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初试自命题考试法学综合二考试大纲
一、考核目标
研究生入学初试是选拔优秀人才的主要环节,为了贯彻教育部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
的方针,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命题
细则》及本学科特点制定本大纲。
对于本大纲所涉及考试内容,应试人员分别从了解、理解、熟悉
等三个能力层次予以把握:
——了解,要求对考核内容能准确再认、再现,即知道“是什么”;
——理解,在了解的基础上,能深刻领会相关知识、原理,并借
此解释、论证观点,分析现象,辨明正误,即明白“为什么”;
——熟悉,要求能灵活运用相关法律原理、观点和方法,依据相
关法律规定,综合分析、解决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法律现象作出正确
的判断和评价。
二、考试主要范围
【民法学】部分:
1、民法总论
了解:民法概念、历史、法源、本质与功能,公私法关系问题;
民事主体的分类意义;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关系。
理解:民法的调整对象、基本理念与基本原则;民事权利的类型、
行使与救济;法律关系的构成以及民法的解释适用;自然人民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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