处理信用信息

主体投诉,指导商业银行提高异议处理效率,维护信息主体权益。

五是建立了业务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指导各类机构不断完善和规

范业务操作。

(二)对评级市场的管理逐步规范

信用评级是征信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履行好国务院赋予的

职责,人民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主要负责信贷

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信用评级管理工作。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2004年,人民银行发布22号公告,规

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必须经过在中国境内工商注册且

具备债券评级能力的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2005年,5家评级机

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始从事信用评级业务。

在信贷市场,2004年起,开始有计划、有组织地在全国启

动了信用评级工作,组织信用评级机构对有银行借款需求的企

业、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信用评级业务,并将信用评级报告提供

给商业银行,为商业银行信贷决策提供参考。目前,信贷市场信

用评级工作已经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

-21-

在培育市场的同时,为规范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人民银行

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2006年3月,人民银行颁布了《中国

人民银行信用评级管理指导意见》,对信用评级机构的工作制度

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业人员、信用评级程序、信用评级标识含义

作出了明确规定;同年11月,颁布了《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

市场信用评级规范》。在对评级机构进行事前、事中管理的同时,

人民银行还依托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组织

开发并完成了信用评级违约率检验系统。人民银行依据这些制度

和手段,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信用评级市场的健康发展,推

动我国信用评级业走向规范化发展的轨道。

(三)对社会征信机构的管理逐步展开

我国征信服务市场初步形成,征信业务呈现多元化发展态

势。人民银行一是加强对社会征信机构的监测分析,了解其业务

动向和发展情况,为开展管理工作打下基础。二是深入调查研究。

2011年,人民银行组织开展了全国性的调研活动,调研重点是

征信机构及征信业务的开展情况,以便进一步明确管理对象和管

理重点。三是开展对社会征信机构的业务指导,特别是在《征信

业管理条例》实施后,指导社会征信机构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

明确自身业务规则,进一步完善各项业务操作流程。

-22-

专栏3:征信监督管理的国际比较

从世界经验来看,一国的征信监管和该国的征信市场建设模式直

接相关。美国的征信体系以市场为主导,征信机构完全市场化运作,

因此美国仅在法律框架下对征信业进行必要、有限的监管,且多个监

管部门根据法律在相应职权范围内行使相关监管职权,监管环境较为

宽松。欧盟国家既有以中央银行主导建立的公共征信机构,也有市场

化运营的私营征信机构,但欧洲各国普遍成立了专业监管机构,非常

注重对个人隐私的保护,采用较为严格的监管模式。亚洲国家的征信

体系建设起步较晚,大多由中央银行推动征信业的发展,在监管的同

时注重培育征信市场。

一、美国以法律体系为主导的多元化监管模式

美国实施的是政府部门“多头监管”,没有专门负责征信业监管的

行政部门,由相关法律对应的主管部门在其相应的职权范围内发挥对

行业的监管和执法功能。美国的征信监管部门主要分为两类:一是金

融相关的政府部门主要包括财政部货币监理局、联邦储备系统和联邦

储备保险公司,主要负责监管金融机构的授信业务。法律一般指定联

邦储备委员会和财政部的货币监理局作为执法机关。二是非金融相关

的政府部门主要包括司法部、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国家信用联盟总局等,

主要规范征信业和商账追收业。联邦贸易委员会是美国监督管理的主

要部门,主要负责征信法律的执行和权威解释,推动相关的立法等。

此外,美国《多德—弗兰克法案》加强了证券交易委员会对信用

评级机构的监管,准许证券交易委员会在内部成立信用评级办公室,

对全国认定的评级组织进行监管,同时赋予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制定

权。同时,在联邦储备委员会内设立一个全新的、独立的联邦监管机

构——消费者金融保护局,管理并执行新的针对消费者金融监管的联

邦监管制度。

美国比较注重市场的自由发展,因此为征信业提供了较为宽松的

发展环境。如美国要求政府、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披露和公开其掌

