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7篇)

更新时间:2024-11-02 23:20:05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上海市司法局)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精选7篇)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范文

当我们经过反思,对生活有了新的看法时,就十分有必须要写一

篇心得体会,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的这段时间的学习、工作生活

状态。那么心得体会到底应该怎么写呢?以下是精心整理的法理学学

习心得体会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1

复习方法:

周老师的蓝宝书是必备的,虽然北大老师每个人的独立性都非常

明显,但是可以从考题看的出来,每年都或多或少的会出这本书上的

原题,所以一定要有这本书。

这本书中有两个地方我觉得可以简略的看:

法的继承和移植:周老师讲,这是个没有理论价值的问题;

法的关系,老师虽然没有讲重要与否,但是他讲这章的内容在考

外国学生和本科直接考博士作为基础题来考。所以,我觉得大家可以

在第一次复习的时候仔细阅读一遍。

另外,看这本书时可以看考书后的思考题来进行。

有一点要说明,这本书上的许多内容都已经考过了,所以以后如

何考法很难说,我想从今年的考题可以看出一点,题目重复的可能性

还是有的;以后也会越来越多的出现一些书上没有的问题,所以扎实

的法学功底会突显其重要。

此外,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张文显老师的那本上有几个问

题可以关注一下:

我的体会:

我在考研的过程中就只读了蓝宝书,另外还看了几篇其他法理学

老师的论文,比如像苏力老师的,贺老师的,巩献田老师的。

最后要尤其强调一点,老师推荐的书是基础,即便考题不在书上,

你也要精通每一本必看得书,其他的,你有时间再看。另外在读的过

程中,你要领会老师的思维方式,这很重要。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2

法律不是天生就有的,它到底是怎么出现的呢?当今社会的主流

观点是:法律是人类在人类社会生活、工作等活动中相互定立契约而

产生的。

法律规定了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相对来说就是自由与限制,绝

大多人都是向往的生活,但是每个人都各有其个性、欲望,只有

对那些超出某个限度的约束起来,社会整体才能得以正常运转。因此

法律成了我们社会生活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始终将所有人限制

在一定的框架之中,在这之中给予人自由生存不受他人侵害的权利,

也同样限制个人的行动以维护整个国家的稳定。

为了达到的目的,我们就得完善我们的法律,但是法律毕竟

是人来制定的,人无完人,人制定的法律自然也就不可能完善。因此,

为了维护法的公正性,我们就得有一个原则或是中心,让法律围绕着

它,当法律出现不合理的时候就按照它来判别,这就是法的价值。

而法的价值主要有三个基本价值:第一,性的价值;第二,

正义性的价值;第三,合目的性的价值,其又分为符合社会发展的目

的与符合国家发展的目的价值。任何法律制度的确立和实施都离不开

这三种价值之间的平衡,三项价值之间的冲突与博弈的结果就是让法

律具有合理性。

只要在制定法律或是实施法律的时候对社会或事实情况进行分

析,基本上就能制定出公正的法律和合理的判决。

但法律存的目的是什么呢?

在当今的法治社会,法律可以说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它规范了所有公民的义务和权利。对于违反法律的人,都会受到相应

的处罚,正是这种强制措施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非法侵

害。手机版法律从某种意义上也可以说成是道德的底线。

所以法律永远不是第一位的。法律只是一种手段,通过法律我们

构建想要的理想社会,所有人在规则下行事,而终极目的就在于最大

限度地降低社会伤害成本。如果单纯为了执法而执法,这将是法治路

上一个最大的误区。信仰法律,并不意味着要愚忠于法律。轻判案例

在国外并不罕见,法律背后有许多当事人自身无法承受的现实之重,

但为何在我国却引起连番呼声原因在于,在我国司法状况并不理想的

今天,民众时常难以辨别什么是法律合理的妥协,哪些又是法律不合

理的`让步,既然难辨真伪,还不如一网打尽来得干脆。

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我们在传统观念中认为法律是限制人

的、束缚人的,其实不然。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是这样说的:“法律

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

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

这是因为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而这种自由在不存在法律的地

方是不可能存在的:一如我们所被告知的那样,这自由并不是每个人

为所欲为的自由。但是,一种处分或安排的自由,一如他所列举的那

些包括对他的人身、他的行动、他的所有物以及他全部财产的处分,

乃是法律所允许的自由;因此,在这样的法律下,他不受其他人的专

断意志的支配,而是能够自由地遵循他自己的意志。”

