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汇报]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
司法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作出“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
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的重要部署,新建区司法局立足于我区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法律服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均衡布局城乡之间的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加快平安法治新建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
治保障。
一、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指出加大对困难众维
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中,特别强调指出要紧紧围
绕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努力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刻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
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新建区司法局高度重视支持,把推进公
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维护人民众合法权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
随着司法工作的全面展开,我区司法局以满足人民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
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
务资源,积极延伸公共法律服务触角,努力提高公共法律能力和水平,为促进社
会公平正义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所必需的法律服务。
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措施和成效
(一)健全法律服务网络
健全法律服务网络是深度融合的组织基础。为有效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
增强公共法律服务的广泛性、可及性、便利性,加强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建设,
规范发展基层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区乡村法律援助服务点,努力实现基层村居
法律服务的全覆盖。充分发挥辖区司法所的管理职能,积极构建覆盖全区的三级
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将基层司法所真正打造成依法化解矛盾、开展法治宣传、提
供法律服务的一线综合平台。
目前,我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建设有序推进,进一步整合普法宣传、
12348专线、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等职能资源,提升和落
实窗口功能、便民举措,发挥法律服务的集聚效应。
1、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窗口规范化建设是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的载体,努力把法律
援助窗口建成让区委、区政府放心,让人民众满意的服务单位。我局努力把法
律援助融入到社会矛盾化解工作之中,倾全局之力,全方位打造法律援助民生工
程。对众宣传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到位是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认知度不高原因
之一,导致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缺乏了解。遇有法律问题,少部分众会律师
寻求法律服务;一部分众等不急社区、街道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为其提供法律
服务自行到相关部门寻求帮助,还有相当一部分众还是习惯于求助于信访、公
安等部门,公共法律服务的作用大打折扣,服务与需求对接错位,导致公共法律
服务资源不能充分、有效被利用。为此我局加大宣传,增强了我区广大众法律
意识。我局与区民政局在中华情老年公寓开展老年人维权宣传活动,活动发放宣
传资料500余份,接受老年人法律咨询100余人次,帮助解决老年人维权事项
10余件。在市集街头向弱势体散发法律援助宣传单近20000份。我区共受理
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0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108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
272件,接待来人来访1100余人次,为当事人代写法律文书36份。预计到12
月底我区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00余件。南昌市新建区法律援助中心在省法援
处、市法援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为促进保障社会贫弱
体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公证处
公证业务与时俱进,为人民服务。我局着力充实窗口人员力量,克服人员少,
工作量大的困难,发展区域公证工作,为年老体弱人员及监狱服刑人员上门办理
公证业务,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目前办证数为2180件,收费数为70万元左
右,预计全年办理公证数为2400件,收费数在80万元,与往年相比大幅提高。
按照省司法厅的要求配备了公证联网工作硬件两套,积极按照省厅要求开展公证
处改制前期工作。
(二)、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法律资源相对匮乏的农村、偏远地区始终是个难
题。我局把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服务一体化摆在重要位置,推动法律服务资源
向农村、基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以及社会弱势体倾斜。
为统筹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均衡发展,缓解经济欠发达地区法律服务资源
短缺的问题,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我局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检查调研,
丰富法治宣传形式“送法下乡”。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与
中国特法律体系,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时向社会推出宣传,方
便众选择,最大限度满足人民众的法律服务新需求。
全区乡、村两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1442余件,调处成功1402
余件,调处成功率达%,期间排查纠纷847余件,预防纠纷660余件,真正做到
了大事不出乡镇,小事不出村。
1、“送法下乡”活动。
由于经济欠发达,宣传不到位,有一些地处偏远农村的众对公共法律服务
的性质不了解,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识不足,使得自我维权意识淡薄。
为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使低收入困难
体能更好的获得法律援助,我局开展了一系列“送法下乡”活动。
法制宣传科先后6次组织人员深入乐化镇、石埠镇、南矶乡、大塘坪乡等乡
镇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
识。由政法委牵头,我局与区法院、渔政局,采取现场提问、发放宣传单、演示
模拟法庭等形式,赴我区南矶乡开展了“法治文化基层行走进南矶乡”活动。第
三个全国“扶贫日”,我局组织人员赴大塘坪乡长胜村、新富村开展送法下乡活
动,给贫困人员讲授法律常识,帮助解决法律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向村民赠送
“守法保平安”、“家庭法律顾问手册”等宣传手册。
2、新形势下的新需求
贯彻落实,加强了热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重点抓好了婚姻家庭矛盾纠
纷、医疗纠纷、劳动争议、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合同纠纷、学校学生人身伤害等
领域专业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劳资纠纷、土地承包、拆迁、环保等引发的社会矛盾不断增多。在这
些纠纷中,有相当一部分发生在法律知识少、维权意识弱、经济困难的普通体
身上。为引导和帮助困难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我局建立“农民工维权法律援
助工作站”、面向全区发放农民工“维权绿卡”等一系列惠民、便民举措,为农
民工维权开辟了“绿通道”。扩大援助范围,放宽经济困难标准,完善服务网
络等多项措施,认真接待,及时办理,真心服务。一大批涉稳体性案件得到及
