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人型人工智能实体的刑事责任主体资格审视

更新时间:2025-02-24 04:33:33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日发
(作者:预告登记费)

2019年01月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an.2019

第39卷第1期(总153期)JournalofXi'anJiaotongUniversity(SocialSciences)Vol.39(Sumo.153)

DOI:10.15896/xb.201901016

类人型人工智能实体的刑事责任主体资格审视

王耀彬

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摘要]现行刑法主体概念对于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规制的缺位,无形中增加了人们对于智

能风险的恐惧。当下,各部门法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探索已显雏形,刑事法的规制却略显保守。

类人型人工智能实体与自然人的相似程度比动物

、单位更高,包含法律设定主体的本质要素

—理性

,并具备侵犯法益的可能性,从而增强了赋予其刑事责任主体地位的必要性;从刑法

内部构成的教义学层面分析,类人型人工智能实体具备刑法上的认知控制能力及受刑能力

,能

够成为刑事责任主体,以预防智能犯罪,遵从刑事责任主体基本内涵的统一性与罪责自负原则。

[关键词]人工智能

;类人型人工智能;刑法;

刑事风险;刑事责任;刑事主体;理性

[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45X(2019)01-0138-07

一、问题的缘起:类人型人工智能实体的由来及

其刑法地位的思考

2020年,一名59岁的日本工人在一家摩托车厂

工智能阶段的范畴,初级阶段与高级阶段区别的标志

是能否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强人工智能(AGI)是人类

级别的智能实体,其在各个领域都可与人类相比,人类

能完成的它也能。对于何时能过渡到强人工智能时

代,目前尚未达成共识,比较乐观的看法认为,人类将

于2020年前后步入强人工智能时代⑷随着世界上

首例女性机器人索菲娅于2017年10月25日被授予

被附近工作的智能机器人杀害。机器人错将该员工认

定为对其任务的威胁,并推断出消除威胁的最有效办

——将其推入相邻机器

,于是使用强大的液压臂,把

该员工推操到相邻机器,致其当场死亡,

之后又恢复其

工作,没有再进一步干扰。这不是科幻小说,很可能在

沙特公民身份,强人工智能时代似乎已来临。强人工

智能时代的智能实体具备深度学习、新情景适应的智

不久的将来实现,问题是谁要对这起凶杀案负刑事责

任?⑴咙机器人是否负有刑事责任?

能程序及成熟的感知机能,并与飞速发展的新材料及

生物技术(运动追踪、模拟)相结合,必将研制出与人类

按照人工智能的实力来看,需要经历弱、强、超三

个发展阶段。弱人工智能(AI)专长于某一领域,比

如屡次战胜围棋世界冠军的AlphaG。、"星阵围棋”®,

高度类似的智能实体,这意味着人类终将创造出高度

拟人态的个体⑷。超人工智能(ASI),英国知名人工

智能思想家尼克•

波斯特洛姆将其描述为——在大多

数领域都比最具智慧的人类还要聪明,包括科学创新、

通识和社交技能⑷叫目前,人类已掌握弱人工智能

技术,并逐步迈入强人工智能时代。

但它仅会下围棋,倘若提出如何优化硬盘上的储存数

据,它就举足无措了。从初级阶段的科学计算、人机交

互、电子游戏、信息化自动控制,如无人驾驶汽车,到高

级阶段的外科手术机器人、警卫机器人等都属于弱人

[收稿日期]2018-05-19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7ZDA131)

本文主要讨论类人型人工智能,这一概念是笔者

[作者简介]王耀彬(1991一),男,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①2018年4月27日,中国围棋第一人柯洁在福州迎战清华大学团队打造的人工智能“星阵围棋”

.战至中盘柯洁投子认负。继负于谷歌团队

打造的AlphaGo之后,柯洁再次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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