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八字诗
——(2009-4-16)
《民法通则》八字诗
本人利用闲暇,将我国《民法通则》编成易学好记的八字诗文,意图使民众轻松领略民
法的基本精神,使法律不再显得枯燥晦涩,而做此尝试。详见下文:
(一)
大千世界纷扰不断,和谐社会你我所愿。
民法调整民间生活,是非规则它来定夺。
民事活动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等价有偿。
公民法人民事权益,他人不得随意侵犯。
诚实信用需要牢记,社会公德必须考虑。
不得有损公共利益,不得扰乱经济秩序。
(二)
公民权利生而平等,行为能力不尽相同。
年满十八即为成年,独立活动责任自担;
不满十岁不具能力;不满十八能力受限;
十六以上不满十八,劳动获得生活来源,
也具完全行为能力,如同其他成人一般;
精神病人要看状况,行为能力或无或限。
未成年人需要监护,其监护人父母担当。
父母身亡或无能力,监护责任需要转移,
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或兄或或者他人。
精神病人监护顺序,先是配偶后为父母,
成年子女亦有责任,亲属皆无居委作主。
正确履行监护职责,保护他们财产人身。
公民出现下述状况,可被宣告失踪死亡:
宣告失踪所需条件,下落不明超过二年,
财产需由亲属代管,从中支付债务税款;
下落不明已满四载,意外事故失踪两年,
具有利害关系之人,可以申请宣告死亡。
“死亡”之后却又出现,经过申请宣告撤销。
财产可以请求返还,法律行为仍属有效。
公民个人从事经营,对外债务需要分清。
个人经营债务自负,家庭经营共同承担。
村民依法承包经营,合法权益法律保障。
个人合伙须有协议,约好出资分配事宜。
经营决策共同决定,积累财产共有性质。
合伙债务按约定还,对外应当连带承担。
(三)
法人实为拟制之“人”,独享权利承担义务,
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成立时具终止时无。
法人需要依法登记,经营范围遵从核定。
法人应当守法经营,活动不超核准类型。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权利义务后“人”承继。
分立合并重要变更,均应公告办理登记。
对雇员的经营活动,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解散或者破产,必须依法进行清算。
针对工商税务机关,不可弄虚作假隐瞒。
不得为了逃避债务,抽逃资金隐匿财物。
企业事业法人联营,权利义务合同约定。
(四)
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具相应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需要真实,不违法律公共利益。
法律行为一旦成立,即具法律的约束力。
不得擅自变更解除,除非法定对方同意。
下列行为自始无效:实施者无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的人,依法不得独立实施;
采取欺诈胁迫手段;恶意串通乘人之危;
合法掩盖非法目的;有违法律公共利益。
有些行为可变可撤:重大误解显失公平。
无效或者撤销之后,一曰返还二为赔偿,
所取财产还受损方,过错一方还应赔偿,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相应责任各自承担。
若是属于恶意串通,国家他人利益遭损,
追缴双方所得财产,收归国家返还他方。
法律行为可附条件,条件成就行为生效。
(五)
法律行为可以代理,被代理人承担后果。
代理又分三种情况,法定指定还有委托。
委托代理要有授权,约好事项权限期间。
授权不明被代担责,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有待追认,未经追认被代无责;
代理渎职有损被代,代理人担民事责任;
委托事项属于违法,代理双方连带担责。
代理事项转托他人,应先取得被代认可。
下列情形委托终止:期间届满事务完结;
取消或者辞去委托;代理人亡或失能力。
法定代理终止情形:被代恢复行为能力;
代理人失行为能力;此或彼亡监护消灭。
(六)
财产所有权利宽泛,占有使用处分收益。
财产取得遵循法定,财产交付所有权移。
国家财产属于全民,集体财产归于集体。
集体财产种类包含,土地森林山岭草原;
荒地滩涂与建筑物;科教文卫水利设施。
法律保护个人财产,保障公民的继承权。
共有可分两种情况,按份共有共同共有,
前者依照各自份额,分享权利分担义务;
后者对于共有财产,共享权利承担义务。
各共有人所持份额,有权分出或者转让,
出售具有相同条件,他共有人有优先权。
埋藏隐藏无主之物,所有权要归属国家。
拾得遗失漂流之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
应当主动返还失主,所耗费用失主支付。
下列承包经营合同,得到法律专门保护:
土地森林草原山岭,水面以及荒地滩涂。
依法使用自然资源,依法开采国有矿藏。
全民所有制的企业,经营权受法律保护。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相互之间有相邻权。
截水排水采光噪音,通风通行竹木越境,
正确处理上述关系,下列原则需要牢记: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七)
债依合同或法产生。债权人指拥有权利,
债务人则身负义务,前者可命后者履行。
多人债权按份分享,多人债务按份分担。
连带债权均可请求,连带债务都有义务。
合同各方应按约定,全面履行己方义务。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适用以下法律规定:
质量要求约定不明,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没有国家质量标准,要按通常标准履行;
履行期限约定不明,债务人可随时履行,
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准备时间给对方留;
履行地点约定不明,付款要在受方进行;
如果给付他标的物,地点应在义务人处;
价款报酬约定不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没有国家规定价格,参照市场同类决定;
专利申请未作约定,完成一方拥有权利;
成果使用未定归属,各当事人都可使用。
债有多种担保形式:他人作保也是其一,
如债务人未能偿债,由保证人代为还清,
保人代偿债务之后,获得对其追偿权利;
财产也能作为担保,若债务人不还债务,
抵押物可折价变卖,款项优先偿还债主;
付定金后得到履行,定金作价或者收回,
给付一方不愿履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受定金者不能履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依约占有对方财产,对方未能支付款项,
