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撤销婚姻申请怎么写?【婚姻家庭法律知
识】
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撤销婚姻申
请怎么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
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
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3)有起诉所依据的
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
当代社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一些可以撤销的婚姻,但
是可撤销婚姻必须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才能够进行撤销,因此许多想要
撤销婚姻的倒是都想了解一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撤销婚姻申请怎么
写?那么,接下来小编将为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撤销婚姻申请书
本人因受____________胁迫,于______年__月__日在
____________登记结婚,该结婚违背本人意愿,现申请撤销婚姻。本
人与_____________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男女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族:国
籍:文化程度:职业:现住址:身份证件号:结婚证字号:联
系方式: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撤销本人
的婚姻,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
特此声明。
声明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监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
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
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
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
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之间有哪些区别?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都是2001年修订婚姻法时新增加的内容,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有以下五点区别:
(1)违反婚姻有效要件的情形不同。
可撤销婚姻主要是违反了当事人意愿这个实质要件,构成可撤销
婚姻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因胁迫结婚”。
无效婚姻则违反了其他构成婚姻的实质要件,无效婚姻有四种情
形:
A、重婚的;
B、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C、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D、未到法定婚龄的。
(2)申请人范围不同。
根据婚姻法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的规定,对于可撤销婚姻,只有受胁迫的一方
当事人有权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
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
(3)申请时限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的一方必须在结婚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
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对于无效婚姻,有权宣告无效的主体应当在法定
的无效情形消失以前提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有权处理的机关不同。
对于可撤销婚姻,申请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
申请撤销该婚姻;对于无效婚姻,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
无效。
(5)效力不同。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有效,撤销后则自始无效,申请人可以行
使撤销权,也可以放弃,申请人在法定时限内放弃行使撤销权的,该
婚姻自始有效;无效婚姻经法院宣告后自始无效,但如果法定的无效情
形已经消失的,该婚姻则从无效情形消失之日或缔结之日起开始发生
法律效力。
无效婚姻请求权的行使期间
1、我国《婚姻法》并没有规定无效婚姻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这是因为《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
效。”同时,婚姻无效违背的是“公益要件”,对社会危害性较大,
从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序良俗考虑,对自始无效的违法行为,也不
应规定诉讼时效,以避免出现因诉讼时效的过去致本应受到法律制裁
或被法律否定的行为,不被追究而免除本应承受的法律应有制裁或否
诀的不利后果。因此,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婚姻请求权并没有“诉讼时
效”的限制,所适用的是“除斥期间”。
2、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
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
消灭的法律后果。
我国《婚姻法解释(二)》第五条对婚姻关系当事人死亡后,人民
法院对申请宣告婚姻关系无效的权利期间规定为“夫妻一方或者双方
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
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
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
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
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婚姻法解释(一)》第十二条规
定,“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或者延长的规定。”也就是说,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
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有权以该婚姻关系属于《婚姻法》第十条规定
的婚姻无效情形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
依法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法定期间是一年,一年期间届满后,不得再
行使此项权利,及该权利消灭。受胁迫的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或者被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
一年内或者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否则,
该撤销权消灭。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的,申请无效婚姻请求权的行使期间从夫
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事件发生时计算;受胁迫的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
或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申请撤销婚姻请
求权的行使期间从结婚登记之日或者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计算。
首先肯定需要写清楚申请人的一些基本信息状况,其次还需要写
清楚的就是撤销婚姻的理由是什么也就是啊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的依
据。也许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是不太明白小编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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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
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
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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