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O卷第5期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VoL lO N仉5
2010年l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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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逻辑是训练法律思维能力的
必要的有效的工具
贺志明
(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长沙410131)
【摘 要】 法律逻辑是训练法律思维的必要的、有效的工具。法律逻辑有m-i-准确掌握和运用法律概念。合乎逻辑地建立和把握
命题并进行法律推理。对即将作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逻辑论证。为达到将逻辑理论知识转化为法律思维能力之目的,法律
逻辑学应在教学内容扣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
[关键词】 法律逻辑;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职业能力;法律推理
[中图分类号】 F115 【文章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5004(2010)05-0050—02
Legal Logic is an Essenrtial and Effective Tool in the Legal Ideation Training
HE Zhi—ming
(Hunan Judicial Police Vocational College Changsha 410131,Hunan)
[Abstract]Lcgal logic is an essenrtila and efective tool in the legal ideation training.kgal logic is useful in the processes of commanding le-
gal concept,using legal concept,upbuilding and grasping proposition logically and carrying on legal reasoning accordingly,and doing logic ersaon-
ing f0r the legal arbitarment and lega1 ideas which are to be made.Inorder to convey the logical theory knowledge to legal ideation。reform should be
made on the teaching conteus and teaching methods.
[Key words] legaj ideation;legal logic;legal reasoning
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职业能力结构中的决定性因素。法 思维能力为内核,如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其实就是法律人运
律逻辑是训练法律思维的必要的、有效的工具。法律逻辑有助 用法律的逻辑去搜集、调查、法律判断、分析、确认、选择事实的
于准确掌握和运用法律概念,合乎逻辑地建立和把握法律判
过程,这一过程需要法律人有较强的法律思维能力。又如法律
断并进行法律推理,对即将作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
表达和论辩能力,法律人在其职业活动中需要以口头的方式
逻辑论证。为达到将逻辑理论知识转化为法律思维能力之目
与他人进行交流,表达自己对特定事实或问题的认识和看法;
的,法律逻辑学应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进行改革。 也都需要以书面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法律意见,记载特定的法
一
、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职业能力结构中
律事实和法律关系;还需要在庭内庭外、诉讼案件或非讼业务
的决定性因素
中,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职业语言和思维,根据案件事实进行论
证、辩驳以说服对方及裁决者。显而易见的是,逻辑的、精练
职业能力是职业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一门职业都 的、创造性的表达能力是法律人必须具备的职业技能,这种能
有特定的职业能力要求,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能力主要包
力必定是以法律人优秀的法律思维能力和高超的法律推理能
括思维能力和实践能力两个方面。 力为基础的。
法律思维能力主要体现在:探知法律事实过程中的观察、 所以,法律实践能力要受法律思维能力的制约,法律技术、
发现和认知能力;证据操作过程中的收集、分析、法律判断和采 法律程序、法律设施等都是以法律思维为基础的。思维能力乃
信能力;归纳、概括案件争执焦点的能力;确定案件性质和认定 是法律职业能力结构中的决定性因素。是一个人其他所有能
案件事实的能力;正确阐释法理和适用法律的能力;严谨的法
力的基础,集中反映了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如果不具备一定的
律推理和论证能力等等。
法律思维能力,就无法有效率地探知法律事实:无法合乎逻辑
法律实践能力,即完成各项具体任务的能力,主要表现在
地阐释法律文本及规则,按照法律规则或原则来解释法律现
探知法律事实的能力、证据操作能力、法律表达和论辩能力、运
象;无法进行适当的法律推理;无法根据案件事实展开合乎法
用法律程序的能力等。几乎任何一种实践能力都要求以法律
律逻辑的论辩。
[收稿日期】 2010—09—25
[基金项目] 湖南省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高职学生法律逻辑思维能力培养研究(编号:ZJG/32009029)”;湖南司法警
官职业学院立项课题(编号:JY09002)、精品课程<逻辑原理与法律运用》建设项目。
[作者简介] 贺志明(1963~),男,湖南宁乡人,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政教部教授,中国法律逻辑专业委员会委员,研究方向:
法律逻辑学,法律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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