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法律法规论文

更新时间:2024-11-07 01:27:49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5日发
(作者:老板驾车碾压员工遗体)

选修课程考核报告

考核课程:公路工程相关法律法规

提交日期:年月日

报告题目:浅谈工程索赔

姓名葛长会

学号2

班级道桥1032

考核成绩

山东职业学院土木工程系制

浅谈工程索赔

一、(一)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

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建设单位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

便。可以通过冲帐、扣拨工程款、扣保证金等实现对施工单位的索赔;而施工单位

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

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

失的一种权利要求。

(二)工程索赔的性质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

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

对方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也可能是任何第三方行为所导致。索赔在一般情况下都

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友好解决,若双方无法达成妥协时,争议可通过仲裁解决。

(三)索赔的分类

1.按照干扰事件分类。按照干扰事件可以分为:工期拖延索赔;不可预见的外

部障碍或条件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工程中止索赔;其他索赔(如货币贬值、物价

上涨、法令变化、建设单位推迟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等。

2.按合同类型分类。按合同类型索赔可以分为:总承包合同索赔;分包合同索

赔;合伙合同索赔;劳务合同索赔;其他合同索赔等。

3.按索赔要求分类。按索赔要求可以分为:工期索赔;费用索赔等。

3页)第1页(共

4.按索赔起因分类。按索赔起因索赔可以分为:建设单位违约索赔;合同错误

索赔;合同变更索赔;工程环境变化索赔;不可抗力因素索赔等。

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按索赔的处理方式索赔可以分为:单元项索赔;总

索赔等。

二、施工索赔

(一)可能发生施工索赔的主要内容

施工单位索赔管理是预测索赔机会,要合同实施中寻和发现索赔机会,同时

处理索赔事件,解决索赔争执,可能出现索赔机会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伙障碍引起的索赔。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

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

碍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的时间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施

工单位可提出索赔要求。

(1)地质条件变化引起怕索赔。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遇到不利的自然条件或

人为障碍而这些条件与障碍又产有经验的承包方也不能预见到的,施工单位可提出

索赔。

(2)工程中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如在挖方工程中由于发现地下构筑物和文物

等,图纸上并未说明,确属是有经验的施工单位难以合理预见的人为障碍,如通过

处理导致工程费用增加,施工单位即可提出索赔。

2.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要求延长工期,二

是施工单位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造成的损失。一般这两面三

刀方南的索赔报告要求分别编写,因为工期和费用的索赔并不一定同时成立。

3.因施工中断和工效降低提出的施工索赔。由于建设单位的监理工程师原因引

3页)第2页(共

起施工中断的工效降低,特别是是根据建设单位不合理的指令压缩合同规定的工作

进度,使工程比合同规定日期提前竣工,从而导致工程费用的增加。施工单位可提

出以下索赔:

(1)人工费用的增加;

(2)设备费用的增加;

(3)材料费用的增加。

4.因工程终止或放弃提出的索赔。由于建设单位不正当地终止或不属施工单位

原因而使工程终止,施工单位有权提出以下施工索赔:

(1)盈利损失,其数额是该项目合同条款与完成遗留工程所需花费的差额。

(2)补偿损失。包括施工单位在被终止工程上的人工材料设备的全部支出,

以及监督费、债券、保险费、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减去已经结算的工程款)

5.关于支付方面的索赔。

(1)关于物价上涨引起的索赔。根据全国的实际情况。目前可根据各省市定

额站颁发的材料预算价格调整系数及材料价差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待材料价格指

数逐步完善后,可采用动态结算中的公式进行自动调整。

(2)关于货币贬值导致的索赔。在一些外资或中外合资项目,合同中一般有

货币贬值补偿的条款,索赔数额一般官方正式公布的汇率计算。

(3)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索赔。如果建设单位不按合同中规定的支付工程款的

时间期限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可按合同条款向建设单位索赔利息。

(二)工期索赔

在工程施工中,常常会发生一些未能预见的干扰事件使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

预定的施工不能顺利进行,使用权预定的施工计划受到干扰,造成工期延长,这样,

3页)第3页(共

对合同双方都会造成损失。施工单位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通常有两个:一是免去或

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

的;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对已经产生的工期延长,

建设单位一般采用两种解决办法:一是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

施,但将合同期顺延;二是指施工单位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

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是由施工单位造成,而建设单位已认可施工单位工期

索赔,则施工单位还可以提出因采取加速措施而增加的费用索赔。

工期索赔一般采用分析法进行计算,其主要依据合同规定的总工期计划、进度

计划,以及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工期修改文件,调整计划和受干扰后实际工程进度记

