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教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3篇

更新时间:2025-02-25 13:03:1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4日发
(作者:交通事故伤残等级)

学习老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3篇

用教育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成为一

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的老师,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教

育科研能力。以下是带来的学习老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希望可以帮

到大家。

篇一:学习老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近期,车间女工委组织学习了有关妇女权益保护的有关条款,

通过学习对一些条款有了进一步了解,增强了自身依法维权、科学维

权的意识和能力。学习之余也对平常一些挂在嘴边上的维权术语进行

了更深一步的学习。

“妇女享有的人身权利”包括生命健康权、人身自由权、名誉

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亲权、监护权以及著作权、发明权等

等。这些看似普通的字眼真要实施起维权保护来还真有一定的讲究。

就拿“亲权”来说吧,“亲权”是指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以教养保护

为目的,在人身和财产方面权利义务的统一。“人由于有父母子女的

关系,从而发生各种各样法律上的效力。但是,父母子女关系最重要

效力,而且是与其他亲属关系有本质不同的父母子女关系的非凡效力,

恐怕是父母应该处于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哺育、监护、教育的地位。”

由此可见,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哺育、监护和教育是亲权制度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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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我们身边有的家长一味地工作、赚钱,认为只有给孩子提供富

足的物质条件才是对孩子好,至于学习、教育,认为那是学校的事,

自己管好孩子的吃穿住行就一切OK了,殊不知家庭教育越来越被社

会所认可,与物质条件相比,富足的精神给予才是无价的财富;还有

的家长一味地溺爱,对孩子的一切大包大揽,对孩子的关照可谓无微

不至,虽然如此的“孩奴”目前已成为一种流行和时尚,可这些家长

在无意中打着爱的旗号剥夺了孩子成长的权利和自由,他们用爱束缚

了孩子的手脚、折断了孩子搏击的翅膀,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们在用

自己的爱亵渎了亲权的真正含义。另外一种,我们常听身边一些离异

的母亲咬牙切齿地说“哼!这辈子别想让孩子喊他一声爸!想见孩子—

—没门!”都说家是爱的港湾,可在稳固的港湾也会有航船搁浅的时

候,即便是两夫妻离异,可孩子与父母之间的这种血缘关系是永远割

不断的。抚养孩子的一方拒绝另一方探视、教育也都属侵犯亲权的范

围之列。

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对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等

方面中尽管有如下规定:“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

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可在现实生活中,科级、

副科女干部所占比例依然达不到所占比例要求,在副处、处级干部中

女工更是凤毛麟角,很多时候并非女干不不具备势力,而是扮演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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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社会三重角的女工在赡养老人、教育孩子方面的责任感的确

让女干部力不从心。二十四五岁结婚生子,三十四五岁赡养老人,好

不轻易熬到四十岁可以脱开身了,提干的标准又都卡在了40岁以下,

其实,40-50间的女性正处于人生、事业的第二高峰期。

四个案例分析分别从《婚姻法》的财产继续、《合同法》的免

责条款、《女工劳动保护规定》的劳动合同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

生育权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和总结,案例实践性强,与生活密切相关。

这让我想起了邻居李某家的财产纠纷:李某的儿子担心父亲再婚后财

产遭受侵犯,要求父亲进行婚前财产公证,其父被爱情冲昏了头脑,

直说“人都嫁给我了,还分什么你我。”李某再婚近四年,夫妻二人

在同一屋檐下生活的日子屈指可数,女方常以伺候孙女为由与自己的

儿媳同住,期间,李某每月只留几百元做生活费,其余的全部“上缴”,

为讨女方欢心,李某生活拮据,与儿子们断绝了来往。后在单位领导

出面协助下,为保证李某的合法权益,随将房屋过户给了儿子。一年

前,在李某患病瘫痪在床之际,女方果断地与李某办理了离婚手续,

李某治病期间皆有其子女照顾。令人生气的是女方在离婚协议上竟然

签署了“一楼院子连同院中小房(35平方米,价值15万元)归女方所

有,如李某出售房屋,院子则折价赔偿女方。”当时李某的儿子很是

生气,后来通过法律咨询,了解到一楼院子本是房屋的附属品,那女

方感到无利可图也就弃之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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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种事例让我感受到生活中与法律相连的事情无处不在,只有

