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本科专业是改革开放后全国最早恢复招生的法学专业之一。经过半个
多世纪的办学积累,在全国首批设立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在西部地区率先设立法
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经济法学科、诉讼法学科为国家级重点学科,已建成5个省部级人文社
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专业以高水平学科建设为依托,教学科研队伍力量雄厚。2007年,法学专业成为国
家级特专业建设点;经济法教学团队、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刑事诉讼法学教学团队先
后成为国家级教学团队。拥有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民事诉讼法、法理学、商法学和民法学
等6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15门重庆市级精品课程。传承“务实创新”人才培养传统,法学专业
人才培养成果显著,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界的“黄埔军校”,成为全国重要的法学本科人才培养
基地。
二、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系统的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理论和扎实的实务技能,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
律实务工作及法学教育、研究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务实创新人才。
三、培养基本要求
(一)掌握马列主义、思想和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了解国家
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够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过硬的政治素
质与合格的法律职业素养,有敬业品质、团队合作意识和务实创新精神。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分析方法,熟悉我国法律、政策和国外法律
的基本框架,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调查、判断、
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知识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掌握法学文献检索、法
学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基本的科学研究能力。
(三)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口头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四)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具备健全的心理、健康的体魄和良好
的社会适应能力。
(五)具备一定的就业技能,了解就业、创业的基本知识,具有能够从事本专业业务
工作和适应其它领域专业工作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
四、学制、学位
(一)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实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低于三年,
不得高于六年(应征入伍保留学籍者除外)。
(二)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五、毕业学分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必须修满本培养方案所规定的162学分方能毕业。
(一)必修课:须修满116学分
包括公共必修课32学分,专业基础课14学分,专业主干课48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2学分。
(二)选修课:至少修满45学分
其中专业拓展课至少修满27学分,公共选修课至少修满18学分。
(三)第二课堂:1学分
六、课程体系
(一)专业基础课
法理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法律逻辑
1
(二)专业主干课
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
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环境资源法学、劳动与社
会保障法学
(三)专业拓展课
专业拓展课共设置5个课程模块,学生在专业拓展课中所修总学分不得少于27学分。
1.行政法与理论法学模块开设8门课程,16学分;
2.民事法律模块开设11门课程,24学分;
3.刑事法律模块开设9门课程,18学分;
4.经济法模块开设8门课程,18学分;
5.国际法模块开设10门课程,20学分;
(四)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旨在培养学生运用所学法学专业知识分析和处理问
题的能力,包括以下环节:
1.课内实训环节
按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堂实践实训教学时间,利用法律实务教学平台开展案例教学、观
摩教学、情景教学以及模拟法庭等实务训练,已包含于课程教学中,不单独开设。
2.法律实务课程
根据法学专业特点,分别在第2、4、6学期邀请公检法等实务部门专家,特别是兼职教授
到校开设短期实务课程或不少于2次的实务专题讲座。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共6学分。
3.社会实践环节与科研训练环节
主要包括:
(1)社会调查与学年论文。开设于第4学期暑假至第5学期初,共3学分。旨在提高学生
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和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课程开始前由学院统一安排教师,对
学生进行社会调查方法以及调查报告写作的统一辅导,学生调查结束后提交调查报告作为学
年论文,教师评阅合格后取得相应学分。
