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民商法方向)教学计划

更新时间:2024-11-07 14:38:2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2日发
(作者:公告范文)

2009

级法学(民商法方向)教学计划

发布时间:

2011-03-3110:00:56

浏览:

49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制社会发展需要,了解和熟悉我国法律

和党的相关政策,懂经济、会外语、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掌握系统的民商法学知识,

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

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

律工作的高级实用型民商法律事务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知识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现行各主要部门法的基本内容,接受法学思维和

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

1.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较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

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全面的法学素养,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2.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及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法规。

4.了解法学领域的理论前沿和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学研究的发展动态。

5.掌握一定的法律英语知识、应用软件知识和经济学知识。

(二)能力规格

1.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与技术,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

法学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2.掌握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的基本技巧,具有一定的演讲、辩论和专业写作能力。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4.英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

5.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

三、学制和学位

学年学分制。学制为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四、课程设置、学分及学时分配

本专业设置必修课程共39门,其中公共必修课10门,专业必修课29门。学时学分分配

见下表:

<>

课程类别

公共必修课

必修

学分数

48

占%

28.23

%

学时数

906

占%

32.92%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77

12

8

45.29

%1364

61%%

7.06%212

4.72%144

49.57%

7.7%

5.23%

选修

课程实践教

实践

教学

集中实践教

学环节

共计

7

18

170

4.12%126

10.58

%

100%

26W

2752

4.58%

100%

说明:

1.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数、学时数均指课内学分、学时,不包含实践性教学环节。

2.表中所列占百分比(%)均指占总数的百分比。

3.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践教学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实践教学是指各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实训、社会调查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是指集

中一周以上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括课程设计、生产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等。

五、教育教学活动周数分配表

<>

周项目

学年、学期

教学活动周数分配

复习入学军事业

考试教育教育实

2

2

2

2

2

2

2

2

0.51.5

4

4

10

毕业

论文机

(设动

计)

8

寒暑

上课

1

2

3

4

5

6

7

8

16

18

18

18

18

18

8

10

4

8

4

4

4

4

4

8

2

4

2

8

2

4

2

8

2

4

2

8

2

4

2

8

2

0

8

合计

六、主干课程

课程名称

法理学

124160.51.5810840

学分

4

总学时

64

备注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

民法学

刑法学ⅠⅡ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逻辑学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知识产权法

合同法

商法

国际法

经济法学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环境法与自然资源保护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物权法

公司法

侵权行为法

合计

七、实践教学

<><>

序学

号期

实践项目

4

3

4

8

4

3

4

4

3

4

3

3

4

3

4

3

3

3

3

3

77

64

48

72

144

72

54

72

72

54

72

54

54

72

54

72

54

54

54

54

54

1364

不含《公司法》,《公司法》(3学分)单开

单独开设,不在《商法》中讲授

所属

课程名称

军训与入

学教育

必修周数

或或学

选修时

必修

2W

4W

必修(暑

假)

4W

必修(暑

假)

必修

10W

必修

8W

28W

学分

1一新生入学教育2

2四法律实务学习专业见习

2

3

4

5

法律实务学习专业见习

法律实务学习毕业实习

论文写作毕业论文

2

6

8

20

合计

说明:实践教学包括各种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认真设计

培养学生能力的实践教学活动。课程实践的周数按照1天为0.2周计算。

八、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本科教学计划进程表

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本科教学计划进程表(一)

学时

类别课程名称

各学期周、时数分配

一二三四五六

8

周周周周周周

22

WW

4

46464

6

3

2

2

2

10872

54

36

36

36

54

36

28

0

36

84

13

2

25

2

4

3

2

8

军训与入学教育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

基础

+廉洁修身

思想和中国特

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概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公共必修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形势与政策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

业指导

大学英语ⅠⅡⅢⅣ

计算机应用基础ⅠⅡ

大学体育ⅠⅡ

学分、学时小计

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

民法学

刑法学ⅠⅡ

专业基础

合同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商法

刑事诉讼法

知识产权法

国际法

经济法学

逻辑学

2

每个学期安排一定学时的讲

4

2/

3

2

每个学期安排一定学时

4

2/

2

2

4

2

4

2

8

4

4

3

4

3

3

4

16280

7

4

15268

1408

65

4

64

64

48

72

14

4

54

72

72

72

54

72

54

54

72

48906

4

4

3

4

8

3

4

4

4

3

4

3

3

4

64

64

48

72

144

54

72

72

72

54

72

54

54

72

15149

4

4

3

4

44

3

4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环境法与自然资源保

护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3

4

3

3

54

72

54

54

54

72

54

54

3

4

3

3

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本科教学计划进程表(续一)

