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模拟试卷164
(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1,分数:22.00)
1.所有权人在其财产上为他人设立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与所有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
他物权消灭后,所有权恢复到圆满状态。上述说法指的是所有权的何种特性()
(分数:2.00)
A.全面性
B.整体性
C.弹力性√
D.恒久性
解析:解析:所有权的特征是全面性、整体性、弹力性、排他性、恒久性。其中,整体性又称为单一性,
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各种权能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所有人对于标的物有
统一的支配力。弹力性又称为归一性,所有权人在其所有的财产上为他人设定他物权后,虽然占有等权能
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但所有权并不消灭,当所有物上设定的其他权利消灭,所有权的负担除去以后,所
有权恢复其圆满的状态。
2.下列关于不动产所有权与动产所有权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
A.基于法律行为的不动产所有权的变动原则上以登记为生效要件
B.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所有权变动原则上以交付为生效要件
C.先占的所有权取得方式只适用于动产所有权
D.动产所有权和不动产所有权均涉及相邻关系√
解析:解析:相邻关系只发生在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是所有权的延伸,因此,本题的答案
为D。
3.关于所有权原始取得中的先占,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
A.先占的物须为无主物
B.先占的物须为动产
C.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
D.我国物权法规定了先占需要具备的条件√
解析:解析:先占是指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先占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须为无主物;(2)须为动产;(3)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我国物权法并没有规定先占的条件。
因此,本题的答案为D。
4.在我国,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分数:2.00)
A.1个月
B.3个月
C.6个月√
D.1年
解析:解析:本题为记忆性题目,此类知识点只能通过反复记忆进行掌握。
5.在动产所有权的善意取得中,动产的交付方式不能是()
(分数:2.00)
A.现实交付
B.简易交付
C.指示交付
D.占有改定√
解析:解析:占有改定是指出让人在转让物权后,仍需要继续占有出让的动产的,由出让人与受让人订立
合同,使出让人由原来的所有人的占有改变为非所有人的占有,而受让人已取得物权,只是将占有权交出
让人行使一定时间,在约定期限届满时,出让人再按约定将该动产交还受让人直接占有。在占有改定的情
形下,无权处分人仍然占有动产,因此所有权人更容易追回被无权处分的动产,不适用善意取得。因此,
本题的答案为D。
6.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权利人有权追回被他人占有的遗失物,权利人对无权占有人享有返
还原物请求权的期间是()
(分数:2.00)
A.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1年内
B.自标的物遗失之日起1年内
C.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
D.自标的物遗失之日起2年内
解析:解析:《物权法》第107条专门对遗失物作了规定: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
时,权利人可以要求无权处分人赔偿损失,也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请求返还原物,
如果受让人是通过拍卖或向具有经营资格的人购买而来,则须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该规则对漂流物、
埋藏物或隐藏物也适用。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7.引起所有权绝对消灭的原因是()
(分数:2.00)
A.所有权的客体不复存在√
B.抛弃所有权
C.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D.所有权的主体消灭
解析:解析:所有权的绝对消灭是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使所有权的客体不复存在。所有权的相对消灭
是指因一定法律事实的发生导致原所有人丧失所有权,但原物依然存在,只是更换了新的所有人。引起所
有权相对消灭的原因主要是:(1)转让所有权;(2)抛弃所有权;(3)国家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4)
所有权主体消灭。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
8.下列不属于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的是()
(分数:2.00)
A.买卖
B.善意取得√
C.赠予
D.互易
解析:解析:所有权继受取得的主要方式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与遗赠。所有权原始取得的主要
方式包括:生产、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善意取得。因此,本题的答案为B。
9.下列关于共有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分数:2.00)
A.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享有所有权
B.在共有关系中,共有人的权利是平等的
C.共有是一种新的所有权类型√
D.共有关系的内容包括双重权利、双重义务
解析:解析: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项财产都享有所有权。其特征包括:共有关系的主体
总是两个以上;共有关系的客体总是同一项财产;共有关系的内容包括双重权利、义务关系;共有关系的
形成基于公民或法人共同的生产经营目的或生活需要。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10.关于按份共有,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分数:2.00)
A.按份共有并不是将共有财产分割从而各自独享财产所有权
B.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数量、标准享有权利
C.按份共有人享有的权利以其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为依据
D.按份共有的份额直接按照各共有人的出资额决定√
解析:解析:按份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共有人,对同一项财产按照确定的各自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
利、分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这种共有关系通常发生在联营、合伙、共同购置生产资料、共同兴建工程
等情况下,其发生的根据是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协议。按份共有不是分割共有财产、各自独享财产所有权,
而是每个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比例、数量、标准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基本特征
是:共有人在共有关系中应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以其在共有财产中占有的一定份额为依据的。
例如,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通常是按照合伙人各自提供的资金、实物、技术和劳务,确定共有财产中的
比例份额,并依此享有权利、分担义务和清偿债务。综上所述,出资额并非确定共有份额的唯一依据,本
题的答案为D。
11.下列不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特征的是()
(分数:2.00)
A.复合性
B.整体性
C.成员权的主导性√
D.客体的多元性
解析:解析:在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要素中,专有权具有主导性:(1)区分所有人取得专有部分所
有权即取得共有部分共有权及成员权;(2)专有部分所有权的大小决定共有权及成员权的大小;(3)区分
所有权成立登记时,只登记专有部分所有权,而共有权及成员权并不单独登记。因此,本题的答案为C。
二、多项选择题(总题数:9,分数:18.00)
12.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包括()
(分数:2.00)
A.添附√
B.先占√
C.互易√
D.继承√
解析:解析: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包括:生产、先占、添附、拾得遗失物、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
者隐藏物、善意取得。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包括:买卖、互易、赠与、继承与遗赠。因此,本题的答案
为ABCD。
13.下列选项中,可以以不动产为客体的是()
(分数:2.00)
A.所有权√
B.抵押权√
C.质权
D.留置权
解析:解析:所有权和抵押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以及权利;质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权利;留置权的
