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林肯律师》的法律伦理争议
文/杨智杰教授【台湾法律网】
《林肯律师》一片,改编自畅销推理作家麦可康纳利同名小说The
LincolnLawyer,最近在台湾上映(台湾翻译成下流正义)。电影剧情
张力十足、节奏紧凑,是一美国精彩法庭电影,值得一看。其中,美
国法庭电影多会探讨律师本身之法律伦理问题,本片也不例外。
专帮坏人辩护
身为洛杉矶刑事辩护律师的米奇海勒(马修麦康纳饰),因为在他的
林肯房车后座操盘执业,而获得了「林肯律师」称号。入行以来他凡
事向「钱」看,无案不接,专门为集团、毒贩、等中下阶层
的当事人辩护。
有一天,他接到了一个大案件,就是帮富有的房地产小开辩护。小开
被控伤害并企图一名应召女,应召女幸运逃过一劫,并将地产小
开击昏,警方因而逮捕地产小开。但地产小开坚词否认,并主张自己
清白。
林肯律师过去从来不相信客户清白,所以多半想尽办法帮客户脱罪。
若真正碰上清白客户,他会感到不安,因为深怕让无辜被告坐冤狱。
由于小开坚称清白,林肯律师心想他终于碰到真正清白的当事人,也
认为此案必胜无疑,还可获得可观的律师费。
利益回避规定
林肯律师的前妻,是现任检察官。两人之所以离婚,是因为前妻看不
惯林肯律师的做法。前妻为了追求正义,努力想要将坏人绳之以法,
但林肯律师却为了钱用尽各种手段帮坏人脱罪。两人因理念不合,前
妻离开林肯律师。
但两人好聚好散,还是好朋友,也常常聚餐,林肯律师每个礼拜也定
期行使女儿的探视权。当然,有的时候,林肯律师免不了也想从前妻
那边,问一些检方办案的内幕,好替自己的客户争取权益。
在接下地产小开的案件后,第一次开庭,想要让地产小开免于羁押,
林肯律师发现负责本案的,就是前妻本人。前妻因为非常守法,立刻
要求州检察长更换负责的检察官,因为和自己的前夫打对台,会有利
益冲突的问题。
后来林肯律师搜集到对地产小开一项有力证据,认为足以和检察官谈
判,要求检察官撤诉。但负责的检察官完全不接受谈判,而且胸有成
竹。这让林肯律师纳闷,是否检察官手上还有什么他不知道的证据或
把柄?因此,他刻意前妻吃饭,希望从聊天中问出一些内幕。果然,
前妻也释出善意,透露现在负责的检察官,手上拥有的关键证人。林
肯律师因此而掌握了检察官手上的最后王牌。
在这个桥段设计上,虽然林肯律师的前妻,一开始严守利益回避规定,
将案件移交给其它检察官,避免因与前夫的感情而影响其执法判断。
但后来还是因为与前夫的旧情未了,而向前夫透露案情。不过,检察
官手上有什么王牌证人,本来就该让被告的辩护律师知道,好让其准
备辩护,所以这并没有严重地违反法律伦理。
同样犯罪手法
由于检察官似乎非常有把握,让林肯律师发现,地产小开可能不如自
己宣称的如此清白。林肯律师深入调查后,想起了数年前另一件曾经
办理过的杀人案,案情和本案几乎雷同,只是数年前的案件,凶
手得逞,应召女死亡,而眼前案件,应召女没死。但由于两案件中,
凶手都有持小刀的特,而且都把应召女的半边脸孔打成重伤,因此,
林肯律师开始怀疑房地产小开,难道表面是光鲜亮丽的君子,骨子里
却是变态杀人狂?
数年前林肯律师帮忙辩护的那宗杀人案,当时客户也宣称自己是
被诬陷,但林肯律师不相信客户说词,只想着如何用认罪协商制度,
换取较轻徒刑。后来他帮客户换到10年有期徒刑,他以为这是让客
户免于死刑的唯一方法。但没想到,当年的客户真的被冤枉,地产小
开才是当年那宗杀人案的凶手,表示他当年并没有帮到客户,反
而是害无辜的人坐冤狱,让他既震惊又后悔。
律师之保密义务
美国对律师的保密义务要求严格,客户对其所透露的事情,不可对外
泄漏,就算泄漏也无法成为法庭上证据。林肯律师既然帮房地产小开
辩护,就算发现小开是几年前另一宗刑案之真正凶手,也无法主动向
警局报案。且律师也不可随意解除客户之委任,否则就意味着自己也
不相信客户之清白。不管是泄漏案情或解除委任,均可能受到法院对
其律师资格之惩戒。
而且,在林肯律师一发现实际凶手是小开时,地产小开马上威胁杀害
林肯律师妻女,要求继续帮他辩护。不久后辅助其调查案情的调查员
也惨死家中。他的妻女受到威胁,让他更不敢透露凶手的真实身分。
其实,林肯律师若真的想要弥补数年前亲手将无辜者送入大牢的错,
宁可被取消律师资格,也应该揭露真实凶手身分。但由于故事中,林
肯律师是为了赚钱不择手段的角,当然不可能为了弥补过错而使自
己丧失律师身分。但是,难道真的无法泄漏凶手身分,而避免法院惩
戒吗?