时分压化解。共办理涉农法律案件42件,其中农民工讨薪案件20件,在办好
体性涉稳案件的同时,我局对特殊个案也非常重视,认真对待,急事即办,难
事特办。
3、法治创建活动
5月下旬,区人大、区司法局领导带领区人大内务司委委员、部分人大代表,
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组织座谈”等方式,深入到石埠镇、乐化镇、区市
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教科体局、司法局等五个单位,实地调研我区“六五”法
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及“七五”普法规划筹划准备情况,分别与20多名代表进
行了深入交流。
制定下发了,形成了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
格局。大力开展了“六五”普法法治宣传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和“十大法治
人物”“十大法治事件”等活动,我区长堎工业园区等12个先进单位、新建五中
教师谌丽等13名先进个人分别受到省、市表彰。根据省法治江西建设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要求,开展了我区“十大法治人物”“十大法治
事件”评选推荐工作,积极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
(三)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质量是生命,是人员素质的综合反映。为提升法律服务质量,我局开展了普
法业务培训、专项活动等工作,以规范服务,改进提升质量为中心,坚持持续改
进质量,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为提高人民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同度和满意率,确保规范服务,对基本
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成效进行管理和评价,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制度
化。
1、规范管理
区级中心完善服务窗口。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中心、法律援助中心、人
民调解中心窗口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优质服务质量、优质服务态度、
优质服务环境”的三优品牌创建,开辟绿通道,提供、落实周末值班
等措施,全面众满意度。健全覆盖全区的312个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完善社
区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积极为村民提供法律咨询、代
写简易法律文书、帮助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法律服务。
2、普法业务培训工作
建立法律事务所组建8专余人专业援助律师队伍,每天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
大厅参与值班,解答来访众咨询,引导涉访、涉诉人员走依法维权途径、钝化
矛盾,筑牢第一道防线。
7月初,我局采取“集中授课、全日制教学”的方式,组织全区司法所长和
各单位负责人,举办了一期以法制宣传工作、社区矫正、法律援助为主要内容的
培训班,安排普法工作经验丰富人员围绕“如何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进行面对面
授课,进一步强化了普法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
3、开展专项活动。
根据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先后在全区组织了“百日行动”、法律援助“万
户行”、“双回访、双促进”等专项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律宣传,有重点地受
理援助土地流转纠纷、农民工讨薪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消除社会不因素。
“”妇女维权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区司法局协同区妇联、市场和质量监
督管理局、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采取发放宣传册、制作展板、现场咨
询等方式,深入到广场、街道、企业等人员聚集地,与众面对面进行、、、、等
法律知识的宣传。先后投入资金5万多元,编印、等普法教材3万多册,免费发
放,供各乡镇、各单位普法学习、宣传之用。
三、当前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虽然司法行政机关依托职能优势,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工作取得了一定
的成果,但面对新形势,人民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的深度广度明显滞后于社会发展。
(一)公共法律服务的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专职人
员缺乏,综合服务能力参差不齐。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原因,我区法律服务队伍
总体不强,与发达地区还存在差距。司法所从事公共法律服务的专职人员匮乏,
我局基层司法所编制每所只有一人,按上级要求需要配备3人,目前司法所人员
构成参次不齐有乡镇公务员、村官、聘用干部、退休村干部等,人员素质问题给
我局开展工作造成十分不便。由于人员少、工作任务重,司法所人员疲于应付,
难以创新发展,年轻干部总想着“考出去”或“调出去”,仅近两年我局就调出
5人,人员流失非常严重,造成年年缺人的现象,致使解决问题的效率不高。
(二)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方面投入不足,在公益性法律服务、政府法律顾
问补助及人民调解个案补助方面资金投入较少,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在一定程度上
发展滞后,不利于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提高。司法行政经费困难问题仍未得到根
本好转,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普法宣传教育、法律援助等都是区级
司法行政机关重中之重的业务工作,且工作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尽管
有政法转移支付资金,但司法行政机关相比其他政法部门转移支付资金少得多,
很难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中央、省级财政部门及有关部委文件都已明确要求各级
财政给予上述五项业务工作足额经费保障,但区财政紧张不能有效解决,很大程
度上制约了区级司法行政机关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切实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保障措施
(一)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形成合力。
1、保障人才,构建公益性、科学化、专业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议组
织人事部门要高度重视,适当增加基层司法所专项编制,使乡镇司法所均达到三
人以上,优先配齐配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编制
缺乏和落实司法所所长待遇问题。积极发展壮大公职律师人才队伍,充分利用律
师的专业知识和职业优势参与社会管理、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充实法律援
助中心、基层司法所、人民调委会的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实现法律专业化、
职业化、社会化的良性结合,确保法律服务的法律性、规范性、专业性,形成公
职律师、社会律师相互补充的格局,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强化经费保障,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公共法律服务是
以公益属性为基础,强化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并逐步提高公共法律服务补贴的范
围和标准,探索尝试补贴制、合同制、项目制等多种政府出资方式。组织多方筹
资、鼓励相关机构和个人为公共法律服务提供赞助、建立社会性公益机构,动员
社会力量参与公益性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组织形式的多样化和
服务主体的多元化。确立经费保障机制确保长效运行,构建政府主导提供政策资
金支持、司法行政部门组织、法律服务行业实施、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科技化、
网络化、数字化服务新格局,形成结构合理、覆盖城乡、网络健全、百姓认同、
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广大人民众要求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
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需要。
本文发布于:2022-08-04 18:04:2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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