客体仅为动产。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
14.下列选项中,只能以不动产为客体的是()
(分数:2.00)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宅基地使用权√
D.地役权√
解析:解析:题目的四个选项均属于用益物权,《物权法》规定的用益物权均以不动产为客体,因此,本
题的答案为ABCD。与此同时,《物权法》第117条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
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这可以理解为《物权法》为以后添加以动产为客体的用益物权留下空间。
15.李某去世后,其子小李继承了李某名下的一处房产,后来小李把房产卖给了朋友。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分数:2.00)
A.小李自继承房产时取得该房产的物权√
B.小李对该房产享有的物权不需要经过登记就具有法律效力√
C.小李转让房产的行为,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
D.小李继承房产后需要经过登记方可取得房产的物权
解析:解析:《物权法》第29条规定: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31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规定享有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该物权时,依照法律规定需要
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由此可见,小李通过继承直接取得房产所有权,不需要经过登
记,但其对房产的处分行为不经登记,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
16.甲将其所有的一辆自行车租给乙使用,租期2个月。1个月后,甲将自行车出售给知情的丙,并通知乙
把自行车交付给丙。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分数:2.00)
A.甲交付自行车的方式为简易交付
B.甲交付自行车的方式为指示交付√
C.乙可以继续使用自行车直至租期届满√
D.乙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将自行车交付给丙
解析:解析:指示交付是指出让人的出让动产被第三人占有的,出让人将返还请求权让与受让人,并告知
占有人向受让人交付该动产,交付即完成,也称“返还请求权的让与”。因此,B项正确。另外,根据“买
卖不破租赁”的原则,甲和丙的自行车买卖合同不影响甲和乙之间原有的租赁合同的效力,C项正确。因
此,本题的答案为BC。
17.适用恢复原状的物权保护方法的条件是()
(分数:2.00)
A.存在财产损坏的事实√
B.财产的损坏系出于他人的违法行为√
C.损坏的财产有修夏的可能√
D.损坏财产的人为合法使用人
解析:解析:请求恢复原状,应具备下列条件:(1)须有财产损坏的事实存在;(2)须财产的损坏系出于
他人的违法行为,包括故意损坏财产的行为和因使用不当而致财产损坏的行为。对于财产在使用中的自然
磨损,除非使用人为非法使用人或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人不得请求使用人修理;(3)须损坏的财产有修复
的可能。据此,本题的答案为ABC。
18.不动产的变动登记包括()
(分数:2.00)
A.首次登记√
B.变更登记√
C.转移登记√
D.注销登记√
解析:解析: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变动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其中变动登记又包括:
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BCD。
19.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情形包括()
(分数:2.00)
A.不动产预售√
B.不动产买卖√
C.以预购的商品房设定抵押权√
D.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析:解析:根据现行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按照约定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1)商品房
等不动产预售的;(2)不动产买卖、抵押的;(3)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权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的其他情形。情形(4)中不包括地方性法规,因此D项错误,本题的答案为ABC。
20.下列物权中采用登记对抗主义的是()
(分数:2.00)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动产抵押权√
D.地役权√
解析: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动产抵押权和地役权均自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
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本题的答案为ACD。
三、简答题(总题数:2,分数:4.00)
21.简述与债权比较,物权具有的特征。
(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在权利的性质上,物权是支配权,而债权则是一种请求权;(2)在权利的效力
范围上,物权是绝对权,债权是相对权;(3)在权利的客体上,物权的客体原则上为有体物,债权的客体
则为行为;(4)在权利的效力上,物权具有优先效力、追及效力、排他效力,而债权则没有这些效力。)
解析:
22.简述请求恢复原状应具备的条件。
(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须有财产损坏的事实存在;(2)须财产的损坏系出于他人的违法行为,包括故
意损坏财产的行为和使用不当而致财产损坏的行为;(3)须损坏的财产有修复的可能。)
解析:
四、辨析题(总题数:1,分数:2.00)
23.有人说:“物权法定主义和法定物权是一回事。”试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物权法定是物权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各种
物权的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思自由创设物权。而法定物权是从物权发生方式角度对
物权分类所产生的一种物权类型,是与意定物权相对而言的,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而当然发生的物权,如留
置权。)
解析:
五、法条分析题(总题数:2,分数:10.00)
我国《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请分析:(分数:4.00)
(1).本条文规定的是物权法的哪项基本原则?其内涵和意义是什么?(分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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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条规定的是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的内涵包括:一是物权的种类由法律规
定,不能由当事人自行创设;二是物权的内容法定,当事人不得设定与物权的法定内容相悖的物权内容。
物权法定原则的意义在于限制当事人在物权领域的自治空间,维护交易安全。)
解析:
(2).本条文中“法律”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分数: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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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法条中的“法律”,其表现形式限于制定法,且仅限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和颁布的法律。)
解析:
我国《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
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请分析:(分数:6.00)
(1).如何理解本条规定中的“登记”和“交付”的含义?(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登记作为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是指国家有关不动产登记部门依据权利人的申请
将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交付作为动产物权变动的方式,是指移转标的物占有的
行为。)
解析:
(2).试分析登记和交付的适用范围及效力。(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登记和交付适用于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登记和交付的效力体现在:登记是不
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交付是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不动产物权经登记或动产经交付,即发生物权转让的
法律效力。)
解析:
(3).本条规定的意义。(分数:2.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本条规定了不动产物权和动产物权的公示方式,有利于维护交易安全,为善意第三
人的利益提供切实保障。)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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