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题:(正方)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
(反方)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
正方:南京大学
反方:香港中文大学
作为正方的南京大学队的辩论立场是:“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而作为反方香港
中文大学队的辩论立场是:“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双方的立场是由抽签而定的。
我们首先请南京大学的一辩杨蔚同学阐述正方立场,时间3分钟。请。(掌声)
正方一:谢谢主席!尊敬的评委,对方辩友,各位嘉宾,大家好!生活在现代社会中
的人总是离不开秩序。从小的方面说,出门有交通秩序,上班有工作秩序;从大的方面说,
贸易来往有经济秩序,参政议政有政治秩序。那么,这些秩序如何维系呢?我方认为社会秩
序的维系主要靠法律,也就是说国家主要靠法律来调节人们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协调运行。
第一,法律和道德各司其职,日月同辉、道德分善恶,辨美丑,告诉人们什么该做什么不该
做。而法律定规则划界限,更告诉人们如何去做。我们热爱道德,崇尚道德。讲道德可以改
善民风、民情,影响社会风尚。但要维系社会秩序主要还是靠法律。可以说,道德与社会风
尚息息相关,而法律与社会秩序唇齿相依。第二,法律作为他律和自律的统一,在维系社会
秩序上能够标本兼治。人们自觉立法来约束自身行为,确定社会秩序的内容与规则,使生活
有序化,规范化,条理化;而法律意识深入人心,人人自觉守法护法,更保证了社会秩序的
井然有序。至于少数害之马,法律可以通过外在强制与惩戒,迅速修复局部受损的社会秩
序,使社会航船乘风破浪、永往直前。第三,法律具有保护,预防,惩戒王大功能;三足鼎
立,稳固地维系着社会秩序。法律是保护神,保护一切人的合法权利,如阳光、空气、水源,
无时无刻不在呵护我们。法律是预防针,可以防患于未然,使一些居心不良的人悬崖勒马,
雷池止步。法律是无情剑,刀光剑影下邪恶何处立足?铁面无私中罪行怎能藏身?有道是:
“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一个癌细胞可能会威胁人的生命,一个社会的毒瘤可能会葬送国
家的前程。托尔斯泰说得好“行善需要努力,惩恶更需要努力。”所以,惩恶扬善的法律才
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保障。综上所述,法律在维系社会秩序时,既可以未雨绸缎,也可以亡羊
补牢,既可以惩治罪恶,又可以保护良善。所以说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法部!谢谢各位!
(掌声主席:谢谢杨蔚同学!现在我们请反方一辩陈佩珊同学阐述反方立场,时间也是3
分钟。
反方一:谢谢主席!评判,在座各位,大家好!首先我必须指出对方所犯的两个错误。
第一,国家秩序与社会秩序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这是现代社会主要标志之一、第二法律
并不是自律和他律的统一。马克思告诉我们,道德是人的自律,而法律是人的他律,请不要
混淆。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道德”是人们行为规范价值评判的总和。“法
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是由国家强制性予以实施的社会规范。而“社会秩序”是人与
人之间关系以及社会活动相对稳定协调的状态。第一,道德是社会秩序的依据。道德作为行
为规范和价值评判的总和,支配着人们最基本的观念和立场——是与非、善与恶、公正与偏
私、荣誉与耻辱,从而也支配了人类日常最基本的行为。任何社会要想处于稳定协调富于活
力的状态,无论哪一方面都离不开道德的宣化与规范,否则法制再严、法典再全也只是社会
的灾难。同时,道德又常常直面每个人的内心,诉求人的良知,更直接地内化为人们的思想,
从而为社会秩序的维系提供最本质的动力和理性,使人们自觉服从。第二,道德是法律的内
涵。从《汉穆拉比法典》到《大清律例》,从《唐律疏议》到方今各国的宪法,古今中外的
法律体系无不与其,各自的道德体系密切相关,而法律最重要的精神——正义与公平,正是
道德所确立的人类社会水恒主题。我方并不否认在社会秩序的维系中法律的作用,但是如果
