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律与生活、社会的关系

更新时间:2024-11-05 18:36:53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支票兑现金)

学术论坛 

浅谈法律与生活、社会的关系 

李学谦 

徐水区卫计委,河北保定072550 

摘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对我国社会关系的调节起着重要作用。现代社会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作为调控社会的最后 

强力,法律同样也面临着多元化的影响。我国法律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是在建设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形 

成的,对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产生着深远影响。我国的法律源远流长,在封建专制统治的影响下,中国传统文化根 

深蒂固并存在很多缺陷。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要克服传统文化的弊端,挖掘传统法律文化的精 

髓以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法治建设。 

关键词:法律:生活:社会:促进 

中图分类号:D90.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鳊号:1671—5780(2015)17.0016.01 

法律区别于其它的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社会习俗等, 

法律位于其它规范之首主要是法律具有强制性,是由国家颁 

布的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法律既能对社会违法行为给以否 

定和制裁,又能对合法行为给予肯定和保护。因此,法律具 

有国家强制性。 

1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 

法的作用可以分为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这是根据法在 

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对法的作用的分类。从 

法是一种社会规范看,法具有规范作用,规范作用是法作用 

于社会的特殊形式;从法的本质和目的看,法又具有社会作 

用,社会作用是法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这种对法的 

作用的划分使法与其他社会现象相区别,突出了法律调整的 

特点;同时,又明确了各个时期法律目的的差异。 

法的规范作用可以分为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 

五种。法的这五种规范作用是法律必备的,任何社会的法律 

都具有。但是,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 

由于法律的性质和价值的不同,法的规范作用的实现程度是 

会有所不同的。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关系的调节手段,其作用是对社会发 

展影响巨大 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明确指导人们可以怎 

样做,必须怎样做,不能怎样做,从而正确规范人们的行为, 

并要求人们按法律规范行事。法律可以维护统治阶级和执行 

社会公共事务。法律文化是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作用 

下,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利用其所掌握的权力创制的法 

律规范、法律制度或者人们关于法律现象的态度、价值、信 

念等复合有机体。任何一种法律文化的形成,必然会受到社 

会历史传统的制约,进而形成一定的规范或制度,影响着人 

们的意识、 心理、行为等,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一个国 

家当今和未来的法律发展趋势和社会秩序。 我国的社 

会主义法律作用可以概括为维护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促 

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发展社会生产力;确认和保障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规范和推 

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推动维护和发展公 

民的各项权利;确认和维护文化建设的社会主义方向,促进 

和保障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社会主义新人。 

2法律在现代社会的具体表现 

法律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必要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本质是法治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建设社会主义 

法治国家。加强社会法治建设是实现社会和谐发展的基石和 

保障。社会主义法治对和谐社会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 

方面:法律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主要体现在立法 

方面,有法可依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任务,有了完善的法 

律体系做保障,才能更好引导和规范公民的行为,使之依法 

办事,循章而为,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法律对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现在司法和执法方面,社会 

公正是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只有建立一个公正、高效的司 

法体制,真正形成公平和公正的社会环境,各个社会阶层的 

16 2015年17期 

人民众才能各得其所,和谐相处,才能实现社会;法 

律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保障体现在守法方面,社会成 

员遵纪守法,政府严格依法办事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全体社会成员守法意识和政府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的不断 

提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 

当然,尽管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但是,法律 

不是万能的,原因在于:(1)法律是以社会为基础的,因此, 

法律不可能超出社会发展需要“创造”或改变社会;(2)法 

律是社会规范之一,必然受到其他社会规范以及社会条件和 

环境的制约;(3)法律规制和调整社会关系的范围和深度是 

有限的,有些社会关系(如人们的情感关系,友谊关系)不 

适宜由法律来调整,法律就不应涉足其间;(4)法律自身条 

件的制约,如语言表达力的局限。在实践活动中,法律必须 

结合自身特点发挥作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治的进步,广大人民的法律意识也 

不断增强,老百姓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敢于拿起法律的 

武器到法院起诉或应诉,是我们国家在实施依法治国进程中 

取得的可喜成就。 

然而,在诉讼的过程中,许多原告方由于法律知识的不 

足,抱着有理就能赢的心理,不懂得怎样收集.保存和提交 

证据,不懂得如何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不懂得起诉程序和 

开庭的各种应对技巧,结果导致输了该赢的官司。也有一些 

被告方,以消极的态度应诉,不懂得怎样答辩,不懂得积极 

收集.保存各种有利的证据,不懂得怎样来质证对方证据及 

提交已方证据,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一味地推卸责任和对事实 

进行否认,不能运用事实和证据来反驳对方,结果也依然是 

输了该赢的官司。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打官司的过程中 

出现上述情况,都让人扼腕叹息。鉴于此,我们完全站在当 

事人打官司的角度,结合我国当前最新法规,以通俗易懂的 

语言法律之书,帮助当事人如何打赢官司为基础。 

在当今纷繁复杂的社会,打官司对每一个人来说或许无 

法避免,不管馀是原告还是被告,一个诉讼可能让你挽回尊 

严,也可能让你身败名裂; 一个案子可能改变你今后的工 

作和生活。因此我建议每个公民认实到法律在当今社会里的 

重要性,自己平时要学一些法律知识,如果遇到法律问题, 

不要手忙脚乱,要不卑不亢,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武装自己。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委托法律人员为自己代理人,以最大 

限度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是社会发展和生活进行不可或缺的因素,我们要充 

分利用法律,有法可依,有法可寻,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 

会进步。 

参考文献 

[1]赵君.浅谈法律与民俗在农村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及相互 

关系【Jj.商情,2013(38):315. 

[2]纪思思.浅谈意思表示[J].法制与社会,2013(34):15—16. 

[3]郑皓宇.浅谈艺术与环境的关系[J].飞:素质教育版,2012 

(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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