(2)毕业论文。开设于第6-8学期,共4学分。按《西南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管理办法》
的规定进行选题、开题、撰写、修改、定稿、答辩等程序完成毕业论文,提交合格的毕业论
文材料,并通过论文答辩。
(3)专业实习。开设于第7学期,共5学分。旨在训练学生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
能力。学生按学校和学院的安排在实习基地参加集中实习或分散实习,实习结束后提交实习
日志(日记)、实习总结(报告)和实习单位鉴定表等相关材料,实习成绩评定合格后获得学
分。
(4)实务写作技能训练。是专业实习的延伸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实务写作技能。学生
以专业实习的素材撰写自己参与处理的某一个典型案例的分析报告或法律文书习作,提交学
院验收合格后取得2学分。
在校期间参加2次学校教务处组织的“校园庭审”活动,并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写出相应的
案件审理分析报告,该报告经教师评阅合格的,也可获得“实务写作技能训练”的相应学分。
4.第二课堂
本科学生在校期间除修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内学分外,必须取得第二课堂至少1
个学分方能毕业。学生可通过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发表学术成果、参加文体活动、投身社会
实践及公益工作获得第二课堂学分,最高可获得5个学分。其中,毕业要求的1个学分为基
础学分,其余学分为奖励学分,奖励学分最高可至4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折算方式等按照《西南政法大学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及相关
实施细则执行。奖励学分视为创新创业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模
块的学分,但最多不超过4学分。
2
七、课程结构与学分学时分配
课
程
性
质
学分
课程类别比例
(%)
公共必修课
必
修
课
专业基础课
专业主干课
集中实践
教学环节
小计
选
修
课
及
第
二
课
堂
专业拓展课
公共选修课
第二课堂
小计28.4
-
58
学
分
总计
32
14
48
13.6
71.6
22
541
237
816
-
理论
315
234
699
-
实践
226
3
117
-
346
一
7.4
8
-
2
17.4
二
6.3
4
6
2
18.3
三
7.3
-
15
-
22.3
四
7.3
2
11
2
22.3
五
3.3
-
9
3
15.3
六
0.4
-
7
2
9.4
七
-
-
-
7
7
八
-
-
-
4
4
学时各学期学分统计
27
18
1
46
405
270
-
-
675
总计1001622269
八、课程考核
学校鼓励和支持课程考核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必修课为考试课程,原则上在学校规定的
时间内统一进行;选修课为考查课程,由任课教师于课程结束后两周内组织,专业拓展选修
课原则上要求闭卷考试,公共选修课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考试方式。
九、教学计划表
3
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表(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
(一)必修课
类
别
序
号
1
2
公
共
必
修
课
3
4
5
6
7
8
课程名称
学
分
2
1
12
4
2
2
3
6
32
3
3
2
3
1
2
14
3
3
3
3
3
2
4
2
2
4
3
3
3
3
4
3
48
总计
30
16
180
120
30
30
45
90
541
51
51
34
51
16
34
237
51
51
51
51
51
34
68
34
34
68
51
51
51
51
68
51
816
4
理论
24
16
108
8
18
24
39
78
315
51
48
34
51
16
34
234
45
45
45
43
42
30
57
30
24
57
45
43
48
45
60
40
699
学时
实践
实验
6
72
112
12
6
6
12
226
3
3
6
6
6
8
9
4
11
4
10
11
6
8
3
6
8
11
117
周
学
时
2
3
3
2
2
3
3
3
3
2
3
2
3
3
3
3
3
2
4
2
2
4
3
3
3
3
4
3
建议
修读
学期
1
1
1-4
1-4
1-6
2
3
4-5
1
1
1
2
2
4
2
2
3
3
3
3
3
4
4
4
4
5
5
5
6
6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
询教研室
外语学院
体育部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课程归属
思想道德修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大学英语
体育
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和中国特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小计
1
专
业
基
础
课
2
3
4
5
6
法理学(一)
中国宪法学
法律逻辑
中国法制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
法理学(二)
小计
1
2
3
4
5
6
专
业
主
干
课
7
8
9
民法学(总论)
刑法学(总论)
民法学(分论)
商法学
经济法学(上)
刑法学(分论)
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下)
环境资源法学
10
民事诉讼法学
11
国际法学
12
知识产权法学
13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14
国际私法学
1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16
国际经济法学
小计
1
集
中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2
3
4
5
6
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
法律实务课程
社会调查与学年论文
专业实习
实务写作技能训练
毕业论文
小计
合计
2
6
3
5
2
4
22
346
1
2、4、6
4-5
7
7
6-8
(二)选修课及第二课堂
学时
类
别
序
号
1
行
政
法
与
理
论
法
学
模
块
2
3
4
5
6
7
8
立法学
西方法哲学
外国宪法学
人权法学
