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更新时间:2024-11-07 03:42:43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现在养老保险一个月多少钱)

渔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渔业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1、为什么不能炸鱼?

炸鱼属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方式,其危害主要有:一是杀灭在爆

炸冲击波有效强度范围内的鱼类和其他水产动物;二是大量鱼类及其他水生动物尸体沉于

水底无法捞取,造成资源的浪费和严重的水体污染;三是爆炸冲击波会影响到河堤的

防洪安全;四是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操作上稍有不慎,将危及人身安全,影响家庭和社

会的稳定。

2、为什么不能用药物毒鱼?

用药物毒鱼也是一各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污染水域环境的捕捞方式,其对鱼类资源、

生物饵料、水域生态环境的危害性非常大,综合起来主要有:一是直接杀灭水体中的大小

鱼类和其他水生动物;二是在溪河中,常见水草多年难以恢复或毒鱼区水草产生糜烂,影

响环境破坏生态系统;三是常用的各种毒药使水域受到污染,污染物沾染、沉积在水生植

物和底泥上,使水体受到二次污染;四是毒药不仅会大量残留于被毒死鱼的体内,还会使

受污染水体的水生动植物富集毒物,直接危害食用者的身体健康。

3、为什么不能用电捕鱼?

电力捕鱼是利用直流、交流或脉冲电流,通过电极在水中形成电场以驱集或击死、击

昏鱼类,再配合其他渔具捕获鱼类,属于一种掠夺性捕捞方式。其破坏性主要有:一是电

力所到之处,大鱼小鱼全部昏死,鱼虾绝迹,并危及到底栖水生动物及其他生物的生存;

二是被电捕器电击过的鱼类,不论是成体、幼体,其性腺发育都会受到严重损害,基本失

去繁殖能力,可谓“断子绝孙”;三是电力捕鱼工具简陋,没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对

人身安全构成威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影响到家庭和社会的稳定。

4、炸鱼、毒鱼、电麻鱼的要负哪样的法律责任?

因为炸鱼、毒鱼、电鱼,属于严重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捕捞方式,所以,

我国的渔业法律法规中都明确规定,禁止炸鱼、毒鱼、电鱼。针对炸鱼、毒鱼、电鱼日益

猖獗的势头,2019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加大了对炸鱼、毒鱼、电鱼的处

罚力度,处罚幅度由过去的五千元以下提高到现在的五万元以下。《渔业法》第三十条规

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第三十八条规定: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

万元以下的;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

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为什么捕鱼人要办证?不办证有何风险?

从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需要出发,国家对捕捞业实行的是“根据捕捞

量低于渔业资源增长量的原则,确定渔业资源的总可捕捞量,实行捕捞限额制度”,所以

对从业者实行许可证制度。按照《渔业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和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

的规定,捕捞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放;申请捕捞许可

证的渔民必须具备“(一)有渔业船舶检验证书;(二)有渔业船舶登记证书;(三)符

合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等三个条件。目前我省实行各市、州可以发

放捕捞许可证数量统一由省畜牧水产局核定,市、县两级渔业部门按照省局核定许可证数

量范围内进行审批发放的办法。

作为打鱼人,依据《渔业法》的相关规定,必须首先取得渔业捕捞许可证方可下河作

业,如果在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下河捕鱼,渔业部门就会按照《渔业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你的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下的;如果情节严重,

并可以没收你的渔具和渔船。

6、哪些是禁止使用的网(渔)具?用禁用网(渔)具捕鱼的要受怎样的处罚?

中间层网衣网目小于8厘米的三层刺网、网目小于7厘米的刺网、网目小于12厘米

的流刺网、卡子长度小于6厘米的卡子钓、迷魂阵、拦江网、布围子(沙套网)、虾阵、

二密网、麻布网、布毫、密毫、麻毫、放涵筒等,都属于《湖南省渔业条例》第二十五、

二十六条所规定禁止使用的网(渔)具。按《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使用禁用网

(渔)具的,将“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

7、哪些渔具、药物是不能制造、买卖的?

《湖南省渔业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不准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不准传授禁用

的捕鱼方法,不准宣传禁用的渔具、捕鱼方法”。第七条中所述的禁用网(渔)具及电麻

鱼设备、专门用于毒鱼的麻醉药等,都属于不准制造、销售和宣传其使用方法的渔具渔法,

对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按《渔业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将没收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

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

8、哪些水生动物是要取得特许证后才能进行驯养繁殖、销售、运输和其他经营活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规定,凡列入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水

生动物名录的物种,如果需要捕捉、养殖、买卖等,必须事前取得相应的特许证。属于国

家一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许可证,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属二级以下保护水

生野生动物的许可证,由省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如我县润孚公司碧泉

潭基地养殖的“娃娃鱼”、市场上销售的一般鲟鱼,均属二级保护水生动物,都必须通过

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向省畜牧水产局申领许可证,如果未获许可擅自经

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违反野生动

物保护法律、法规,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重点保护的或者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

生动物或者其产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实物和违

法所得,可以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十倍以下的”;第三十条规定“违反野生动物保护

法规,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

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下的,可以并处

没收水生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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