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所亮点工作汇报
【篇一:街道司法所2012年亮点工作计划】
**司法所2012年亮点工作计划
**司法所结合辖区实际,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着重方面从以下
两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社区矫正“三帮一”结对制度,并达到“三化”要求
为提高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质量,有效预防和最大限度控制社区服
刑人员再犯新罪。**司法所拟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三帮一”联系制度,
主要是确定街道司法所、派出所民警、社区工作工作人员结对辖区
范围内的1名社区矫正人员,并开展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和帮扶
活动,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发生重新犯罪。
联系帮扶的工作人员要求达到“三化”:一是走访常态化。参与结对
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对联系的社区服刑人员开展经常性的走访
活动,进行面对面的谈心、劝导和管教。二是关心经常化。参与结
对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从中了解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动态,
善于发现他们在生活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时帮助处理解决,消除
安全隐患。三是解困人性化。参与结对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主动
关心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情况,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在做好安抚
工作的同时,要协调各方力量尽可能给予帮助。
二、结合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普法宣传,从
法源的角度为创建文明城市献力。
1、开展以“与法同行〃助我成长”为主题的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内容以刑法、民法、禁毒教育知识为主,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
2、开展“学法讲法〃调解有我”为主题的基层调解员培训学习活动,
进一步提升基层调解员的法律知识,结合调解工作需求,开展调解
员经常性培训工作。主要内容是《人民调解法》、《婚姻法》、
《民法》等相关知识。
3、开展“知法守法〃和谐相随”为主题的的普法宣传活动。结合
“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六月禁毒宣传月”、“12.4”等有利时机,
争取司法局的支持,必要时与其他街道司法所联合,开展多种形式
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让居民“学法宝、用法宝”,合理维权,依法
行事。
【篇二:2014年上半年分局司法行政亮点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分局司法行政亮点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开发区司法分局在市局和管委会的双重领导下,坚
持“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充分
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臵
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项目促建等工作,进一步改进作风,
保障民生、服务大局。得到
了开发区管委会的充分肯定和在经费、政策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开发区分局成立至今,由于体制机制均没有现成的经验
可供借鉴,各项工作均在探索中谋发展。分局机关人手少,各项工
作不能像其他县区一样配备充足的专职人员,但我们对工作的标准
丝毫没有降底,积极克服人手少、任务重、压力大的现状,不断开
拓进取,谋求发展。上半年,分局立足实际,结合开发区有别于其
他县区的特质,因地制宜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现将分局上半年围绕
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服务开发区发展所做特工作总结如下:
一、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服务政府中心工作。
为进一步构建法治政府,加快法治国开区建设进程,
开发区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团队,配合党工委、管委会的中心工作,
提供广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一是围绕管委会中
心工作,主动参与政府决策和重大事务活动,积极提供法律论证和
法律意见,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
和处理民商事务能力,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规避行政风;有力推
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积极服务信访维稳工作,定期参与管委会领
导信访接待活动,参与协助综治、社会事务、国土、规建等行政职
能部门依法处理各类纠纷、重大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社会治安案件
等,促进各级各部门有效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全力
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法律服务。为联挂企业
(红桥家俱)协调处理了场平阻工、土地被占用、地勘设计等方面
的存在的问题。参与了开发区违法建房整治、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
作,参与盘龙汽车城等重点项目的合同审查等工作。
二、以法律七进为载体,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一)着手规范企业法律顾问,促进企业发展。为进一步规范开发
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依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3月中下旬,开发
区司法分局会同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对区内企业法律顾问工作进行了