握或反映自身状况的各种信息;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

例外;信用中介服务机构在采集和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时无需经信息主

体人的同意。同时美国在必要的方面加强监管,对涉及国家安全、商

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给予严格保护;禁止采集种族、信仰、医疗

记录等隐私;对征信机构的信用报告规定了明确的使用目的和范围,

对滥用信用信息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和惩处。

二、欧盟以专业监管机构为主导的一元化监管模式

-23-

欧盟国家普遍成立了专业监管机构,负责数据保护和征信机构的

监管工作。如德国、法国、意大利由中央银行主导管理征信业。英国

则由独立的公共行政部门——信息专员署负责征信业管理。在德国,

政府作为主要出资方,建立全国数据库,形成了中央信贷登记系统为

主体的社会信用管理模式。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均设立了个人数据保

护监管局,对掌握个人数据的政府机构和信用服务机构进行监督和指

导。这些专门的监管机构可制定法规,享有行政执法检查权,负责确

保各项数据保护法律法规的严格贯彻执行,维护信息主体各项权益。

欧盟国家特别注重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因此对征信业的监管更为

严格。如德国规定,只有在法律允许或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征信机

构才能提供用户的信用数据;信息主体有权了解征信机构收集、保存

的本人信用档案;禁止在消费者信用报告中公开消费者收入、银行存

款、消费习惯等有关信息。德国还要求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委托

一名数据保护官,具备专业知识和可信度,致力于德国数据保护法的

执行。

三、印度以中央银行为主导的培育和监管并重的模式

亚洲多数国家采取政府主导模式建立征信体系并实施监管。印度

财政部和印度储备银行发起成立了印度第一家银行信贷信息共享机构

——信用信息局有限公司,负责采集和发布商业信贷和消费者信贷数

据。印度储备银行出台了《信用信息公司管理条例》,向信贷提供者颁

布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强调印度储备银行对信用信息公司的设立、运

行、退出的审批监管,并对信用信息的披露使用作出限制和规定。印

度尚未制定明确的隐私保护法或信用信息保护条例,但在有关法规中

对保护个人隐私问题提出了原则要求。印度储备银行积极推动信用评

级的发展,出于对本国评级机构成长期保护,外国评级机构只能以与

本地机构合资或合作方式进入。印度储备银行与印度证监会要求特定

的公开证券发行人进行信用评级,印度证监会制定了《信用评级机构

管理条例》,对信用评级机构开立、运行、监督、处罚等作出具体规定。

-24-

五、征信宣传教育成效明显

十年来,征信宣传教育的体系框架逐步确立,工作机制不断

完善,宣传工作常态化开展,教育工作制度化推进,在普及信用

知识、培养征信专门人才、提高公众信用意识等方面发挥着积极

的推动作用。

(一)探索建立征信宣传教育框架

一是明确了征信宣传教育的职责任务。人民银行征信宣传教

育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围绕征信管理工作大局,以信贷征信宣传教

育为重点,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价值导向和教育熏陶作用,为推

进征信业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凝聚力量、营造氛围。

二是建立了征信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征信宣传教育自上而下

建立了协调联动的工作模式。人民银行总行研究制定征信宣传教

育的规划与方案;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形

式多样、各具特的征信宣传教育活动;金融机构、征信机构按

照人民银行部署,依托点多、面广、贴近客户的优势,广泛开展

征信宣传。

(二)征信宣传教育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持续开展全国征信专项宣传活动。人民银行总行统筹规

划,集中组织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征信机构,采

取全国联动、合力推进的方式,每年开展“6·14信用记录关爱

日”、“征信专题宣传月”等全国征信专项宣传活动。十年来,

全国征信专项宣传活动受众面广、公众参与程度高,成为征信宣

-25-

传的主要形式和公众获取征信相关知识的重要渠道。如2013年

的《征信业管理条例》专题宣传活动,为期三个月,共计16.5

万个金融机构网点、70多家征信机构、60多家评级机构、近40

万名工作人员参与,累计开展活动5.3万余场,发放宣传品2000

多万份,发送手机短信2300余万条,受众人数近3000万人次,

2700多家媒体共计发表各类宣传报道8900余篇,有力地扩大了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影响,深化了对《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认

