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手抄报内容摘要

更新时间:2024-11-07 15:39:3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5日发
(作者:超级女声整容死亡)

法制教育手抄报内容摘要

故事一

李某,男,16岁,汉族,在校学生,住陕西省王光马岗乡。李某向同学佘某索要钱物

未成,佘某就告诉无业人员远某等人,远某得知后警告李某不要再向佘某索要钱物,如果

再要就用武力。李某为此要“教训”远某。2021年6月12日下午,李某要求社会上的另

一帮无业人员张某去教训远某,张某又叫了宋某持钢管至太仓市某镇新华桥,对远某及远

某的朋友沈某、房某进行殴打,致远某、沈某受轻微伤。

故事二

王某男,20岁、李某男,21岁社会青年,并有前科。结伙在校学生方某男,18岁、

吕某男,18岁、吴某女,18岁于2021年4月一天下午,到某镇一游戏房玩。途中王某提

出身上没有钱,李某说问学生敲,方某、吕某无反对,吴某说够刺激的,我要去看看。进

入游戏房后发现有3个学生正在打游戏玩,王某叫吕某去将靠右面的学生叫出来,吕某没

有动,方某为逞能,即上去把该学生拖拉出游戏房,拖至旁边一条弄堂内,其他2名学生

随后也跟了出来,李某上去问被拖的学生要钱,遭拒绝,王某拔出事先携带的西瓜刀朝该

学生背后肩膀部猛砍3刀,造成轻微伤。该学生即从裤袋内拿出50元,给了王某,其他2

人怕吃亏也拿出106元给了吕某。赃款均被5人挥霍。

图一

图二

图三

第六十条违反本法规定,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已规定行政处

罚的,从其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责任,或者

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或者对提出申诉、控告、检举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

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十二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三条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

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

予处分。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

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六十四条制作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

恐怖、赌博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网络信息等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

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五条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游乐设施不符合

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标明注意事项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

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六条在中小学校园周边设置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的,由主管部门予以关闭,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允许未

成年人进入,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

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七条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者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

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六十八条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招用已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劳动或者危险作业的,由劳动保障部门

责令改正,处以;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第六十九条侵犯未成年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

政处罚。

第七十条未成年人救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

救助保护职责,或者虐待、歧视未成年人,或者在办理收留抚养工作中牟取利益的,由主

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一条胁迫、诱骗、利用未成年人乞讨或者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

的表演等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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