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禁毒法律

更新时间:2024-11-06 13:30:25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日发
(作者:什么是代扣代缴)

高中第三课掌握禁毒法律

教案

课前准备:让学生提前查阅与禁毒法律法规相关的知识和相关的案例并作相应的了解。

程序

课程引入

对以前所学

知识进

行简单回顾

并导入课程

教师活动

1.活动

视频引入:江苏集中宣判

犯罪案,多名毒贩被判死刑。

讨论:看完视频,你有哪些思

考?

2.小结

违法,有罪,法律面

前人人平等,法律在保护的同

时也约束个体行为,甚至惩罚

个体。

学生活动教学意图教学建议

认真观看视

频,回答老

师问题。

通过小视频、案

例、提问加图片的

方式导入本专题

的教学内容——

禁毒法律法规的

学习。

1.简单回顾知识后用法庭

宣判某某人的犯罪处

罚的视频引出将要学习的

禁毒法律法规。

2.建议时间5分钟。

3.视频时长为3分3秒。

中国的禁毒

讲授:中国禁毒法律体系

认真思考并

1.中国的禁毒法律体系。

听讲。

法律体系

2.中国加入的国际禁毒公约。

使学生了解并知

道我国禁毒法律

法规体系。

1.建议老师在上课前就布

置同学们查阅相关资料,了

解禁毒法律法规方面的内

容,此环节可能是高中生的

薄弱环节。

2.建议时间6分钟。

1.活动

提问并讨论:你了解的高中生

易涉及的违法犯罪,并举

出相应的实例。

2.常见犯罪解析

利用视频介绍常见违法犯

罪行为:吸食、注射;教

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

射;运输;非法持有

;强迫他人;容留他

人等青少年可能涉及的毒

品违法犯罪行为。

2.小结

青少年易涉

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不管

及的违

是谁,只要实施了法律禁止的

法犯罪

违法犯罪行为,就要受到法律

惩罚与制裁;君子爱财取之有

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

财产,非合法所得的财产不受

法律保护;违法犯罪害人

害己,远离之。

1.提问学生他们所知道的

违法犯罪,并让其例举

1.了解我国知晓的实际例子。

1.通过举实例来

禁毒法律法2.每个案例都有视频资料,

告诫学生犯

规,并介绍老师可结合视频进行讲解。

罪就在他们身边,

对高中生易3.建议时间19分钟。

要有安全保护意

涉及的4.吸食注射视频时长1

识。

违法犯罪。分32秒;吸食、注射,

2.提醒同学们高

2.观看视频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

中生易涉及的毒

案例,并思注射视频时长3分15

品违法犯罪,起到

考相关问秒;运输视频时长1分

警示的作用。

题。30秒;非法持有视频时

长1分55秒;容留他人吸

毒视频时长2分37秒。

程序教师活动

1.活动

辩一辩:组织两队学生进行辩

论。

辩题:对青少年的违法犯

罪行为是否应以宽容的态度处

理。

2.讲授

青少年在自身、学校、家庭关

于禁毒的权利与义务。

3.小结

高中生是一个特殊的体,是

一个极易涉及违法犯罪的

体,家庭、学校和社会都有责

任和义务进行预防工作,

同时高中生自己也应该树立远

离违法犯罪的意识,强化

社会责任感。

活动

“从我做起”倡议活动;

课后让学生以小组为单位,针

对高中生的个性特点写出相应

的倡议书,倡议高中生遵守相

关的法律法规,远离,珍

爱生命。

学生活动教学意图教学建议

辩论赛,教师总结,展示《中

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青少年应当

注意的相关

禁毒的法律

法规及权利

义务

1.课前准

备。

2.课堂辩论

赛。

通过辩论赛形势

让青少年明白自

己的权利义务,以

法律为准绳警醒

自己的行为。

法》《戒毒条例》《中华人民

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对

犯罪的相关规定,引导

学生关注与未成年人有关

的相关规定以及未成年人

应尽的义务。(建议时间10

分钟)

课后实践

积极准备并

积极参加班

级组织的倡

议活动。

通过组织课外活

动,使学生理论联

系实际,使他们所

掌握的知识得到

拓展与升华,并达

到影响其行为的

效果。

布置与禁毒法律法规有关

的课后作业,比如写感想、

倡议书。

说明:每个环节的建议时间仅供参考,教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详细内容参考讲稿。

讲稿

提示:讲稿请与课件配合使用,本课件有四个环节的学习内容,请在每个

环节的学习内容结束后,点击左下角的“本课目录”回到“本课主要内容”页

面,然后再进入下一环节的学习。四个环节的课程内容学习结束后,从“本课

主要内容”页面点击左下角的“本课总结”进入全课总结页面。最后的课后实

践活动,留给学生课后完成。

一、课程导入

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已经了解了的基本知识,知道什么是,

有哪些危害,以及哪些原因容易诱发。今天我们将一起学习在我国都有哪些

关于的相关法律法规。现在,我们先以一个小活动来开始今天的学习。

[播放视频]:《江苏集中宣判犯罪案多名毒贩被判死刑》(时长3分3

秒)

[提问]:同学们都想一想,你们都知道哪些行为是关于的违法犯罪行

为?

