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显《法理学》习题及答案(第一章)及2015年考研复习规划

更新时间:2024-11-06 03:34:32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南京创业贷款)

张文显《法理学》习题及答案(第一章)及2015年考研复习规划(7.21)

第一章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

名词解释

1.法学: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

的总称。

2.法律社会学:法律社会学的诞生和发展是20世纪法学领域最伟大的

成就之一。它以注重研究法律与社会活动、法律角、法律文化、

法律运作、法律实效为其理论视角,以理论模型的设计与经验考察

和实证分析的融汇为其方法论指向,以参与法治进程,推动法治和

法律文化现代化为其价值目标。

3.法律素质:法律素质是法律人应当具备的职业素质(专业素质),

其要素包括:法律思维能力,法律表达能力和对法律事实的探索能

力。在这三个方面的能力中,法律思维能力是法律素质的核心。

4.法律思维能力:法律思维能力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准确掌

握法律概念的能力;②正确建立和把握法律命题的能力;③法律推

理的能力;④对即将做出的法律裁决或法律意见进行论证的能力。

5.法律角的参照系:法律思维能力的形成集中表现为法律角参照

系的形成。法律角的参照系是作为一个法律人在其所处的位置上

对外观察和处理问题的方法、观点以及独特的推理、论证模式。我

们知道,在社会中生活和工作的人们都担当一定角,每一角都

必然有其独特的参照系。法律角也有自己的参照系。每个参照系

都有三个主要的方面。第一,每个参照系内部都有许多概念,其中

有些概念是关键性概念;第二,参照系在观察问题的范围上是有取

向的,法律角的参照系总是指引人们敏锐地发现和关注事物的法

律方面,即有法律意义的方面;第三,参照系规定了人们的推理、

论证方法。法律角的参照系有其独特的推理、论证方法。

6.探知法律事实:探知法律事实,即调查、搜集、制作、组合、分析、

认证法律事实,是法律实践活动的重要环节。对法律事实的分析和

认定,直接决定着适用法律的最后结果。探知法律事实也是法律实

践活动相当复杂的环节,因为探知法律事实的过程,并非简单地调

查搜集客观事实的过程,而是法律人运用法律去判断、分析、确认、

选择事实的过程,是一个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对立统一的过程。这

一过程需要法律人有较强的事实探知能力。

单项选择

1.法学是“是对神和人的事务的认识、关于正义和不正义的科学”,

这一观点的提出者是(A)。

A.乌尔比安B.亚里士多德C.伊壁鸠鲁D.托马斯·阿

奎那

2.德国古典哲学大师黑格尔曾明确宣布“法学是哲学的一个部门”,直

到(B)以后,法学才从哲学中分化出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

A.18世纪中期B.19世纪中期C.19世纪晚期C.19世

纪晚期

3.法学与逻辑学共同关注的焦点是(C)问题。

A.法律论证B.法律辩论C.法律推理D.法律概念

4.历史法学派是19世纪兴起的一个法学派别,下列哪个选项代表该

学派的观点?(B)

A.法是一种历史现象,是阶级社会的产物B.法像语言、风俗、政

制一样,是随着民族的成长而成长的

C.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D.法是在所有的人中确

立的,并得到全人类平等遵守的自然理性

5.从认识论的角度,学者们通常将法学划分为(C)。

A.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B.立法学和法律社会学

C.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D.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多项选择

1.法学与历史学的密切关系表现在(ABCD)。

A.法律是凝结的历史B.法律的生命更重要的是经验

C.历史学的实证研究方法是法学可以借鉴的重要方法

D.法学中的概念、范畴、理论观点、学说、学派都是历史的产物

2.下列哪些学科属于人们通常所说的“边缘法学”?(ABCD)

A.法律社会学B.法律心理学C.刑事侦查学D.法医学

3.下列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的说法哪些是正

确的?(ABC)

A.马克思主义法学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

B.马克思主义法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

C.马克思主义法学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丰富的材料和思想

D.可以用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真、善、美的一般理论和方法论代替法

学的具体原理和方法

4.法律职业者应具备以下哪些文化素质?(ABC)

A.广阔的知识背景B.工具性技能C.人际沟通能力D.恪

守职业道德

5.以下哪些是教育部确定的高等法学教育核心课程名称?(BC)

