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请评价以上的谈话

更新时间:2024-12-24 11:33:40 阅读: 评论:0


2022年8月1日发
(作者:监理员职责)

法律咨询请评价以上的谈话

一、促成委托是第一目标

接待当事人回答法律咨询不应以回答问题为主,我们的目标和工

作重心应当放在促成委托上。

面对当事人的提问,如果我们一律回答,那么通常有两种结果,

要么当事人觉得案件清楚了可以自行办理不再委托,要么当事人的问

题涉及我们知识盲区,一时回答不上来,让当事人觉得不想委托了。

所以在接谈环节我们要明确一个概念,促成委托才是第一目标,

而回答当事人的问题并不是我们的重点。为了促成委托,我们应当在

这个环节当中展现我们的专业和经验打消当事人的顾虑。面对当事人

的各种提问学会以问代答,在平时办案中做好各类案件的提问/信息

关键点的收集。我们律师应当作为当事人的“老师”回答当事人的各

种问题,学会掌握主动权,选择性回答,通过主动向当事人提问,展

现我们的专业、经验,让当事人明白其面对的问题不是表面所显现的,

我们律师考虑同样问题的全面性和专业性,以及丰富的经验。

二、面对当事人的问题,围绕诉求和利益进行提问/回答

学会听懂画外之音,当事人提出种种问题时,并非是想知道具体

的答案,而是想知道如何解决其面临的问题。

如一个当事人在遇到开发商虚假广告时,向律师提问,该名开发

商是不是奸商?

我们律师应当听出这名当事人面临的问题,主动进行提问,询问

当事人的诉求和想要争取的权利。

三、接待当事人应当呈现最佳状态

在外行看来,律师是一个自由、舒适的职业,但自由也是相对的,

面对生活、学习的压力,各种各样的案子,各类当事人,及交友圈,

很少有律师能保证时刻保持最佳状态。

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在其遇到问题和困难时,需要的是一名具

有活力、专业、具有最佳状态的律师,因此在我们忙得不可开交之时,

不能因为害怕丢失机会,以匆忙、甚至狼狈的状态去迎接当事人,相

反我们应当重新调整时间,或者另行安排时间进行接谈,这样才是真

正把握机会,给面对黑暗、疑虑的当事人投以最温暖的阳光、最专业

可靠的服务。

四、锤炼接谈话术

律师可以说是语言职业,正像曾经各类精心设计的话术

一样,我们律师面对法律咨询和接待当事人,也要锤炼自己的接谈话

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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