一个社会的道德体系无法左右法律的制定与执行,那又如何产生代表正义的法律?又怎能保
证法律的公正?如果一个社会的法律系统不能配合道德的提高与深化,就算它具备各种经典
的条文,也终将被废弃。德国希特勒也曾主张法律的庄严与神圣,但没有起码的人性与道德,
导致30年代德国成为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社会秩序。第三,道德是社会秩序主要的制约力。
从西方伦理学的“德性论”与“幸福论”,到当代伦理学的“感性主义”,无不强调个人自律
与社会制约双重道德手段。而中央电视台的“东方的空”弘扬美善、鞭笞邪恶,播出以后推
动问题的迅速解决……(哨声终了提示)在香港也是一个新闻……
反方一:谢谢各位!(掌声)
主席:谢谢陈佩珊同学的发言!现在我们请正方二辩邬健敏同学进一步阐述五方的观
点,时间也是3分钟。
正方二:谢谢主席!大家好!首先指出对方辩友犯的两个错误。第一,对方辩友说法律
的核心是道德,可是我们知道,法律和道德都来源于人类的理性。康德就曾经说过:法律和
道德都是建立在理性命令基础之上的。对方辩友不要搞混淆了。第二,对方辩友一再强调道
德教化的作用。如果道德教化真的是这样神通广大的话,那我们看—下吧,东郭先生对狼也
循循善诱,仁尽义至,可是结果呢,他还不是差点让狼给吃了吗?下面我将从社会秩序与法
律、道德的关系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第一,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权威性的行为规则。法律
是由国家制定颁发的文件,具有至高无尚的权威性。法律不是吓唬鸟用的稻草人,它用“和
平的暴力”保护人们安居乐业,真正做到“布大信于天下”。有了法律,社会生活才能有序
化、条理化。而道德是凭借舆论批评、良心谴责来约束越轨者。但道德无法保护道德,没有
了法律,善良的人们在邪恶的屠刀下只能是沉默的羔羊啊!第二,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明确
具体的言行准则,而不是含蓄抽象的精神约定。法律通过具体的规则和程序划定个人、
体竞争的跑道,使每个人都有恰当的位置,都有能拼搏夺冠的机会。一法在手,道路清晰,
目标在前。而道德不为行为圈点划线,但它能勉励人自信自强。因此以法为主,辅之以德,
将无坚不摧。第三,社会秩序的维系需要协调一致的步伐。正是法律把人们行为纳入同向一
律的轨道正所谓:“一民之轨莫如法。”法律的统一性还表现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高低
贵贱,没有贫富之分、思想家卢梭说得好:“法律必须具有普遍性,并在其命令范围内对
全体人适用。因为它的基础是理性。”而道德却存在理解上的差异性,会影响人们行为的协
调一致。“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如果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是非观念,大下必定是
非不明;天下事非不明,社会秩序从何谈起呢?综上所述,我方认为法律直接维系社会秩序,
而道德劝人向善,间接的有助于社会趋向和调与完满。谢谢大家!(掌声)
主席谢谢邬健敏同学!现在我们来看一看,反方二辩周健同学是如何反驳正方观点的,
时间也是3分钟。
反方二:谢谢主席!评判,在座各位,大家好!对方辩友一上来就引用康德的话,可是
别忘了康德还说过:在人类存在的社会中,“理性就是道德性。”“国有道,虽加刑,无刑
也;国无道,虽杀之,不可胜也。”道德才是法之根本。看问题要着本质。不能光看表面呀!
对方说维系社会秩序靠法律。请问法律又是靠什么来维系社会秩序的?那就是道德。只有道
德,才能保证立法的公平,执法的公正;只有道德,才能保证守法的自觉。首先,守法是什
么?是法律,还是道德?我们因为怕被处罚而守法,还是因为觉得那是一种美德而守法?难
道对方辩友认为大多数人去守法不做坏事是因为害怕被判刑吗?要是那样的话,那可真是危
险人物噗!照对方的观点,在一个秩序的社会,那极少数的危险人物是这个社会主要的,法
律并不是自律和他律的统一。马克思告诉我们,道德是人的自律,而法律是人的他律,请不
要混淆。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道德”是人们行为规范价值评判的总和。
“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制定,是由国家强制性予以实施的社会规范。而“社会秩序”是人
与人之间关系以及社会活动相对稳定协调的状态。第一,道德是社会秩序的依据。道德作为
