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责编/高爽E-mail:359240593@婚
恋
丈夫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抚养孩子,
我该怎么起诉他
问:
我和丈夫结婚2年多,因感情破裂,我想离婚,但丈
夫却不同意。我们婚内育有一个男孩,1岁7个月,丈夫
表示如果我们离婚,他不会要小孩,但丈夫家的经济条
件比我家好,请问我该怎么起诉他?
答:
你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依法提起离
婚诉讼,根据该法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
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人民
法院认定你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
婚。如果存在以下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
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
解无效,法院也会判决准予离婚。
关于孩子的抚养问题,根据你的描述,男孩不满两
周岁,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不满两周
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你丈夫家虽经济条件比
你家好,但他不想要孩子,这种情况下,判给你的可能性
比较大。如果你想让丈夫抚养孩子,可从自身经济状况
不稳定,无力抚养孩子的角度出发与丈夫协商,也可以
在诉讼中提交自身经济状况不稳定的证据,尽力去争取
请求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从有利于孩子生活成长的角度
出发将孩子判给你丈夫抚养。
若最终孩子由你抚养,你可以要求丈夫定期支付相
应的抚养费以维持孩子的正常生活,同时对于夫妻共同
财产部分请求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的原则判决多分
一部分财产。
法律咨询
婚姻无效或被撤销,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吗
问:
我与褚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6个月后登记结
婚。婚后,我发现褚某经常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并
背着我服药。后来我通过翻看他的物品以及向左邻
右舍询问得知,褚某在婚前就患有重度精神疾病并
曾多次住院。我感觉自己受到了欺骗,因此想
到法院请求撤销与褚某的婚姻关系,并要求褚某赔
偿我的损失。请问,我的这些请求会得到法院的支
持吗?
答:
一方面,法律规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
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的规定,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2)有禁止结婚
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
零五十二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
包括两种情形:(1)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
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2)因胁迫结婚的。从你介
绍的情况来看,褚某所患的精神病应当属于重大疾
病,且褚某在登记结婚前隐瞒了这一情况,因此你完
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法院会依法支持的。
不过,你应当自知道褚某患有精神疾病之日起1年
内提出,否则就丧失了撤销请求权。
另一方面,你可以要求褚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无效或
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本案中,
由于褚某存在过错,你作为受害人,在向法院申请撤
销婚姻时可一并请求褚某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法院
同样会依法支持的。
32伴侣2021.2
本文发布于:2022-08-02 18:25:00,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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