一次普查,发放了近百份问卷调查表,并对部分企业进行了走访调
研。从普查和调研的情况看,多数企业法律意识比较强,对企业法
律顾问工作比较重视,已养成依法经营管理并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
己合法权益的习惯。这类企业一般都经营顺当,适时规避了风险,
具备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发展前景乐观。但也有少数企业法律
意识比较淡薄,经营管理及遇有经济纠纷不是依靠法律而主要是依
靠传统方式协调,导致管理疏漏或损失扩大,给
企业的发展带来诸多麻烦。这类企业要么没有法律顾问,要么是法
律顾问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还有些企业是用一些不具备法律顾问
资格的人员在兼做法律顾问事务,给企业发展留下一定隐患。普遍
存在的是企业对法律顾问的管理使用不很规范。
为适应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规范化建设的整体要求
和企业的实际需要,分局商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就开发区范围内的
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作出规范化要求,明确界定了企业法律顾问的概
念、地位、资格条件、执业范围、权利义务、聘应合同的要件等等。
此举受到了开发区企业的充分肯定,认为这是行政机关践行为经济
建设服务的范例。据了解,规范企业法律顾问聘用工作,在我市还
属首例。至目前,应企业委托,我们为5家企业聘请了法律顾问。
(二)组建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推动依法治企。根据开发区企业密
集的突出特点,为更好地促进企业发展,推动开发区经济又好又快
发展,分局组建了具有专业法律水平的法律服务团队。一是发挥普
法宣讲职能。至目前,法律服务团队开展法律巡讲活动5场,其中
进重点企业3场、中小企业2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
训3次、员工参训人数2000余人次。二是发挥专业法律审核职能。
至8月,团队对30余家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发放了企业法律服务需
求调查问卷30余份,发现法律问题20余个,出具法律意见或
建议20余条,帮助企业规避在经营活动中的合同风险,为企业发展
保驾护航。
今年4月,省司法厅副巡视员李慎伦一行对开发区的法律进企业活
动进行了督导检查,对开发区的法律进企业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5
月,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赵泽中带领市第三督查组对开发区依法治区
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同样对开发区法律进企业活动给予了充分肯
定。
三、借力基层民主法治创建,服务民生改善
今年,分局将基层民主法治创建工作列为重点工作之一,并充分利
用法治创建平台,有效履行法律服务、法制保障职能,扎实开展惠
民利民活动,着力基层民生改善。一是进一步完善“一村(社区)一
法律顾问”工作,调整充实了村社法律顾问团队,与开发区45个村
(社区)签订或续签了法律顾问协议,及时解决民生问题,将“法律
七进”活动深入推进。二是组建法律服务小分队1支,积极开展普法
宣讲咨询活动。上半年,组织辖区石龙、袁家坝、下西三个办事处
的机关干部和村(社区)人民调解员共300多人进行了法律知识的
培育。组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5次;开展
旁听式调解50次;组织农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集
中学法10次;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楼栋长、居民代表集中学法
12余次,有效发挥了法律
服务团队作用,提升了基层依法管理村(居)委事务,依法维护合
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推进了依法治村(社区)建设。
下半年,分局将进一步立足本职工作实际,对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
新要求新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突破创新,开拓进取,
努力开创开发区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2014年9月2日
【篇三:宁华路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亮点介绍】
宁华路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亮点介绍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延伸,担负着司法行
政建设的重任。近些年来,宁华路司法所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司法行
政工作和那些如“坚冰”般难以化解的矛盾时,从思想、方法和手段
上推进工作创新,在勤恳工作的基础上,使司法行政工作亮点纷呈。
亮点一、突出三大特,建立老禹调解咨询工作室,让柔性化调解
为创新基层社会管理方式提供新视角。
1、个性化特老禹调解咨询工作室是以宁华路司法所所长禹仁科
的名字命名。禹仁科,长期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经验丰富,为人公
道正派,熟悉社情民意,擅长处理民间纠纷,调解各类矛盾纠纷近
千件,为众和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案件调解成功率
98%,连续多年被评为西夏区优秀公务员、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综
治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全国模范调解员,被自治区评为法
律援助先进个人。关于他的先进事迹多次在银川晚报、法治新报、
新消息报刊登,他经手调解的经典案例也经常出现在网络媒体。
2、人性化特
老禹调解咨询工作室的第二大特在于人性化,秉承“便民
维权、诚信至上、为民解忧、春风化雨”的工作理念,营造人性化温
馨调解环境,工作室墙上有温馨的提示语,错落的植物摆放,沙发
茶几按家庭方式布臵,使它更像是家庭的会客厅,让来到这里的矛
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和参加“听证”的人员有一种温馨、回
到家的感觉,这样,让人进门就倍感舒心,放松了情绪,从而为调
解成功打下了一个很好的基础。他们走的是个性化服务的调解新路
子。调解工作模式并不固定,更多采取的是朋友间的交心谈心方式,
调处的过程中不采取刻板的程序化操作,也没有生搬硬套的言语,
倾听当事人的心声是调解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纠纷化解的重要
保证。让众发发牢骚,陪众拉拉家常,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专家调解员就像当事人的亲人,没有距离感,众有什么心里话愿