行为规范和价值评判的总和,支配着人们最基本的观念和立场——是与非、善与恶、公正与
偏私、荣誉与耻辱,从而也支配了人类日常最基本的行为。任何社会要想处于稳定协调富于
活力的状态,无论哪一方面都离不开道德的宣化与规范,否则法制再严、法典再全也只是社
会的灾难。同时,道德又常常直面每个人的内心,诉求人的良知,更直接地内化为人们的思
想,从而为社会秩序的维系提供最本质的动力和理性,使人们自觉服从。第二,道德是法律
的内而我们大多数人守法,有守法的美德倒是次要的了。这难道是你们的逻辑吗?事实表明,
守法观念越强,社会越强调这种守法观念,我们的社会中危险人物就越不敢冒险,社会秩序
就越稳定。再从执法的层次看,执法的公正靠什么?靠执法者的良心。良心就是个人品行符
合社会道德的标准。无论是乱世用重典,还是盛世之大赦,重典不是乱典,大赦不是乱赦。
重典与大赦无不归因于执法者望天下更太平、社会更稳定的动机。这种动机就是个人品行与
社会道德的相一致。立法也是道德,立法的依据首先要有守法的可能性。我们说过,守法本
身就是一种公德,否则立了法又没有人遵守,最后只好法不责众了。执法要有勇,立法要有
才,可是“才而无德谓之奸,勇而无德谓之暴”啊!现代社会,法律的作用比原来大了许多,
我方从不否认这一点。但是,这本身就是道德的需求,它随时受到道德的约束。总之,道德
不仅贯穿了立法、执法和守法的始终,而且是整个法律系统真正有效运作的保证。对方辩友
说维系社会秩序靠法律,那么我们应该说是道德保证了法律的维系功能。谢谢各位!(掌声)
主席:谢谢周健同学!现在我们请正方三辩韩璐同学继续发言,时间也是3分钟。请。
正方三:谢谢主席!大家好!对方一再说法律就是无形的他律。可是我们知道,今天世
界青年在结百年之好时都不会忘了先去登记,请间这不是自律又是什么呢?所以说,法律是
自律和他律的统一。对方二辩又说,法律要靠道德来维系社会秩序。我们都想为国家来招财
进宝,可是如果没有税法,那么我们怎么知道要交给谁?交多少?如何交呢?所以,对方带
友说的守法美德,其实就是法律的意识深入人心啊!今天对方辩友给我们说例子,可是说来
说去却到了古代社会,这是不是意味着已经承认了在现代社会部分,对方已经同意我方的
观点呢?好,那么我们就看在剩下的那一部分,社会秩序是主要靠法律还是靠道德(来维
系)。第一,人类社会不断进步的历史正是法制不断完善的进程。从《左传》记载的“刑鼎”
到罗马《十二铜表法》,从《人权宣言》到《拿破仑法典》,从英国300年来的法制传统,到
香港一浪高过一浪的“廉政风暴”,请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哪一个国家,哪一个时代,社会
秩序的维系主要靠道德?贞观一年唐朝只处死29人,这是法律约束的结果;新加坡一年中
7万公务员只发现7例犯罪,这是法律完善的成绩。所以说法正则行顺,行顺则国泰,国
泰则民安,民安才有社会的秩序。第二,法律是伞,为我们这风挡雨。《教育法》让孩子有
读书识字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让顾客成为真正的上帝,《婚姻法》“愿天下有情人
终成眷属”。法律意识“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第三,法律是剑,伸张正义斩妖孽。该
赏不赏是对善的嘲弄和亵渎,该罚不罚更是对恶的姑息和怂恿。维系社会秩序当然要选择信
得过,靠得住,强有力的手段。日本政坛金丸信银档入狱,意大利十兰廉洁运动如火如荼,
法律之剑笑傲于江猢,无往而不胜。道德可以揭示病痛,而无法继续疗救;道德可以明辨善
恶,而无法制裁恶行。人类社会正在法与非法、罪与非罪、义与不义的较量中认识到,只有
以法为主,辅之以德,才能抑恶扬善,激浊扬清,使文明的演变百尺竿头,更进一步!谢谢
各位!(掌声)
主席:好,谢谢韩璐同学!现在我们来看一看反方三辩薛峥同学是如何反驳正方观点
的,时间也是3分钟。
反方三:谢谢主席!评判,对方辩友。首先必须提出对方同学的一个错误。东郭先生的故事
告诉我们“狼是不可教化的”,可没说“人是不可教化的”啊!(掌声)按对方同学的理论,
社会秩序包括了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法律呢,就要去维护每个角落的秩序。要是这样的话,
我们什么都要去立法了,那么今天是不是也要立一个“尊敬主席法”,“尊敬评委法”,否则
对方同学站起来时就不会说“谢谢尊敬的主席”了。(掌声)法律既然是有这样强大的力量,
那么为什么在中国第二部《婚姻法》颁布以后,离婚率却逐步的上升呢?好了,让我们再从
事实和理论的两方面来继续看看我方的观点吧。第一,古今中外社会秩序的有效维系都是侧
重于道德而非法律。从中国的德政到当前两个文明的提倡,从古希腊的贤人政治到当代西方