识,促进了《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贯彻落实,较好地达到了广覆

盖、求实效的宣传效果。

二是常态化开展地方特宣传活动。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在做

好总行统一宣传任务的同时,自行组织开展辖内日常征信宣传活

动。有的分支机构利用春节、元宵节等传统节假日,通过广场宣

传、文艺汇演、歌咏比赛等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公众传播征

信知识;有的分支机构借助大型会展和庆典活动,通过摆摊设点、

发放资料、提供咨询等,扩大征信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有的

分支机构还编写了少数民族语言征信宣传资料,把征信宣传推广

到少数民族地区。

三是推进校园征信宣传教育活动。人民银行加强与各级教育

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推动建立校园征信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有

的分支机构与当地省属高校合作,编写征信知识教材,以必修课

或选修课的形式,开展征信知识课堂教学;有的分支机构结合高

校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在新生入学、毕业生离校时,组织学生观

-26-

看专题宣传片;有的分支机构通过在中小学建立“少年诚信基

地”,将征信知识纳入小学“德育课程”,开展校园日常宣传教

育活动。

专栏4:信用记录关爱日

为提高社会公众信用意识,引导社会公众关心、关爱自身信用记

录,从2008年开始,人民银行总行把每年的6月14日确定为“信用

记录关爱日”,以“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为主题口号,采取

全国联动、合力推进的方式,组织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金融机构、征

信机构,开展全国性的征信专项宣传活动。

“信用记录关爱日”专项宣传活动,紧扣征信工作的时代特征和

中心任务,坚持贴近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通过丰富的载体和

新颖的方式,帮助百姓了解征信知识,增强信用意识,引导社会公众

关注、参与国家的征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切实增强了征信宣传的

吸引力和感染力。如2012年“信用记录关爱日”专项宣传活动期间,

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征信机构参与各类宣传活动的工作人员近3万

人,累计开展活动4200余场,受众人数700多万人(次),发放宣传

品710万份,近百家媒体共计发表各类宣传报道300余篇。公众信用

意识明显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心自身信用记录。个人主动查询

自己信用报告的数量从2006年的97人次,迅速上升到2011年的217.3

万人次。

人民银行将总结经验,创新形式,将“信用记录关爱日”打造成

征信宣传精品品牌,创建面向公众、贴近民生的制度化、长效性的征

信宣传机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上下联动与部门互动,统筹各

种社会资源与力量,建立全民参与征信宣传教育的行动体系,为国家

的征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7-

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经历了不断认识、探索、深化和发展

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民银行在经济领域、尤其是金融领域开

展了一系列开拓性地工作,取得了一些示范性效应,为我国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

(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牵头机制。2008年11月,

人民银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8个

部门。人民银行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

通协调,专门设立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秘书

处,负责日常事务。根据新的形势与任务,2011年10月,国务

院将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调整为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增加了

17个成员单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组成单位扩充

至39个。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范围和内涵不断扩充。从金融领域信用

体系建设(金融征信),扩大到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经济征

信)。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扩大

至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等领域的信用

建设,既涵盖经济领域,又涵盖道德范畴。

2011年,人民银行联合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编制了《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送审稿)》上报国务院。