纵使律师有保密义务,这个义务也有例外。为了阻止正在发
生或可能发生之犯罪,律师还是可以泄漏客户机密。不过,数年前的
旧案和现在正在进行诉讼的新案,两案都已经犯罪完成,而非正在发
生,故律师仍然必须守密。所以电影节情的设定,就是林肯律师无法
说出真实凶手身分,而必须想尽办法用其它方式,向警察透露案情。
但是,我觉得这个桥段设定稍有瑕疵的地方在于,在电影情节中,林
肯律师的调查员已经遭人暗杀,且林肯律师的妻女生命也遭受威胁
中。这表示的确有正在发生并持续进行的犯罪活动,此时应该就可以
向警方透过可能的犯人及犯罪动机。
但是,电影中的林肯律师,还是选择隐忍,未向警方泄漏案情,并让
自己继续身陷危险之中,继续帮小开辩护,令人不得不替林肯律师感
到紧张。好在,林肯律师后来想出一妙招,让其它人泄漏真实凶手身
分,使正义伸张,并避免自己受到惩戒。
教唆证人伪证
林肯律师想到的招数,是利用证人出庭作证的同时,向警方透露数年
前那宗杀人案的凶手,正是现在接受审判的地产小开。当初地产小开
被警方逮捕时,送至警察局的拘留所,和其它被警察逮捕的嫌犯暂时
关在一起。而当时有一名嫌犯,曾经和地产小开聊过天,聊到为何被
抓来警局。因此,检察官就想到,可以这名犯人当作证人,证明当
时在警局聊天时,地产小开有承认自己的犯行。
而林肯律师已经透过妻子管道,得知检察官有此重要的证人,所
以打算利用这名证人,让他在作证时,从他口中说出真凶。林肯律师
透过之前帮助过的客户,在监狱中事先贿赂这名犯人,教唆他在作证
时,说出林肯律师预先准备好的台词。
检察官虽掌握此一证人,却认为其它的证据已经够充足,没有必要传
唤这个证人。但在诉讼中,林肯律师的辩护技巧高人一等,逼得检察
官不得以,只好传唤这名嫌犯。而林肯律师却要装作自己不知道这名
证人的存在,免得地产小开怀疑林肯律师向警方泄密。
证人上作证台后,说地产小开告诉他,这已经不是第一次犯案,数年
前也用同样手法杀过一人,却有人倒霉作替死鬼,而洋洋得意。地产
小开非常讶异,因为他根本不可能跟关在警局的证人讲这些话,而怀
疑是林肯律师教导其作证。
林肯律师却坚词否认,而且还要演好辩护人的角,故意拿出证据,
指控这名证人过去常常作,而且在之前就曾经因为作而被报
导。一提出这项证据,法官非常生气,认为检察官不该这种没有信
誉的检方证人来作证,这是滥用司法,因而指示陪审团不用理会这名
检方证人的证词。并严厉地教训了年轻的检察官,要求其必须具有检
察伦理。
但实际上,真正违背伦理的,其实是林肯律师。因为是林肯律师用钱
收买这名检方证人,教唆他作伪证,只是检察官没有发现这名证人之
前作证的纪录不佳而已。
前客户与现任客户的利益冲突
林肯律师这次帮地产小开辩护的,是重伤罪,案情较轻微。由于林肯
律师的精彩辩护,加上自己安排证人作伪证,又进而揭穿这个证人,
使得法官认为,检察官根本没有充足证据对地产小开起诉。在证据不
足的情况下,法官自己「收回裁判权」,不需陪审团认定事实,当庭
就无罪释放地产小开。
但是,地产小开在被无罪释放的同时,警方又再次逮捕的地产小开,
而这次却是为了数年前那宗杀人既遂案。原来,林肯律师教唆证
人说谎,是想用证人的嘴,指引警方办案方向。
林肯律师事先已经请了警官出席最后一次开庭,因此,当出席法庭的
警官听到证人这番话,也联想到数年前办理的那宗杀人案。
警官马上回警局调旧案资料,果然发现,两个案件的相似度非常高。
警方掌握了几项关键证据后,非常肯定,当年那件杀人案抓错人了,
凶手的确就是今天受审而无罪释放的地产小开。
因此,故事最后,虽然地产小开的重伤罪,因林肯律师的辩护而无罪
释放,但几年前的那起杀人既遂案,却因为林肯律师指引警方办
案方向,而重新被调查起诉,正义仍然得以伸张。
在这里也暗藏一个法律伦理争议,那就是,林肯律师现在受任之客户
(真正杀人凶手),与之前受任之客户(被冤枉而坐牢者),两者存在
利益冲突。林肯律师应解除委任,而不可继续替现在客户辩护。因为
若其继续为现在客户辩护,就会发生故事结局,林肯律师为了帮助之
前客户洗刷冤屈,而想办法透露现在客户秘密。
林肯律师之所以出现这种利益冲突,是因为地产小开自己指明要林肯
律师辩护,而且后来林肯律师发现真相时,地产小开也不让林肯律师
解除委任。所以,整个利益冲突的产生,是地产小开自己执意造成的。
到底当初地产小开为何要指明林肯律师帮他辩护?如果认为律师基
于保密义务不能说出真凶,其实任何其它的律师来辩护,不但更没
有机会发现真凶是谁,就算发现一样有保密义务的适用。地产小开聪
明反被聪明误,林肯律师为了帮之前客户洗刷冤屈,在利益冲突下,
选择牺牲现在客户的利益。
整部电影中,林肯律师利用前妻取得信息、违反保密义务、教唆证人
伪证,发生前客户与现任客户之利益冲突,处处都违反了律师伦理。
若遵守律师伦理,是帮助坏人得逞;违反律师伦理,反而可让坏人伏
法。从实质正义角度来看,观众都喜欢看到坏人伏法。那么,过度重
视律师伦理,究竟是想保护谁呢?值得我们反省。
本文发布于:2022-08-05 22:01:16,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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