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
依法执政能力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
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十届全国
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努力增强领导
干部法律素质,提高依法执政能力,现就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
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提高依法执政能
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总书记指出,全党同志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增
强法制观念,带头学法守法,在全党全社会营造依法执政、依法治
国、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转发"五五"普法规
划的通知中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高宪
法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执政和运用法律管理经济和社会
事务的本领。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团结
带领广大人民众为完成党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骨干力量。当前,
我国改革发展已经进入关键时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
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迫切需要建设
一支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在新形势下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
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内在要求,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保证,是提高领导干
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的重要途径,同时,也将带动广大众
学法用法,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风
尚。总体上看,经过长期的法制宣传教育,广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
质明显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普遍增
强。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有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制观
念淡薄,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不
强,与依法治国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贯彻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高度,充分
认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
转变观念,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做自觉学习和遵守宪法、法律的模
范。
二、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学习内容和基
本要求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
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
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按照理论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的要求,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
质、增强依法执政能力为重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
证。
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精神;
认真学习党中央有关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方针政策;认真学习
管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务有关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国家
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
规。
各级领导干部要通过深入系统的学习,熟悉和掌握履行职责所
需要的法律知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在宪法和
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
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
会事务,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
法行政、依法管理。
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以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宪法学习
读本》,中宣部、司法部编写的"五五"普法统编教材《干部法律知
识读本》为基本教材。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编写相关辅助教材。
三、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
化、规范化。通过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保障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工作真正落实。
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要把
法制学习纳入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
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方面,制定年度学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结合工作和形势需要,就
有关重要政策和法律问题,开展专题法律知识学习。建立健全政府
办公会前学法和其它学法制度。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律培训制度。按照工作要求,突出重点,
对干部有计划地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和干部院
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完善领导干部自学法律制度。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
与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习内容。坚持自学,持之以恒,并
主动接受各种形式的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依
法决策、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在重大事项决策之前应进行法律咨询
和论证,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中
的参谋作用。
加强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的考试考核。按照"条块结合,以块
为主"的原则,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对干部参加教育培训的考
核,对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可采取闭卷考试、
开卷考试及提交论文等形式。考试考核工作要严格管理,注重实效,
力戒形式主义。把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作为领导干部考核的重
要内容。定期对领导干部完成年度或阶段性学法情况、法律知识考
试情况和遵纪守法、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等情况进行考
核。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力考核可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
部综合考核同时进行。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取得实
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切实加强
领导。要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工作议程,紧密结合实际,制定
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领导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组
织部门、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
公室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密切
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党委
组织部门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把领导
干部学法用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
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执政能
力的考核。党委宣传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舆论宣传。
司法行政部门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担领导干部
学法用法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实施,负责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法
制培训和考试考务等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领导干
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定期向党政
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加强领导干部学法讲师团建设。调整和充实讲师团队伍,加强
管理和服务,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为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供
师资保证。
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检查监督。加强分类指导,统
筹安排,整体部署,积极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有效形式和
监督激励机制。适时开展检查或督查,保障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
取得实效。
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领导干
部学法用法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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