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

-28-

联合各成员单位重新编制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3-2020年)(送审稿)》。

图8: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涵

(二)行业和地方信用体系建设有效开展

在人民银行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中,行业信用建设

取得积极进展。在人民银行的协调、推动下,各行业主管部门按

照《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

关于“完善行业信用记录,推进行业信用建设”的要求,积极开

展本行业、本部门信用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多数行业主管部门

建立了本行业与信用相关的信息系统,对管理对象实行信用评

价,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部分部门之间实现了信用信息互联和

共享,提高了信用信息的使用效率,促进了部门之间的联合监管。

-29-

多数省、市、区也建立了当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机制,

部分地方成立了当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

制定了促进当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制度,有效推动了地方

信用建设。多数地方政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加强

了信用信息的公开,促进信用产品的应用,推动政府信息联网工

程建设,实现了不同部门信用信息在地方内的交换和共享。

专栏5:征信体系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区别和联系

征信体系是指采集、加工、分析和对外提供社会主体信用信息服

务的相关制度与措施的总称,包括征信制度、信息采集、征信机构和

信息市场、征信产品与服务、征信监管等方面,其目的是在保护信息

主体权益的基础上,构建完善的制度与安排,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

社会信用体系是指为促进社会各方信用承诺而进行的一系列安排

的总称,包括制度安排,信用信息的记录、采集和披露机制,采集和

发布信用信息的机构和市场安排,监管体制、宣传教育安排等各个方

面或各个小体系,其最终目标是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社会信用

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以法律和道德为基础,通过对失信行为的记录

披露、传播、预警等功能,解决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信用信息不对称的

矛盾,从而惩戒失信行为,褒扬诚实守信,维护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

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

征信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核心环节。社会

信用体系是目的,征信体系是手段。征信体系建设的主要作用是通过

提供信用信息产品,使金融交易中的授信方或金融产品购买方能够了

解信用申请人或产品出售方的资信状况,从而防范信用风险。同时,

通过准确识别企业、个人身份,保存其信用记录,有助于形成促使企

业、个人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约束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内容更广

泛,除征信体系建设外,其他部门如质检、税务等对本行业内部的市

场行为进行惩戒和表彰奖励等都属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内容。

-30-

(三)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稳步推进

2010年,人民银行印发了《中小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

指导意见》,标志着我国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步入规范和可持

续发展的轨道。近年来,人民银行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建设中小

企业信用体系试验区、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档案、搭建中小企业信

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价等方式推进中小企业信

用体系建设。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累计补充完善中小企业

信息235.3万户。

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在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提高社会信

用意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典型示范作用带动中小企业

共同形成良好信用氛围,小微企业信用意识增强。二是降低了中

小企业的贷款成本,提高了贷款审批及贷后管理效率,金融机构

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增加。三是提高了地方政府支持中小企业政

策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职能部门、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加强,

政银企关系趋洽。

(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发展

2009年,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农村信用

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国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走上了规范

发展的道路。人民银行协调相关部门,通过建设农村信用体系试

验区、建立农户电子信用档案、开展农户信用评价、开展“信用

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等形式推进农村信用体系

建设。截至2012年底,全国共为1.48亿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

-31-

并对其中9784万农户进行了信用评定。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在改善农村信用环境、创新农村信用管理

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农村居民信用意识明显提高,农村信用

环境不断改善。二是提高了金融机构信贷决策速度,加大了金融

支农力度,农村地区有效贷款需求进一步得到满足。三是创新农

村社会管理,改善了农村社会风气。

-32-

专栏6: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特模式介绍

一是搭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模式。如,江苏常州。常州

市开发常州市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和基于互联网平台、汇集

商业银行中小企业各类金融产品的常州市小微企业金融产品信息系

统,共同构建了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了常州市小微企业

信息共享、融资培育、信用评价、政策评估、金融服务和风险监测等

功能的一体化,全面服务政府、银行和企业,全市融资环境和信用环

境大幅改善。

二是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模式。如,四川遂宁。遂宁市

以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为载体,促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遂宁