A.行政法B.商法C.法理学D.外国法制法

6.以下属于理论法学的是(BCD)。

A.犯罪学B.法律史C.法哲学D.比较法总论

简答题

1.简述法学的研究对象。

答: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法学必须对其研究对象进行全方位的研究,

即既要对法进行历时性研究——考察研究法的产生、发展及其规律,又

要对法进行共时性研究——比较研究各种不同的法律制度,它们的性

质、特点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既要研究法的内在方面,即法的内部

联系和调整机制等,又要研究法的外部方面,即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的

联系、区别及其相互作用;既要研究法律规范、法律体系的内容和结

构以及法律关系、法律责任的要素,又要研究法的实际效力、效果、

作用和价值。总之,凡属与法有关的问题和现象都在法学研究的范围

之内

2.如何划分法学体系?

答:以整个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这是就法学作为一个整体而言的。

随着法律发展成为广泛而复杂的整体和随之而来的各种法律部门的出

现,产生了对法律体系进行解析型研究,即对法律进行分门别类研究

的科学需要。由此,出现了法学内部的分科。然而,如何分科或依据

什么标准分科,这在国内外法学著作中还没有一致的观点。

从我国现阶段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的实践需要,通常从以下两个

角度来划分法学体系:

第一,从法律部门划分的角度,由于法被划分为宪法、行政法、

民法、刑法、诉讼法等不同部门,与之相应就有宪法学、行政法学、

民法学、刑法学、诉讼法学等。一个新的法律部门的出现或迟或早要

有新的法学部门与之相应。

第二,从认识论的角度,将法学划分为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理

论法学综合研究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规律等。应用法学主要是研究

国内法和国际法的结构和内容,以及它们的制定、解释和适用。

3.为什么说法学与其他学科密不可分?

答:法学与其他学科有着特殊联系。这是因为:第一,在认识论上,

科学是人类认识世界的成果,又是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根据研究对

象的不同,科学可以分为若干大类,每一类都包括一系列科学部门。

在不同的科学部门之间还有若干边缘科学。各门科学都以特定客体作

为研究对象。各门科学以其研究对象的个性而互相区别开来,各自成

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同时也由于它们研究的对象的共性而互相联系,

并一起构成科学体系或学科。法学吸收其他学科的认识成果来说明

法律现象,从而使它能够深入到法的本质和价值基础中,并且能够解

答法的外在方面(如法的政治方面、经济方面、社会方面)和客观倾

向,同时也以自己的认识成果推动其他学科的发展和新学科的产生。

第二,在现代社会,法律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有关法律现象的许

多问题不单是法学的问题,而是属于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双边问题或多

边问题。第三,在法治时代,越来越多的社会问题都可能转化为法律

问题并提交给法律机关处理,这就要求法律工作者具有比较广泛的知

识,以至要求法律人才是知识复合型人才。由于这些原因,法学与其

他学科密不可分。

4.简述法学与社会学的关系。

答:法学与社会学存在着相当密切的、相互交错的关系。一方面,法

学要研究社会中的法,把法作为社会现象的一部分进行研究;另一方

面,社会学要通过法律研究社会,把法律作为社会内容的形式。因而,

法学和社会学有着广泛的共同论题。

5.简述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功能。

答:法学教育的目标和功能归结起来,可以说有两项,一是把学生培

养成为高素质的优秀公民。法学素质教育首先应当是公民素质教育。

公民教育就是对学生进行公民人格教育和公民能力培养。公民人格和

能力是由许多要素构成,其中以下十个要素更为重要:主体意识、权

利意识、参与意识、平等意识、宽容态度、法治观念、义务(责任)

观念和理性精神、人本观念以及全球意识。二是把学生培养成为高素

质的法律职业工作者。法律人的基本素质包括两大方面:一是基本素

质,二是法律素质或法律职业素质。

论述题

1.论述法学与经济学的关系。

答:经济学是研究各种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规律的科学。法学与经济

学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这主要因为:

第一,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以及法所定型化的权利和义务及

其界限,归根结底是由这一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只有正确而

深刻地认识特定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才能认清法的本质,说明特定

社会、特定历史时期法定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并为合理地设计权利和

义务及其界限提供科学根据。

第二,法律对经济起着能动的反作用,它能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

展,也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取决于法律制度是否符合经济规

律。要为按照经济运行和经济发展的规律管理经济提供法律保障和服

务,法学就需要吸收经济学的研究成果。

第三,民主和法治的进程取决于社会经济模式和经济发展水平。

民主和法治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发达的产物。商品经济、市场经济

的等价交换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血缘、门第、权力、地域、民族、宗

教之间的差别,推动了与这种经济关系相适应的平等的政治关系和法

律关系的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和法治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在社会主义社会,民主和法治的经济基础仍然是商品经济、市场经济,