中国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
公务员法
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
小计
1
2
专
业
民
拓
事
展
法
课
律
模
3
4
5
6
7
8
婚姻家庭法
侵权责任法
合同法
继承法
担保法
破产法
民事疑难案例(双师同堂)
证券法
律师、公证与仲裁
课程名称
学
分
2
2
2
2
2
2
2
2
16
3
2
3
2
2
2
2
2
2
2
2
24
2
2
2
2
2
2
2
总计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240
45
30
45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60
30
30
30
30
30
30
30
5
理论
30
30
30
30
30
30
26
24
230
31
27
31
27
27
27
27
20
30
27
30
304
30
30
15
30
30
30
20
实践
实验
4
6
10
14
3
14
3
3
3
3
10
3
56
15
10
周
学
时
2
2
2
2
2
2
2
2
3
2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建议
修读
学期
1
2
2
2
2
3
4
6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课程归属
3
4
4
4
4
5
5
5
5
6
6
2
3
4
4
4
5
5
块
9
10知识产权贸易法律制度
11外国民事诉讼法学
小计
1
刑
事
法
律
模
2
3
4
5
犯罪心理学
经济刑法
刑事疑难案例分析
(刑法与刑诉双师同堂)
外国刑法
量刑法学
证据法学
司法文书
块
6
7
8
9
司法业务
外国刑事诉讼法学
小计
2
2
18
2
2
2
2
3
2
3
2
18
2
2
2
2
2
2
2
2
2
2
20
96
30
30
270
30
30
30
30
45
30
45
30
27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0
1440
30
30
245
20
24
24
24
39
24
39
30
224
24
24
26
24
26
26
24
24
24
24
246
1249
25
10
6
6
6
6
6
6
46
6
6
4
6
4
4
6
6
6
6
54
191
2
2
2
2
2
2
3
2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6
6
1
2
2
3
3
4
5
6
1
2
2
2
3
3
3
3
4
5
法学院
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1
2
经
济
法
模
3
4
5
6
环境危机管理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能源法
房地产法
税法
企业法理论与实务
金融法
环境资源法疑难案例分析
小计
块
7
8
专
业
拓
展
课
国
际
法
模
块
1
2
3
4
5
6
7
8
9
外交商务礼仪与谈判
海关法
涉外婚姻家庭法
出证与认证法律实务
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涉外经济法律实务
海商法
国际金融法
世界贸易组织(WTO)法
10国际贸易法成案分析(双语)
小计
合计
专业拓展课至少应修满27学分
1
公
共
选
修
课
小计
合计45
公共选修课最低应修满18学分
选修课总学时:675
至少1学分。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折算方式等按照《西南政法大学
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奖励学分视为创新创业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
教育模块的学分,但最多不超过4学分。
4
2
3
社会科学类课程
自然科学与技术类课程
人文艺术类课程
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
课程
公共选修课包括人文艺术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就业
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四个模块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各专业学生最低应
修满18学分。其中,人文艺术类最低4学分,自然科学与技术类最低2
学分,社会科学类最低2学分,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最低2学分。
专业培养方案制定负责人:张耕黄茂钦
6
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表(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
(一)必修课
类
别
序
号
1
2
公
共
必
修
课
3
4
5
6
7
8
课程名称
学
分
2
1
12
4
2
2
3
6
32
3
3
2
3
1
2
14
3
3
3
3
3
2
4
2
3
4
3
3
2
3
4
3
48
总计
30
16
180
120
30
30
45
90
541
51
51
34
51
16
34
237
51
51
51
51
51
34
68
34
51
68
51
51
34
51
68
51
816
7
理论
24
16
108
8
18
24
39
78
315
51
48
34
51
16
34
234
45
45
45
43
42
30
57
30
48
57
45
43
24
45
60
40
699
学时
实践
实验
6
72
112
12
6
6
12
226
3
3
6
6
6
8
9
4
11
4
3
11
6
8
10
6
8
11
117
周
学
时
2
3
3
2
2
3
3
3
3
2
3
2
3
3
3
3
3
2
4
2
3
4
3
3
2
3
4
3
建议
修读
学期
1
1
1-4
1-4
1-6
2
3
4-5
1
1
1
2
2
4
2
2
3
3
3
3
3
4
4
4
4
5
5
5
6
6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
咨询教研室
外语学院
体育部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课程归属
思想道德修养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大学英语
体育
形势与政策(含安全教育)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思想和中国特社会
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小计