市充分利用各方资源组建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小企业信用信

息服务网,结合“企业红名单评选”活动,加大对守信中小企业的政

策扶持和融资培育,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逐步建立了中小企业信

用体系建设长效机制。

三是动员各方力量联动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平台模式。如,浙江丽

水。丽水市委、市政府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横向到边、纵向到

底的工作网络体系,并成立了丽水市金融服务中心,各县(市)也相

继成立了县级金融服务中心。通过广泛宣传、统一标准、三级评定等

方式方法,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户信用等级评价,综合运用财政支持、

利息补贴、利率优惠等政策措施,形成正向激励效应,有效地发挥了

农户信息共享平台的服务与监督功能。

四是建设区域专门机构组建农村信用信息征信平台模式。如,广

东郁南。郁南县以党政统筹、人行推动、多方参与的方式率先创立全

省第一个县域综合性征信中心,开发农户系统,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

平台,破解了信息孤岛和信息屏障难题。创新信用评价机制,以信用

激励与信贷管理相结合,创新金融扶贫方式,创建了普惠金融争相激

励机制,有效地支持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33-

第三部分中国征信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中国征信业将迎来前所未有的

发展空间和机遇。但中国征信业起步晚,发展现状与信用经济和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行业发展过程中还面

临着各种挑战。

一、中国征信业发展的历史机遇

(一)征信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更为完善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2012年,党的十

八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

司法公信建设”。2013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诚

信体系建设,以政务诚信带动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形成良好的

社会风尚”。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

立健全社会征信体系,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这一系列部署,

为征信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征信业面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

随着各地方、各部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各项政策陆续出

台,为征信业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特别是在信用信息采集、

征信产品应用等方面,将进一步夯实征信业发展的基础。

(二)征信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建立

《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为征信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

法律基础。《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的实施,为征信机构管理提供

了详尽的依据,其他落实《条例》相关规定的各项配套制度也在

-34-

不断完善之中。特别是规范征信机构运行、个人征信业务、企业

征信业务等方面的配套制度,将与《条例》一道,共同构成征信

业法律法规体系。这对于规范征信活动,保护信用信息主体合法

权益、人民银行依法履行征信业监督管理职责等,将发挥重要作

用,推动我国征信业步入有法可依阶段。

(三)征信业发展的市场潜力巨大

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征信服务,特别是随着扩大

内需、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一系列政策措施的稳步实施,消

费领域、生产环节等对信用信息的需求日益增长,推动征信业的

市场需求增加。社会公众在经济活动中,日益重视应用征信产品

防范信用风险,对自身的信用状况更加关注,信用意识不断增强,

为征信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与此同时,全社会对个人

信息保护的认识提升到新的高度,也对征信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

的要求。

(四)征信业发展有了良好的基础

十年来,我国征信业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征信

市场,逐步建立了征信管理制度,建立了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

库,这为征信业的长远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稳步推进,征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的重要作用日

