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事诉讼中的虚假诉讼及其防范
作者:魏玉华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1年第28期
摘要民事虚假诉讼的日益增多,不仅严重侵害了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浪费了本就有
限的司法资源,而且对我国的法律制度和司法权威提出了挑战。要针对虚假诉讼的特点和成
因,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完善现有的审判机制和法律制度,充分运用民事的、行政的、刑事
的处罚方式对虚假诉讼行为进行严厉的惩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键词虚假诉讼司法权威第三人利益法律规制刑罚制裁
作者简介:魏玉华,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1)10-116-02
民事诉讼本应当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解决争议的重要方式。但
是,近年来,当事人利用我国法律制度的漏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意图通过人民法院形式
“合法”的裁判获取非法利益而提起的虚假诉讼却呈现逐步多发态势。所谓民事虚假诉讼行为,
“是指民事诉讼一方或多方当事人采取虚构法律关系、捏造案件事实、伪造变造证据等方法,
通过提起民事诉讼、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等方式,造成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或执行,进
而谋取非法利益或实现非法目的的行为
法律的尊严发出了严峻的挑战。
一、虚假诉讼的主要特点
1.诉讼快捷,结案时间短。虚假诉讼一般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间很短,当事人多选择适用
简易程序审理,主要以调解方式结案。
2.当事人之间通常具有特殊关系,查处难度大。虚假诉讼的当事人要完成整个诉讼过
程,证据的形成、诉讼的进程都需要相互之间的配合来完成,因此,原、被告双方当事人之间
一般为的近亲属、同学关系,或是有生意上的合作关系等,双方往往在事前进行精心的策划,
导致查处难度大。
3.案件类型相对集中。多以民间借贷纠纷、房屋权属纠纷、离婚中的分割财产、知识产
权中的驰名商标的认定等为主要案由。原因在于虚假诉讼案件当事人往往以逃避债务、转移财
产和债权、侵占他人财产、规避法律等为主要目的。“这些案件有一个共同特点,或对涉诉的
财产要求进行重新确认或分割,或需要确定某种债权的具体份额,通过虚假诉讼获得法院的判
决来改变原先的份额,而这将给其中的虚假诉讼者带来直接的利益豎。
豍。虚假诉讼的出现,不仅严重损害国家、集体和
他人利益,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的权威性和公平正义理念,干扰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并对
本文发布于:2022-08-05 08:46:28,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57508.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