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邓秋君位于北京市东北四环到五环之间的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村,是个典型的
城中村。因临近朝阳大悦城的地理优势,使其商业价值凸显。目前,四座5a甲级写字楼——
达美中心广场三经拔地而起。2015年8月初,在达美中心广场北侧叠营的商户致电《法律与
生活》杂志社,反映姚家园村要对他们在姚家园南路所租赁及自建的建筑物拆迁,而补偿远
不及拆迁造成的损失。商户们觉得非常委屈和无奈,希望媒体予以关注。2015年8月10日
至11日,《法律与生活》记者来到姚家园村,对这起比较典型的拆迁事例进行调查。一纸通
知,在即得知记者前来了解情况,一位商户急切地拿出一份落款时间为2015年6月29
日的《限期拆迁腾退通知书》。这份盖着“姚家园村民委员会”和“姚家园村经济合作社”
两枚公章的通知书上写着:“某某单位:按照平房乡总体规划要求,贯单位属拆迁腾退范围,
前期姚家园村经济合作社按照平房乡绿隔政策要求已与贵单位反复协商解除租赁合伺和拆迁
腾退一事,请贵单位接到此通知后于2015年8月1日以前自行拆除自建房屋,归还姚家园集
体二地。如到期不拆,姚家园村经济合作社、姚家园村委会将履行相关程序停止供水、供电
等相关服务,并对贵单位进行协助拆除。”对这份通知的“法律效力”,商户纷纷提出质疑。
他们告诉记者,除了上述“通知”,他们并没有看到有关政府部门下发的《拆迁公告》。显然,
这份通知书不能等同于政府部门的公告,而是村一级组织针对每一家商户单独下发的通知。
而这一纸拆迁通知,就意味着这一字排开的几家企业即将被夷为平地。眼看自己十多年的经
营心血要毁于一旦,商户们心痛之余,前去村委会和平房乡政府询问并意欲查看征地、拆迁
相关文件,却始终没有得到相关信息。在一份《租赁合同》上,记者看到,出租方是姚家园
对技术开发公司,承租方是这几家商户中的一家。租赁期限是1999年1月1日到2008年12
月31日。合同条款有租金每年递增500、分年一次付清的内容,并补充注明“院内其他建
筑由乙方(即承租方——记者注)刍建,费用乙方自理。对乙方自建房屋,合同期满后甲方
按折旧率10%后净值回收或乙方自行处理”。多年来,这些商户都按期缴纳租金,并且每年
租金都递增。同时,这些商户也吸纳了部分村民就业。租赁合同期限到期后,双方虽未续签
合同,但商户们依然按年度缴纳租金,同时也在安心地做着自己的事业。有的商户还增大投
入,以期进一步发展。一朝令下,心血成灰据几家商户反映,过去这些年,姚家园村对企
业的发展给予了很多支持,帮助他们接通了水电。租赁初期,商户们无法在工商局登记办理
营业执照,姚家园村村委会予以支持配合,分别为他们出具盖了公章的证明,最终使这批商
户顺利地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十几年来,商户们在这里投注了自己的青春、汗水和心血,
也获得了应有的回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记者在现场看到,这里有金星、创意总部
基地、金睿豪汽服等数家商户,规模都不小。那一纸拆除通知只给予商户一个月的拆除搬迁
时间,这让商户们措手不及。他们不仅不了解这些与自己利益攸关的拆除信息,也没有得到
合理的补偿安置,一时更不知道要搬迁到哪里去。租户们仅听到的补偿方案是依据2002年
的绿隔政策,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补偿500元。对此,大饕客餐厅(现门面所挂招牌为金星
)的负责人马先生说:“我餐厅的建筑面积经村里测量是3750平方米,按现行补偿政
策仅给我不到200万元的补偿,可是我仅房产建筑投资就达到1700万元,再加上装修总共投
资近3000万元。当初是姚家园村招商引资大力支持我们来到这里经营。现在要收回土地了,
这补偿和投入也相差太悬殊了吧?”在金睿豪汽服厂车间里,老板一边跟前来讨债的几位债
主说“你们看那些桌椅、设备还有什么有用的,能搬的就搬走吧”,一边满脸忧愁地对记者说
“6月底下的通知,要求我于8月1日前自行拆除。到7月31日,他们果然就断水断电了。
而之前我们还在装修车间,工程还没完全干完”。因为没有电,车间里闷热。这位满脸汗水
的中年男子摇着头苦笑着说:“我们修理厂经营好的时候,吸纳了姚家园村几十个村民就业。
现在我身上背着数百万元的债务,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不知与拆除有没有关系,8月11
日,这家汽车修理厂车间玻璃被不明身份的人偷偷地砸了。第二天,商户就到平房乡派出所
报了案,至今尚无调查结果。与金睿豪汽服厂相邻的是一家名为创意总部基地的公司。该公
司大厅的展示墙上挂着基地曾做过的公益事业内容的宣传牌,有中国创业就业帮扶工程、大
学生村官培训工程、数百位残疾人创业就业的照片等。创意总部基地负责人邓先生说:“多
年来,我们致力于创业带动就业,使基地发展成为‘国家创业工程示范园区’、‘心灵之声残
疾人艺术团培训基地’。我们把盈利的绝大部分又投入进来扩大生产经营。15年了,现在公
司建筑面积达2200平方米,拥有百余项国家专利,是典型的众创空间模式,正好符合国务院
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我们甚至计划明年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不出三年,将在
主板上市。”虽面临被拆的命运,但该公司还有数十位员工在各自工位上有条不紊地忙碌
着……只可惜,在不久的将来,这一切将不复存在。商户希翼,依法行政8月11日,记者
来到平房乡政府,组宣科工作人员孙绮接待了记者。记者表示希望了解姚家园村的拆迁土地
规划和占地审批手续以及有无安置补偿措施。孙绮要求记者提供一份书面采访提纲,并盖单
位公章,用邮件发给她。记者照做后,孙绮又打来电话说,朝阳区委宣传部要求提供盖章的
采访提纲的原件,以及记者的原件。记者欲了解的情况将由朝阳区委宣传部答复。记
者再次照做。但截至记者发稿时,仅得知平房乡政府已收到采访提纲盖章原件,尚未收到朝
阳区委宣传部及平房乡政府的答复。就平房乡姚家园村拆迁涉及的法律问题,记者咨询了法
律专业人士。该人士回答,绿化隔离带建设征收集体土地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立项、
规划、用地等,并由房屋征收部门做出征收补偿方案、征地决定书、暂停事项公告等。在这
一系列程序,被征收人需要参与其中。征地费用要专款专用,还要做好后续的社会
保障工作。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
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
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北京市朝阳区平房乡姚家园村中的企业属于承租人,
因征地拆迁涉及其正在承租的房屋,因此其与征地拆迁事项有一定的利害关系,有权申请政
府公开上述一系列的程序和行为,并且征地拆迁中的搬迁补偿费和因拆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
失补偿费应支付给存在实际损失的承租人。2014年9月,中央纪委监察部曾下发通知:进
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
定,政府不得实施!姚家园村的承租商户们也期待朝阳区政府和平房乡政府能尽快
给予他们一个合情、合理、合法的答复。本刊将对姚家园村拆迁一事做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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