学时

类别课程名称

3

3

3

77

3

54

54

54

136

4

54

54

54

54

136

4

各学期周、时数分配

一二三四五

实1

16181818

践8

周周周周

3

14

3

1

4

3

20

3

18

10

8

物权法

专业方向课侵权行为法

公司法

学分、学时小计

法律文书

118

54

民商法实务课程

11818

2

(9)

9)

2(9)

2

9)

2(9)

经济法实务课程

刑法实务课程

行政法实务课程

专业见习

毕业实习

1

1

1

4

6

18

18

18

18

18

18

实践教学

8W

10

W

8

8W(第四、第六个学期后的

W暑假各4周)

10

W

8

W

12

6

37

8

52

12

W

毕业论文(设计)

8

学分、学时小计

必修课学分、学时、周学时合计

8W

W

25126

15

1

239

6

201

8

2622232225

说明:

1.实践教学一般按周数安排。

2.学时数字后面带▲表示为上机课,算作课内教学学时,课程实践教学的学时合计项

不包括上机课。

3.凡某门课程上课周数少于整个学期上课周数的,统一标识为*(*),括号外指周

课时数,括号内指上课周数。

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本科教学计划进程表(二)

<>

学时

课程名称

36

54

36

36

54

36

32

32

36

54

36

36

54

36

32

32

各学期周、时数分配

16

18

18

18

五六七

1

1818

8

周周

2

3

2

2

3

2

4(8)

8

法律英语*

网络法学

调解与仲裁

婚姻家庭继承法

房地产法*

海商法

外国法制史

司法口才学*

2

3

2

2

3

2

2

2

2008

级法学(民商法方向)教学计划

发布时间:

2011-03-3109:46:56

浏览:

9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法制社会发展需要,了解和熟悉我国法律

和党的相关政策,懂经济、会外语、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掌握系统的民商法学知识,

具有运用法学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且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

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

律工作的高级实用型民商法律事务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一)知识规格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现行各主要部门法的基本内容,接受法学思维和

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基本训练,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

1.掌握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较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具有较

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全面的法学素养,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2.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和一般规律及民商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

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3.熟悉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法规。

4.了解法学领域的理论前沿和市场经济体制下法学研究的发展动态。

5.掌握一定的法律英语知识、应用软件知识和经济学知识。

(二)能力规格

1.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与技术,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

法学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2.掌握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的基本技巧,具有一定的演讲、辩论和专业写作能力。

3.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4.英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

5.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

三、学制和学位

学年学分制。学制为四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四、课程设置、学分及学时分配

本专业设置必修课程共39门,其中公共必修课10门,专业必修课29门。学时学分分配

见下表:

课程类别

公共必修课

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

专业选修课

公共选修课

课程实践教学

学分数

48

78

12

8

7

171

占%

28.07%

45.61%

61%%

7.02%

4.68%

4.09%

10.53%

100%

学时数

966

1371

212

144

126

26W

2819

占%

34.26%

48.63%

7.53%

5.12%

4.46%

100%

选修课

实践

教学

共计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18

说明:1.必修课和选修课的学分数、学时数均指课内学分、学时,不包含实践性教学

环节。2.表中所列占百分比(%)均指占总数的百分比。3.实践教学包括课程实践教学和

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课程实践教学是指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中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包

括实验、实训、社会调查等;集中实践教学环节是指集中一周以上的实践教学环节,主要包

括课程设计、生产见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五、教育教学活动周数分配表

周项目

学年、学期

1

教学活动周数分配

复习入学军事业

考试教育教育实

20.51.5

毕业

论文机

(设动

计)

寒暑

上课

1542

3

2

3

4

5

6

7

810288

18

8

2

2

4

10

4

4

18

18

2

2

44

4

18

18

2

2

8

4

2

8

2

4

2

8

2

4

2

8

2

4

2

8

2

0

7

合计

六、主干课程

课程名称

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

民法学

刑法学ⅠⅡ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逻辑学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知识产权法

