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任务试卷_0002
一、单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提出政府利益分析说的学者是(B)。
A.凯弗斯B.柯里
C.库克D.萨维尼
2.凯弗斯提出了(D)。
A.政府利益说B.最密切联系说
C.国际礼让说D.结果选择说
3.(C)开始,出现了以单行法规来专门规定冲突法的立法方式。
A.18世纪末B.19世纪初
C.19世纪末D.20世纪初
4.法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德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
人本国法。两国都认为本国指定的法律包括冲突规范在内。假设一德国公民死于法国并在法
国留有不动产,为此不动产继承发生争讼,会产生(C)。
A.在法国起诉会发生反致B.在德国起诉会发生反致
C.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不会发生反致D.在任何一国起诉都会发生反致
5.最早的国际私法成文法规范出现在(B)中。
A.《巴伐利亚法典》B.《永徽律》
C.《法国民法典》D.《德国民法施行法》
6.外国人在内国的民事法律地位,一般是通过(B)。
A.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直接规定
B.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直接规定
C.单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D.双边冲突规范间接规定
7.《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78
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
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这条规定表明,我国(B)。
A.采用反致B.不采用反致
C.采用转致D.采用循环反致
8.19世纪前,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事关系法律冲突仅有的方法是(A)。
A.冲突法调整B.实体法调整
C.国际公约调整D.程序法调整
9.主编《冲突法重述(第二次)》的学者是(D)。
A.凯弗斯B.柯里
C.库克D.里斯
10.英美法系国家在属人法的确定上采用(B)原则。
A.本国法B.住所地法
C.惯常居所地法D.居所地法
11.(C)在自己的学说中提出,英国法院从不执行外国法,如果有时执行外国法,那
么执行的不是外国法本身,而是依据外国法取得的权利。
A.柯里B.库克
C.戴西D.萨维尼
12.国旗国法是指(A)。
A.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船舶所悬挂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B.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使馆人员其使馆悬挂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C.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无国籍人自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D.发生涉外民事纠纷的外国人所共同选择的旗帜所属国家的法律。
13.甲国法院审理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根据甲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乙国法,而根据乙国
的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丙国法,根据丙国冲突规范规定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适用甲国的
实体法审结案件,这在国际私法上称为(C)。
A.反致B.转致
C.间接反致D.循环反致
14.意大利公民甲和瑞士公民乙在意大利结婚,后来在瑞士离婚。之后乙再婚。甲欲在英国
与一位在瑞士有住所的西班牙公民丙,但英国的婚姻登记官拒绝为他们登记。理由是,根据
意大利法律,甲的离婚无效。在这个案例中,甲和乙的离婚关系是(C)。
A.主要问题B.次要问题
C.先决问题D.识别问题
15.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C)。
A.鲍富莱蒙离婚案B.贝科克诉杰克逊侵权案
C.福果继承案D.特鲁弗特继承案
16.意思自治原则是(D)提出来的。
A.格劳秀斯B.胡伯
C.奥斯汀D.杜摩兰
17.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
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A)。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
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
18.A国汽车制造商甲将其产品出口到B国,B国公民乙从代销商丙处购得一部汽车,汽
车设计缺陷致乙受伤。乙以甲违约提起诉讼,B国法院根据该国法律认为此问题属于侵权,
而非违约,遂决定适用有关侵权的法律规定。法院此行为属于(A)。
A.识别B.司法协助
C.法律援助D.法律规避
19.萨维尼在他发表的(A)中提出了著名的法律关系本座说。
A.《现代罗马法体系(第8卷)》B.《巴黎习惯法评述》
C.《法律冲突论》D.《冲突法重述(第二次)》
20.属人法是以涉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的(B)或住所作为连接点的准据法表述公式。
A.居所B.国籍
C.选择D.配偶
二、多项选择题(共20道试题,共40分。)
1.关于国际私法性质的理论中,国内法学派的代表人物有(CD)。
A.萨维尼
B.孟西尼
C.戴西
D.库克
2.以下选项属于单边冲突规范的有(BD)。
A.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不动产,即使属于外国人所有,仍适用法国法
C.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
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以下属于国际礼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BC)。
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无效
C.一国对另一国已在本国的领域内有效实施的法律,出于礼让,应让它们在内国境内保持
效力
D.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4.以下属于结果选择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CD)。
A.法院审理案件时,不应通过研究管辖权来选择适用于案件的法律
B.法院只适用本地法即法院地法,不适用外国法
C.为实现公正目标,法院对可能适用的法律体系的内容不能视而不见
D.不同法域之间的法律冲突,根据是否存在利益,可分为真实冲突和虚假冲突
5.以下属于萨维尼法律关系本座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CD)。
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无效
C.每一种法律关系在逻辑上和性质上上必然与某一特定的法律制度相联系
D.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6.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包括(ABCD).
