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行“青春促和谐——青年律师
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天津市律师协会
•【公布日期】2008.06.13
•【字号】
•【施行日期】2008.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律师
正文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举行“青春促和谐--青年律师法律服务
进社区”活动启动仪式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
本着进一步“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科学发展”的精神,为充分发挥青年律师
服务社会的作用,在广大众中深入普及法律知识,维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提
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增强社区居民遵守法律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的意识,市司法局、团市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青春促和谐--青年律师法律服务
进社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青春促和谐--青年律师法律服务进社
区”活动。现将此活动启动仪式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8年6月22日(周日)上午8:
30
二、地点
天津市司法局报告厅(南开区水上北路52号)
三、参加人员
天津市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团全体成员
四、注意事项
1.请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提前入场,以便领取胸卡佩戴。
2.请到场的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身着白短袖衬衫和深裤装或裙装。
3.青年律师法律服务团成员如不能参加启动仪式,应由本人向市律协团工委
提出申请。
联系人:市律协会员部窦沛然
:28012908-626
二00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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