在400前的英国说出这样精辟的话是多么的伟大啊,我们认真的

理解这句话,我们可以得到新的认识。法律事实上是保护和扩大我们

的自由的。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社会上的每一个人的权利在受到侵害

的情况下,是没有办法得到公力救济的,而私力救济往往是非常危险

的。法律的存在为我们得到公力救济提供了可能。法律可以使企图侵

害他人合法利益的人心怀忌惮,使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有了保障。所以

法律是必要的,而且是有益的,我们需要法律。没有法律,我们的社

会就会陷入混乱,我们的财产、安全没有保障。法律是重要的。

为什么会有人认为法律是限制人的呢?这和我们国家的传统有

关,我们国家在传统上的法律,是以刑为主,法律调整的方式是惩罚,

刑罚的方式。而不是民法的方式,大量的民法上的关系是由道德来调

整的。中国的法律传统是这样的,因此我们中国人讨厌和法律有关系。

与法律有关系一般就是监狱、刑罚、斩首,总是没有温情的东西。

而在清朝末年,我们引进了西方的法律,我们的传统的法律体系

改变了,但是我们的传统还是根深蒂固的。许多执法者也没有现代的

法律意识,我们现在学习法律基础。法律知识是学习的一个重点,同

时我们明白法律的意义更是重要的。所以我们了解到了法律的意义是

为了保证公民的自由和权利,这个是至重要的。有了对法律的目的的

正确的认识,我们才能更好的学习法律,更好的知道学习法律的意义。

学习法律就是要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避免不法侵害。

这学期的法理学课程我明白了很多,学习法律不仅仅意味着学习

法律的规定,而且要法律意识的转变。我们为什么要维权,不仅仅因

为经济利益。而且正义本身也是指的追求的。我们不但但生活在经济

利益的世界里,我们的追求很多,有真理、效率和正义,大量的“一

元钱官司”表明了我们不应当只追求金钱利益,还有更加值得我们追

求的。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3

转眼之间,我参加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科《法理学》的学习

已经快一学期了。

学到了什么?我不敢肯定,只是多少有一些想法……

整个学期,通过中央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课堂上老师的讲解,东台

电大老师面对面的辅导,我对“法”有了一种全新的认识,或许这种

认识是肤浅的。

总有一种感觉,理论的东西,就像蒙娜丽莎,你看着她的时候她

不笑,一转身她就笑了。美术老师说那是因为达芬奇把她的笑画在了

阴影里。起初对“法”的理解,也一样。

法理,刚接触的时候,觉得枯燥乏味,但内心又有一种丢不开的

偏好感觉。

法理,也是理论。理论就是理论,就是美,没话说,就是给人很

多希望。于是也能体会为什么有的学者一辈子搞理论,还痴迷其中,

怡然自得呢!不过有时候联系一下现实,那些飘起来的思绪就被泼凉

了,心也沉了下去了。我在想,这是我的悲观,还是现实的灰暗;是

理论映衬的效果,还是理论和现实的碰撞才让我们产生了一种社会责

任感?剪不断,理还乱……于是,我想想还是从法理学入手,慢慢领

会!

通过这一学期对《法理学》的涉猎和整合,我在这里知道了:法

学的起源和发展、法的概念和本质、西方其他法学思想、法的类型、

法系、法治的概念……初步了解了“法学和法理学、法的一般原理、

社会主义法的基本理论、法的创制、法的实现”;加深了解了“法治

与法制、权利论、法律文化、法律关系、法律解释、法律规范、法律

适用……”

对此,我首先从整体上有了一个宏观的对法的认知,进而简明扼

要地理解了一些法的基本概念。这是电大开放教育《法理学》授课中

一种很好的对“法”和“法理”的启蒙教育。

以上仅是我在学习《法理学》中吸收并总结到的综合之后的观点,

但难免也少不了很多偏颇。有不妥之处,恳请老师和同学们雅正!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4

1.重在理解。法理学的学习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

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

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

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法理学可分成

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

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

法等内容。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

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如

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

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高人指点。法学理论博大精深,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常常也会感

觉拿捏不准,更别说那些初来乍到的非法本零基础司考考生了。这种

情况下,最大的忌讳应该是闭门造车了。想必任很多朋友捧着本法理

学教材,看上几天几夜,也不见得能参透其中的要领。此时名师的指

点,高人的点拨是相当有必要的。我当时就报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

VIP保过班,不仅法理学老师讲得精彩,其他学科名师深厚的法学理

论功底,精到的分析,都让我受益匪浅!

3.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

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

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

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因此,遇到一个问

题有不同划分标准,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

怎么样的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

是”、“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4.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

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

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

对照,从中出合理的根据。对论述题,复习时重点在于知道有几个

要点,尽量用法言法语,回答的顺序要准确,同时要对要点进行简单

说明。答题时做到要点明确、解释清楚。大家不妨听一下独角兽司考

网校VIP保过班的课件,几位老师对于论述题的答题方法和技巧有详

细的分析和讲解,很实用滴!