宗教精神,无不体现出道德的主导作用。两千多年前,孔夫子先生虽身处乱世,却心忧天下,
发展出了一套以“仁、义、礼、智、信”为核心的道德伦理体系,为历代历朝所效法,至今,
依然是我们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文化源泉为什么古今中外在主要靠道德维系社会秩序这方
面不谋而台呢?这是因为,在任何的社会,道德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比法律远要广泛得多,
它深入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第二,秩序社会的维系主要靠道德教化。古今中外,一个秩序
社会无不将道德教化作为维系社会稳定的首要方法,因为道德教化具有强大的社会诱导作用,
它能在社会后代身上形成社会所倡导的思想品行。中国的德、智、体全面发展,香港的德、
智、体全面多方教育,不正是不同社会在基础教育中重视道德教化的最好例证吗?4位优秀
的南京大学同学,该不会忘记“三好学生”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吧!而80年代末,西方中小
学废除体罚、由品性教学取而代之的运动再一次说明:不同国家都意识到社会稳定的根本保
障只能是人们发自内心的约束。只有从根本上解决社会动荡和诱因,社会秩序才能得以维系。
因此,在维系社会秩序上法律只是一个副作用,而道德才是起主导作用的。谢谢大家!(掌
声)
在自由辩论这个阶段更要着重考验带手应变的素质。双方各有5分钟的发言时间,必须
交替发言。先从正方开始。请。正方二;请问对方辩友,有一句话叫“禽兽不如”怎么解啊?
就是说在社会上很多人连狼都不如,所以没有办法教化啊。请对方辩友告诉大家,社会,有
哪一个国家的社会秩序主要是靠道德来维系的呢?(掌声)
反方三:请问对方同学,“禽兽不如的人”是“道德的人’,还是“不道德的人”呢?(掌
声)
正方三:对方辩友说来说去,道德教化的还是那些有良心的人,可是对那些没良心的恶
棍怎么办呢?我们想请对方辩友再一次回答我方二辩问题。(掌声)
反方二:我倒要请问对方辩友了,良好的社会秩序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正方四:对方同学一再回避我方问题。比如说他们来去也不到哪个社会,社会秩
序是由道德来维系的。我再请问对方同学,法制是当今社会大势所趋,请问何为法制?(掌
声
反方四:法制是现代社会的道德要求,如果没有现代社会,你知什么叫法制吗?(掌声)
正方一:对方同学说法制是现代社会的道德要求,那就是说法律就等于道德,那我们今
天还有什么可辩的呢?再次请问对方同学,法制的含义是什么呢?(掌声)
反方三:法律当然不等于道德。请问对方同学,一个社会风气差的社会是一个秩序社会
吗?
正方二:所以呀,对方带友说来说去还是一个道德是一个风尚层面的问题嘛。我们要请
问对方强友的是法制这个概念,就是说要以法律为主辅之以道德、宗教、习俗等各种手段
综合治理,这才是主之以法、辅之以德的概念啊!
反方四:对方同学,“法律”不等于“法制”,“法律制度”也不等于“法律治理”。(掌
声)
正方二:对方辩友说得好。那么我们就再来请问对方辩友第二个问题,那就是到底由谁
来维系一个社会的秩序呢?(掌声)
反方一:让我们来看看今天《人民日报》所登的(消息)吧!中
正方三:可是我们也知道香港“九·七”就要回归祖国,我们听说就要颁布《基本法》,
可没有听说要颁布“基本道德”呀!(掌声)
反方一:如果没有香港人奉公守法的道德观念,《基本法》又如何切实落行呢?我深深
地记得对方的三辩同学在前几大的辩论场上曾经说过:在我一张伶牙俐齿之下是一颗善良美
好的心灵.(笑声)那么为什么不说是颗“法律心灵”呢(掌声)
正方三:对呀!我的善良心灵是要大家认识我才知道的,可是现在大家都知道我首先是
一个守法的好公民啊!(掌声)我倒要再一次访问对方辩友,你们说社会秩序维系主要靠道
德,那么维系的主体究竟是谁呢?(掌声)
反方三:那么请问对方同学,今天作奉公守法,究竟是怕法律惩治你呢,还是出于你内
心的约束呢?(掌声)
正方四:对方同学意思就是说,维系社会秩序的主体是人民吗?那我倒要奇怪了,你我
都是人民,那是我听你的呢,还是你听我的呢?(掌声)
反方四: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他自己的崇高的道德法则,难道这一点还需要我来告诉
其他别的人吗?(笑声、掌声)
正方一:但是维系社会秩序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否则我们人人都能维系,那还要国家干
什么?要政府干什么呢?