意他们沟通,这样,就比较容易化解矛盾纠纷。
3规范化特
发扬“热心主动、耐心释法、真心析理、细心调查、诚心公平”的
“五心”调解工作法;规范调解程序,扩展服务领域,受理、调解民
间矛盾纠纷;简单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法律咨询,提供聘请
律师的咨询,政策法规解答,交心谈心、心理咨询;指导调解员工
作,提高纠纷化解能力,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亮点二、整合现有资源优势互补,精干高效联合运作,形成合力促
进社会稳定
1、建立健全三级网格化管理
老禹调解咨询工作室,从个性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的角度出发,打
造街道(老禹调解咨询工作室)——社区(老禹调解工作站)——
网格(信息员)三级网格化调解机构,推进业务工作的全面开展。
聘请禹仁科同志担任首席调解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各社区主任、
派出所片警为调解员,在各网格点设立信息员。由
信息员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并及时将排查信息上报给社区工作站进
行调解,社区调解工作站调解不了的上报老禹调解咨询工作室进行
调解。经过认真探索,并借鉴其他地区成功经验,提出了矛盾纠纷
排查网格化管理的思路,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以楼幢为单元,
构建以社区为统揽管理网络,做到“网中有格、人尽其责”的管理模
式。辖区灵活划格,由两委会成员任格长,每格配备1至3名工作
人员,负责网格内的矛盾排查化解、信息收集等。
2、整合社区、企事业单位调解人员
从辖区内6个社区、
11个大型企事业单位吸收一批调解员,这些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
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号召力、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的党员干部
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共98人,真正做到“从众中来、到众中
去”,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3、引入大调解专家库成员攻坚克难根据《全面构建“大调解”工作
体系有效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工作意见》的方案,利用现有的
“大调解”组织网络及人才资源,力争实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
街道、重大疑难纠纷不出市”目标,以有效防止重大体性事件的发
生。在调解人才方面,利用建立“大调解”工作中心专家库。专家库
人员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民主人士、各领
域的专家学者和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退休老干部、众等组成,旨
在充分发挥他们学识、经验上的优势,更好地解决各类复杂、疑难
矛盾纠纷。
亮点三:小所作用大,尽全力维护众根本利益,为辖区众排忧
解难。
银川市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的“三大战役”期间,积攒了许多遗留问
题一直未得到解决,众多次到西夏区、银川市、自治区政府上访。
西夏区政府委托宁华路司法所依照相关政策予以解决。在一个月的
时间内走访了282户拆迁户,通过法律宣传、政策讲解等途径耐心
细致的做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得符合相关政策的80户得
到经济补偿款372万,彻底解决了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众满意了,
政府省心了,司法所在他们心中树立起了崇高的地位。
2012年6月28日,辖区内某化工厂发生一起意外工伤死亡事故,
死者家属情绪悲恸激动,组织40多名亲属打着横幅标语到鲁西讨要
说法,并扬言事情不解决就到自治区上访。双方就赔偿金额问题分
歧较大,死者家属情绪失控,事情陷入僵局。宁华路司法所得知此
事后,第一时间主动介入,考虑到遇难者在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决
定先对其家属进行劝慰、安抚,同时迅速联系工程方负责人,促使
化工厂与死者家属就相关赔偿事宜进行了进一步的协商。对于双方
分歧较大的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的问题,通过七天的艰苦调解,最
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工程方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丧葬费、伤亡补
助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共计95万元,于协议签订之日起七日内
付清。死者家属一边泪流满面地在协议书上签字,一边连声感谢司
法所的调解人员。
亮点四:改变工作思路,把社会管理工作与矛盾纠纷化解工
作紧密结合。
鲁祥苑是宁华路街道的一个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夏天漏雨、冬天
没暖,卫生脏乱差,治安情况糟,引发矛盾纠纷也多。老百姓也是
三天两头社区、工厂、派出所、街道反映情况,但问题始终没有
得到有效解决。后来宁华路司法所介入,改变工作思路,协助成立
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众工作经验丰富、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号召力、
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的党员干部和热心公益事业的人选入业
主委员会中,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成立不到一个月以来,
疏通管道27条,改善老化线路420米,解决了32户居民用水用电
得不到保障的问题。实践证明,这样的社会管理方式效果明显,通
过民情民调、协商沟通、民间调解,不仅解决了棘手问题,还尊重
和维护了众的利益,更调动了众参与议事调事的积极性和主体
性,促进了社会和谐。
亮点五:深入思考,通过现代化媒体网络手段,真正做到调解一案、
教育一片。
宁华路司法所3月份曾调解过这样一起民事纠纷:王某的160只羊
走失,李某收留了其中的135只羊。五天后,李某王某到李某想
要回自己的羊,但李某以王某拒绝给付其饲养补偿费3万元为由不
予归还,双方一时争执不下。经过司法所调解,由王某给予李某1
万元饲养补偿费后纠纷得以解决。这是一件普通的纠纷调解案例,
反思后我们意识到这样几个问题,一是给予怎样的补偿才合理,二
是如何让广大众今后碰到此类事情后不会出现漫天要价的现象,
三是怎样提供激励因素,激励当事人从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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