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民法学知识点大串讲(10)
民法第四部分一.物的概念和特征民法上的物是指存在于人身之外能满
足人们的实际需要,能为人所实际控制的有体物。例:下列为民法上物的是
()A.天上的星星B.镶在嘴里的金牙C.商标D.池塘中的鱼天上的星星
在物理上是物,在民法上因为它不能为人所控制、利用,因此它不是民法上
的物。金牙本身是物,但是镶在嘴里的金牙已与人体连为一体,就不是物的
问题而是人的问题。如果一个人将另一人镶在嘴里的金牙一巴掌打掉,这是
是一个人身权的问题,而不是财产权的问题了,与此相关的还有假肢、假眼
等,。商标是无形物,而民法上的物是以有体物为限,因此商标不是民法上的
物。答案D。二.物的分类应掌握专属物和非专属物、特定物和种类物、可
分物和不可分物的区别标准。专属物是指某些物只能专属于某些主体所有,
比如:我国的土地只能专属于国家和集体。非专属物指不具有专属性质。特
定物是指独一无二的物或特定化的物,比如:唐伯虎的画、被编号的奥迪汽
车。可分物和不可分物从事物能否被分割以及被分割后会不会损害物的价值,
煤属于可分物,一头牛就是不可分物。例:依据我国现行法,下列物中归国
家所有的是()A.甲从垃圾堆里捡回一件棉衣B.乙在田间劳作,捡回一
只撞树而死亡的野兔C.丙在耕作土地时,发现一坛所有人不明的银圆D.丁
在游泳时捡到一只手表,上缴公共机关公告招领,期满而无人认领。本题涉
及无主物是否归国家所有的问题,A涉及我国对废旧物品回收条例的问题,
旧棉衣是抛弃物,抛弃物是废旧物品的,按照先占原则。并不是所有的野生
动物都归国家所有,只有那些受国家法律特殊包护的,例如:大熊猫、东北
虎等,显然野兔不在此列,适用先占原则取得所有权。C是埋藏物,所有人
明确的,归所有人;所有人已死亡的,归其继承人;所有人不明的,成为无
本文发布于:2022-08-06 07:51:0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59056.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