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Jan.2019
第39卷第1期(总153期)JournalofXi'anJiaotongUniversity(SocialSciences)Vol.39(Sumo.153)
DOI:10.15896/xb.201901016
类人型人工智能实体的刑事责任主体资格审视
王耀彬
(
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00)
[摘要]现行刑法主体概念对于人工智能法律主体规制的缺位,无形中增加了人们对于智
能风险的恐惧。当下,各部门法在人工智能领域的探索已显雏形,刑事法的规制却略显保守。
类人型人工智能实体与自然人的相似程度比动物
、单位更高,包含法律设定主体的本质要素
—理性
,并具备侵犯法益的可能性,从而增强了赋予其刑事责任主体地位的必要性;从刑法
内部构成的教义学层面分析,类人型人工智能实体具备刑法上的认知控制能力及受刑能力
,能
够成为刑事责任主体,以预防智能犯罪,遵从刑事责任主体基本内涵的统一性与罪责自负原则。
[关键词]人工智能
;类人型人工智能;刑法;
刑事风险;刑事责任;刑事主体;理性
[中图分类号]D92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45X(2019)01-0138-07
一、问题的缘起:类人型人工智能实体的由来及
其刑法地位的思考
2020年,一名59岁的日本工人在一家摩托车厂
工智能阶段的范畴,初级阶段与高级阶段区别的标志
是能否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强人工智能(AGI)是人类
级别的智能实体,其在各个领域都可与人类相比,人类
能完成的它也能。对于何时能过渡到强人工智能时
代,目前尚未达成共识,比较乐观的看法认为,人类将
于2020年前后步入强人工智能时代⑷随着世界上
首例女性机器人索菲娅于2017年10月25日被授予
被附近工作的智能机器人杀害。机器人错将该员工认
定为对其任务的威胁,并推断出消除威胁的最有效办
法
——将其推入相邻机器
,于是使用强大的液压臂,把
该员工推操到相邻机器,致其当场死亡,
之后又恢复其
工作,没有再进一步干扰。这不是科幻小说,很可能在
沙特公民身份,强人工智能时代似乎已来临。强人工
智能时代的智能实体具备深度学习、新情景适应的智
不久的将来实现,问题是谁要对这起凶杀案负刑事责
任?⑴咙机器人是否负有刑事责任?
能程序及成熟的感知机能,并与飞速发展的新材料及
生物技术(运动追踪、模拟)相结合,必将研制出与人类
按照人工智能的实力来看,需要经历弱、强、超三
个发展阶段。弱人工智能(AI)专长于某一领域,比
如屡次战胜围棋世界冠军的AlphaG。、"星阵围棋”®,
高度类似的智能实体,这意味着人类终将创造出高度
拟人态的个体⑷。超人工智能(ASI),英国知名人工
智能思想家尼克•
波斯特洛姆将其描述为——在大多
数领域都比最具智慧的人类还要聪明,包括科学创新、
通识和社交技能⑷叫目前,人类已掌握弱人工智能
技术,并逐步迈入强人工智能时代。
但它仅会下围棋,倘若提出如何优化硬盘上的储存数
据,它就举足无措了。从初级阶段的科学计算、人机交
互、电子游戏、信息化自动控制,如无人驾驶汽车,到高
级阶段的外科手术机器人、警卫机器人等都属于弱人
[收稿日期]2018-05-19
[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7ZDA131)
本文主要讨论类人型人工智能,这一概念是笔者
[作者简介]王耀彬(1991一),男,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①2018年4月27日,中国围棋第一人柯洁在福州迎战清华大学团队打造的人工智能“星阵围棋”
.战至中盘柯洁投子认负。继负于谷歌团队
打造的AlphaGo之后,柯洁再次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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