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受青睐的In-house律师
法制日报
“成为"In-house"律师,这是我的目标,最好是一家大型的外企。”李小是
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助理律师。刚刚毕业一年的她就对自己的将来有了打算:
在律师事务所用五到十年的时间积累经验,然后跳到企业去,成为企业的内部律
师或者说企业内部的法务工作者。
“因为他们活得很"滋(滋润,北京方言)"。外表光鲜,收入也不低,最重
要的工作没有律师事务所那么累!”李小向记者陈列了要成为一个In-house律
师的理由。
其实李小在政法大学读书的时候,一直想着将来怎么成为一个知名的大律
师。但是来律所工作的一年多的时间,她发现能成为知名律师甚至是大律所合伙
人的,只有一小部分律师,而且往往要付出超人的努力。一年助理的工作就常常
让她觉得累得透不过气来,连续的加班让她怀疑自己有没有成为一个知名大律师
的好体力。
“In-house”在中国
“In-house”一词在《韦氏大词典》(Webster’sDictionary)中是这样解释的:
“usinganorganization’sownstaffratherthansomeonefromoutside”。通俗点说,
In-house就是“用自己人”。与In-house律师对应的就是在律师事务所里面的执业
律师。一般来讲,In-house律师包括公司法律顾问、政府律师、非营利机构的法
律顾问。
在中国,“In-house”还属于比较新鲜的词汇。一提起律师,老百姓首先会想
到在律师事务所工作的律师。在很多西方国家,“In-house”律师一般有和专业律
师一样的职业资格,专业水准很高。由于中国律师业的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律
师的人数占总人口的比例也比较低,所以“In-house”律师的人数显得更少。
11月8日,2007年北京“In-house”法律论坛如期举行,论坛旨在面向大型跨
国公司法律顾问围绕最新热门法律议题展开讨论。论坛的举办方国际知名法律评
论杂志《亚洲法律事务》(ALB)的市场与销售总监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随
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公司到国外投资的越来越多,中国公司与欧美国家的生
意往来也越来越多,中国企业需要面对很多陌生的法律条文以及如何遵守国外法
1
律的问题,在法律事务上,中国企业需要越来越成熟,所以legalcounsel(企业法
律总监,西方国家对"In-house"律师的称呼)的工作也就越来重要。一般情况下,
律师事务所很清楚legalcounsel的工作范围,他们很愿意与legalcounsel沟通,
legalcounsel在联系专业律师与生意人之间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能帮助企业解
决很多法律难题。”
企业内部人
刘先生是国内一家大型信息产业集团的“In-house”律师。在成为“In-house”之
前,他曾作过4年的专职律师。猎头的一个电话,让刘先生暂时结束了专职律师
生涯。“刚开始有很大成分是出于好奇,我很想了解作为律师的另外一种工作方
式。”
一年以后,面对记者的提问,刘先生说:“来到这里之后,我还没有一次想
到过离开。成为企业的一员让我有了一种在律师事务所从来没有过的归属感。律
所的工作往往是单打独斗,我们只是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可是在企业不
同,我需要和各个相关部门的同事进行沟通,与他们一起面对问题、解决问题,
我只是企业流程上的一个环节。在这样的工作中,积累的不仅仅是法律业务上的
经验,更重要的是综合素质得以锻炼。”
刘先生所在的企业,有非常完备的薪酬和福利体系,也注重对员工的培养,
这些也都成为吸引刘先生的重要原因。“我很想和企业一起发展,尤其是这样一
家我们中国人自己的企业。”
“即使有一天我重新回到律师事务所工作,我能更好地为客户着想,这段经
历让我知道企业最需要什么。”
他的这种观点得到了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邓永泉律师的认同。
与刘先生不同,邓律师的第一份法律工作就是“In-house”,任职企业法务总
监。
“后来即使成为职业律师,我还是依赖于"In-house"的工作经验。是不是在企
业工作过,对企业的内部决策流程和需求是不是有过切身的了解,这对一位职业
律师也很重要,当面对一份合同的时候,感觉是不一样的。”
邓律师认为,“In-house”律师与专业律师是互相影响、又彼此需要。“法律依
附于商务。对商务的了解让我更好地与客户沟通。一般情况下,"In-house"律师
2
的工作主要集中企业内部的非诉业务,碰到诉讼、仲裁业务还是要交给专业的律
师。在这种情况下,律师与"In-house"沟通往往比律师直接与企业沟通的效果好
很多。”
一年之后,邓律师意识到在企业,诉讼方面锻炼的机会太少,于是投身专职
律师事务所。邓律师认为,从个人发展来看,由“lawyer”到“legalcounsel”是比较
容易的,企业都愿意接受有经验的人。但是从“legalcounsel”到“lawyer”却有可能
是条不归路。“如果一边是做了几年"In-house",一边是有几年诉讼和非诉经验的
专业律师,律师事务所还是愿意选择后者,因为后者更容易很快的适应工作。
“In-house”冲击波
“随着"In-house"在中国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法律专业人士加盟企业,这对律
师事务所来说,非诉业务面临着竞争。”邓律师说。
面对“In-house”的竞争,邓律师认为律师事务所应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应对。
首先,提高律师事务所非诉讼业务的水平。
其次,开拓新型业务。“法律业务滞后于商业,对一些新领域往往是"In-house"
更能先一步了解。所以律所更应该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开拓新领域。”
再次,更加关注传统业务。“非诉讼业务中的"尽职调查"以及诉讼、仲裁都
是"In-house"需要依靠律师的方面,而这些律师事务所的传统业务应该成为律所
发展关注的重点。”
另外,邓律师说:“诉讼经验对于律师来说非常重要,有些律师,年纪轻轻
的就放弃诉讼专务非诉,在我看来并不合适。我的团队中的非诉律师,也会不时
的做一些诉讼业务。诉讼和非诉是互为基础的,现在行业中有"非诉至上"的观念,
律师业很发达的欧美国家却没有这样的’非诉至上’观念。”
3
本文发布于:2022-08-03 02:44:02,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53241.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