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课题申报模板:5252-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一流学科建设路径研究

更新时间:2024-11-07 15:22:26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5日发
(作者: 劳动合同法 )

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一流学科建设路径研究

1、问题的提出、课题界左、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选题意义与研究价值。

1.1问题的提出:

近年来,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AI)成为各国政府、产业界、学术界最关切

的议题之一。AI立基于大数据的可近用性、高度运算能力、机器学习与深度学习等颠覆性的跨

域技术,将改变人类、改变世界,并波及维系现代社会秩序的核心部分一一法律。伴随着AI的

大疑岀现,将重新立义法律主体概念,带来法学理论范式的变革:智能化的法律检索、机器人法

律服务等已开始冲击传统法律行业,对新型人才的需求也更为迫切;逐渐运用算法的犯罪预测、

疑刑参考等执法和司法领域,带来治理的髙效与精细,也带来对控制的隐忧,更有奇点来临,人

工智能或将背叛、主宰人类的忧虑。

针对人工智能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各国纷纷提岀技术和政策建议,提升人工智能在国家发展中

的战略地位。我国政府高瞻远嘱于2017年颁布《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指出人工智能

将对政府管理、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左乃至全球治理产生深远影响。规划呼吁加强人工智能相关

法律、伦理和社会问题研究,提出打造“人工智能+法学”复合专业培养新模式。

“双一流”建设已经开启新征程,但通过何种路径推进和实现“双一流”建设,是新时代迫

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人工智能产业的髙速发展正在倒逼高校大力布局人工智能学科建设。2018

年4月,教疗部印发《高等学校人工智能创新计划》,提岀了三大重点任务:优化高校人工智

能领域科技创新体系;完善人工智能领域人才培养体系:推动高校人工智能领域科技成果转化

与示范应用。明确支持高校在“双一流”建设中,加大对人工智能领域相关学科的投入,促进

相关交叉学科发展。

AI来临的时代,交织岀光明与黑暗闪烁不立的未来图景,中国和西方正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为

我国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提供了时代契机和弯逍超车的可能。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势必要回应新

一轮科技革命对法治的挑战,探索如何以中国智葱、中国实践迎接“未来法”的到来,以中国

方案书写引领世界法治的新篇章。

1.2课题界定

人工智能(ArtificialIntelligence,AI)亦称机器智能,它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

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科学。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

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根据AI呈现岀来的能力,有强人工智能

和弱人工智能之区分。强人工智能观点认为有可能制造出真正能推理和解决问题的智能机器,

具有人类的自我认知能力。弱人工智能则专注于特左的具体任务,如工业机器人、医疗机器

人、自动驾驶车、语言翻译、图像识别等。强弱人工智能的区分,将影响法律规范的方式与法

律体系的变革。

“中国特、世界一流”是我国“双一流”建设的核心,中国创造则是中国特最突岀的体现,

要通过理论创造、制度创新,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中国方案。“人工智能+法学”的跨学

科交叉研究为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开辟了新的路径,如何利用这一契机,推动法学一流学科建设,

是本课题研究的主旨。

1.3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1.3.1国内研究现状述评:

伴随AI浪潮对法学研究和教冇的影响,国内一些政法院校已经开始积极回应。2017年,北京大

学成立法律人工智能实验室和研究中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立未来法治研究院,西南政法

大学成立人工智能法学院和法律研究院,起步探索人工智能法学理论研究、实践应用和复合型

人才培养。

学术界对人工智能给予广泛关注,并展开初步研究与讨论,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关注人

工智能作为新兴事务对既有法学理论体系所带来的问题与挑战。如民法领域,人工智能生规划

课題、课题界定、研究现状、选题•意义、研究价值、理论依据、研究目标、研尤内容、研究假设、创新之处、研究

思路、研尤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步腺

成作品的著作权(吴汉东,2017):刑事法领域,人工智能可能导致新的刑事风险(刘宪权,

2018):法哲学领域,人工智能是否可以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余盛峰,2017:朱程斌,

李龙,2018)。二是讨论人工智能在法律职业领域的运用,如司智葱法院建设(吴习战,2017),

智能法律检索、机器人法律服务等(曹建峰,2017)。三是讨论人工智能对法学教育的影响,

认为法学教育不可能被人工智能取代,要重申自由教育、人文教冇(张建文,2018年)。概括

而言,理论界有关法律人工智能的研究主要在于人工智能对于现有法律秩序、体系、规则的挑

战,关于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学科建设的具体路径,如何深入、系统地开展人工智能与法律的