反方三:那是国家秩序,不是社会秩序啊!对方同学。(掌声)
正方二:我们今天讨论的就是一个社会的社会秩序。请问,如果不是以国家为主体来维
系社会秩序的话,那是靠你,还是靠我呢?我们都没有这个能力哟!
反方二:那么孔子说过:“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那么如果照对方辩友的话
来说,我们的社会秩序可要是“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了!(掌声)
正方三:可是孔子也说过:“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危邦”、“乱邦”孔子都不肯去,
你怎么指望他(用)道德来维系社会呢?(掌声)
反方四:请问对方辩友,“危邦”和“乱邦”是秩序的社会吗?
正方四:对呀!所以说我们要维系社会秩序呀!对方同学说来说去,无非是说道德可以
在维系中起作用。那我再要问了,你们的主要性体现于何处呢?
反方三:那就是道德能深入我们秩序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而法律却不能。
正方一:法律保护所有的人,惩戒破坏社会秩序者,对一切人普遍有效,这怎么是法律
不能呢?
反方四:法律也保护那些被包二奶的人吗?如果今天包二奶自己制定了反包二奶法,那
么明天反包二叔反包二爷法,三反五反的都要出台吗?(掌声)
正方二:那好,我再要请问对方辩友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只有法律才能够保护有道德
的人,请问当有人破坏社会秩序的时候,你的道德如何来惩戒恶行呢?充其量到那时候只能
哀怨地唱一首《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我》。(笑声、掌声)
反方四:首先,对方辩友已经同意了我方观点,就是有一些方面法律是管不到的,其
次……对不起。(笑声)
正方三:法律管不到的才要靠道德来管,这不正证明“以法为主,辅之以德”吗?(掌
声)
反方一:让我回答刚才前一位同学的问题吧!法律是管制容易受伤的女人,可是容易受
伤的女人法律能管得好吗?
正方四:所以说今天我们也不是说不要道德,而是说主之以法,辅之以德嘛。我倒想请
问对方同学,当有人破坏秩序的时候,你们如何用道德去彻底惩戒他?
反方二:可是我们的社会中大多数人都是有道德的,那些破坏社会秩序的人到底是少数
啊!所以我们的社会秩序还是……首先是道德维系,然后才辅之以法律、对方同学还是没有
回答我方问题:良好的社会秩序判断标准到底靠什么?
正方一:我们社会中大部分的人是守法的人啊!我倒请问对方同学,您家里如果被“梁
上君子”光顾过了,您是立刻去报警呢,还是坐等那个不知名的小偷良心发现?(掌声)
反方三:守法首先就是一种美德啊,那是道德范畴的东西啊!再请问对方同学,你们所
说的法律是怎样去真正发挥它真正的作用呢?
正方二:对方同学还是搞混淆了,把一个法律的概念和一个道德的概念混为一谈。我要
请问对方辩友的是,如果社会秩序需要有章可循,你们的道德如何来制定出一个具体的规则
和程序来维系我们的社会秩序呢?
反方四:每个国家的法律都有几十万条,难道对方辩友来到辩场上之前,首先已经翻阅
了那几十万条法律,然后决定“噢!我可以来了!”(掌声)
正方三:是啊!我们听说香港有488条现行有效的法律,可是没有听说有488部道德经
呀!(掌声)
反方二:可是我们的学校从小学开始部是教我们要做一个守道德的人,可是没有让我们
读那488条法律啊!(掌声)
正方四:可现在我们的普法教育从娃娃抓起的呀!那请问对方同学。天下兴亡,我要匹
夫有责,但是如果每一个有道德的人都挤到人民大会堂投票,天下秩序能不乱吗?(掌
声)
反方一:难道我们真的这么需要法律吗?当我说出“亲爱的对方辩友”的时候,我是怀
着诚恳尊敬的心情,我可不是依照一条“亲爱的对方辩友法”哟!(掌声)
正方四:可是你并没有破坏社会秩序呀!
反方四:但是希特勒的种族灭绝法以及纳粹德国之所以能够登上德国的政坛,也按照法
律程序呀!
正方一:希特勒那叫法吗?希特勒严重践踏人类理牲,我们说他是暴君独裁啊!
反方二:那么对方辩友说恶法就不是法喽?