录。如施工日记、工程进度表等,施工单位应在每个月底以及在干革命扰事件发生

时,分析对比上述资料,以发现工期拖延以及拖延原因,提出有说服力的索赔要求。

(三)费用索赔

费用索赔都是以补偿实际损失为原则,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个

方面,其中要注意的一点是索赔对建设单位不具有任何惩罚性质。因此,所有干扰

事件引起的损失以及这些损失的计算,都应有详细的具体证明,并在索赔报告中出

具这些证据。没有证据,索赔要求不能成立。

(四)建设工程索赔程序

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索赔

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

争议。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建设单位

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施工单

位的其他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1)索赔

3页)第4页(共

事件发生28天内,各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

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3)工

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

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

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顶索赔已经

认可;(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

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

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

(五)索赔的证据

证据,作为索赔文件的一部分,关系到索赔的成败,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

赔是不成立的。

1.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索赔证据的基本要求包括:真实性:全面性;法律证

明效力;及时性。

2.证据的种类。证据的种类包括:(1)招标文件、合同文本及附件;(2)来

往文件、签证及更改通知等;(3)各种会谈纪要;(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

进度表;(5)施工现场工程文件;(6)工程照片;(7)气象报告;(8)工地交

接班记录;(9)建筑材料和设备采购、订货运输使用记录等;(10)市场行情记

录;(11)各种会计核算资料;(12)国家法律、法令、政策文件等。

案例:

某建筑公司(乙方)于某年4月20日与某厂(甲方)签订了修建建筑面积为

3000m2工业厂房(带地下室)的施工合同。乙方编制的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获

监理工程师批准。该工程的基坑施工方案规定:土方工程采用租赁一台斗容量为1m3

3页)第5页(共

的反铲挖掘机施工。甲、乙双方合同约定5月11日开工,5月20日完工。在实际

施工中发生如下几项事件:

①因租赁的挖掘机大修,晚开工2d,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②基坑开挖后,因遇软土层,接到监理工程师5月15日停工的指令,进行地质

复查,配合用工15个工日;

③5月19日接到监理工程师于5月20日复工令,5月20日~5月22日,因

罕见的大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员窝工10个工日;

④5月23日用30个工日修复冲坏的永久道路,5月24日恢复正常挖掘工作,

最终基坑于5月30日挖坑完毕。

问题:

(1)简述工程施工索赔的程序。

(2)建筑公司对上述哪些事件可以向厂方要求索赔,哪些事件不可以要求索赔,

并说明原因。

(3)每项事件工期索赔各是多少d?总计工期索赔是多少d?

答案解析

(1)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d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d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

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d内给予答复,或

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3页)第6页(共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d内未给予答复或未对

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

赔事件终了后28d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事件1:索赔不成立。因此事件发生原因属承包商自身责任。

事件2:索赔成立。因该施工地质条件的变化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无法合

理预见的。

事件3:索赔成立。这是因特殊反常的恶劣天气造成工程延误。

事件4:索赔成立。因恶劣的自然条件或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损坏及修复应由

业主承担责任。

(3)事件2:索赔工期5d(5月15日~5月19日)

事件3:索赔工期3d(5月20日~5月22日)

事件4:索赔工期ld(5月23日)

共计索赔工期为:5+3+1=9(d)

3页)第7页(共

3页)第8页(共

3页)第9页(共

第10页(共3页)


本文发布于:2022-08-05 15:09: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5804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标签:法律论文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推荐文章
排行榜
Copyright ©2019-2022 Comsenz Inc.Powered by © 站长QQ:55-9-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