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课法律与生活第三课《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背诵手册

更新时间:2024-11-05 13:27:00 阅读: 评论:0


2022年7月31日发
(作者:短借)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课法律与生活第三课《订约履约诚

信为本》背诵手册

3.1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的协议。

2.合同的特点: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

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

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3.合同的意义

(1)大到国际贸易,小到生活点滴,合同渗透在经济活动的各个环

节,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2)交易活动的顺利进行,除了依靠诚实守信等道德约束,还需要

合同法律制度的保障。

提醒:合同的作用

(1)避免和减少纠纷的发生:社会生活中难免发生矛盾和纠纷,有

些纠纷之所以产生,是因为当事人缺乏合同意识,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没

有正确地签订和履行合同。

(2)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的依据:只要正确地签订合同,即使纠纷

已经产生,依据合同办事也是一个有效的解决之道。

4.正确认识自愿原则

(1)内涵:①是否订立合同自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②与谁订合同自愿。③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合同内容。④在合同

1

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⑤当事人可以协议

解除合同。⑥可以约定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式。

(2)必要性

①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

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②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3)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

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4)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

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自愿也不是

绝对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

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提醒:合同自愿是指当事人依法享有在缔结合同、选择合同相对人、

决定合同内容以及在变更和解除合同、选择合同补救方式等方面的自由。

合同自愿原则是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确立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是鼓励交

易、发展市场经济所必须采取的法律措施,它不仅为发展市场经济提供

了必不可少的法律原则,而且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充分尊重主

体的自由和权利的新的法治原则。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要约与承诺

2.订立与生效

(1)有效情形

①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②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2

③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

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想一想]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

提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

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

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2)无效情形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

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

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

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

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有效合同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

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

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

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形式的意义: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

响。

2.分类

(1)口头合同

①含义: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3

②优点: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③缺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合同

的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忘记约定内容或者条件发生变化的可能性就越

大,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④适用范围: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

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2)书面合同

①含义: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能够有

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②优点: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

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

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③适用场景: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

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④成立条件: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

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

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比较: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异同

提醒:依据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

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

的,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在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之前,口头约定的合同

内容无效。若非上述两种情况,当事人双方的口头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3.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

4

这个工具。

[想一想]庄老伯经熟人介绍请了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新居,碍于情

面没有与之签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了装修项目、材料、价格、质量等

内容,装修结束验收时,庄老伯发现装修公司遗漏了好几个项目,要求

重做,但装修公司认为庄老伯口说无凭,因而拒不重做。为什么会出现

上述纠纷?怎样避免上述纠纷?

提示:口头合同虽然便捷,但存在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明确,发生

纠纷时难以举证的问题,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容易产生争议。订

立书面合同,要求施工方做出具体的工程方案,可以减少纠纷的发生。

3.2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一、一诺千金重在履行

1.合同履行的含义: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

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

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

义务。

(2)诚信履行:当事人应该恪守信用,言行一致,尽最大的善意履

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也应当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

(3)协作履行:当事人要积极配合对方,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

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只有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

程中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合同才会得到适当履行。

提醒: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在合同的履行中,双方当

5

事人互有权利和义务,而履行合同义务是履行合同的核心;履行合同义

务是享有合同权利的前提。没有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的债权就

无从谈起;合同的履行是双方当事人的行为,而履行合同义务在其中居

于主导地位。

3.合同履行的要求

(1)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2)合同的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

①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

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

方法。

②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

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

的成立和生效。

提醒:合同的一般条款

当事人的

姓名或者

名称和住

标的

数量和质

价款或报

履行的期

它是一切合同的主要条款标,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

标的的数量和质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的具体特征。标的的

数量要确切,质量需详细具体,如技术指标、质量要求、规格、型号等都要明确

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报酬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由哪一方支付,需在合同中写

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

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

无从谈起,订立合同必须写清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限、地点、十分重要。履行地点是确定验收地点的依据,是确定运输费用由谁负担、风险由谁承受的依据,有时

方式是确定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何时转移的依据,还是确定诉讼管辖的依据之一。履行方式(一次交付

还是分期分批交付,交付实物还是交付标的物的所有权凭证,铁路运输还是空运、水运等)同样事关人

的物质利益,合同应写明

违约责任

与解决争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对守约方给予的救济。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有关解决

争议运用什么程序、适用何种法律、选择哪家检验或者鉴定的机构等内容

6

议的方法

(3)合同的变更

①原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

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②要求: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

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二、言而有信违约有责

1.违约: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

2.违约责任

(1)实质: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

济。

(2)判定

①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

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②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

可能造成的损失。

(3)承担方式

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

则等。

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

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提醒:违约责任的特点

(1)作为一种民事责任,在目的、构成要件、责任形式等方面均有

别于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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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具有相对性,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责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

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3)合同有效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前提,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

同义务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原因。

(4)违约责任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

害赔偿为主要责任形式。

(5)违约责任是财产责任,不是人身责任,可以约定(如约定违约金、

约定定金),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如支付赔偿金、强制实际履行

等),违约相对人可以选择违约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3.免责情形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

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

违约责任。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

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拓展:违约行为免责的两种情形

(1)法定的免责情形。最常见的就是不可抗力,即不能预见、不能

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情况。当

客观上已经发生不可抗力,而且合同的当事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

务是由这一不可抗力所导致时,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

(2)约定的免责情形。这是双方在订立合同时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免

责情形,只要这种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届时就可以对违约行

为免责。

提醒:地震并非在任何情况下都属于不可抗力。如合同发生在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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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地震即为合同不能履行之免责情形;如在地震发生之后,地震对

于合同的订立成为可以预见、可以避免的客观情况,不能为冒险签订的

合同免责。

[想一想]小明与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由于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地产建设工程停工,施工进

度受到影响,小明被告知交房延期。这种情形属于合理顺延吗?

提示:属于。根据民法的绿原则,政府在重污染天气要求企业停

工属于不可抗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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