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
一:我国宪法的历史发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
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
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
2.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二.我国宪法的基本特征
(1)在内容上,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的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在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或法律效力。
(3)在制定或修改的程序上,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复杂。(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人
大代表提议--------全国人大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三.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党的领导原则、人民主权原则、人权保障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法治原则
四.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治制度
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
会主义国家。
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的政权组织形式,直接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
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基层众自治
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我国现处于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
制共同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中国特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社会主
义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充分不平衡发展之间的矛盾)
根本任务: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
消灭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五.国家结构形式
①国家结构形式:一个国家的整体与其组成部分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相互关系
②国家结构形式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
③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为单一制,由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而形成。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①历史传统:竖持集中统一,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是历史发展的主流
②民族分布:大杂居、小聚居,大分散、小集中
③现实原因: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与发展
④国际因累:捍卫国家主权,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六.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公民与国籍
1.公民:具有某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
(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
2.国籍:(1)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3)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定居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
中国国籍。
(4)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5)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6)国家工作人员或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二)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①平等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3.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②政治权利和自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
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
权利的人除外、
2.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③宗教信仰自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2.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
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3.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④人身权利和自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⑤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1.公民有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
2.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3.由于国家机关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⑥社会经济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3.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
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⑦教育、科学、文化权利和自由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⑧特殊主体的基本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
子平等的权利。
2.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三)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
4.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四)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的特点
1.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广泛性
2.公民权利与自由的现实性
3.公民权利与自由的平等性
4.公民权利与自由的一般性
(五)正确行使公民的基本权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
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七.我国的国家机构
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国家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
国家审判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国家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八.国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3.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
4.国旗及其图案不得用作商标广告,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下列场所每日升挂国旗
北京天安门广场、新华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全国委员会、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出入境机构、港
口、火车站和其他边境口岸、边防海防哨所。
下列场所工作日升挂国旗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
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各级委员会
(全日制学校除寒暑假和星期日外,都应升挂国旗。)
九.国歌、国徽、首都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3.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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