正方一:恶法当然不是法,对方同学要说伪善也是善,毒药也是药吗?(掌声)
反方一:那么判断恶法、善法凭的是什么?是道德标准哪!(掌声)
正方二:我们早就说过了,恶法不是法,因为它不符合人类的理性啊!我要请问对方辩
友的是,我们的公司有“法律顾问”,请问你们听说过有“道德顾问”吗?有“法律代表
人”,请问你听说过“道德代表人”吗?
反方四可是我们听说过世界上有广泛传播道德的人,那么就是“传道士”,我们也没
有听说过“传法士”啊!我们说见到有一个人他会“见义勇为”的与坏事作斗争,我们也
没听说过“见律勇为’的人啊!(掌声)
正方二是啊!是有传道土。可问题是到了那个时候怎么样呢?“前不见牧师,后不见
教堂”,旁边是个法院,还是进法院去了断吧。(掌声)
反方三要是没有法院,当官不为民请愿,包青天不是变成王宝森了吗?(笑声)
正方三可是对干爱情骗子陈世美,道德谴责有什么作用?还不是靠包青天的虎头铡给
一个了断吗?(掌声)
反方三要不是包青天铁面无私,有崇高的道德品尚,再多的陈世美他也管不了啊!
正方三:对方辩友还是从古代社会回到我们今天的现实社会吧!当假酒、假烟、、
假药、假新闻“假作真来真亦假”时,秩序都乱了,对方辩友,您能靠道德来还其“庐山真
面目”吗?(掌声)
反方四今天中午就有一条“登”在北京电视台的新闻,那就是假药,它为什么不首先
拿到法院“登”一下啊?
正方四就说现在的法律吧,曝光之后,我们更要打假呀。我请问对方同学,大义灭亲
是符合道德了,但是如果每个儿子做了坏事都由母亲来杀的话,天下秩序乱不乱呢?(掌
声)
反方二:纽约可是一个法制社会了嘛,为什么他们的犯罪率还是久居不下呢?
正方四对方同学不要倒因为果,不是法制越完备,犯罪率就越
高,(哨声终了提示)而是法制越完备,对犯罪的打击曝光更加有利。对方同学不要把
法律作用记错了功劳簿啊!
主席对不声,时间到。(掌声)现在请反方继续发言。
反方一我们知道,新中国刚成立的一两年,新的法律还没有颁布,旧的法律已经废除,
那个时候——按照对方同学逻辑——那个时候岂不是天下大乱吗?可是我们看到中国
的社会还是井然有序噢!(掌声)
反方三道德恰恰是法律观念的载体,没有道德使人们发自内心遵纪守法,法律制度再
好,也只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啊。反方一对方辩友无限扩大法律的力量,
似乎“一且拥有就别无所求”,那么,如果是这样的话,可就是“道德观念萧萧下,不尽腐
败滚滚来”啦!(掌声)
反方四:美国的某一个市有这样一条法律,那就是妇女在商店里试衣眼不许超过六套。
清间,这到底是恶法,还是善法?它不是恶法,也不是善法,但是这样的法律又有什么用?
(哨声终了提示)
主席:现在我们非常有必要来听听各方的第四位辩手的最后陈述,也帮助我们理清一
下思路。不过这一次先从反方开始。请反方四辩徐海楼同学作总结陈述,时间4分钟。
反方四:谢谢主席!评判,大家好!首先我想请问对方辩友,法律就代表法制精神吗?