益形成共识,其应用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也成为征信业发展

的巨大动力。

-35-

(五)征信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良好

国际金融危机的根源在于信用危机。危机后,各国普遍意识

到信用信息服务在经济、金融运行内生稳定机制中发挥的重要作

用。在信用信息服务的机制安排、技术改进、监督管理等方面,

各国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推动征信业健康发展。应该看到,在各

国日渐重视征信业的情况下,我国应发挥后发优势,加强国际交

流,密切关注国外征信业动向,学习征信业发展的先进经验。只

有这样,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推动我国征信业迅速提高自身素

质,抓住赢得国际话语权的难得历史机遇。

二、中国征信业发展面临的挑战

(一)社会信用意识和信用环境有待提高和改善

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时间

不长,全社会信用意识和社会信用环境还比较薄弱。从经济主体

看,为争取经济利益而失信的行为时有发生。这既有信用意识淡

薄的原因,也有失信成本过低的原因。从政府层面看,行政过程

中尚未全面建立起“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机制。此外,《政

府信息公开条例》虽然已对政务信息公开作出了具体规定,但执

行过程中,政务信息的公开尚不全面,部分信用信息的缺失,削

弱了信用信息的完整性,不利于形成准确的信用状况判断。

(二)征信市场发展任重道远

我国征信市场的发展历史不长,与发达国家成熟的征信市场

相比,市场基础较为薄弱。从征信机构看,我国征信机构总体实

-36-

力较弱,在产品研发、征信技术、内控机制等方面,还存在较大

差距,影响了行业活力。从征信产品看,现有的征信产品较为单

一,产品创新较少,不能完全满足多层次的市场需求。从征信需

求看,企业、个人对征信产品的需求还局限于较小的范围,距离

全社会的广泛应用还有很大的差距。总体来看,征信市场的供、

需两方面都存在不足的情况,对我国征信业的持续发展产生了一

定的阻力。

(三)征信管理面临发展与规范的矛盾

行业发展与规范始终是一对矛盾。现实中,也常存在“一收

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征信行业有其自身特点,征信机构的

主要业务是采集、加工、整理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服务。出于

满足信息使用者需要的角度,征信机构往往希望采集和提供的信

息更加丰富。虽然这可以迅速发展业务,但容易侵害信息主体的

权益,引发违规行为。而对于监管者来说,又往往存在着为避免

违规而过度监管的倾向,这将影响整个行业的活力与发展动力。

如何使征信业发展与规范并重,更好地处理二者间的关系,已成

为监管者面临的重大问题。

(四)征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发展。目前,我国征信业还面临人才

缺乏的局面。征信从业人员总体偏少,高级人才更为稀缺;人员

总体素质提升较慢,人才培养的长期机制尚未建立。同时还应看

到,征信业服务于其他行业,对征信从业人员的跨学科背景有着

-37-

较高的要求,而征信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人才流动不畅,人才引

进难度较大。

-38-

第四部分中国征信业展望

未来五年,要以贯彻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为核心,以促

进征信业健康快速发展、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为重点,推动征

信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由此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深入推

进。

一、征信法规展望

征信法规制度的建设是一个不断丰富和完善的建设过程,未

来五年,要以《征信业管理条例》为基础,建立和完善保障征信

市场健康运行、保护信息主体权益的多层次的征信法律制度。

(一)研究制定《征信业管理条例》配套规章制度

《征信业管理条例》确立了征信经营活动统一遵循的制度规

范和监管依据,解决了征信业发展中的法律保障问题。依据《征

信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务规则,需要尽快出台征信业务活动的

管理办法,规范信息提供者、信息使用者、征信机构的个人征信

业务和企业征信业务,保护信息主体的合法权益;制定金融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管理制度,明确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运

行规则,规范从事信贷业务的机构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

送和查询信息的行为,保障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建设、运

行和维护;研究征信业务投诉管理相关规定,落实《征信业管理

条例》保障信息主体投诉权益的要求,明确信息主体投诉的范围、

投诉处理流程、投诉处理时限等内容。

-39-

(二)研究制定评级业务法律制度

根据人民银行对信贷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评级业务的管

理要求,研究制定评级机构的业务规范,规范评级程序,提高评

级质量和评级的透明度,促进评级产品的应用;按照“人民银行

为信用评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依法实施具体监管”职责,

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统一的评级市场管理办法,做好分工合

作,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完善评级业的管理,规范评级业务行

为,防范利益冲突,保障评级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

(三)建立信用信息标准体系,扩大信用信息应用范围

制定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用户管理规范和征信业的

信息安全规范标准,加强对信息主体权益的保护、保障征信机构

运行中的信息安全;建立统一的信息主体标识规范、征信基本术

语规范,为扩大信息采集范围,促进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提供统

一的信息技术参考;研究层级清晰、结构完善的征信业总体标准

和基础类标体系,提高征信标准化工作的适用性和科学性。

(四)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律制度建设

《征信业管理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初步构成了社

会信用体系的法律基础。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立法,还要

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促进社会信用发展和信用信息保护等方

面的法律制定,从国家立法层面指导信用促进行为,规范信息收

集使用,保护信息主体合法权益。

-40-

二、征信市场展望

我国征信市场与发达国家相比,有很大差距,尚不能满足经

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未来五年,我国要初步建立符合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竞争有序、运行安全、功能完善的征信市场

