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到什么地方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离婚
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
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大家都清楚起诉离婚也就是要打离婚官司,在协议离婚
不成的情况下,这可以说是唯一能够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
了。而这个时候对于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来讲,就要知道起
诉离婚要到什么地方办理,不然的话离婚案件就有可能得不
到受理。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起诉离婚要到什么地方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
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另外有几种特殊
情况如下:
1、对不在国内居住的人、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
被劳动教养和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
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
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夫或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所,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
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离婚诉讼由被告经
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
地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
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法院有权管辖。
4、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在国内起诉离
婚,由原告或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二、起诉离婚的具体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
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
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
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
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
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
①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②有明确的被告;
③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④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
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
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
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
理。
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
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
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2、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
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
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
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
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
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
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
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
本文发布于:2022-08-02 18:21:1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本文链接:http://www.wtabcd.cn/falv/fa/82/52432.html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