从《十二铜表法》到《睡虎地秦简》,帝王从不受法律的约束,依法而治是现代社会的道德
要求。其次,对方辩友今天的错误就是:将法律置于道德之上,力图用法律替代道德。伟大
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基础的奠基人孟德斯鸠曾经这样说过:“支配和统治一切的,在君主政
府中是法律的力量,在专制政府中是永远高举的独裁者的铁拳,但是在一个人民的国家。这
一切都要有一个推动的枢纽,那就是道德!(掌声)第三,对方辩友今天的立论,实际上就
是睁大一只眼看善法与恶法的区别,然后再闭上一口眼将道德与非道德混为一谈。这样看问
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能看清楚吗?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法律也得战战兢兢左右摇摆,
金钱也同样使法律之剑暗然失,法律怎么能够成为人类未来的希望呢?只有人类的良知与
理性,才能使这飘摇的“诺亚方舟”最后得以依托。所以我方认为,社会秩序的维系主要靠
道德,其次靠法律。首先防患于未然是社会秩序的主要保障。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秩序的社会
其维系不是靠守法的美德,而是靠外在的强制。事实上,无论坐而论道,还是言传身教,无
论特例独行,还是政府倡导,秩序的社会无不把道德教化放在社会秩序的第一位。第二,道
德追求是社会秩序的根本依据。如果缺乏平等与正义的道德,没有对良知的呼唤与熏陶,法
律只能助纣为虐,社会秩序也只能成为任人宰割的羔羊。相反,如果道德之旗高扬,则社会
秩序方能在法制精神的轨道上稳定而健康的发展。第三,道德完善是社会秩序和人类和平的
水久主题。尽管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道德不能挤进每一个人的灵魂,但是。人们世世代代、
生生不息地向往道德完善的力量,才使我们今天享有一个的社会秩序,而且也为社会秩
序的最高目标——人类的永久和平充满了希望。50年前的今天,第二次世界大战刚刚结束,
如烟往事再一次折射出人性道德的深层思考。日本今日的宪法中清楚地写着,日本永远放弃
战争的权利。但是,中华民族因此就高枕无忧了吗?南京大屠杀那祖辈血与泪的昨天,靠这
白纸黑字就能不再重演了吗?我们懂得,只有内心的道德才能达致民族间的友善,只有民族
的道德才能达到国家间的和平。我们也敬仰法律的尊严,因为我们是有道德的民族,我们因
此也握有正义,所以我们敢干面对一切!(掌声)道德犹如我们温柔而坚强的母亲。永远为
我们注入有增无已的赞叹!谢谢各位!(掌声)
主席:感谢徐海楼同学的最后陈述!钟婳婳同学作为我们正方的四辩,现在我们想听
听你的最后陈述,时间4分钟。
正方四:谢谢主席!大家好!在一个强调观点撞击的辩论场上,没有激清不行,而主要
靠激清也不行。(笑声)在错综复杂的现实社会中,没有道德不行,而主要靠道德也难以立
足。(掌声)今天对方辩友的偏颇之处就在于,热情有余而理智不足。(笑声、掌声)第一,
概念不清。将社会秩序狭隘地等同为人际关系,却不知社会秩序的本质是一种现实的利益关
系,维系社会秩序的主体是国家。第二,以理想代替现实。现实的人并非都是纯洁的天使,
现实的社会纷争不断,让道德来一主秩序,“非不为也,实不能也。”第三,越爼代庖没有分
清法律和道德的主要作用领域。道德作为一种精神理念,通过引导社会风尚间接地影响社会
秩序。而对方辩友却要道德来作铁面无私的包青天,岂不是“强德所难”?下面,我总结我
方观点。第一,人类社会风云多变,要使社会正常而有规律运行,必须以法为主。法律威严
而又神圣,社会生活方能井并有条;法律明确而又一致,变化方可进退有度。“法令行则国
治,法令弛则国乱。”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平等地受到法律的梳理和调整,健康的社会秩序就
是由此而生。第二,我们和对方辩友一样崇尚道德,道德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是我们内
心崇高的法则、但是,崇尚道德就必须认清道德的功能,弘扬道德就必须把握道德的本质。
道德是社会风尚的净化剂,却不是维系秩序的主要机制。道德可以创造淳厚和善的民风,却
不能协调复杂的利益分配;道德可以使君子更加彬彬有礼,却无法制止小人兴风作浪。退一
步说,即使人人皆为尧舜,但无赏罚“虽尧舜亦不能为治也”。而进一点说,失去法律强有
力的支撑,善良者将三缄其口,丧尽天良者会变本加厉,最终“卑鄙成为卑鄙者的通行证,
而高尚成为高尚者的墓志铭”。坐而论道,只能独善其身;行而有法,方能兼济天下。理想
中的桃花源从未实现,而现实中法制的昌平之也正来到我们身边。只有以法为主,辅之以德,
才能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第兰,人之伟大就在于能正视自己的不完美,高瞻远瞩用
理性给自已立法定现回首苍茫历史,人类探索法制步伐从未停息。从四千年前古巴比伦的《汉
穆拉比法典》,到今日中国法制建设的滚滚洪流,无数事实都一再向我们昭示一个铁一般的
规律;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从无序走向有序,从混乱走向和谐,必由之路只有一条,
