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房产继承1、继承公证2、申请免税3、登记过户二、
股权继承四、存款继承1、继承公证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
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书,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前面房产
继承的继承公证2、凭继承权公证书到储蓄机构办理存款过
户或支付手续。
在遗产继承当中,如果继承的是现金的话,那么还好处
理。如果等待继承的是房产、股权、股票等,你知道该如何
来办理这些东西的继承手续吗?关于遗产继承办理程序的
内容,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详细介绍。
▲遗产继承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一、房产继承
▲1、继承公证
到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申请人
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
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
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
产清单;
(3)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亲属关系证明(表格可在公证处网站下载,由被继承
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没有单位的,由
社区工作站和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因特殊情况无法
提供的,可由继承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社区工作站、
街道办事处出具意见并盖章并提供相应证明);
(5)继承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须提
供经公证的委托书。
(6)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在港澳的,上述材料需由司法
部委托的香港律师或澳门有关机构予以证明,并经中国法律
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确认;如果继承人或被继承人是居住国
外,上述材料应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2、申请免税
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
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
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
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
号)的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
承人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
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
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
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
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
章)
(4)继承权公证书(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公
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3、登记过户
到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过
户,需提供的材料:
(1)继承人身份复印件;
(2)房地产证;
(3)继承权公证书;
(4)深圳市地税局的减免税批复
▲二、股权继承
1、根据《公司法》第76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
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
除外”。首先需要查看下公司章程对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是
否有作出约定,如果没有作出规定,则继承人对股东资格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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