民主和法治的发展程度依然取决于经济发展的水平。这就使法与经济

的关系成为法学、特别是法理学的重要课题。在这方面,经济学的理

论,尤其是经济学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市场经济

的理论,对法学是极为有用和有益的。

第四,经济学的许多理论模式和研究方法引入法学领域,可以加

深和丰富人们对法律的认识,特别是政治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更是

有助于说明法律制度,促进法律制度的改革。由于上述原因,法学与

经济学的联系越来越密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经

济分析法学”、“法律经济学”、“法和经济运动”,都是法学和经济学互

相渗透、互相结合的产物和标志。

2.如何理解现阶段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为素质教育?

答:法学教育是整个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人文社会科

学范畴。根据我国《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有关学制、学历、学

位的规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

教育的决定》,参照我国法学教育改革的实践和法学教育进一步发展

的目标,本书作者将现阶段我国法学本科教育定位于素质教育。我们

所理解的素质教育是以人文教育为基础、包容职业教育和通识教育在

内的教育理念和模式,即具有通识基础和职业定向的教育理念和模式。

素质教育是与现代大学精神和功能相适应的教育理念。对大学生

进行素质教育是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必然要求,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

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举措。

把法学教育定位为素质教育,强调在法学教育的全过程都要注重

素质教育,主要是基于下面两个因素:

第一,素质教育是学习型社会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提出一个

崭新的概念,即“学习型社会”。学习型社会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社会对

法律的需要不断增加和变动。与此相适应,新的法律源源不断地制定

出来,旧的法律则接连不断地被修改、废止或者清理,有关法律的知

识总量日益增加,日益改变。这种情况使得学习成为每个法律人的终

身活动,继续学习成为没有终结的过程。既然如此,培养学生学会学

习、尤其是学会在工作过程中学习,就应当成为大学法学本科教学的

重要目标。我们要树立和强化终身教育的观念,并用这种观念指导我

们的教学活动。

第二,素质教育是法律专业教育的基础和核心。职业教育有十分

明确的职业定位,诸如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等,法学教育则没有这样

的明确定位。正如法律调整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一样,从法学

院毕业的学生可能进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内政、外交各个领域,

哪里有法律调整,哪里有法律程序,哪里应该依法办事,哪里就有法

学毕业生。因此,法学教育不能归结为严格意义的、定向型的职业教

育。但是,法学教育又确实有自己的专业领域,有特定的知识范畴,

有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和规格,属于专业教育。在法学这种特殊的、

宽泛的专业教育中,素质教育具有基础与核心的地位,并贯穿法学专

业教育的始终。

法学教育中的素质教育,内容比较广泛,其中包括人文教育、科

学教育、法律知识传授、就业和生活能力教育等。但其核心是科学的、

理性的、民主的、法治的、不断创新的法学理论教育。

案例分析

(一)据报道,自1996年我国法律硕士研究生开始招生以来,法律硕

士(简称法硕)一直是每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引人注目的报考热

点。特别是该专业在2000年开始不再允许法律专业毕业生报考,只招

收非法律专业毕业生以后,法硕报考行情持续走高。2000年全国报考

法律硕士研究生只有8000人左右,2001年报考人数上升到1.8万

人,到了2002年这个数字增加到2.7万人,2003年增加到3.1万人,

2004年报考人数增加到3.9万人。

(二)中国政法大学目前在校的成人教育法学专业的学生达到11

000人,远远超过同期在校的普通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本科生数量。成

人教育学生中的4000多名全日制学生中90%没有就业经历,而是从

高中、中专、专科学校、职高等毕业后直接考入的。这部分学生入学

的平均年龄不超过20周岁。在职(函授、夜大)学生中的大部分也是

刚进入政法机关不久的年轻人。学生的低龄化和成人法学教育的“普通

高校化”已经明显违背了开展成人教育进行职业培训(教育)的初衷。

(《法制日报》2005年8月3日)

问题:

根据材料(一)简述我国的法律硕士制度。

根据材料(二)从形式上简述我国的法学教育及成人法学教育

答: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硕士研究生分为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专