可以留置所占财产,以变卖款优先偿还。
合同转让给第三方,对方同意作为条件。
没有根据取得利益,不当利益还受损方。
本无法定约定义务,不使他人利益受损,
进行管理或者服务,必要费用受益人付。
(八)
公民法人有著作权,署名发表获益出版。
专利以及商标权利,也都受到法律保障。
依据发明发现权利,有权领取证书奖励。
公民生命健康权利,系最基本人身权利。
公民享有姓名权利,禁止干涉假冒盗用。
公民享有肖像权利,禁止擅自营利使用。
法人商户有名称权,有权使用依法转让。
公民法人有名誉权,禁止进行侮辱诽谤。
公民法人荣誉称号,不能遭到非法剥夺。
公民婚姻自我作主,禁止包办买卖干涉。
婚姻家庭老人儿童,一起受到专门保护。
民事权利男女平等,残者权益必须维护。
(九)
公民法人违反义务,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他人财产人身,必须承担侵权责任。
虽无过错但有法定,也要承担规定责任。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
或者造成他人损害,民事责任可以免除。
债务应当及时清偿,偿还暂时缺乏能力,
对方同意或经裁判,分期偿还也是可以。
为使他人免遭损害,致使自己受到伤害,
侵害人作损害赔偿,受益人可适当补偿。
行政刑事它类责任,民事责任不能替代。
(十)
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可以要求履行,
或者采取补救措施,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合同之中可以约定,违约应付的违约金,
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合同之中也可商定。
违约行为出自双方,民事责任各自承担。
对方违约己方受损,立即采取减损办法。
否则导致损失扩大,扩大部分自己消化。
合同变更或者解除,不能殃及赔偿请求。
(十一)
侵占财产应当返还,损坏财产需复原状,
侵害所致各项损失,应当一并予以赔偿。
知识产权智力成果,遭到假冒剽窃篡改,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做出赔偿。
侵害公民身体健康,依法做出如下赔偿:
医疗费用误工损失,残疾者的生活补助;
侵害致使公民死亡,应当支付丧葬支出,
还有生前抚养之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到他人不法侵害,
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国家机关或其人员,如在履行职务期间,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损害责任也须承担。
问题产品致人损害,责任要由制售担待;
运输仓储方的过错,可以向其追偿损失。
从事以下高危作业,损害责任需要承担:
高空高压放射剧毒,高速运输易爆易燃。
污染环境造成损害,民事责任依法承担。
公共场所道路两旁,挖坑修缮进行安装,
缺乏警示安全措施,损害后果施工人担。
建筑物或其他设施,以及搁置悬挂之物,
倒塌坠落致人损害,究管理者或是业主,
能够证明己无过错,民事责任可以免除。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谁在管理谁担责任,
受害人的过错造成,动物主人可以免责,
如第三人过错造成,该第三人来担责任。
正当防卫造成损害,勿需承担损害后果,
防卫过度引起损害,适当承担民事责任。
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始作俑者来担责任,
避险不当带来损害,适当承担民事责任。
共同侵权致人损害,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若受害人也有过错,可以减轻对方责任。
被监护者致人损害,监护人担民事责任;
监护尽了监护义务,适当减轻所担责任。
被监护人若有财产,本人财产支付赔偿。
(十二)
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碍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修理更换,支付违约损失赔偿,
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还可责令赔礼道歉。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还可采取如下手段:
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非法活动财物,
没收非法行为所得,拘留也是选择。
(十三)
请求保护民事权利,应当注意时效规定。
诉讼时效通常两年,下为一年特殊情形:
身体受伤要求赔偿;出售次品未作声明;
寄存财物毁损丢失;延付或者拒付租金。
知或应知侵权行为,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侵权行为愈二十年,权利失去法律保障。
当事一方自愿履行,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时效最后六个月里,遇障碍或不可抗力,
无法行使请求权利,诉讼时效则要中止。
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诉讼时效继续累计。
诉讼时效也可中断,中断以后重新计算。
提起诉讼提出要求,同意履行都致中断。
(十四)
关于涉外民事关系,适用以下相关规定:
已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民法的规定不一,
国际条约优先适用,保留条款不在此列;
法律条约均无规定,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我国公民国外定居,行为能力可依其律。
不动产的所有权利,法要适用不动产地。
涉外合同争议处理,可以选择适用法律;
合同各方未作选择,所用法要联系最密。
侵权涉及损害赔偿,行为地法作为依据;
当事双方国籍相同,可以适用本国法律;
双方同国皆有住所,住所地法也可选取。
与外国人缔结婚姻,缔结地法乃是依据,
办理离婚则要遵守,受案法院当地法律。
适用扶养法律要与,被扶养人联系最密。
涉及遗产法定继承,需要考虑遗产属性,
若是动产应当适用,亡者故时住地法律;
为不动产则要适用,不动产地相关法律。
即便适用外国法律,或者适用国际惯例,
不能违背我国社会,善良风俗公共利益。
(十五)
民法所称期间要按,公历年月日时计算。
期间末日为休息日,次日算作最后一天。
“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含义之中均有本数。
本法施行开始日期,一九八七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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