那就是;昂首阔步,高扬法律的大旗!谢谢各位!(掌声)
双方辩论都抓住了主要论据。正方一开始,从风尚和秩序之争提出来,指出风尚靠道德,
秩序必须靠法律反方就提出法律和道德关于是理性还是感性的问题。是自律还是他律的问题,
有关执法和守法的基础应当是道德,或者不是道德的问题;紧接着又提出到底法律和道德是
作为判断社会秩序的标准,还是维系社会秩序的标准;以至于更进一步提出法律和法制之争,
指出有法靠法律并不等于说是靠法制,法律还有恶法和善法。这样一些问题,叫我们看来,
它涉及的问题深度是比较好的,也可以说这两个问题应有的面大致上都已经涉及到了。在双
方谈到这些问题的时候,应该看到有些地方辩论的还是很精彩的。比如说,反方谈到立法
尤其是守法和执法,(指出)如果没有一个道德作为基础是不行的,同时举了一些很好的例
子来说明。正方(在这个问题上)也举了一些很好的例子来说明。比如说一个人东西被偷了,
被盗了,他到底首先想到的是报案,通过法律来解决,还是说主要靠小偷或强盗他的良心发
现。这样都抓住了一些问题的实质。反方还提到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觉得还有待于深人
的(探讨)。比如说,反方提出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法律也有死角,并不是一切东西都要通
过法律来制定。实际上这个问题点出了我们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说并不是一切社会生
活和社会秩序都能够由法律来界定。我们常常看到的排队“加塞”的现象喜新厌旧的现象。
一种新的第三者插足的现象,或者见死不救的现象,难道都能用法律来解决吗?显然也不能
够在这一点上,反方抓得比较好。正方也有很多很有意思的。比如说,正方提出道德本身是
有不同的标准,他用的一句话:“一千个观众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看这就是说,道德在不
同人的眼睛里面可能有不同的看法。同性恋在我们看来可能是不道德的行为,也许在某些人
认为还是挺有意思的行为。(笑声〕这就是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标准了。可见,在这个问题上,
道德的弱点就在于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而法律不管怎么样,国家有一个统一的法律制,统
一的准则,使得你必须服从这个东西。在讨论过程中,有几位辩论队员表现得也都很不错。
像反方的一辩和三辩,他们在表达自己的意见时表现出来的应变的能力和机警,论述问题的
简洁和具有一定的幽默感,给评委留下了很深的印象。正方的三辩韩璐同学在这次辩论赛里
面反应非常机敏。当对方讲到孔子是注重道德教育的时候,她很机敏地提出来说孔子说“危
邦不入”。那个地方如果法制搞得很不好,很乱,孔子都不去,对吧?可见在这些问题上是
能够很善于抓住一个细微的问题来表述自己的观点。正方的四辩在表述她的观点的时候逻辑
比较严密,阐述得比较有力,这都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应该说,这样的一个辩题也不
可能从绝对方面去理解。如果要说有些不足的话,我看可以有三个不足吧。第一个不足是,
如何能够抓住对方的论点里面的弱点再加以更充分的说明,我们评委觉得还可以搞的再深一
点。比如刚才所讲的法律的死角问题和法律不是万能的问题,比如道德的多种标准的问题。
比如还有一个问题也谈到了,但是也没有展开,即法律本身确实有一个威慑的力量。第二个
就是,如果我们从更深一步的角度来看,应该说法律和道德也有它相辅相成、相互融化在一
起的特点。第三个呢,就是,辩论方面总是用一些比较华丽的词句——我是比较欣赏更多的
朴实的辩论。(掌声)当然免不了用一些更华丽一点的语言,但是太多华丽语言,反而有时
候给人家一种矫揉造作之感。所以我觉得辩论应该提倡用更朴素(的语言),用事实用论据
用说明这样的东西来加强他的感染力和说服力、这就是我们对今天这场辩论的看法。下面我
想把辩论的结果交给主席杨澜女士、(掌声)主席:谢谢!感谢江教授所作的分析!也感谢
我们所有评判团的成员!我想江教授刚才提出的中肯意见对每一位辩手都是有好处的。在宣
布今天的比赛结果之前,我来预告一下27日大决赛的情况。在大决赛中,辅仁大学队将与
我们今天两支队伍中的一支相遇。作为正方的辩论立场是:“知难行易。”作为反方的辩论立
场是:“知易行难。”好.现在我宣布’95国际大专辩论会第二场半决赛的比赛结果。评判
团的5位成员经过慎重的研究,以3票对2票判定;胜方为正方南京大学队!(掌声)再次
表示向她们祝贺!同时,我们也要为香港中文大学队在今大
辩论中的精彩表现对他们表示感谢!(掌声)好,各位观众’95国际大专辩论会第二场半决
赛到此结束!感谢您的收看!不过,南京大学和辅仁大学将在大决赛中一决上下,可以说好
戏还在后头,您千万不要错过。观众朋友,我们大决赛见。(掌声)
本文发布于:2022-08-04 22:01:0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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