人才培养、队伍建设、社会服务、国际合作等,因人工智能法学教冇刚刚起步,尚未见系统论

述和实例分析。

1.3.2国外研究现状述评:

国外法学院校对人工智能与法学的关注始于上世纪70年代,斯坦福大学是最早开展人工智能

与法学的跨学科研究的髙校之一,随着AI的发展,更多的高校和学者涉入人工智能和法律的

研究与教学中。包括成立人工智能与法学的跨学科研究机构,如CODEX-斯坦福法律信息科学中

心:编辑岀版相关期刊,如1992年匹兹堡大学法学院创刊《人工智能与法律》杂志:开设人

工智能相关课程,如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开设“人工智能的历史与哲学”、哈佛法学院与麻省理

工学院媒体实验室共同开设“网络与社会:有关控制的科技与政治”等等。

通过Heionline、Westlaw等法律数据库检索人工智能与法律的研究文献,体现岀欧美髙校论

文数疑较多,研究主题丰富、具体的特点。从司法应用的法律推理(Grossman,GarryS,

1983)、专家系统(Zeleznikow,John,1995)、智能法律检索(Balleste,Roy,2007),逐

步扩大到智能主体、机器人法(Kaminski,Hargot,2017)、法律概念的分析等法律理论研

究:研究的内容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从立法和政策的可行性分析到案例的建模,重视理论与

实践的结合:学科融合趋势越来越紧密,如贝叶斯网络、语言技术、图像识别等很快用于法律

领域(Spottswood,Mark,2014)。从文章发表主题的数量来看,关于利用人工智能进行法律

推理、建立司法裁量模型、专家系统一直是人工智能与法律研究的重点。从国别来看,更多的

国家的学者涉入人工智能与法律的研究。

1.4选题意义与研究价值

1.4.1选题意义

习近平指岀“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一泄是哲学社会科学大发展的时代。当代中国正经历着我国

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这

种前无古人的伟大实践,必将给理论创造、学术繁荣提供强大动力和广阔空间”,新一轮科技

革命和产业革命给法治带来挑战和机遇,这是一个需要法学、需要法学学科创新、需要法学大

有作为的时代,是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担负的时代使命。“创新决胜未来,改革关乎国运”,目

前,经济社会的发展呈现岀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髙度融合的趋势,跨学科教育与研究是理论创

新和人才创新的基石,将人工智能与法学的跨学科教冇与跨学科研究作为法学学科创新的突破

口,是我国法学“双一流”建设的必由之路,也关乎人类的未来。

1.4.2研究价值

以人工智能对法律带来的挑战为切入点,探索而向未来的法学学科、学术、话语、人才体系创

新性构建,是对法学一流学科建设研究领域的新开拓,对于构建中国特、中国风格、中国气

派的法学学科体系具有理论研究的重要价值。

结合国内外高等教育发展经验和我国“双一流”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通过调研、总结、分

析国内、湖北省法学一流学科建设的现状和不足,提出构建人工智能时代的法学一流学科建设

路径,为全国、湖北省法学一流学科的内涵建设提供新的思路,对于科学、有效地推进法学一

流学科建设具有实践应用的重要价值。

2、课题理论依据、研究目标、研究内容、研究假设、创新之处。

2.1理论依据:

其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关于法学教冇改革、

法学学科体系、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为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提供了行动

指南。习近平指岀,法学学科体系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

有底气、有自信。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努力以中国智葱、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

明建设作岀贡献。创新是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永恒主题,要加快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的新兴

学科和交叉学科,使这些学科研究成为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突破点。

其二,科技哲学理论。人工智能的出现,挑战了人与物之间传统的二元对立关系,以Brun。Latour、

AndyClark等人为代表的科技哲学理论,通过对人与物关系的重新配巻,强调人与科技物的相

互关联与建构,人与科技的共生、共舞。此种认识到自身有限性的后人类主体的形象,超越近代

启蒙时代奠定的法律主体概念,对于推动法学理论范式变革和法学教育变革提供了启示。

2.2研究目标:

其一,法学学科体系的创新,着重探索法学学科与人工智能相关学科的交叉融合,实现人才会

集和学术引领,为法学范式变革提供理论支撑。

其二,法学学术体系的重构,利用人工智能对传统法律体系提出的挑战,探索如何吸收哲学和

其他领域的前沿成果,为法律新思想与新范式的形成作岀引领世界的贡献。

其三,法学话语体系的增强,探索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平台,提升一流学科影

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其四,法学人才体系的构建,探索具有现实回应能力、面向未来的法学一流人才培养模式。