[小结]:违法,有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在保护的同时也约

束个体行为,甚至惩罚个体。那么我国的禁毒法律法规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就一

起来学习一下中国的禁毒法律体系。

二、中国的禁毒法律体系

(一)中国的禁毒法律体系

中国的禁毒法律体系主要由刑法和相关行政法以及相关条例组成,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347条至35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法》第71条至7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戒毒条例》,还有一些地方

性的行政法规等。刑法规定了总说我国的12种违法犯罪,分别是(具体规

定详见后附的参考资料):(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罪;(2)非法持有

罪;(3)包庇犯罪分子罪;(4)窝藏、转移、隐瞒、毒赃罪;(5)

走私物品罪;(6)非法买卖物品罪;(7)非法种植原植物罪;(8)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原植物种子、幼苗罪;(9)引诱、教唆、欺骗

他人罪;(10)强迫他人罪;(11)容留他人罪;(12)非法提供麻

醉药品、精神药品罪。治安管理处罚法(具体规定详见后附的参考资料)规定了

制造、运输、贩卖;吸食、注射;教唆、引诱、欺骗他人;非法持

有或向他人提供;非法种植和持有原植物种子等行为为违法行为。

禁毒法规定了我国的戒毒模式有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

等四种戒毒模式。

(二)中国加入的国际禁毒公约

国际禁毒公约是指国际性的反条约,1985年我国加入了《麻醉品药品

单一公约》(简称“61公约”)和《精神药物公约》(简称“71公约”),1989年

加入了《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公约》(简称“88公约”)。我

国政府依据这些国际公约,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的控制,开展国际禁毒合

作。

1990年2月20日至23日,国际合作取缔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非法生产、

供给、需求、贩运和分销问题的联合国大会禁毒特别会议在纽约举行,包括中国

在内的一百多个国家派团参加,会议通过了《政治宣言》和《全球行动纲领》。

这些纲领和宣言对于促使世界各国加大对犯罪的打击力度,严惩国际犯

罪,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

[小结]: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所以“远离,关爱未来”,对每一

个人而言,决不仅仅是一句简单的口号。无论是出于主观还是客观,有些路,永

远不能走;有的错,永远都不能犯!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目前我国青少年容易涉及

的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哪些。

三、高中生易涉及的违法犯罪

通过刚才的课程导入,大家都明确了今天的内容与主题,下面做一个小活动。

[活动]:小组讨论:高中生易涉及的违法犯罪(例子可以举身边的真实

例子)

把班级成员按座位就近原则分成若干组,每组7~8名同学,请每组选出一个

组长,一个发言人,一个记录人。请组长具体组织讨论,记录人记录好每个小组

成员的发言,讨论时间为3分钟,最后请发言人上台来发表本小组的讨论结果。

[小结]:通过大家的讨论,我们可以知道高中生易涉及的违法犯罪行为

主要有:吸食、注射;教唆、引诱、欺骗他人;运输;非法持有毒

品;强迫他人和容留他人等,也许大家觉得违法犯罪里我们很遥远,

可能会不以为然,下面我们就用案例来说事,警醒我们自己及身边的人。

[案例分析]:

1.吸食、注射。

[视频]:《吸食减肥,两女子违法被拘》(时长1分32秒)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71条之规定:吸食、注

射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情节较轻的,

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2.教唆、引诱、欺骗他们吸食、注射。

[视频]:《大学生变身毒贩引诱贵族学校高中生偷吸》(时长3分15秒)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3条之规定:引诱、教唆、欺

骗他人吸食、注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

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运输。

[视频]:《50多名青少年被迫体内藏毒运输》(时长1分30秒)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7条之规定:走私、贩卖、运

输、制造,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

贩卖、运输、制造,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

财产。

4.非法持有。

[视频]:《尹相杰非法持有案》(时长1分55秒)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8条之规定:非法持有一

千克以上、或者甲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大的,处七年以

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

洛因或者甲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处罚金。

5.强迫他人。

播放相关图片。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3条之规定:强迫他人吸食、

注射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

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的,从重处罚。

6.容留他人。

[视频]:《房祖名容留他人被宣判》(时长2分37秒)

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54条之规定:容留他人吸食、

注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教师小结]: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不管是谁,只要实施了法律禁止的违法

犯罪行为,就要受到法律惩罚与制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

合法财产,非诚实劳动、合法取得的财产不受法律保护;违法犯罪害人害己,

人人得而诛之。

四、高中生应当注意的相关禁毒的法律法规及权利义务

接下来我们就来说一说我们青少年应当注意的相关禁毒的法律法规及权利

义务。

[活动]:辩一辩: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应以宽容的态度处理?