1
专
业
基
础
课
2
3
4
5
6
法理学(一)
中国宪法学
法律逻辑
中国法制史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讲座
法理学(二)
小计
1
2
3
4
5
6
专
业
主
干
课
7
8
9
民法学(总论)
刑法学(总论)
民法学(分论)
商法学
经济法学(上)
刑法学(分论)
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下)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
10
刑事诉讼法学
11
国际法学
12
知识产权法学
13
环境资源法学
14
国际私法学
15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
16
国际经济法学
小计
1
集
中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2
3
4
5
6
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
法律实务课程
社会调查与学年论文
专业实习
实务写作技能训练
毕业论文
小计
合计
2
6
3
5
2
4
22
346
1
2、4、6
4-5
7
7
6-8
(二)选修课及第二课堂
学时
类
别
序
号
1
行
政
法
与
理
论
法
学
模
块
2
3
4
5
6
7
8
立法学
西方法哲学
外国宪法学
人权法学
中国法律思想史
外国法制史
公务员法
行政执法理论与实务
小计
1
2
专
业
民
拓
事
展
法
课
律
模
3
4
5
6
7
8
婚姻家庭法
侵权责任法
合同法
继承法
担保法
民事疑难案例(双师同堂)
破产法
证券法
律师、公证与仲裁
课程名称
学
分
2
2
2
2
2
2
2
2
16
3
2
3
2
2
2
2
2
2
2
2
24
2
2
2
2
2
2
2
总计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240
45
30
45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60
30
30
30
30
30
30
30
8
理论
30
30
30
30
30
30
26
24
230
31
27
31
27
27
27
27
20
30
27
30
304
30
30
30
30
30
20
15
实践
实验
4
6
10
14
3
14
3
3
3
3
10
3
56
10
15
周
学
时
2
2
2
2
2
2
2
2
3
2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建议
修读
学期
1
2
2
2
2
3
4
6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行政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法学院
民商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法学院
课程归属
3
4
4
4
4
4
5
5
5
6
6
1
3
4
4
5
5
5
块
9
10知识产权贸易法律制度
11外国民事诉讼法学
小计
1
刑
事
法
律
模
块
7
2
3
4
5
6
犯罪心理学
经济刑法
外国刑法
量刑法学
证据学
司法文书
刑事疑难案例分析
(刑法与刑诉双师同堂)
8
9
外国刑事诉讼法
司法业务
小计
2
2
18
2
2
2
2
3
2
3
2
18
2
2
2
2
2
2
2
2
2
2
20
96
30
30
270
30
30
30
30
45
30
45
30
27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
300
1440
30
30
245
20
24
24
24
39
24
39
30
224
24
24
26
24
26
26
24
24
24
24
246
1249
25
10
6
6
6
6
6
6
46
6
6
4
6
4
4
6
6
6
6
54
191
2
2
2
2
2
2
3
2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6
6
2
2
2
3
3
4
5
6
1
2
2
2
3
3
3
3
4
5
法学院
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经济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国际法学院
1
2
经
济
法
模
3
4
5
6
环境危机管理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能源法
房地产法
税法
企业法理论与实务
金融法
环境资源法疑难案例分析
小计
块
7
8
专
业
拓
展
课
国
际
法
模
块
1
2
3
4
5
6
7
8
9
外交商务礼仪与谈判
海关法
涉外婚姻家庭法
出证与认证法律实务
国际商事仲裁法律实务
涉外经济法律实务
海商法
国际金融法
世界贸易组织(WTO)法*
10国际贸易法成案分析(双语)
小计
合计
专业拓展课至少应修满27学分
1
公
共
选
修
课
小计
合计45
公共选修课最低应修满18学分
选修课总学时:675
至少1学分。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折算方式等按照《西南政法大学
第二课堂
第二课堂学分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奖励学分视为创新创业学分,可冲抵公共选修课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
教育模块的学分,但最多不超过4学分。
4
2
3
社会科学类课程
自然科学与技术类课程
人文艺术类课程
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
课程
公共选修课包括人文艺术类、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与技术类、就业
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四个模块的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各专业学生最低应
修满18学分。其中,人文艺术类最低4学分,自然科学与技术类最低2
学分,社会科学类最低2学分,就业创业能力与健康教育类最低2学分。
注*:国际法学院学生选修《世界贸易组织(WTO)法》时,该课程采用双语教学
模式授课。
专业培养方案制定负责人:石经海周祖成宋渝玲
9
本文发布于:2022-07-31 12:18:49,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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