在掌握了好的复习方法的基础上,再针对法理学的重点进行学

习,对难点进行理解,对易错点加以注意、避免。这样,离成功会越

来越近。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5

大一,大二时,我将精力过多的投入到了英语当中。初次接触法

理学,实在是枯燥不堪,加之所用教材为人大版孙国华编写,阅读之

后却不知所云,后转入读张文显的法理学,仍然有一些让我费解的地

方。当时虽然对法理学稍感兴趣,也是基于其与曾经喜欢的哲学有几

分想像。偶尔在图书馆看几篇法理学的论文竟能投入进去,便有学法

理的意向。后逐渐接触一些部门法,发现作为基础学科的法理学知识

之欠缺,使我有重新拿起了法理学教材,越来越明白法理之重要性,

也逐渐培养起学法理的兴趣。当我有心去读法理方面的著作之时,却

又不知该从何看起。

在老师推荐书目中其中了本最薄的《大陆法系》来读,竟被书

中所提到的“理性”,“民族主义”弄得一头雾水。偶尔看到梁慧星

教授写到关于读书的建议,意思大概是说如果读书过程中读了后文而

忘记前文等于没读,想想自己的读书经历郁闷了很久。

读过《西方法律思想史》后,自问有何收获,只是初次了解法律

如何在外国的土壤中成长,偶遇经典之句,联系现实社会,慨叹智者

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抄录下来以备后用。仅此而已。

后读《法理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对博登海默用大量篇幅去

介绍西方法理学发展的历史表示不解,书中总会引用一些原著的原

话,有些语言晦涩难懂,我也总会再翻译成自己的话,批注在书旁,

亦或写上自己的理解。如,对诡辩派论者安堤弗认为“任何人只要违

反自然法则就必定会受到惩罚。但是,如果一个人违反国家的法律而

为未被发现,那么他就不会受到惩罚也不会丧失名誉。”所以我对这

句话的评价是:“诡辩派的思想总是具有创新性,预见性,超前意识

颇强,该句的价值在于放置在现今社会仍然适用。前一句中的自然法

可理解为一种客观规律,符合发展观;而后句看似与现实不符,却是

对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嘲弄”。这种读书方法固然可以让我对一些

名家的观点记忆深刻,阅读速度自然也会受到一定影响。

偶遇几位研习法理学的师兄,经其指点顿悟不少。时至大三,总

会对自己所读书之甚少而焦虑万分。但不管怎样,这半年时间也是很

有收获,遂记下读书笔记,以便学习交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读书方

法,在数量与质量之间到一个平衡点是我一直所追求的。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6

法理学这门课程最大的特点就是:理论性强,因此它比较抽象、

比较不容易学好。但是它又很重要,学习法理学是为我们学习专业课

程打基础的,只有把理论基础打好,才有可能把以后所要学习的专业

课程学好、学深、学透,否则我们对很多法律现象只能是只知其然,

不知其所以然。

回答这一问题要从几个方面进行:

1.什么是法理学

2.为什么学习法理学即发了理学的重要性

3.怎样学习法理学

4.要与当前社会的状况结来讨论

法理学学习心得体会7

《法理学》是很多大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开设的课程,很多学生

都感觉难学、难懂。其实,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明确以下的认识,然后

再采取适当的方法:

第一,理论大多来自人们的实践总结所得。由于学生大多没有实

践经历或没有从法律角度观察现实的习惯,所以,对法的理论理解有

难度属于在所难免!但是,为了学习具体法律必须首先解决对法的认

识论问题。而法理学恰恰是能够提供法的基本理论的学科,不开该课

是法学专业知识的缺失。因此,在对学习该课的期望值上,就不能定

位过高。我们老师一般开玩笑说,大一学法理就是灌灌耳音。对于学

生来说,掌握基本的理论要点就可以了。其它的时间就是在课堂听听

老师介绍各家的学说、课下看看经典的法学著作、翻翻法律类杂志。

比如我在大一的时候,就看完了毛选、马恩选、《法的精神》、很多版

本的法理教材、罗素尼采等西方学者的代表作。

第二,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初学法理的人,总想弄明白

每句话的内涵,总想对法律有个总体的认识。其心情可以理解,但这

个愿望不大可能在大学第一学期实现的。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是由很

多内容甚至领域构成的,法理学也是如此。大学第一学期所讲授到的

内容只是法理学的一部分,特别是很多时候,也是极个别学者的一部

分思想。能把课堂上所讲授的主要知识点搞明白就是不小的收获,对

法理的理解还要靠以后的学习和实践来体会加深。很多学生毕业实习

回来,要求学校再开专题讲座,讲授法理。就是因为他们在实践中发

现了一些问题,不是法律条文能解决的问题,需要在理论上加以解释。

为此,有的大学在最后一学期课堂教学中,再开有关法理的课,如《法

学进阶》。就是一个知识理论再回炉的过程,是一个加深认识的过程。

第三,勤于思考、善于应用是学习的动力。法理学的知识是理论

性很强的体系,对理论最好的学习,就是不断将所学到的理论与现实

结合起来去验证,得到验证的快乐就是学习的快乐。比如在看电影《秋

菊打官司》后,想到国家制定的法和老百姓心目中的法之间的差别;

看十七大报告,看到法治思想在其中的体现;等等。老师们在课堂讲

授相关理论时,一般都会举实例说明。而学生,也可以将现实中的法

律现象与理论相联系去思考。知识只有在应用中,才会发挥其价值。

价值的体现,才会促使学生去主动学习、探索。

周末的阳光下,尤其是深秋的暖阳,忽然就催发了以上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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