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卡弗斯的结果选择说
——从法理学的角度视之
孟昱妍
(四川大学法学院 610064)
【摘要】卡弗斯教授的结果选择说,这一创新的学说,对于人们重新审
视传统冲突法的法律选择规则的不足,并积极改进,起到了至关重要的
作用。但是,其理 的模糊、抽象和不切实际,也是显而易见的缺陷。
【关键词】卡弗斯;法律选择方法;结果选择说
引 言
法律空白、法律的滞后性和法律的僵硬性都是其局限性所在。我
们必须认识到法律在维护和促进人类社会各方面发展与进步方面
的作用时存在一个程度问题,也就是说法律的作用不是万能的。
冲突规范也不是万能的,它为我们提供了法律选择规则,使我们
根据规则的指引到合适的法域,这种指引虽然机械、固定、甚至可能
一
、导致个案的不公正,但它具有法律的稳定性、确定性和可预测性。社
会关系需要这种确定的、稳定的规范来调整。如果摒弃冲突规范,如
同卡弗斯教授所主张的那样,给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在相关的法律之
间进行选择,那么对于不同的法官将得出五花八门的判决,这就一定
是公正吗?没有确定的标准的指引,得到的将是混乱的判决。
(二)法的正义价值。正义是法的价值之一,通常正义又可称
自从2o世纪开始,美国国际私法理论的研究开始活跃,国际私
法学者直接针对传统的国际私法理论和方法进行了重大的变革,出
现了空前繁荣的局面。卡弗斯教授,是美国哈佛大学的著名教授,
他于1933年在《哈佛法律评论》杂志上发表了《法律选择问题批判》
一文,对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进行了批评,指出传统的法律选择方
法主要是立法管辖权的选择,而这种机械的盲目的法律选择方法并
不能实现个案的正义,导致得到的判决结果将和正义的观念格格不
人。卡弗斯教授认为,法律选择必须遵循对当事人公正和符合一定
的社会目的的两个标准,主张应改管辖权选择为结果选择。
二、结果选择说的积极作用
为公平、公正、正直、合理等。它是指具有公正性、合理性的十五或
行为方式,是人类普遍认为的崇高价值。正义已经成为法律制度
和法律活动所迫切的最重要的价值之一。
卡弗斯教授一再指出,传统的法律选择方法会造成个案的不
公正,也就是不正义,违背了法律的价值目标。这是我们都必需承
认的,但是,卡弗斯教授却忽略了一点,那就是法律的正义价值的
体现需要什么。
1.法律正义需要有一套事先存在的良好的规则加以确立。
2.法律正义需要具有普遍性的程序安排来实现。
可见,卡弗斯教授所要求的正义,是需要良好规则和普遍性的
(一)美国冲突法革命的导火线。自20世纪30年代起,美国
冲突法学界对建立在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基础之上的传统冲突
法理论展开了猛烈的抨击,在全国兴起了一场否定传统冲突法理
论的思潮,相继产生了一系列新的冲突法理论。而卡弗斯教授提
出的结果选择说,在这次震撼性的革命中担当了的角。
美国的冲突法革命,以批判的角度重新审视了传统的冲突法,揭示
了以戴赛的既得权为理论基础的《第一次冲突法重述》存在的种种
弊端,并直接导致了《第二次冲突法重述》的起草。
美国的《第二次冲突法重述》以最密切联系原则为核心,克服
了传统冲突法的一些缺陷,在追求法律的确定性的基础上,兼采灵
活,可谓是冲突法的进步。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形成的诱因。自从最密切联系原则在《第
程序安排来实现的,传统的冲突规则正具备这样的条件。正义是
人类的最高目标,也是冲突规范所努力追求的。结果选择说,给予
法官无限的自由裁量权来选择适用的实体法,既没有良好的规则,
又没有普遍性的程序,这样的机制是很难实现法的正义的价值的。
当然,我们不得不承认,传统冲突规范的法律选择规则的一般性会
导致对个别案件的不适当,这种漏洞也是在所难免。
四、结束语
二次冲突法重述》中被提出来,《第二次冲突法重述》虽然没有像卡
弗斯教授那样提出直接对实体法进行选择,但第6条知道下的最密
切联系原则所具有的灵活性在相当程度上可以实现个案的正义。
许多国家都采用了这个软化的连接点,以此来平衡传统的法
律选择方法的僵硬,从而赋予法官的一定自由裁量权,来实现个案
的正义,可谓是对传统冲突法固定的连接点的突破,也是冲突法的
进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26条第1款规定:“涉外合
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正义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
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三、结果选择说的局限性
卡弗斯教授,揭示了传统法律选择方法只管法律适用,而不重
视当事人实体权利和义务的缺陷,为人们重新审视传统冲突法的
法律选择方法敲响了警钟,并最后促成了最密切联系原则这种软
化的连接点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是有利于冲突法的进步的。但
.
是,我们也看到了,卡弗斯教授,设想的结果选择说,是空泛而不切
实际的,是有悖于基本的法理学的。
正如卡弗斯教授所揭示的那样,传统冲突法确实有其困境所
在,但是,法律不是万能的,要使冲突法走出困境,既是一个漫长的
过程,也需要时间的积淀。我们应该用包容的心态来对待冲突法,
允许它逐步改善,走向成熟。
【参考文献】
[1]赵相林;《国际私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卡弗斯教授提出的结果选择说,过于抽象、模糊,充满了空想
主义彩,在目前的实践中是很难实现的,下面,作者从法理学角
度论证卡弗斯教授观点的局限性。
(一)法律不是万能的。在法律社会中,法律的作用是任何一
种其他的规范都无可取代的,它有其确定性、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成为了调整人民的行为和社会关系中最主要的手段。但是,我们
[2]秦瑞亭:《冲突法的理论与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O7年版。
[31王承志:《美国冲突法重述之晚近发展》.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4] 美J卡弗斯:《法律选择问题批判》.宋晓译,裁《民商法论丛》第27卷。
[5]舒国滢:《法理学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6]肖永平:《法理学视野下的冲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也充分的认识到了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律的作用范围不是无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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