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一、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谁承担?
1、《诉讼费用缴纳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
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
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
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
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
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
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
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
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
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
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所以,交通事故中的鉴定费由被告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
外。
二、交通事故的法律法规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
在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交强险赔
偿的损失,由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对于标的车及标的车上
人,标的车驾驶员的赔偿由车损险,车上人员和驾驶员座位险
进行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
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
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
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
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
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
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各方的过错通常通过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来确定,当事人如果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交通
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未申请
复核或者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进行举
证,由法院结合证据进行判断。但是由于自行举证的难度一般
都很大,如果对交通事入认定书有异议的,还是应当在规定的
时间内提出复核。
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次责任,同等责任。每种责任
具体的承担比例无全国统一的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
制定自己的实施意见时作出了不同的规定,需参照当地规定确
定。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
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
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
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受
害人死亡的,还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通过上文的详细介绍,我们知道,交通事故的鉴定费是由被告
承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当然,还有赔偿受害人其他费
用,这些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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