合同法

商法

国际法

经济法学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环境法与自然资源保护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物权法

公司法

侵权行为法

合计

123160.51.5810840

学分

4

4

3

4

8

4

3

4

4

3

4

4

3

4

3

4

3

3

3

3

3

78

总学时

60

60

45

72

144

72

54

72

72

54

72

72

54

72

54

72

54

54

54

54

54

1371

备注

七、实践教学

1

2

3

4

5

合计

学期实践项目所属

课程名称

军训与入学教

专业实习

专业实习

毕业实习

毕业论文

必修或周数或

选修学时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必修

2W

4W(暑

假)

4W(暑

假)

10W

8W

28W

学分

新生入学教育

法律实务学习

法律实务学习

法律实务学习

论文写作

2

2

2

6

8

20

说明:实践教学包括各种课程实践和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要根据人才培养目标认真设计

培养学生能力的实践教学活动。课程实践的周数按照1天为0.2周计算。

八、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本科教学计划进程表

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本科教学计划进程表(一)

学时

类别课程名称

各学期周、时数分配

一二三四五六

8

周周周周周周

4

2

3

6

60

36

54

60

36

54

4

2

2

8

3

2

8

4

2

8

1087236

2

8

8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

基础

(合廉洁修身)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

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概论

公共必修

形势与政策

29696

22

((

8

2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

业指导

23636

2

9

44

3

大学英语ⅠⅡⅢⅣ

16276

27

6

44

计算机应用基础ⅠⅡ

大学体育ⅠⅡ

军训与入学教育

7

4

2

16281

1388

81

13

0

3/

3

2

2/

2

222

22

WW

24

7

学分、学时小计

法理学

宪法学

中国法制史

民法学

刑法学ⅠⅡ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逻辑学

民事诉讼法

专业基础

刑事诉讼法

知识产权法

合同法

商法

国际法

经济法学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环境法与自然资源保

护法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

71

48966

9

4

4

3

4

8

4

3

4

4

3

4

4

3

4

3

4

3

3

60

60

45

72

144

72

54

72

72

54

72

72

54

72

54

72

54

54

60

60

45

72

14

4

72

54

72

72

54

72

72

54

72

54

72

54

54

22

17131111((14

8))

4

4

3

4

4

4

4

4

3

4

4

4

3

3

4

3

4

3

3

2

3)

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本科教学计划进程表(续一)

学时

类别课程名称

3

3

3

78

3

1

54

54

54

137

1

54

18

54

54

54

137

1

各学期周、时数分配

一二三四五

实1

18181818

践5

周周周周

3

3

3

18

10

8

物权法

专业方向课公司法

侵权行为法

学分、学时小计

实践教学

法律文书

民商法实务课程

1112141417

3

2

54

18

(9)

9)

经济法实务课程

刑法实务课程

行政法实务课程

专业实习

毕业实习

1

1

1

4

6

18

18

18

18

18

18

2(9)

2

9)

2(9)

8W

10

W

8

8W(第四、第六个学期后的

W暑假各4周)

10

W

8

W

12

6

37

3

2

8

52

14

10

W

2

8

W

毕业论文(设计)

8

学分、学时小计

必修课学分、学时、周学时合计

8W

25126

15

1

243

6

209

0

25252524

说明:1.实践教学一般按周数安排。2.学时数字后面带▲表示为上机课,算作课

内教学学时,课程实践教学的学时合计项不包括上机课。3.凡某门课程上课周数少于整个

学期上课周数的,统一标识为*(*),括号外指周课时数,括号内指上课周数。

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本科教学计划进程表(二)

学时

课程名称

2

3

2

2

3

2

2

2

36

54

36

36

54

36

32

32

36

54

36

36

54

36

32

32

各学期周、时数分配

一二三四

15181818

周周周周

五六七

1

1818

8

周周

2

3

2

2

3

2

4(8)

4(8)

1

8

3

(

1

0

)

3

法律英语*

网络法学

调解与仲裁

婚姻家庭继承法

房地产法*

海商法

外国法制史

司法口才学*

电子商务法

230303

金融法

23030

(

1

0

)

专业选修课至少选12学分

公共选修课至少选8学分

选修课学分、周学时合计

212

144

20

<

212

144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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