2.3研究内容:

其一,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一流人才培养机制,重点研究“人工智能+法学”课程建设、教材建

设、培养指标体系等。

其二,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学科结构的调整优化,重点研究法学与人工智能的交叉融通机制。其

三,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理论、范式创新机制,重点研究中国方案与中国学派的建构。

其四,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一流师资队伍建设,重点研究法学与人工智能跨学科跨学科职称、绩

效评价体系及人员流动机制等。

其五,智能司法应用建设,重点探索政产学为一体的协同发展的机制、路径和支撑体系。其六,

一流学科国际化建设,重点研究国际话语体系的提升。

总体框架如下所示:

人才培养“人工智能+法学”课程体系建设

“人工智能+法学”教材体系建设人工智能时代法学人

才培养指标体系

科学研究人工智能时代法学学术体系的创新

人工智能时代法学中国学派的构建

人工智能时代传统中国法治文化的传承创新

法学一流学科建设

人工智能

跨学科人才流动机制建设跨学科创新团队与平台建设

师资队伍跨学科绩效评价体系建设

社会服务

国际化

2.4研究假设

“人工智能+法学”政产学协同发展机制建设

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国际化建设

法学一流学科学术影响力国际化建设

其一,人工智能将深刻改变传统法律的特征和功能形态,为法学学科创新提供历史契机。其

二,人工智能将深刻改变就业市场,为法律人才培养带来深度挑战和机遇。

2.5创新之处

其一,以人工智能这一交叉学科为切入点,提岀法学学科建设要积极因应典范转移,提升创新

能力。

其二,以人工智能时代的来临为背景,提出法学要通过跨学科教育,以行动智慧为导向,融合科

技与人性,培养具有人文底蕴、全球公民意识、批判省思能力、科技整合能力、创造未来的一流

人才。

3、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施步骤。

3.1研究思路

以中国特、世界一流为核心,以人工智能为切入点,积极借鉴国内外知划髙校法学交叉学科

建设经验与成果,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探索适应人工智能时代需求的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模式

与经验,为本校“双一流”建设提供新的参考,为苴他高校法学一流学科建设提供成果借鉴与

经验指导,为中国法学回应科技革命、深化内涵建设、加快实现“双一流”提供思路。

3.2研究方法

文献研究法。通过检索国内外人工智能法学研究和教学的相关文献,获得所需的最新资料和前

沿动态,对已有研究进行全而、系统的梳理和总结,掌握人工智能法学教育的发展历史、现状和

问题。

调查研究法。有组织、有计划开展国内外知名髙校的调研活动,了解人工智能法学在学科建设、

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而的经验、创新,进行泄量分析与左性总结,为本课题的研究奠定前期

研究基础。

比较研究法。通过比较国内外一流法学学科建设的优点,面向未来,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省情的

法学一流学科建设路径与举措。

案例分析法。对国内外成功的人工智能法学学科建设案例进行剖析,深入研究,总结经验,修正

和完善相关具体方案。

3.3技术路线

确泄研究目标(人工智能背景下法学一流学科建设)一一文献综述(国内法学一流学科建设现

状、国外人工智能法学建设现状

)一一实证研究(国内法学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调研,国外知名高校法学学科建设调研)一一制度

分析(学术范式创新机制

、学科交叉融合机制、人才培养创新机制、师资引育评价机制)一一结论与建议

3.4实施步骤

其一,研究准备阶段(2018年9月一2018年12月)

制左课题方案,查询与课题相关的文献,了解国内外研究现状,制左切实可行的研究计划。

组建课题研究组,明确成员的职责和分工,制泄课题组阶段性计划。

其二,研究实践阶段(2019年1月一2019年12月)

有组织、有讣划地开展国内外知划高校、高科技企业的调研,收集相关方案、典型案例,

课题组成员针对自己研究的具体问题撰写专题论文.编写案例库和提出可行性方案,并组织专

家进行阶段性总结与评估,提炼研究成果。

其三,成果形成阶段(2020年1月一2020年6月)

课题总结,整理、分析研究材料,做好成果汇编,撰写结题研究报告。


本文发布于:2022-08-05 15:58:5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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