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交强险赔偿了可以向当事人追偿

更新时间:2024-11-07 18:10:4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5日发
(作者: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什么情况下交强险赔偿了可以向当事人追

什么情况下交强险赔偿了可以向当事人追偿首先看法律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

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

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

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

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

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

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

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

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

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

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

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

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

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三、交强

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对象从以上法律法规可以得出以下可追偿

情形。第一、无证或无相应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第二、醉酒、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的驾驶人。第三、故

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四、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条件

第四、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

的。以上四种情形的追偿对象均是机动车的实际驾驶人员。而

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当按照《关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自保

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时效起点。至于诉讼时效应当按照

《民法总则》之规定按照3年计算。以上知识就是我对“什么

情况下交强险赔偿了可以向当事人追偿”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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