业硕士研究生两类,前者侧重法学理论的系统学习和深入研究,后者

侧重法律专业理论和应用知识的学习和研究。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

位类似于美国法学院“法学职业博士”(JurisDoctor),是一种新兴的

专业学位,以培养高层次、应用型和复合型的法律专门人才为目标。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和依法治国方针的确立,我国对于

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的需求大大增加,而现实法律人才储备又

极为有限,因此1995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了法律硕士

学位。

该专业培养目标是:具有坚实和系统的法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

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

结构;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方面的

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和管理工作;胜任在法院、检察

院、公安、司法等政法部门和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以及律师事

务所等法律服务部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职务。可以看出,

法律硕士教育主要培养应用型人才,正是在这一点上,它不同于传统

法学硕士学位。

法律硕士专业报考人数连续几年以每年近1万人的速度递增,这

是社会需求和发展趋势。自从中央明确提出建立法治国家后,一方面

各种社会资源都将纳入法制轨道,各种问题都将归结到法律上来解决;

另一方面任何法律问题的解决都不再是单纯的法律问题,而是多学科

知识的汇集。这就需要大量高层次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法律是应用型

学科,培养目标主要是应用型人才,法律硕士符合法律学科性质。

与法学硕士研究生相比,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的特

点是:

(1)以课程学习研究为主,不分专业,开设民商法、刑法、经济

法等各门法律课程和相关课程。课程讲授注重实务性、应用性,兼顾

全面,突出重点。

(2)在硕士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条件,

选择有关专业的论文题目进行写作,论文要求突出实用性,并由相应

专业的导师进行指导和答辩。

(3)修满课程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法律硕士研究生毕

业证书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法律硕士招收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

同等学力的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从2000年开始,法律硕士学位不再

允许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2.答:从形式上,我国的法学教育分为普通法学教育和成人法学

教育两类。普通法学教育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所从事的专门法学教育,

其生源主要来自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本科生来源)和大

学毕业生(研究生来源)。成人法学教育是指普通高等学校、电视大

学、干校、党校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所从事的、以在职人员或待业人员

为教育对象,以继续教育为基本职能的法学教育。其中包括各大专院

校的函授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的远程教育,自学过程中的辅导教学,

法官学院对法官的继续教育,检察官学院对检察官的继续教育,中央

和省级党校、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等机构专门对干部实施的法学教育等。

由于成人法学教育的起点低,教育效果评价缺乏统一标准,又由

于学制和学习形式不同,培养的目标也不相同,造就的职业素质当然

大相径庭。因此,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成人高等法学教育的

学生呈现低龄化的趋势。如果说成人教育区别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一个

特征是其教育对象是已经具有一定职业、承担一定社会责任的成人,

那么法学“成人”教育已经变得名不副实。事实上,成人法学教育机构已

经开始增设普通高等教育的公共基础课,从课程设置上来说,成人法

学教育已经非常接近普通高等法学教育。

成人法学教育显然已经不能承担为法律职业体输送合格的后备

人才的任务。关于成人法学教育的发展方向,目前学者提出的总体思

路是,取消法学教育中的大专和中专层次,淡化成人法学教育学历教

育的功能。法学教育功能分化是我国高等法学教育适应依法治国方略

进行深化改革的关键。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以后,法律职业培训

和教育应该是在本科学历教育后进行,我们称其为继续教育是恰当的。

这种继续教育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职前培训,二是职业过程中的

专业继续教育。这两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对实现法治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前者与司法考试制度一起对于真正的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形成具有决定

性的意义,后者能够为法治的统一提供巨大的推动力。

2015年五阶段考研复习规划

把考研作为一种娱乐,而不是被娱乐。过程完美了,一切水到渠成,结果自然不错。

----------育明教育寄语

第一阶段:预热(3月1日至7月1日)

预热原因:

育明教育老师认为考研复习比较理想的时间长度是6-9个月,因此从3月开始比较科学。

如果复习的时间太长,容易导致后劲不足。正所谓“强弩之末势不能穿鲁缟”。这是无数学子

的血泪教训。

重点任务:

1.收集考研信息,包括所报考专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就业难易程度、所报考专业的难易程

