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继承”有法律效力吗?
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继承”有法律效力吗?
张某贵与刘女士婚后育有一女儿,现年8岁。张某贵与刘女士因
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继承。张某贵与刘
女士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继承”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说法:离婚协议中约定“房屋归子女继承”没有法律效力,
其理由如下:
第一,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
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
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所以,夫妻共同财产不能直接通过继承
方式来处分。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无
效,并且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按照继承法第十六条规
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
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
人继承。”公民有权将个人财产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但是,离
婚协议中的财产并非个人财产,而属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将共同财产
分割后变为个人财产,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进行处分。直接采用继承
的方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违背继承法的规定。
第二,夫妻双方以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共同财产,导致财产权属
处于不确定状态,在实践中难以实行。虽然按照法律规定,夫妻对共
同财产有共同处分权,但是双方同时以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共同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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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会存在三个方面的障碍:一是夫妻离婚后,在任何一方没去世之
前,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以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共同财产,不便
于管理财产;二是夫妻离婚后,任何一方可以改变遗嘱,这是我国继承
法及其司法解释允许的,遗嘱改变,以最后的遗嘱为效;三是若一方死
亡,只能产生死亡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财产部分的继承,而另
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个人财产部分不产生继承,这样造成夫妻双
方立的遗嘱不能同时实现,这也违背立遗嘱的共同愿望。因此,离婚
时,夫妻双方以立遗嘱的方式来处分共同财产不可行。
根据以上分析,“房屋归子女继承”的离婚协议并不产生房子归
子女所有的法律效力,夫妻共同财产并未分割。父母离婚时要将财产
处分给子女,应在协议当中直接写“某某财产归某某子女所有”,或
者直接过户给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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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发布于:2022-07-31 06:42:44,感谢您对本站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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