正方: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宽容态度处理。

反方:对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严厉态度处理。

自由辩论,教师根据以前所学内容对同学们进行引导和提升。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对于我们高中生都有哪些关于禁毒的权利和义务。

(1)青少年权利义务在相关法律法规中的体现。

与青少年相关的权利与义务主要有来自个人、家庭和学校的权利与义务,要

做一个有责任的现代人就必须认识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义务。权利就是人在相

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得到的价值回报。义务是指人在相应的社会关系中应该进行

的价值付出。

(2)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我国禁毒法规定:禁毒是全社会的责任,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

毒宣传活动。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名公民,都应该积极参与到全社会的禁毒

工作中,同学们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社会组织的各级各类禁毒活动,同时也应该

向周围的人进行宣传,积极争当禁毒小卫士。

(3)家庭的权利和义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3条把“吸食、注射”列为严重不良行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8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

年人进行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或者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

动。

(4)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9条规定: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

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中

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13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

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学校按照《中小学生预防专题

教育大纲》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科学地进行预防教育。

[小结]:青少年有其特有的权利与义务,但是在违法犯罪面前一样要受

到法律的惩罚或制裁。

[本课总结]:

只有法律法规发挥积极作用,才能为法治社会创造平台,为和谐社会保驾护

航,为实现美好的“中国梦”的伟大蓝图发光发热。

五、教师总结及课后作业

今天的内容就到此结束了,接下来我们对今天的内容做一个简单的回顾,然

后是课后作业。

组织相应的班级课外活动:

建议班级组织相应的课后实践活动,如组织开展禁毒防艾“六进”活动;组

织进行相关知识竞赛或者辩论赛(如:在青少年特殊的权利义务之下对青少年的

违法犯罪行为是否应以宽容的态度处理);组织禁毒防艾小品、舞台剧、情

景剧等。

附:参考法律及教学参考资料

参考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九号)2009

年12月29日通过,2008年6月1日实施。

相关法条: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

禁吸并举的方针。

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

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第四十六条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

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

偶、直系亲属。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

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

(二)非法持有的;

(三)非法种植原植物的;

(四)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五)非法传授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或者易化学品制造方法的;

(六)强迫、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的;

第六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

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以及为犯罪分子窝藏、

转移、隐瞒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

(二)在公安机关查处违法犯罪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三)阻碍依法进行检查的;

(四)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

冻结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财物的。

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或者介绍买卖,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

以并处三千元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第六十二条吸食、注射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人员主动到

公安机关登记或者到有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条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歧视

戒毒人员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对其进行

了第一次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11年5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于2014年12月3日截止征求意见。

相关法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无论数量多少,

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五十

克以上或者其他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二百克以

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数量较

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不满二百

克、或者甲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

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

私、贩卖、运输、制造,未经处理的,数量累计计算。

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五十克

以上或者其他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

法持有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或者其他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

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四十九条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

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

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事先通谋的,以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罪的共犯论处。

第三百五十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运输、携带、乙醚、或

者其他用于制造的原料或者配剂进出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

买卖上述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大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明知他人制造而为其提供前款规

定的物品的,以制造罪的共犯论处。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

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等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原植物数量大的,

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或者其他原

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等原植

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

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强迫他人吸食、注射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

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五条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

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

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

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五十六条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罪被判过刑,

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七条本法所称的,是指、、甲基()、

、、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

神药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的数

量计算,不以纯度折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05年8月28日通过,2006年3月1日起

实施。

相关法条: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一)非法种植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等原植物种子

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

千元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

(一)非法持有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

少量的;

(二)向他人提供的;

(三)吸食、注射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第七十三条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

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

第七十四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

在公安机关查处、赌博、、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戒毒条例》在2011年6月26日,地24个国际禁毒日当天,国务院总

理签署了国务院令,公布了2011年6月22日国务院第160次常务会议通

过的《戒毒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相关法条: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

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戒毒工作体制。

戒毒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戒毒、综合矫治、关怀救助的原则,采取自愿

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等多种措施,建立戒毒、康复指

导、救助服务兼备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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