度、所报考学校的录取率、资料。毕竟考研所需关注的点无非就两个:一是考研成功的可能性,

二是研究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

2.根据所收集到的信息决定所报考的学校和专业。对于这一点,育明教育团队认为,选择

学校和专业的方案有两个:一是,选择尽可能好的学校,如北大、清华、人大、中传、北影、

中央财经、南开、复旦,专业可以稍微差一点;二是,选择尽可能好的专业,如金融、经济、

电影、新闻、法学、计算机、自动化等,学校可以差一点。这样的好处是,以后方便就业,具

体的原因分析请关注之后的相关文章。

3.购买参考书,慢慢熟悉所考专业。这个时候学校课程还比较多,且处于学期末,考试又

比较多,学校事情繁杂,无法全身心的投入,所以以“预热”为主。不易过快进入紧张的复

习状态。

4.掌握学习的方法、了解复习的重点,为下一步全面展开复习,奠定坚实的基础。这一点

至关重要,很多考研学生最后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不是因为没有努力,更不是付出不够,而

是方法不得当,重点没把握好。这一任务的实现,一般需要有考研经验的师兄师的帮助。这

一点也是育明教育专业课授课的重点之一。

5.制定复习计划。一个完备的复习计划是考研成功的“寻宝图”。没有好的复习计划,只

能每天手忙脚乱的复习,昏昏然,却没有丝毫进步的感觉。

6.在整个过程中,数学和英语都要一步步的安排复习。数学以知识点的掌握为主,通过做

题积累知识点。英语,主要以单词和真题为主,真题要每做一套就分析透彻。专业课的复习,

主要以掌握参考书的目录和框架为主,不需要去费力的记忆。

第二阶段:发力(7月1日-10月1日)

发力原因:

这个阶段时间比较充裕,没有学校里的繁杂事情影响,可以安心的投入复习。抓住这个阶

段,就成功了一半。

重点任务:

以英语、数学这些需要长期练习的科目为主。尤其是英语,在不放松单词等基本知识积累

的同时,“以真题为纲”进行复习,把每一套真题彻彻底底的分析明白,真真正正把握住出题

人每一道题的出题意图。

专业课复习要有计划的进行,这一阶段要开始有计划的进行知识点的记忆。争取完成第一

轮的复习。达到的效果是,对每个知识点做到能够基本记住。

第三阶段:坚持(10月1日-12月1日)

坚持原因:

这是一个考验毅力的阶段,无数前人的血泪经验告诉我们,谁坚持到了最后,谁就能够成

功。经过长达三个月的紧张准备,精力和体力都耗费很大,但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

力”。加上周围的同学开始工作,很多的机会都可能分散考研的经历和时间。这个时候要耐

得住寂寞,坐得住冷板凳。毅力不坚定,三心二意,是考研的大忌。很多人没有成功,就是因

为机会和诱惑太多了。

重要任务:

这个阶段以专业课为主,辅之以政治、英语、数学。

第四阶段:冲刺(12月1日-初试)

冲刺原因:

到12月初,各个科目都复习到了一定程度,知识的储备也较为充足,开始进入高原平台

时期。在一定的时期内会感觉很烦躁,感觉好像什么东西都不会了,这很正常。

如果能够基础坚持下去,多多模拟,多多联系,就可以实现量变向质变的转化。为此,育

明教育专业课“冲刺模考点题班”,在晚上安排了模拟考试,对于这一阶段来说,是非常科学

的。很多考生,平时背的多,写的少,加之对自己很自信,往往不愿意浪费时间去模拟考试。

但是,如果不去正式的进行模拟考试,很难在考研的考场上到考试的感觉,而且在考场上可

能发生的问题,因为没有提前通过模拟考试掌握和解决,以至于被问题和困难打得措手不及。

这些很有可能导致半年多的复习,功败垂成。

重点任务:

以政治热点、英语作文、数学真题、专业课真题为主。这是个“模拟练习的阶段”。

第五阶段:调整(初试至复试)

调整原因:

经过长时间的复习,经历几乎被耗尽,需要通过这一段时间加以调整。但是,由于现在考

研复试的比重越来越大,平均达到25%以上。因此,这个阶段还是不能够太过于放松。很多人

没有把握住这个阶段,结果大意失荆州。万望诸君注意。

重点任务:

1.考研复试,往往以时政为核心,来灵活的考察知识点的应用。因此,这个阶段应该多多收集

一些时政热点,并尝试用所学知识去解决。

2.寻复习的资料。包括老师们最近的讲话、论文等等。

3.准备听力和口语。

以上“五阶段复习法”,步步为营,按部就班,依次行事,一切尽在掌握中,则考研

无忧矣。

资料来源:育明考研考博


本文发布于:2022-07-31 21:25:3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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