体系。

(一)培育品牌征信机构,提高征信市场总体水平

对一批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征信机构给予扶持指导,帮助

其进一步做大做强,推动其成为全国性和区域性的征信龙头企

业,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积极扶持征信机构的多

元化发展,鼓励国内中小型征信机构重组并购,形成合理的市场

结构,提高征信市场的整体水平。

(二)完善征信机构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机制

引导征信机构以职责清晰、权责分明为目标,强化公司治理

与内控机制建设;督促征信机构建立健全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

经营管理层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业务

质量控制、安全管理、信息与数据库管理等内控制度,制定保障

各项内控制度得以有效执行和落实的措施。加强对征信机构作业

过程的监管,督促征信机构提高服务质量;研究完善征信机构问

责机制,强化征信机构责任。

(三)提升征信业的服务质量,提高产品创新能力

首先要鼓励征信机构紧密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对征信服务的

需求,积极主动与金融机构和企业加强交流,根据金融机构和企

-41-

业的需要,在完善现有征信服务的基础上,加强产品服务创新,

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拓展征信服务的领域和范围,逐步实现业

务功能的多元化。其次要引导征信机构结合自身特点与优势,制

定机构发展目标和策略,运用自身独有的人才、技术、管理等优

势,形成独具特的产品,以差异化服务占领市场。另外要引导

各类征信机构加强与其他机构的联合协作,加大创新力度,提高

创新能力,不断丰富和完善征信产品服务体系。

(四)依法推进征信市场对外开放

一是要在有效监管、完善制度和维护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循

序渐进、依法对外开放征信市场。二是支持我国评级机构择机走

出去。在立足本土市场、提高自身实力的基础上,支持我国征信

机构根据自身意愿与能力,跨境进行多角度多层次的竞争合作。

三是要积极鼓励学习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征信管理理念和方法,

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并通过举办和开展多层次国际研讨、参

与国际项目、进行国际培训、积极研究分析金融危机中征信和评

级机构问题等方式,提高国际交流合作水平。四是要在对外开放

和交流过程中加强人才储备和自身实力积累。

三、征信管理展望

要按照促进征信业规范可持续发展,有效保护信息主体合法

权益的监管要求,进一步健全征信管理体系。

-42-

(一)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一)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全

面开展征信管理工作

全面落实《征信业管理条例》和《征信机构管理办法》的各

项规定,区别管理企业和个人征信机构,重点加强对个人征信机

构的管理,充分体现对信息主体权益和个人隐私的保护。一是对

从事个人征信业务的机构实行许可制,对从事企业征信业务的机

构实行备案制。健全市场准入、退出的管理机制。二是开展现场

与非现场检查。重点是防范个人征信信息泄露风险,确保信息采

集、提供的合法性,确保信息系统安全。三是完善管理配套措施。

建立健全机构内控报备制度和业务情况报告制度。

(二)推进信用评级市场管理方式改革

按照国务院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为更好地服务于企业融资

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信贷市场信用评级管理方式由偏重于事前

管理转变为着重进行事中、事后监测和信息披露,一是完善信用

评级机构备案制度;二是优化信用评级机构统计监测和信息披露

机制,全面开展统计监测,提升评级过程规范程度,进行违约率

事后检验和公布;三是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合作;

四是落实工作报告和财务报表审计要求,加强市场自律管理。

(三)完善对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接入机构的管理

一是完善各类机构接入管理,使机构接入审核规范,接入和

退出有序。二是重点防范接入机构违规查询和违规使用金融信用

信息基础数据库。逐步实现对接入机构的实时监控和违规预警。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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