学法、懂法才能不断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更好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

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篇二:学习老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教育能够决定和改变一个人未来的命运,教育也能决定和改变

一个国家未来的进展前景。作为老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

是重要的必修课程,遵守法律是重要的师德内容。即将颁布的《老师

教育法》让千千万万的教育工作者树立起法的观念,真正做到学法、

知法、懂法、遵守法律,知道自己应承担的义务,并合理地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它让我们明确自己作为教育工作者的权利和义务。

一、教育是和谐社会进展的原本动力,教育作为和谐社会的

要素,对和谐社会进展起到动力源的作用。和谐社会进展的动力系统

是由创新力、均衡协调力和整合力构成的,教育是建构和谐社会的创

新动力、可持续进展动力、整合力的基础。

二、教育是和谐社会可持续协调进展的动力源泉教育对维护

社会正义和公平,促进社会均衡协调进展具有起始调节、持续调节作

用,是一种强大的动力。

我们作为人民老师,在教育学生在学会知识的同时,我们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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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学生什么。我们不光要培育出知识能力优秀的人才,我们还要对

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教育,还要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

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

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进展学生的优点,使他

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暖和,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过一种幸福的

学习生活。决不能像以前那样,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对学习成

绩好的学生关爱备至,对学习差的孩子漠不关心,甚至冷嘲热讽,谩

骂打击。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

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源,而

不是仅为了那几个优秀生。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育人才的场

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未成年人是人类的希望,国家、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保护

法》是我国第一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专门法律,它具体规定了保护

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

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

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一部保护未成年

人合法权利的基本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以及全

社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视和关怀,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优化少年儿童成长环境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予以非凡保护,做好他们的培育教育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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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培育未成年

人健康成长的神圣义务。因此,我们老师要仔细学习教育法制的基本

知识,不断增强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教学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

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

益,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对孩子的教育一定要注重方式,讲究方法。假如方法不当,就

可能起不到作用,甚至收到相反的效果。尤其是不能歧视差生、体罚

或变相体罚学生。接受教育的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育的非凡阶段,决

定了其始终处于一种被抚养、被监护、被教育、被保护的地位。我们

老师要全面正确地理解自身的权利和义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

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的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进展,杜绝有害

于学生的行为或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

长。

通过教育法规的学习,是我意识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要

心中装有法律,用教育法律法规不断的完善自己,超越自己,使自己

成为一个真正知法、执法的合格的老师,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

力和教育科研能力。我相信通过对即将颁布的《老师教育法》的学习,

能进一步提高老师们的熟悉,更有利地指导老师们今后的教育工作。

篇三:学习老师法律法规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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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过学习提高了思想熟悉,增强了遵纪遵守法律的自觉

性。

通过学习,使我深刻地熟悉到,不学习法律法规有关条文,不

熟悉规章制度对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就不可能做到很好地遵守规章制

度,并成为一名合格的员工。因此,把握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学好内

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

意义。

二、通过学习进一步把握了学习方法,并力求在理解和用运上

下功夫。

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是一蹴而蹴,一时半会就可学成或学好记牢

的,要害要靠长期的学习和积累,要养成长期学习的习惯,要有刻苦

钻研的精神,要有不怕吃苦的毅力,只有思想上熟悉到学习的重要性,

才能真正在实践中去学习,并自觉做一名遵纪遵守法律遵章守纪的合

格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我认为没有捷径可走,要在短期尽快熟悉浩

如烟海的法规体系知识,确有难度,而且做为上班的员工,也没有那

么大的精力。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同样对法律法规的学习

也应有规律可循。在日常生活中有些法律法规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一刻也不能离开,我们就要重点地去学,下功夫去理解和记忆,以便

在工作能够熟练地运用。如国家法典中的《宪法》、《刑法》、《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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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等这些与我们密切相关的

法律法规,我们就要重点去把握、去理解。

在学习方法上,要联系岗位重点学习,并做到学习与实践用运

相结合,学法与遵守法律相结合。能在工作中自觉做到不违章、不违

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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