A.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既包括不同社会制度之间的法律冲突,也包括相同社会制度之间的
法律冲突
B.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表现为三大法系之间的法律冲突
C.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还表现为国际公约的效力范围问题
D.我国的区际法律冲突所体现的各法域的权利使单一制的中国带有某些复合国的特征
7.外国法的内容通过各种途径仍不能查明,各国采用的解决方法有(AD)。
A.以法院地法代替应适用的外国法
B.法院强制性要求当事人之间和解
C.以权威学者的学说作为判案依据
D.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8.广义的反致包括(BCD)。
A.循环反致
B.间接反致
C.狭义反致
D.转致
9.法国法则区别说的代表人物有(BD)
A.萨维尼
B.杜摩兰
C.戴西
D.达让特莱
10.冲突规范种类有(ABCD)。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重叠适用的冲突规范
D.选择适用的冲突规范
11.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BC)。
A.法国
B.奥地利
C.德国
D.意大利
12.实践中(BD)完全接受反致和转致。
A.德国
B.奥地利
C.英国
D.地区
13.国际私法在其发展历史上,曾有以下学说(ABCD)。
A.法则区别说
B.国际礼让说
C.法律关系本座说
D.既得权说
14.物之所在地法解决与物权有关的法律冲突,具体说来,物之所在地法(ACD)。
A.决定物权客体的范围
B.运送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
C.决定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与区分
D.决定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15.当适用外国法不当引发错误的时候,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的国家包括(AC)。
A.法国
B.奥地利
C.德国
D.意大利
16.下列情况应当适用我国有关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AD)
A.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日本人与一美国人的侵权行为之诉
B.为继承父母留在新加坡的房产而起诉的案件
C.美国一夫妇在中国收养儿童
D.日商投资设立的电器公司与中美合资的电器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
17.以下属于意大利法则区别说的主要观点的选项包括(AC)。
A.法律包括两大类:人法和物法
B.每个主权国家的法律必须在其境内行使,并且约束其臣民,但在无效
C.解决法律冲突可以从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来进行探讨: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内的一
切人和城邦法则能否适用于城邦以外的城邦居民
D.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承认内外国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内外法律的平等
18.理论上,对识别的法律依据有以下哪几种主张(ABCDE)。
A.依法院地法识别
B.依准据法识别
C.分析法学与比较法学说
D.依最密切联系地法识别
E.依事实情况发生地法识别
19.下列选项中属于最常见和常用的系属公式是(ABCD)
A.属人法
B.物之所在地法
C.行为地法
D.法院地法
20.当准据法是某个特定国家的法律时,该特定国家的法律在具体适用时,需要解决的问题
被称作(BCD)
A.法律的区际冲突
B.法律的人际冲突
C.法律的时际冲突
D.法律的静态冲突冲突
三、案例分析题(共2道试题,共20分。)
1.一个在英国有住所的阿根廷人在英国死亡,在日本留有遗产,遗产为不动产。为继承遗
产,死者的儿子为继承遗产在日本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日本的冲突规范,继承应该适用被继
承人的本国法律,即应该适用阿根廷的法律。阿根廷的法律规定,继承应该适用被继承人死
亡时的住所地法律,即应该适用英国法。而英国的冲突规范规定,不动产继承应该适用不动
产所在地法律,即应该适用日本法。
请问:如果日本法院适用日本实体法审理案件,则构成国际私法上的何种制度?请解释一下
该制度。
构成间接反致制度。间接反致是指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的指定应
该适用乙国法律,而乙国的冲突规范的规定应该适用丙国法律,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应该适
用甲国法律,甲国法院根据丙国的冲突规范规定适用甲国的实体法为案件的准据法,这构成
间接反致。
2.W是美国居民,1956年,在沙特阿拉伯逗留期间,因其驾驶的轿车被美国石油公司雇员
Z驾驶的卡车撞翻,W身受重伤。之后,W在美国石油公司营业执照领取地纽约起诉,请求
法院判决美国石油公司做出侵权赔偿。初审法院根据“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的冲突
规范,确定本案应适用沙特阿拉伯法律,要求当事人提供并证明有关沙特阿拉伯法律,结果
原告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诉讼请求的沙特阿拉伯法律,被告也未能提出或证明支持其答辩
的沙特阿拉伯法律。法院最后以原告诉讼请求的证据不足为有驳回诉讼。原告不服,提起上
诉。
请问:
1.什么是外国法的确定?外国法的确定一般有几种方式?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
1.外国法的确定也称外国法的查明,是指一国法院根据本国冲突规范指定适用外国法时,
如何查明该外国法的存在和内容。
由于各国对外国法究竟是事实还是法律有不同的主张,因此外国法的查明方法大致可以分为
以下三类:
(1)把外国法看作事实,由当事人举证证明;
(2)把外国法看作法律,由法官负责查明;
(3)基本把外国法视为法律,原则上由法官负责查明,必要时也可要求当事人予以协助。
2.在外国法不明时,如何解决法律适用的问题,各国也有不同的学说和实践。但各国的立
法和实践主要采取以下两种方法来解决:
(1)以法院地法取代应该适用的外国法;
(2)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或抗辩。
本文发布于:2022-08-01 20:50:07,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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